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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为加快推进全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依据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和合理配置医疗废物处置能力的紧急通知及加快健全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工作目标为解决我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19张及以下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具有数量较多、布局分散、医疗废物产生量小、收集运输不经济等问题,建立健全辖区基层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实现城乡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全覆盖。二、工作任务(一)科学布置周转场所。以各乡镇卫生院原有医疗废物贮存场所为依托设置基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周转点,负责收集和暂存各乡镇周边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的医疗废物,确保实现辖区所有医疗废物收集全覆盖,从源头上严防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二)合理调配运输能力。各乡镇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运输方案和路线,明确任务目标和责任分工,以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布局分散、产废量小、运输不经济等问题。医疗废物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到各乡镇周转点之间的运输,根据各乡镇不同情况,采取因地制宜、选取多种方式进行管理,包括:1、采用小型专用收集车辆上门收集;2、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送交;3、委托第三方机构收集、转运。收集、递交、转运至少每两天一次。小型医疗废物专用收集车辆,应具备防雨、防晒、防遗洒措施,并设置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示和定期消毒。此类车辆仅限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
3、医疗废物周转点之间的医疗废物转运,不得用于周转点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之间的运输。从周转点与处置单位之间运输医疗废物,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规定,并严格执行至少每2天收集、运送一次的规定。(S)明确专人登记管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医疗废物周转点医疗废物的接收、登记、称重、移出等档案记录工作,建立专门管理台账。每季度末向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三、保障措施(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卫生院作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辖区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主管领导和医疗废物周转点,确保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工作有序开展,工作信息及管理台账按时、准确报送。生态环境
4、局、卫健局等部门结合各自法定职责,严格防控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二)严格排查和监管。县卫健局与县生态环境分局要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认真开展排查工作,精准掌握所有医疗卫生机构分布情况和医疗废物产生情况。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各医疗卫生机构切实做好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交接等环节工作,建立工作台账机制,确保医疗废物的接收与外送帐物相符。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依法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按照相关法律文件规定的要依法处理。(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县卫健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要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定期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检查,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促进医疗废物收集、处置工作符合卫生、环保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坚决防控疾病传播,保护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