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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做好2023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2023年春运从1月10日开始至2月18日结束,共计40天。为贯彻落实“1225”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做好全市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强化领导,统筹安排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近三年春运期间,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97起、死亡95人、受伤89人、财产损失51.78万元,发生简易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4998起、受伤1704人、直接财产损失642.64万元。其中,发生一次死亡2人的道路交通事故7起、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起。西景线、昆孟线
2、、昆磨线、策磨线占国省公路事故的80%,农村公路事故占事故总数的30%,澜沧、景谷、思茅、宁洱4县(区)辖区事故占事故总数的50%o从近三年春运统计数据来看,不仅车流、物流、人流集中,安全风险隐患叠加,而且交通事故易发、多发,尤其是4条国省主干线公路、农村道路及4县(区)辖区事故集中高发,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为此,全市各级各部门,尤其是地处事故多发路段、事故多发县(区)的领导,要充分认识做好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艰巨性、必要性和极端重要性,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加强对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准研判辖区春节前、节中、节后“三个时段”的道路交通流、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交通
3、事故的规律特点,以及辖区人、车、路、安、运、管道路交通安全各要素中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春运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做到早研究、早安排、早行动,确保春运期间全市不发生大范围、长时间的交通拥堵,不出大事、少出小事,确保人民群众不因道路交通事故致贫返贫,为人民群众欢度新春佳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二、突出重点,强化道路交通事故防控措施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原则,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安全生产“
4、三大责任”,细化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风险隐患排查和风险隐患管控措施,坚决完成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强化源头风险防范和风险化解,严把春运事故防控第一道关。各级各部门要在春运来临前,对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争源头隐患清零。一是对重点场所存在安全管理责任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措施不落实,安全隐患较大的,提出整治意见责令限期整改;对未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维或检验、二维不合格的重点车辆,一律依法予以停运;对达到报废标准的重点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非法违法交通行为未清零或未参加春运安全警示教育的重点驾驶人,一
5、律不得参与春运。二是对重点路段全面开展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督促公路管养部门整治;对一时无法完成整治的,要增设临时警示措施;对春运高峰时段存在因施工,影响车辆安全通行的,要督促公路管养部门停止施工,严防因施工造成拥堵或交通事故。三是强化重点人群的宣传教育,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能职责和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通过广播电视、互联网、微信微博、农村大喇叭等媒介,有针对性的开展春运交通安全宣传,发布辖区路况信息、交通流量信息、恶劣气象信息、安全警示信息。公安交警和道路运输部门要集中曝光春运期间酒驾醉驾、客车超员,高速公路行驶车辆违法占用应急车道、面包车非法营运、违法载
6、人等严重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两客一危企业”要对安全员、乘务员、例保员、驾驶人集中开展一次春运前交通安全警示教育,严防“四违”(违反夜间禁行规定、违反接驳运输规定、严重交通违法、违反企业动态监管制度)行为发生;国省公路交警执法站、治超站、收费站要加强驾驶人尤其是过境客运驾驶人、重中型货车驾驶人宣传教育,提示山区高速(高等级)公路安全行车注意事项,坚决遏制下长坡、进出入隧道事故多发势头。农村地区“两队”、“两站两员”要在赶集、学校放假收假、民俗活动、婚丧嫁娶期间开展交通安全“打招呼”活动,对“七类重点车辆”(营运客车、小微型面包车、货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驾驶人开展一次面
7、对面帮教,引导驾驶人遵守交通规则,引导广大群众、中小学生乘坐合法营运车辆,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强化运力组织和应急保障,提升春运安全保障水平。“两客一危”运输企业要提前制定春运期间运力投放计划,科学组织运力,确保春运物资及时运达;农村客运企业要对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开通农村客运,有效遏制非法客运,确保春运期间农村群众安全出行、便捷出行的需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客运企业暂停发往或途经恶劣天气地区的班线,防止大量人员滞留或发生群死群伤事故。应急管理部门要健全完善道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和恶劣天气预警、应急信息发布机制,督促消防、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卫生等部门和
8、公路管养、清障施救企业,做好应急处置设备、物资、车辆、人员准备,确保紧急状态下,快速到位投入使用;国省公路的管养部门和交警大队,要健全完善交通突发事件车辆分流预案,适时公布春运期间国省公路交通流预判和应急处置、分流绕行预案,公布道路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点(段),提示安全行车注意事项,严防长时间、大范围的交通拥堵。(三)强化路面管控,保持春运良好交通秩序。国省公路要全面启动交警执法站、治超站、收费站的联勤联动机制,以“4条主干线”、“六类车”(长途客车、旅游客车、7座以上客车、大中型货车、危险品运输车、校车)为重点开展协同共治,加强安全提示和安全检查,严把出城、上高速、过境关口,开展酒驾、涉牌涉证
9、、非法客运、“三超一疲劳”等严重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专项整治;公安交警和保险企业,要健全落实“警保联动”机制,确保春运期间国省公路交通事故快处快赔,防止小事故引发大拥堵。农村地区要全面启动“两队”、“两站两员”路面管控机制,紧盯农村赶集、婚丧嫁娶、民俗节庆、学生放假收假”四个重点时段”、“七类重点车辆”和开通农村客运班线路段的路面管控,严把进山、出村、出镇、旅游景区关口,开展非法违法交通行为的大查处、大劝导行动,严查、严劝重点车辆非法客运、违法载人、涉牌涉证、酒驾及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等严重非法违法交通行为。公安交警、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在春运期间,集中优势力量,实行错时上路,重点开展酒驾、违法停车、
10、面包车非法营运、摩托车违法载人或不戴安全头盔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查严处各类影响安全、畅通的非法违法交通行为。三、强化督促落实,确保事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围绕春节前、节中、节后三个重要时段,各级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检查,各级行业管理部门要开展专项检查,各重点场所要开展自检自查,确保重点场所、重点路段、重点车辆及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到位、整治到位,确保春运事故防控工作措施落地见效。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备勤制度,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要快速有效处置,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各县(区)、各部门请于2023年1月9日前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办报送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安排部署情况,2月20日前报送工作开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