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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出现资金浪费问题及苗头自查实施方案为认真落实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出现资金浪费问题及苗头排查工作的通知(吉农办202110号)文件精神及韩福春副省长“要举一反三,引以为戒”的批示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出现资金浪费问题及苗头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在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中缺乏统筹协调,决策实施预见性不足,未充分尊重群众实际需求,造成资金浪费问题及苗头,对排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力行动,推进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引以为戒,避免此类问题再度发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排查任务和范围20
2、18年5月一2021年9月30日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及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中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工作(市里发文调整的项目按调整后内容),农村户厕改造不列入此次自查;重点查找项目未按期完工,完工后未能正常使用,使用后未达到设计要求及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建设项目等出现资金浪费及资金浪费苗头问题。二、工作职责分工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牵头负责此项工作。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各自查找本部门本系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中造成资金浪费及出现资金浪费苗头的问题;部门查出的问题,向本地党委、政府汇报,认真分析造成资金浪费的原因,
3、研究提出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时限,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园区)管委会对发现的问题督导整改,市直相关单位负责全市范围内本系统自查工作情况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本地区自查工作情况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直相关单位将汇总结果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按时报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三、相关要求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希望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和市直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排查工作,于10月26日前将联络人回执表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抓紧制定自查方案,尽快开展
4、自查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及市直相关单位自查结果及问题解决情况于2021年11月3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没有问题也要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零报送,以便市级汇总,市级将自查情况汇总后,于2021年12月10日前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报送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 .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浪费及苗头排查情况表2 .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浪费及苗头排查联络人回执表白城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浪费及苗头排查情况表填报单位(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县市区出现资金浪费问题的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时间存在问题情况说明问题责任单位整改措施完成时限整改结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浪费及苗头排查联络人回执表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