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旅游行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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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化旅游行业暴雨灾害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障全区文化旅游行业有效预防和应对“*”台风可能引发暴雨灾害,避免和减少游客、文化旅游行业的生命财产损失,编制本预案。1.2工作原则1.2.1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在处置台风暴雨灾害事件中,本着先人后物、先急后缓的工作原则,以保障游客生命安全为根本目的,做好应对灾害的各项准备工作,尽一切可能为受灾游客提供救治、救援和救助,难免次生灾害。1.2.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安委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筹指挥下,实施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区文旅广电局实施行业指导,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建立统一领导、分工明确、职责明晰的行业系统防汛

2、安全责任体系,做好台风暴雨灾害事件的预警响应和应急处置工作。1. 2.3属地救护,就近处置。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发生后,由属地政府负责统筹相关应急救援工作,动员一切力量,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程度2、组织机构和职责1.1 区级组织机构和职责区文旅局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局指挥部),统筹组织全区文旅行业防台风暴雨工作。总指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常务副总指挥由分管安全工作的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行业工作的副局长担任,指挥部成员由区文旅广电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区文旅局办公室承担日常协调服务工作。2. 2区级组织机构和职责成立属地文旅行业防汛应急组织机构(

3、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会同属地安委会、防汛指挥部等,对所属地文化(文物)单位、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开展防汛避险知识宣传,进行防汛隐患排查与整治,组织、协调台风暴雨灾害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游客安全。3、预警与应急响应3.1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根据区安委会、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和解除信息,同步实施文化旅游行业防汛预警信息发布,其中:蓝色预警时向行业提供相关信息,黄色预警时向行业提示注意事项,橙色时向行业发出劝告不要前往,红色预警时向行业发出警告不要前往。3. 2预警与应急响应局指挥部、区指挥部、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密切关注相关部门预警信息,并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工作,注意收集本

4、地区、本单位的相关信息,提前做好应对辖区内台风暴雨灾害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当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发生后,属地的区指挥部应会同当地安委会、防汛指挥部立即核实事故信息,组织协调处置,并及时分别报告局指挥部办公室。局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事故信息后,第一时间报告局指挥部领导,启动相应级别的预案,同时将有关情况转报区安委会、区防汛指挥部,协调必要的防汛应急救援工作。3. 3一般台风暴雨灾害事件(IV级)的响应发生一般(IV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可能影响文化旅游行业时,局指挥部启动四级响应,保持信息通畅,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协调采取相应措施;必要时委派防汛应急工作队人员赶赴事发地进行指导和督查。属地区指挥部启动相应

5、应急响应,相关领导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协调救援,对现场实施动态监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视具体情况向公众发出提示或避险警告,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相关文化旅游单位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开展自救互救,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文化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景区内部存在安全隐患的区域停止对外开放,设立警示标志并及时告知游客。旅行社要租用有合格旅游运行资质的车辆,合理安排旅游路线,避开危险路段。3.1 较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In级)的响应发生较大(III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可能影响文化旅游行业时,局指挥部启动

6、三级响应,随时掌握事态发展趋势,协调相应救援部门统筹安排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视具体情况向公众发出安全提示或避险警告,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到的其他区县文旅局。属地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相关领导立即告知当地安委会、防汛指挥部,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组织相应人力、物资和设备,赶赴事发现场指导救援;组织协调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受突发事件影响的游客和财产,进行妥善安置;及时向公众发出提示或避险警告,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相关文化旅游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迅速赶赴事发现场,组织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开展自救互救,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逐级

7、通知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加强重点部位(危旧房屋、山地、道路、桥梁、水面、安全设施、警示标识及游乐设施等)监控巡查,及时排查和整治安全隐患。各文化旅游景区视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全面禁止漂流、高空溜索等特种旅游项目,并对内部主要活动区域进行安全检查,完善安全警示标识,预防意外灾害和游客滑倒、摔伤等事故。各旅行社密切跟踪地接旅游团队动态,并采取相关保障措施,旅游团车辆在行驶中遇有恶劣天气和危险路段,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运行,绝不能冒险行驶;要教育导游员发挥好安全员作用,提醒游客不要在大树、电线、户外广告牌等下面停留,在游览中要注意景区警示标志,不靠近危险区域,防止发生安全事故。3.2 重

8、大(II级)和特大(I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响应发生重大(II级)和特大(I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影响文化旅游行业时,局指挥部迅速启动一级响应,跟踪监控事态发展趋势,立即协调相应救援部门统筹安排处置力量和抢险救援物资;相关领导会同区安委会、区防汛指挥部相关领导赶赴事发地进行指挥和督查;及时通报事件影响或可能影响的其他区县文旅局。属地区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领导立即告知当地安委会、防汛指挥部,调集救援所需人力、物资和设备,赶赴事发现场指挥救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组织协调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受突发事件影响的游客和财产,进行妥善安置,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相关文

9、化旅游单位应急机构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主要负责人迅速到达事发现场组织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开展自救互救,妥善安置受影响游客,并采取其他必要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各文化旅游景区根据实际情况减少售票或停止售票,其中涉山涉水的文化旅游单位停止对外营业,密切关注周边地质、水文环境条件变化对本单位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通知并协助景区内游客疏散、撤离;调集抢险救灾所需物资和设备,应急救援人员进入待命状态或参与救援。各旅行社不得组织旅游团队前往灾害地区,已出发团队及时调整线路,前往区内安全地带,并妥善安排交通、食宿;如果因强降雨影响行程,造成游客滞留的,要安抚游客情绪,并合理安排滞留游客。星级饭

10、店要做好汛期应对和物资储备,特别是与山体、陡坡、河湖相邻的星级饭店,要加强巡检,排查隐患,防止发生因山体滑坡、洪水漫灌等造成意外事故,并配合当地政府做好灾后安置工作。4、信息报告与发布4. 1信息报告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发生后,涉及的事发单位应立即向所属地区指挥部报告情况,并通过手机、数码相机等拍摄必要的现场情况照片(视频)一并提报。区指挥部会同当地安委会、防汛指挥部核实情况后,立即向局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紧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通过电话、微信或QQ等渠道报告(含现场情况照片、视频传送),事后再报送正式文字报告。涉密信息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区指挥部、文化旅游单位报送的台风暴雨灾害事件信息应当主题鲜明

11、、言简意赅、条理清楚、逻辑连贯,一般包括以下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形式、已伤亡或受困人数、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趋势及采取的处置措施等。4.2信息发布台风暴雨灾害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沈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沈政办发2015)5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以文化旅游行业为主的一般(W级)台风暴雨灾害事件信息,由局指挥部或、地区指挥部,统一组织分级发布;以文化旅游行业为主的较大(III级)以上台风暴雨灾害发生事件信息,在区安委会、区防汛指挥部的组织协调下,由局指挥部负责信息发布工作,起草新闻稿和灾情公告,联合相关媒体及时、准确报道事件信

12、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地区)影响的台风暴雨灾害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当根据实际影响程度、事态波及面等情况,分别在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省文物局、省广电局、省区宣传部门、省区安委会、省区外办及市相关部门指导下实施。5、附则本应急预案由区文旅局起草,并负责解释,本次防范台风暴雨工作过后,自然失效。局指挥部每天由分管局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区指挥部、各文化旅游单位要做好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安排。各文化旅游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防汛应急响应工作制度,分别明确巡查、监测、预警、转移、救灾、宣传等岗位职责,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逐项落实安全度汛各项目标任务,及时动员部署,细化工作安排。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外聘社会化专业力量协助做好安全防汛。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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