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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强队伍建设,正确评价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绩效,建立科学规范的考核评价体系,提高工作效能,按照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以及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结合区综合执法局评优选先暂行办法文件精神,确保年度考核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实施,特制定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如下:一、基本原则考核坚持依法考核,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真实准确的原则。实行领导评价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定
2、性与定量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二、组织机构(一)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及人事纪检、工会等有关人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年度考核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年度考核工作。(二)2023年度考核工作督查小组成立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考核工作督查小组,由派驻纪检组长*担任组长,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三、考核范围和对象(一)公务员考核范围:区综合执法局科级及以下公务员4人。(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范围:区综合执法局管理人员、工勤技能人员共
3、133人。四、考核内容和考核等次(一)公务员绩效考核,突出履行职位职责的年度岗位绩效指标和整体工作完成情况,强化德能勤廉的现实表现、创新工作及工作中过错的全面考核。公务员考核等次: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以岗位职责任务为准,全面考核工作人员德、能、勤、绩、廉五方面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实效。德,主要考核政治标准、思想政治素质、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能,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能力,业务技术水平及管理能力的运用和发挥、业务知识更新、工作创新等情况。勤,主要考核出勤情况、公益服务意识、工作责任心、工作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的表现。绩,主要考核完成聘用合同规定的
4、工作数量、质量、效率和取得的社会效益,以及服务对象的满意度等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廉,主要考核廉洁自律、廉洁从业及遵章守纪方面情况。事业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考核优秀比例(一)公务员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2022年度单位考核结果确定,我局2022年度考核为良好,按照文件要求“公务员考核优秀比例不得突破15%”计算,我局需考核的公务员共4人,优秀名额应为1人。(二)事业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等次的人数,按照2022年度单位考核结果来确定,我局2022年度考核为优秀,按照文件要求“考核优秀比例不得突破15%”计算,我局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共133人,优秀名额应为20人。(S)事业
5、单位主要负责人,由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考核,不占本单位基数和优秀名额。六、考核办法(一)公务员考核实行平时记实评鉴、半年考核、年终考核和加减分的方法进行。主要内容和方法参照公务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结合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执行。(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考核分局机关和乡镇、街道执法中队两组进行(抽调、借人员和政服中心人员在局机关考核),区综合执法局事业工作人员共133人,局机关需考核事业人员共37人,优秀6名;各街道、乡镇执法中队需考核事业人员共96人,优秀14名。具体办法参照区综合执法局评优选先暂行办法文
6、件精神执行。七、考核相关注意事项(一)在职干部未完成网络学习的、未按组织要求完成相关学习任务和培训任务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二)全年迟到、早退累计20次以上的,累计请事假10天以上的、累计请病假1个月以上的,年终考核不得确定优秀等次;年度累计请假超过半年的,考核为不确定等次。(S)受到降级岗位等级或撤职处分的人员,处分期为24个月,处分期内不得确定为基本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解除处分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八、考核实施准备阶段(2023年11月23日2023年月30日)(一)成立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度考核方案。并将考核方案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按方案继
7、续施行考核工作。(二)被考核人员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评选阶段(2023年12月3日2023年12月7日)(三)具体考核程序第一步:量化考核各科室、各执法中队,应按照区综合执法局绩效考评暂行办法,对本科室人员考勤及工作成效进行量化考核,建立机关工作人员个人量化考核台帐,做好日常考核的登记记录。第二步:述职推荐1、推荐原则:以科室为单位进行推荐,每人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进行述职后,各科室进行内部综合评议,按照优秀指标的1.5倍进行推选后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初审。2、分类统计:推荐情况报送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后,由办公室将推荐情况进行分类统计,按照推荐候选人得票高低,以不超过优秀或先进指标的
8、1.5倍确定进入民主测评的候选人。第三步:民主测评召开局机关2023年度考核工作会议,凡进入民主测评人员在会议上进行5分钟述职,随后对其按照优秀实际指标进行民主测评,科室负责人测评分占30%、分管局领导测评分占30%、职工测评分占40%,以得分高低评选出推荐人选。各执法中队在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直接进入民主测评,中队长测评分占30%,街道、乡镇分管领导测评分占30%,职工测评分占40%,以得分高低评选出推荐人选后在各乡镇、街道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第四步:研究确定召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民主测评推荐的人选,考核小组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出21名拟评为2023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名单。
9、公示阶段(2023年12月10日2023年12月14日)(四)考核公示: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接到对拟确定优秀等次人员举报情况属实的,经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重新核定。上报阶段(2023年12月19日2023年12月21日)(五)考核上报和录入:将考核结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录入“宁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平台报主管部门审核。如局机关各部门进行评选时按实有优秀名额评选出本组内的优秀人员,无任何异议的情况下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直接进入第四步,即小组优秀名单报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确定优秀人选。(本方案解释权归区综合执法局2023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