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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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快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实施方案2022年8月,市被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确定为第五批国家食品安全创建推荐城市。为确保我市创建工作有序推进、如期完成,根据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与管理办法(食安办2021)5号)、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价细则(2021版)(食安办2021)8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和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推进科学监管,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加快建立

2、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大力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工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二、创建目标通过示范创建,食品安全治理体系更加完善,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充分提升,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和监管体系运行效率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顺利通过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评审验收,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向好。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持续稳定在较高水平,尤其是粮食及粮食制品、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及肉制品、蛋、水产品、乳制品、保健食品等主要食品和

3、专供婴幼儿及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安全状况稳定在较高水平。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发国内外广泛关注、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位。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地区、部门食品安全监管事权划分明确,监管措施严格高效。基层食安办建设趋于完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监管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充分提升,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能力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投入进一步加大,监管能力提升得到切实保障。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得到严格落实,建立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三)食品安全共治格局基本形成。强化信息公开和信用体系建设,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实现全市食品安

4、全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舆论引导能力不断提升,风险交流机制充分发挥,各类食品安全社会团体、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强化示范带动,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密切协同的食品安全多元化治理格局。(四)食品安全满意度不断提高。群众及社会各界对政府及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措施认可度和食品安全现状满意度不断提高,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和对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持续提升。(五)各项指标圆满完成食品生产企业自查报告率100%O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法规知识抽查考核覆盖率100%,合格率95%以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100%o食用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6批次/千人以上。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

5、格率达到98%以上。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100%o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立案率和办结率100%o食品类消费投诉按时办结率达到98%以上。库存粮食质量监测覆盖率达到25%以上。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知晓率80%以上。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80分以上。三、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统一推进。市政府统一领导、部署推进创建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作为创建主体,各相关部门全面履行创建责任,严格按照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具体实施好创建工作,形成全市一盘棋的创建格局。(二)问题导向,突出实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盯群众关注的热点和食品安全的重点难点问题,着力破难治乱,努力消除隐患,提高监管效能,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6、(三)积极创新,健全机制。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完善符合当前实际、富有管理成效的食品安全治理新模式、新机制、新方法,构建从农田到餐桌覆盖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和与之相配套的投入保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的考评、问责、结果运用等机制。(四)齐抓共管,共建共享。强化部门间协调联动,积极发挥企业、行业、公众、团体和新闻媒体的作用,多措并举、综合治理,引导社会各方共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共享创建成果。四、主要任务和分工(-)健全完善组织管理体系1 .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各级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把食品安全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纳入政

7、府跟踪督办内容。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关于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推动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落地落实的意见,建立市、县、乡、村四级领导包保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全面加强各级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建设,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有效发挥市县(区)食安办牵头抓总、综合协调和考评督导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2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市、县(区)、乡(镇)三级专业监管体系,有效落实“四有两责”(有责、有岗、有人、有手段,落实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责任),各级人民政府明确食品安全监管事权清单,市级有关部门建立专业监

8、管、工作衔接以及社会协管机制,食品安全实现全链条全过程监管。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3 .加强财政保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持续加大投入,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二)着力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效能1 .提升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加强基层监管机构装备、检验检测设备的配备,办公业务用房、执法车辆等满足监管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基层监管机构工作职责,统一制定并实施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绩效考核、财务管理、廉政建设等工作制度,推动监管执法规范化、程

9、序化。建立一支与食品安全监管实际相适应的专业化职业化检查队伍。公安机关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执法装备设施达到相应建设标准。加强村级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落实考核与报酬经费保障。建立食品安全专家库,为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应急处置、事故调查等提供智力支持。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2 .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市、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仪器设施、人员配置到位,具备监督抽检项目中相应的检验能力。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得到稳步加强。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级行政区域。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3 .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配套出台本地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相关措施,促进食品安全依法监管、科学监管和有效监管。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4 .高效开展应急处置。及时修订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各项工作程序。各县(区)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并对演练过程和效果进行评估,各类突发事件得到妥善处置。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

