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8394 上传时间:2022-08-09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6.4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docx(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纪检监察建议书运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思考一、基本情况20XX年县级监察委员会正式组建履职以来,*县纪委监委针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度漏洞、监管盲区、廉政风险点等问题,共向有关党组织和行政事业单位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两书”)共41份,推动了土地确权登记颁证、扶贫资金使用、不动产登记等多项工作持续规范、提质增效,推动形成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1 .从所制发“两书”的种类看: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8份、监察建议书33份,暂未使用过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联合行文。2 .从所制发“两书”的年限看:20XX年制发15份、2019年制发21份、2020年

2、以来制发5份。3 .从所制发“两书”的对象看:对乡镇党委、政府发出12件,对公检法部门发出9件(其中8件为采取强制措施的监察建议),对精准扶贫指挥部发出5件,对县委组织部、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等部门发出15件。4 .从所制发“两书”的领域看:涉及扶贫工作方面8件,涉及职务违法与职务犯罪案件查办方面8件,涉及信访方面3件,涉及其他单项工作22件。二、存在的问题1 .适用情形不够明确。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了制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的15种情形。但具体工作中,因规定比较宽泛而难以准确把握,容易出现随意用、混淆用等问题,

3、导致“两书”的规范性、精准性不强。2 .运行模式不够清晰。查处问题主要由监督检查、审查调查部门经办,而对外发文主要由办公室、案管室、审理室等承担,容易出现“两张皮”。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应由谁起草、谁审核、谁制发、谁送达、谁监督、谁销号、谁复查、谁人卷、谁归档等责任主体不够明确,容易造成“多头发”“多口收”等问题,导致“两书”严肃性、约束性不强。3 .建议内容不够精准。纪委监委是监督机关,职能部门是监管机关。监督机关就具体业务给监管机关提的意见建议,容易受实际情况、客观条件及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能力水平、业务素质等多种因素影响,造成“外行指导内行”的情况,极易出现所提建议浮于表面蜻蜒点水“不止

4、痒”、笼统含糊泛泛而谈“不解渴”、指东打西乱弹琵琶“不对症”、越俎代庖矫枉过正“不适宜”等问题,导致“两书”针对性、科学性不强。4 .监督跟进不够有力。因缺乏明确的办理要求,一定程度上存在“两书”发得多督得少、建议多落实少、纸面督得多现场督得少等问题。有的建议书一发了之,缺乏后续监督措施,责任单位跟进掌握整改情况不到位;有的被建议单位不重视“两书”办理或仅停留在口头、纸上,长期不研究、不办理、不回复整改情况;有的整改措施空洞无物,存在消极整改、拖延整改、表面整改、纸面整改嫌疑;有的不按时限、要求回复整改情况,顾左右而言他;有的多次催办仅回复阶段性整改打算。因缺乏科学、明确的“两书”办理规定以及

5、办理效果的评价考核机制,往往难以达到以案促改效果,导致“两书”实效性、时效性不强。三、工作建议1 .进一步细化“两书”运用的规范性制度。目前,中央和湖北省纪检监察机关均出台了有关工作规范,但部分规定稍显宽泛、不够明确或操作性不强。而且上述通知,仅在纪检监察系统内发布,对被提出建议的单位约束性、强制性不强。建议参照被巡视党组织配合中央巡视工作规定做法,从顶层设计层面制定被建议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工作制度。2 .进一步提升“两书”建议的科学性、可行性及针对性。一要强化全员培训,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和专业素养,少说不说外行的话、笼统的话、不疼不痒的话、不在点子上的话;二要强化调查研究,要

6、在提出建议前加强分析研究,事实求是地找出问题根源,提出言之有物、言之有理、言之有据的意见建议;三要强化审核把关,进一步理顺“两书”运行程序,层级压实研究起草、审核把关、文稿校核、督办评价、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和操作办法。3 .进一步明确“两书”落实情况的评价考核及问责处理机制。中共湖北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纪检监察建议工作办法)的通知第十二条仅规定:“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采纳纪检监察建议、不按时反馈落实整改情况或落实不到位的,对有关党组织和单位严肃问责”此通知能否作为问责依据、查处此类问题时定性量纪如何把握等问题,尚缺乏操作层面的具体规定。“两书”的办理落实情况,也缺乏可参照、可执行的量化依据,容易造成主管随意、人为干预、评价不准等问题,建议研究制定专项细则便于基层操作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