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的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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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印花税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的总结一、印花税法重点变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2年7月1日正式施行,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的几大重点变化:五降一升: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运输合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等合同。以上合同税率从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三;营业账簿【从原先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调整为按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营业账簿税率减半征收,其他账簿不再征收(财税201850号相关减免规定直接纳入印花税法)】财产保险合同【由投保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三变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提示:实务中一直执行

2、的是新规定,依据国税函1990428号国家税务局关于改变保险合同印花税计税办法的通知,自1990年7月1日起,对印花税暂行条例中列举征税的各类保险合同,其计税依据由投保金额改为保险费收入。计算征收的适用税率,由万分之零点三改为千分之一】三个增加:(-)新增四项免税凭证1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2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3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4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提示:符合上述条件的纳税人,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3、的方式享受。】(二)新增印花税扣缴义务人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三)增加“证券交易税目,按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征收印花税三个取消:(-)取消尾数规定,据实计税纳税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印花税法予以取消,实行据实计税纳税。(二)取消部分应税凭证取消印花税暂行条例附件税目税率表中权利、许可证照税目、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的规定。(三)取消原有罚则,按征管法执行

4、取消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处罚规定,统一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五个明确:(-)明确印花税计税依据不含列明增值税金额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明确规定六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1.除记载资金账簿外,其他营业账簿不征收印花税;2 .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不征收印花税;3 .管道运输合同不征收印花税;4 .再保险合同不征收印花税;5 .同业拆借合同不征收印花税;6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不征收印花税。(三)明确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1 .

5、纳税期限: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2 .纳税地点: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四)明确记载资金账务印花税缴纳规则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五)明确金额不

6、定合同的印花税计税依据确定规则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备注:资料参考厦门税务、广东税务、税务总局等官方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88国务院令第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7、第一条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纳印花税。进一步明确纳税人身份。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有合同性质的凭证;营业账簿。(二)产权转移书据

8、;(三)营业账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册U除了权利、许可证照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第三条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新增对证券交易进行界定;强调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税率不变。第三条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应纳税额不

9、足一角的、免纳印花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删除部分内容,简洁明了。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计税依据是否包含增值税予以明确。弟八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

10、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七条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按照办理过户登记手续时该证券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确定计税依据;无收盘价的,按照证券面值计算确定计税依据。第八条印花税的应纳税额按照计税依据乘以适用税率计算。第九条同一应税凭证载有两个以上税目事项并分别列明金额的,按照各自适用的税目税率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未分别列明金额的,从高适用税率。第十条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第十一条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

11、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明确了印花税的计税依据。第十二条下列凭证免征印花税:第四条下列凭证免纳印花税:(一)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二)中国人民解放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四)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五)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

12、立的借款合同;(六)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七)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八)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对居民住房需求保障、企业改制重组、破产、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等情形可以规定减征或者免征印花税,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三)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凭证。对免征印花税的项目进行了汇总罗列,暂行条例的兜底条款得到细化和完善。第十条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13、。第十三条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第十四条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第十五条第七条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

14、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证券交易印花税按周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人应当自每周终了之日起五日内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第九条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金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第十七条印花税可以米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第五条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卜简称贴花)的缴纳办法。为简化贴花手续,应纳税额较大或

15、者贴花次数频繁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采取以缴款书代替贴花或者按期汇总缴纳的办法。第十七条印花税票粘贴在应税凭证上的,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第六条印花税票应当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并由纳税人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彳导重用。第十七条印花税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监制。第十一条印花税票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票面金额以人民币为单位。第十八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征收管理。第十三条纳税人有卜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根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罚:(一)在应纳税凭证上未贴或者少贴印花税票的,税务机关除责令其补贴印花税票

16、外,可处以应补贴印花税票金额20倍以下的罚款;(二)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未注销或者画销印花税票金额10倍以下的罚款;(三)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税务机关可处以重用印花税票金额30倍以下的罚款。伪造印花税票的,由税务机关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二条发放或者办理应纳税凭证的单位,负有监督纳税人依法纳税的义务。第十九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务机关及具,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五条本条例由财政部负

17、责解释;施行细则由财政部制定。第二十条本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1988年8月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第十六条本条例自1988年10月1日起施行。印花税法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扣缴义务人、纳税期限进行了规定和明确;结合了税收征管法,有利于征收管理。二、法律条文新旧对比三、税率新旧对比印花税法印花税暂行条例税目税率税目税率借款合同融资租金合同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万分之零点五不任买卖合同价款的万分之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不考承揽合同报酬的万分之加工承揽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税W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万分之建设工程勘察设

18、计合同按收取费用力分之五贴花税源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万分之三贴花不考运输合同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货物运输合同按运输费用力分之五贴花税国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万分之三技术合同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三贴花计和有:择,灵宝不考租赁合同租金的千分之财产租赁合同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保管合同仓储合同保管费的千分之一仓储费的千分之一仓储保管合同按仓储保管费用十分之贴花不*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的千分之一财产保险合同按投保金额万分之零点三贴花计和改考上以再C同土地使用权出让书价款的万分之据Ifi不*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价款的万分之五产权转

19、移数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不*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的)价款的万分之五不*商标专用权、者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价款的万分之税百营业账簿营业账簿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营业账簿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万分之五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营V税源其4不展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的干分之一-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每件贴花5月删*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022版,2022年7月1日起执行)借款合同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20、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合同(指买卖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书面买卖合同)合同)承揽合同报酬的万分之三建设工程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运输合同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运合同(不包括管道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不包括利权、专有者使用费的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税目税率备注万分之三租赁合同租金的千分之一保管合同保管费的干分之一仓储合同仓储费的干分之一财产保险合同保险费的干分之一不包括再保险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万分书据p5转让包拈买卖(出售)、继承、赠与、互换、分割土地使用权、房屋等建筑物和构筑物所有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转移)价款的万分之五股权转让书据(不包括应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价款的万分之五的)商标专用权、者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价款的万分之三菅业账簿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二点五证券交易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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