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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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发展群众体育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1)86号),加快推动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工作要求(一)工作原则1.科学规划,兼顾景观。根据群众需求、周边健身场地现状等因素合理布局,统筹建设,防止千篇一律,避免破坏景观,做到群众健身就近就便、场地类型丰富多样、项目投放错落有致、设施配置美观实用。2 .分类分批,先易后难。按照项目类型、难易程度等进行梳理,实行分类指导,科学精准施策,明确时间节点,制定建设计划,实现项目化推进。3 .条块结合,以块

2、为主。公园场地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区负责建设,其它场地根据实际需要,由属地区政府统筹建设管理,市属场地可以划拨给属地区政府,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二)主要目标把群众身边的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作为全民健身工作的全新载体、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的有效途径、提升城市品位的重要标志,通过三至五年建设,逐步形成覆盖面广、类型多样、特色鲜明、普惠性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力争到2023年,全市新建或改扩建500处以上全民健身场地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5平方米以上;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群众“10分钟”健身圈基本形成。二、主要任务(一)加强规划引领,完善顶层设

3、计把推进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作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补短板五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全面梳理体育用地并制定可用于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非体育用地、非体育建筑目录或指引。结合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普查和我市现有健身场地设施分布调查情况,理清当前各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在空间分布上的短板和各类运动项目的短缺情况,指导各区确定重点建设区域、建设项目、建设数量。(二)梳理存量场地,分类分批建设1.摸排场地。按照能建尽建原则,围绕公园绿地、街边空地、桥下空间、道路周边、居住区周边闲置用地、边角地、小区广场等,全面梳理适合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存量场地,推行指标化、项目化管理,不得占用农用地。各区、各有关部门

4、要把所有适合建设全民健身设施的存量场地摸排出来,明确建设时限,两年内全部新建改建完成。2 .审核把关。摸排确定的每块场地要明确专人会同所属街道(镇)、社区(村)逐块分析,特别是建设项目内容,要充分听取社区意见,满足群众需求。各区要设立场地建设审核小组,加强统筹把关,根据场地规模、地理位置等,因地制宜,合理规划,配置不同场地功能组合、球类场地与健身场地组合、各类运动人群健身组合等,避免出现相同体育项目在小区域范围内大量重复建设以及因增设全民健身场地破坏景观的问题。3 .建设任务。2022年,各区建设场地不少于40块(含市属划拨场地),市土地发展中心不少于10块(含可划拨各区场地),市交通局不少于

5、6块(含可划拨各区场地),市市政园林局改造提升市属公园不少于2个、其他场地不少于6块(含街头公园和绿地),其中,公园改建、新建、配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应综合考虑、整体设计、同步提升。2023年,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完成剩余的存量场地建设任务。(三)探索建设模式,创新管理机制1.市属地块。市属地块可以按规定采取纳入所在区年度体彩公益金捐赠计划、划拨属地区建设管理、自主建设管理、国企建设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管理等模式,其中,自主建设模式所需资金由业主单位纳入年度预算或向市财政局申请预算追加,按采购相关规定办理手续、开展建设。2 .区属地块。区属地块和市属划拨下放的地块可以按规定采取自主建设管理、交由

6、国企建设管理、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管理等模式。其中,自主建设管理可采取两种模式:一是区文旅局统一招标建设,移交属地街道或场地业主单位管理,办理资产划拨手续;二是区文旅局或财政局资金拨付属地街道或业主单位,由属地街道或业主单位招标建设管理,办理资产登记。3 .社会资本参与。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场地建设管理,通过建设一移交一运营(BTO)、建设一运营一移交(BoT)等多种模式,支持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鼓励探索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冠名资助场地建设费用,进一步减轻财政负担,实现社会共建共享。4 .运营管理。新建改建露天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可建设可移动的管理用房、公共厕所等基本配套设施。原则上,全民健身场地设

