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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考核评比制度1、成立考核小组。每年底由县考核办抽选人员组成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2、制定考核方案。县公开办根据县考核办总体考核要求,进行分解到位,编制考核细则。3、下发考核通知。被考核单位接到县年终考核通知后,应按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并形成书面自查汇报材料。4、明查暗访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县公开办不定期对各部门、各乡镇进行明查暗访,明查暗访的分数占年终考核分数的一定比例。5、实行实地考核。年终考核组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进行实地考核。6、考核汇总。县公开办根据考核组打出分数,再与平时明查暗访的分数相结合,汇总各部门、各乡镇的年终考核结果上报县考核办。7、评比先进单位和个人。县公开办每年根据年终考核结果评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通报表彰,对先进个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