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8673 上传时间:2022-08-10 格式:DOCX 页数:4 大小:14.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校区单身楼管理办法为加强学校XX校区单身楼(以下简称单身楼)管理,给单身教职工创造文明、整洁、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根据上级和学校公共房屋管理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一条申请条件、入住程序和时限(一)申请条件1、我校事业和人才派遣编制,市内无住房,未享受学校住房补贴、在岗、未婚单身教职工。2、经学校批准的特殊情况。(二)入住程序1、事业编制单身教职工凭人事处签发的通知单到后勤处办理相关入住手续。2、人才派遣制教职工入住,需向后勤管理处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同意,由后勤管理处负责审批。3、获批入住人员到财务处后勤基建财务科交纳500元入住承租保证金,持交款收据到后勤管理处综合科签订单

2、身楼租住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保证金用于抵扣租房人员恶意欠缴的租金、各类欠费和罚金。入住人员按规定退房后,凭后勤管理处书面退款通知到财务处办理退款手续。4、本办法施行以前入住单身楼的单身教职工,符合入住条件的,须按照本办法重新办理入住手续。(三)入住时限1、教职工入住单身楼年限为六年,从入住人员拿到单身楼房间钥匙之日算起,期间实行按年度审核入住条件、按年度签订入住合同的管理办法,直至退房为止。2、入住教职工结婚、跨校区调动、离职、入住超过六年的,应按住宿管理规定及单身楼租住合同约定时限及时退还单身床位。第二条房间和收费标准(一)房间标准单身楼位于学校XX校区北院,入住标准为大房间:3人/间,小房

3、间:2人/间。(二)收费标准1、房租:符合单身楼入住条件,入住期间按三人间120元/间/月;二人间100元/间/月收费,每间按实际床位数分摊。2、水费:由后勤管理处修建动力中心按楼计量,由楼内居住人员均摊。3、电费:由后勤管理处修建动力中心按间计量,由每房间居住人员均摊。4、采暖费每房间每个采暖季三人间按750元/间,二人间按600元/间收费,由每房间的居住人员分摊。以上费用从入住人员工资中代扣,不能从工资中代扣的,由后勤处相关科室(综合科负责房租、修建动力中心负责水电暖费)凭据收取现金后统上缴学校财务处,并定期与财务处核对账目。第三条住宿管理(一)单身楼由后勤管理处依照本办法统调配和管理,其

4、他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安排、调整和占用。(二)未经批准的人员一律不得入住单身楼,违者限一周内自行搬出。逾期不搬者,由相关部门(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人事处或当地治安部门)协同强行迁出。(三)连续3个月空置的房间或床位,视为自动放弃,由后勤处收回重新调剂分配;已婚的教职工,应在婚后两个月内主动办理退房手续。拒不退房的,按本条(二)处理。(四)入住单身楼的教职工,须服从后勤管理处的管理,不服从分配或阻止他人入住者,按本条(二)处理。(五)办理退房的教职工,应将钥匙全部交回,同时办理退房手续,不得借故换锁或将床位私自转给他人使用。违者按本条(二)处理。(六)住宿人员要爱护楼内公共设施,不得随意改动室内结构或进行装修,不得私自更换门锁。(七)严禁在楼内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存放自行车等杂物,违者按无主物品清理。(八)宿舍内严禁使用800瓦以上的大功率电器,因违规用电造成责任事故的,由使用者承担所有直接损失。(九)对不服从上述管理规定的,后勤处和人事处有权禁止其在单身楼内继续居住。第四条后勤管理处按学校国有资产(资源)收入管理的有关规定从以上收费中提取部分费用作为单身楼管理经费。第五条学校其它单身公寓管理参照此办法执行。第六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