11、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5 .提升科技创新能力。食品安全纳入本地科技计划,加强食品安全领域科技创新,引导食品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机制,加强新技术成果在食品安全监管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应用。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6 .加强智慧监管。推进信息化技术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的应用,及时归集和综合运用相关数据,提高监管效能和水平,实施智慧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三)严格食品安全

12、监管执法1 .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加强食品安全源头治理,严格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严格粮食收购、储存、销售出库质量安全监管。全面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动态管理,在日常监督检查全覆盖基础上,对一般风险生产企业实施按比例“双随机”抽查,对高风险企业实施重点检查,对问题线索企业实施飞行检查,督促企业生产经营过程持续合规。提升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加强网络订餐监管、特殊食品监管、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推进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规范食品小作坊、食品摊贩和小餐饮管理。在超市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2 .严

13、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明确案件查办事权,完善案件查办制度,严格规范案件查办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有效运行,杜绝有案不移、有案不立、以罚代刑等情况发生。严格落实“处罚到人”和“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侦办要求。建立健全食品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力推进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集中整治网络餐饮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非法添加、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食品走私、保健食品行业违法生产经营和营销、欺诈误导消费,未成年人食品安全监管等群众关注的突出问题,严格执行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犯罪行为。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

14、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社,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3 .强化抽样检验。强化组织协调,市县联动,组织力量均衡推进全年抽检计划。紧扣重点领域、重点业态,进一步增强科学性、靶向性,提高抽检效能。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监督抽检结果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四)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1 .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管控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对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食品安全

15、状况进行自评自查,主动监测其上市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对存在隐患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规模以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良好生产规范、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等管理体系。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2 .健全从业人员管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加大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投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及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岗位人员开展培训考核。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严格执行食品生产经营相关规范要求。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五)基本形成社会共治格局1 .健全食

16、品安全诚信体系。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诚信守法教育活动,建设诚信守法企业文化。健全信用监管制度机制,建立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档案,及时归集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信息、。强化信用信息运用,进行信用分级,实施分类监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2 .推动反食品浪费工作。制定反食品浪费工作方案,推进粮食节约减损,制止餐饮浪费,促进食品合理利用。加强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反食品浪费情况的监督,及时查处食品浪费行为。加强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7、、市委网信办,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林业和草原局3 .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加大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推动力度,不断提高投保企业覆盖面。督促保险公司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宣传普及,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积极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牵头单位:银保监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市场监管局4 .畅通社会监督渠道。畅通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完成市场监管投诉举报线上线下一体化,应用全国统一平台处理食品类投诉举报业务。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5 .开展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和预警。深化食品安全风险会商机制,按照科学、

18、客观、及时、公开原则,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开展风险交流和预警。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6 .积极营造社会共治氛围。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方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监督、科普宣传、志愿服务等食品安全工作。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创新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形式。行业协会建立健全行规行约,发挥行业自律作用。牵头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政府食品安全委成员单位,相关食品行业协会7 .推进产

19、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以甘蔗、茶叶、核桃、坚果等高原特色农产品为主的“绿色食品牌”。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引导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建立优质原料生产基地及配套设施。通过与新业态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影响力的品牌,推动食品产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六)实施十大行动1 .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进农药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提升行动、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落实安全利用类耕地和严格管控类耕地各项管理措施。禁止污水灌溉,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

20、肥料。开展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降低粮食中镉等重金属超标风险。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高风险农药淘汰工作。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健全制度机制,实行病死动物及畜禽屠宰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继续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推进农产品生产方式进一步转型升级,绿色防控技术得到普遍应用,农药兽药使用更加科学合理,违法使用禁限用药物问题基本解决,常规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有效遏制,生产销售的食用农产品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属地责任、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

21、。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不断加强农产品追溯体系和质量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2 .粮食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落实粮食收购备案制度,督促粮食购销企业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严格落实出入厂(库)和库存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粮食质量出入库检验、储存品质检验率达100%o实施粮食绿色仓储提升行动,改造提升粮食仓储设施功效性能。加强对粮食烘干企业、粮食加工企业、批发贸易企业原粮的质量安全检查,严格储粮药剂使用规程。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库存粮食质量检测覆盖比

