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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院有创诊疗操作管理制度1、有创诊疗操作必须严格按医院有创操作管理有关程序进行申报并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业务。2、在进行有创诊疗操作前,操作人员首先应向患者和(或)患者代理人详细交代清楚此项操作对患者诊断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且详细告知此操作可能引起的并发症和存在的风险等内容,充分尊重患者和(或)患者代理人的知情权,取得患者和(或)患者代理人的同意,并在知情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实施相关操作。3、做好准备环境,备齐抢救物品和药品。进行操作前,须确定部位,按要求备皮、消毒,做好药物过敏试验及各种化验检查。4、局麻使用的麻醉药品,严格按照麻醉药品管理规定使用,必要时请麻醉医师同意后方可使用,且麻醉医师应观察麻醉过程,以防意外情况发生。5、在进行有创检查和有创治疗操作前须再次确认手术患者姓名、手术部位。6、手术操作期间不得谈论与手术无关的话题,时刻尊重患者。操作期间不得接听电话。7、严格按有创操作常规进行操作,在操作过程中及操作结束后注意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如有异常及时处理,确保患者安全。术中遇到困难且在自己能力范围内不能解决的,应暂停手术,请上级医师来解决。8、操作完毕,向患者或家属详细交代注意事项。认真详细记录操作过程及病情变化,作好交接班工作,预防各种并发症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