7、施建成后以公益免费为主,各管理单位可以购买场地公众责任险,篮球、足球、网球、轮滑等标准场地,以及需要配备固定人员管理的场地设施,可以委托第三方微利经营或免费开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四)注重科学论证,推进试点建设各区要按照以上原则筛选至少10块场地开展试点建设,市交通局筛选1块场地开展自主建设或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试点,市市政园林局在思明和湖里辖区内筛选1块场地和1个市属公园开展自主建设改造提升试点,市土地发展中心筛选2块场地分别划拨给属地区政府和国企建设管理,并跟踪督促相关接收单位开展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试点工作。试点项目建设应加强与属地社区沟通,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于2022年7月底前全面

8、完成。引入社会资本建设的试点项目,要及时梳理场地信息、合作条件、合同文本,特别是冠名全额资助场地建设费用的,务必要大力宣传发动,广泛寻找合适对象。(五)推行智能管理,确保便民利民依托“1健身”智慧体育服务平台,开发设计两个模块:一是健身地图模块,新建改建的所有全民健身场地,在健身地图上显示地址以及管理人员信息,便于群众查找、方便报修;二是免费场馆模块,新建改建的封闭式管理场地,通过人脸识别、扫描二维码等方式,预约进场锻炼。市体育局另行发布“1健身”对接技术标准,各区、各有关部门按照技术要求开展建设,确保建成后可以立即接入“1健身”平台统一提供服务。各区历年来配建的健身路径,要结合此次摸排建设场

9、地工作一并部署,明确每处健身路径地址、管理人员及联系方式,2022年3月30日前全部录入“1健身”平台,进一步完善健身地图。(六)总结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各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市市政园林局、市体育局要尽快出台公园绿地健身体育设施设置技术指引。各区要结合实际,及时制定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明确每年建设任务及工作机制模式等内容。三、实施步骤(一)启动准备阶段(2022年2月)。市体育局牵头开展调研,研究制定建设项目指导标准、工作方案,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审议。(二)试点建设阶段(2022年2月至7月)。各区、各有关部门根据任务分工,及时召开部署会,

10、推动试点项目建设,定期研究解决试点过程遇到的困难问题,每个月报送试点进展情况,7月15日前报送阶段总结材料。(三)试点总结阶段(2022年8月)。市体育局牵头筹备召开全市现场推进会,总结试点建设经验,推广试点项目典型亮点,促进各区、各有关部门相互交流沟通、取长补短。(四)全面建设阶段(2022年8月至2023年底)。在试点基础上,根据现场推进会部署,各区、各有关部门将梳理出来的存量场地,按照两年建成时限要求,分批分类全面推进建设。(五)常态建设阶段(2024年以后)。及时形成长效机制,存量场地全部建设完成后,新增场地按照机制常态推进建设。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

11、视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工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统筹协调、亲自部署推进;分管领导要细化研究、全面摸排、开展试点、建立机制、掌握进展,确保责任到人,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特别是引入社会资本建设模式,建设、管理、维护、运营要开拓思路、大胆创新,确保能够落地见效。(二)加强经费保障。市属场地建设运营管理经费由市财政按规定予以保障。区属场地建设运营管理经费按规定由区财政为主承担,试点项目建设经费市级财政补助40%,其他场地建设经费市级财政补助20%,年底市区财政统一结算。各区群众身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经费从体彩公益金支出部分不得超过上年度本区用于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的体彩公益金总额,确保不因场地设施建设而影响赛事活动、科学健身指导、后备人才培养等其它体育工作经费保障力度。(三)加强沟通指导。市交通局、市市政园林局,市土地发展中心、各区政府试点项目、存量场地梳理情况,于2022年3月15日前报市体育局,汇总后及时报市政府办公厅。各区、各有关部门摸排的存量场地及建设时限安排,将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如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符合条件而未纳入的,将全市通报。市体育局要建立试点项目跟踪督导清单,牵头抓好督促指导,每月通报试点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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