22、例不低于库存数量的25%,库存粮食监测发现问题处置率达到IOO虬强化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实施定点收购、分类储存、定向销售、闭环处置,严防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严防不符合饲料卫生标准的粮食流入饲料加工环节,严防倒卖定向用途粮食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粮食质量安全。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3 .食品生产信用监管提升行动。加强食品生产信用监管机制建设,及时归集食品生产信用信息,建立健全食品生产企业信用档案。完善食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分类评定,构建信用分级机制

23、,实施分类监管。建立食品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评定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明确评定食品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工作管理办法,严格规范开展食品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评定工作,对食品生产严重违法失信者强化重点监管,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食品生产信用监管格局。依法及时公开公示食品生产信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 .食品“三小”提升行动。将食品“三小”(即小作坊、小摊贩、小餐饮)作为食品安全治理的重点,对长期生产经营、有固定场所的食品“三小”单位逐门逐户进行摸排、登记,健全完善食品“三小”基本信息库。严格备案工作,加强对“三小”

24、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持续开展食品“三小”改造提升,大力规范食品“三小”行业生产经营行为,切实改善其生产经营环境。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小餐饮、小摊贩示范点、示范街,科学合理划分食品小餐饮、小摊贩经营具体区域和时间段,在坚持质量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实现便民、利民目标。推进食品小作坊提档升级,对“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规范”的食品小作坊,引导提档升级为食品生产企业。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5 .农贸市场综合治理行动。巩固提升爱国卫生运动“管集市”专项行动成果,督促市场开办者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市场准入、退市制度,依法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

25、推广视频监控系统及肉类、蔬菜类食品可追溯系统等信息化监管手段。完善农贸市场水果蔬菜类、生鲜肉类及鲜活水产品等重点品种的常态化检测措施,完善无照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措施,探索形成可持续的常态化监管机制。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6 .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安心”专项行动,加大GB31654-2021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的宣贯,推动实现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面改善。督促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强化从业人员管理培训,加强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理等全程防控。

26、全面推动“明厨亮灶”提升改造工作,接受社会公众广泛监督。组织开展餐厨废弃物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完善并推动落实餐厨废弃物收集处置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网络订餐、集中配餐平台责任,建立第三方平台自查报告机制,督促第三方平台进一步加强入网食品经营单位的登记审查和线上信息公示管理,加强与第三方平台政企合作,实现入网餐饮单位审核信息、许可信息、食品安全社会评价与投诉信息数据共享。加强线上监测和线下核查,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和举报奖励力度。推进“外卖共治”平台应用和网络餐饮服务集中区治理,加大“食安封签”“互联网+明厨亮灶”推广应用力度。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春秋季开学前专项检查覆盖率达到100虬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

27、、旅游景区及周边、工地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餐饮夜市等综合治理,推动我市餐饮行业质量安全水平整体提升。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7 .校园食品安全提升行动。严格实行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督促落实校长(园长)陪餐制和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严格落实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要求。推进“互联网+智慧监管”,实现全市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率IOO虬定期开展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餐饮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保障就餐学生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健

28、全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相关管理制度,强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加大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的检查力度,开展营养健康监测。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食品安全宣传进校园活动,开设食品安全知识课堂,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状况明显改善。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8 .进口食品“国门守护”行动。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发挥预警作用。完善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实施差别化监管,严防输入型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食品走私行为。牵头单位:孟定海关、南伞海关、沧源海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9 .农村食品安全治理行动

29、。深入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行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强化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严厉打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劣质过期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建设试点,大力推进农村食品统一配送经营,强化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工作。严格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构建县乡村联动监管网络。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守法生产经营和安全消费意识。逐步实现农村群众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促进乡村振兴。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

30、局、市林业和草原局、市供销社10 .食物中毒综合防控提升行动。加强全市食物中毒防控安全形势研究,开展食物中毒防控宣传教育活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中毒事件发生。加强食物中毒医疗救治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提升全市食物中毒流行病学调查及现场处置能力,提升全市食物中毒实验室检验能力,提升全市医疗救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市场监管局五、实施步骤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周期为3年(2022年一2024年),按以下阶段实施:(一)启动部署阶段(2023年2月)。市级召开创建启动大会,对创建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制

