馆陶县农业农村局返乡入乡创业园项目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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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馆陶县农业农村局返乡入乡创业园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河北省农业农村厅2023年省级农业产业化发展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馆陶县返乡入乡创业园建设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项目概况河北省在全省整合创建11个返乡入乡创业园,每个补助50万元,主要支持馆陶县等11个县(市、区)。主要用于创业园配齐办公场所,配套专家创业辅导培训、政策金融咨询、加强宣传推介、信息平台搭建及品牌打造等。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关于公布2022年全省返乡入乡创业园的函,经园区申报、专家评审、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确定,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符合条件,予以支持。二、绩效目标创业园基础设施、创业辅导、政策金融咨询等功能进

2、一步完善,吸纳就地就近就业300人次以上。三、主要建设内容及资金测算(-)承担主体: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馆陶县农业农村局)(二)实施地点: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覆盖馆陶镇、寿山寺乡、柴堡镇、南徐村乡、经济开发区等4个乡镇、1个经济开发区,覆盖村庄120个,覆盖农户3.1万户、农民9.4万人。占地面积33.27万亩。(三)建设内容。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园办公设备及办公场所建设,配套专家辅导培训、政策金融咨询、创业园宣传推介、信息平台搭建及品牌打造,具体资金安排如下:1.办公场所建设21万元。其中购置办公电脑、打印机、投影机等办公设备9万元;大会议室会议桌椅和

3、场所建设12万元,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办公设备服务保障。2、专家辅导培训及政策金融咨询18万元。其中创业专家指导培训12万元,聘请有关专家开展10场次互联网信息化技能技术网络培训;二是安排6万元,开展金融支持创业政策咨询服务活动,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和企业提供金融保障和支持。3、宣传推介、信息平台搭建及品牌打造11万元。创业园宣传推介投资11万元。通过抖音、快手、今日头条、星标馆陶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推介,提升创业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返乡入乡人员入园创业。四、进度安排(一)实施进度。2023年4月,制定实施方案,网站公示无异议后,上报至省、市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备案;2023年4月-11月,

4、开展项目实施、验收、兑付工作。2023年12月1日前,完成工作总结上报。严格按照省总体时间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做出科学部署,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二)审计验收。项目实施完成后,县审计局或者第三方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农业农村局成立专门验收机构,对整个工程质量、资金使用和落实进行审计验收,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计划,对发现问题限时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追责。验收合格之后拨付项目奖补资金50万元。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馆陶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高玉青同志任组长、徐培庆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统筹协调推进落实。

5、领导小组定期进行项目调度,及时分析处理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困难,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标准完成所有目标任务,确保项目实施有成效,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二)强化项目管理。馆陶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组织实施、督导检查、验收总结、资金拨付和绩效考核等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做好各阶段信息填报工作,及时填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内容。县农业农村局建立健全项目工作档案,及时将有关文件、工作总结、绩效考核报告等立案归档,形成完整、齐全的项目实施档案。项目完成后及时将备案材料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S)规范资金管理。馆陶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内容使用资金,严禁截留、挪用

6、和超范围支出,做到专款专用。对虚报冒领、骗取套取、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依法依纪追究当事人和责任人责任。指导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建立项目资金使用台账,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四)严肃工作纪律。馆陶县现代农业产业园管委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县农业农村局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就申报主体情况向有关部门进行核实,确保提供材料完整真实。对项目申报主体有以下行为的,列入黑名单,取消其申报资格,而且三年内不得申报农业产业化项目:一是提供虚假情况、证明资料的;二是拒不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三是对有关证明资料进行涂改、毁损的;四是被举报或投诉反映申报项目虚假并经证实的。(五)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树立示范典型,开展经验交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和广播等现代主流媒体的作用,加大对本项目重大意义、先进典型的宣传与示范,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并通过网络宣传片、召开技术培训会、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组织我县群众现场观摩学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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