31、定全市创建工作方案和考评标准,根据创建需要组建完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二)组织创建阶段(2023年2月至2023年12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分解工作任务,启动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做到目标明确、任务详尽、责任到人,全面实施创建。2023年12月底前,各县(区)力争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区),市向省级食品安全委员会提交初评申请、自查报告等相关材料。(三)自检自查阶段(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各县(区),各有关部门根据自查情况,查缺补漏,做好迎接省级初评的准备工作。(四)总结提升阶段(2024年7月至2024年11月)。各县(区),

32、各有关部门根据省级初验情况,全面总结我市创建工作经验做法,抓好整改落实、巩固提升,形成长效机制,做好迎接国家验收的准备工作。六、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杜建辉同志担任组长,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赵子杰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志厅、李丕明同志担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及各县(区)人民政府领导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指挥长由杨志厅同志担任。下设办公室在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局长康飞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

33、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各县(区)要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成立相应领导机构,负责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在人财物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将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与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健康县城一并部署和推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履行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推进各项创建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二)落实创建经费。创建周期内年度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县(区)财政预算每年安排专项预算。各有关单位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创建投入。创建工作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绩效目

34、标管理,确保项目资金的规范、安全和高效使用。(三)加强督促检查。由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开展督促检查和阶段评估,对阶段性工作进行情况通报和小结,及时通报推进情况,整改问题。同时,做好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督促检查工作,并定期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各地创建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四)开展第三方评价。始终将“社会认可、群众满意”作为判定食品安全城市的根本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群众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方法,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创建工作进行综合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五)广泛深入宣传。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创建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工作重点和创建标准等内容,增进

35、社会了解,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全社会支持创建、参与创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及时总结创建试点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推动创建工作深入开展。(六)严肃考核奖惩。根据阶段督导情况,对创建工作任务推进有力的县(区)和相关部门及时通报表扬,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县(区)和相关部门在创建结束后集中表彰。因工作不力、不作为或推诿、扯皮、延误工作,严重影响创建进度,导致创建未能如期完成的,对该县(区)或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因监管不力造成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对该县(区)、该部门的主要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取消评先授奖资格,并严肃追责。(七)严格创建纪律。严格规范创建活动管理,严禁弄虚作假,严禁违规操作

36、,严禁以任何形式干扰创建工作,做到依法依纪、节俭高效,确保创建活动客观公正、创建结果有效可信。防止借创建之名搞形象工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创建活动落到实处、取得成效。附件:1.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清单附件2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责任清单评价要点评价内容评价方式任务清单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一、基础工作(30分)1.党政同责(3分)(1)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口口女士贝任制规定要求,将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纳入党委和政府跟踪督办内容,结合巡察工作安排对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1 .结合巡察工作安排

37、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2 .党委、政府对食品安全重大部署、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跟踪督查督办工作。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行检查。(2)对下一级地方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将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成效作为衡量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标。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1.将食品安全履职情况纳入各级党委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2.对各县(区)、乡镇(街道)党M政府年度考核、绩效考核内容且权重比不低于2%o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3)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履行食品安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1.县(区

38、)级以上党委和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每年最少召开1次会议听取食品安全工作报告,研究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全工作职解决食品安责,对在食全重要问题;品安全工作县(区)级以中敢于作上政府分管为、勇于担领导每年最当、履职尽少1次研究、责的,给予调研食品安表彰奖励;全工作问题;对履职不力2.开展食品的,按照有安全评议考关规定进行核工作,坚持问责。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督促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履行食品安全工作职责,确保中央、省、市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2.工作(4)加强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资料审查、1.市、县(区)、乡镇(街道)100%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明确承担日常工作的机

39、构,并根据情况及时调整食品安全委员巾政府机制室建设,食党政会;食品安各县(区)(2分)品安全办综领导2.完善食安全办人民政府合协调作用有效发挥。访谈委及其办公室工作机制,健全综合协调、监督指导、督查考评等机制制度,各成员单位食品安全任务分工清晰;3.召开食安委全体会议,对重点、难点食品安全问题开展调研、协调、综合整治、宣传等工作,推动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取得进展。(5)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健全并有效运行。资料审查、党政领导访谈县(区)级以上食品安全相关部门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形势会商、风险交流等工作机制,部门间通报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监管、市政府食

40、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巾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巾巾场监管局、孟定海关、南风险隐患等工作信息,认真研究分析食品安全形势,研讨风险隐患存在的原因、消除对策等。伞海关、沧源海关1.市、县(区)级成立创建国家食品安(6)建立健全示范城市全食口口女全资料工作领导小各县(区)小氾城市创审查、组,印发工作市政府人民政府建工作机党政方案,明确创食品安市创建领制,有力有领导建任务,落实全办导小组成序有效推进访谈责任清单,建员单位示范创建工立各项工作作。机制,保障创建顺利推进。2.市直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部门具体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细化职责任务,扎实做好创建动员部署和宣传工作,积极营

41、造浓厚氛围;3.市县(区)两级召开创建动员会、工作推进会,及时研究部署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有关工作。3.法规制度(1分)(7)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工作决资料审查、党政领导1.制定洛实党中央食品安全党政同责、深化食品巾政府食品安全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策部署,配访谈安全改革等公安局、套出台本地重要决策部市司法食品安全相署的文件;局、农业关规章制2.出台与上农村局、度,法规制级食品安全卫生健康度健全。监管制度配委、市场套的食品安监管局、全规章制度、孟定海规范性文件关、沧源等;海关、南伞海关1.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4.风险监测(2分)(8)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健

42、全并有效运行。资料审查头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通报、会商、报告机制,风险监测结果异常时及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和行业主管市卫生健康委巾巾场监管局部门;2.市级卫健部门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加强食源性疾病监测,组织会商研判食品安全风险,形成年度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分析报告。(9)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全部县(区)级行政区域。现场检查1.加强疾控机构检测能力建设,市、县(区)两级疾控机构达到相应监测能力建设标准要求,完成省卫健委下达检测监测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任务;2.食品污染物和有害因素监测网络覆盖所有县(区)级行政区域并延伸到乡镇和农村。(10)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

43、性疾病事件和病例。资料审查、现场检查1.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系统覆盖县(区)、乡(镇)医疗机构,哨点医院100%完成采集样本任务;2.督促食源性疾病监测医疗机构及时报送食源性疾病事件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和病例,提高报告率。5.源头治理(3分)(11)全面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农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资料审查、现场检查1.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建立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类清单;2.推行耕地分类管理,加强重金属污染区耕地风险管控与修复,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3.在安全利用类耕地落实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

44、调理等农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艺措施,在严格管控类耕地落实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IO0%完成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年度任务;4.加强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重点区域排查整治,编制整治方案,按照国家、省市部署要求分批次完成污染源整治清单任务。(12)禁止污水灌溉,现场检查1.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科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学使用化肥,全面推行测土配方施肥。生产、销售、使用的肥料等农业投入品应当达到相关标准,用作肥料或肥料原料使用的生活垃圾、污泥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标准。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弃物直接用作肥料;2.住建部门

45、严格落实垃圾从产生到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回收和无害化处置的全过程管控,实现全域生活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处理污水“零排放”,实现垃圾处理的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3 .住建部门规范巾污水处理厂、市污泥处理厂运行。4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企业污水、废水、废物的排查整治力度,严厉打击超排超放、偷排偷放等违法5.源头治理(3分)(13)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严格落实定点经营、实名购买和使用记录等制度。现场检查1.加强对农药经营场所日常监管,宣传农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农药经营场所做好农药销售台账,严禁出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农业投入品;2.开展兽药饲料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各类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禁限用药物。(14)按照要求做好高毒高残留风险农药淘汰工作。资料审查1.加强科学安全用药宣传指导,开展科学安全用药培训;2.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区)人民政府(15)严格执行生猪定点屠宰制度,加强牛羊等其他畜禽的屠宰管理,按法律法规要求出厂入市。资料审查、现场检查1 .严格执行生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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