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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合资公司的协议书范文五篇一、分立协议各方拟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二、分立后各方的注册资本三、分立形式四、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财产的分割方案五、分立协议各方对拟分立公司债权、债务的承继方案六、职工安置办法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式九、签约日期、地点十、分立协议各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它事项成立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样式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与公司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出资建立公司,特定立本合同。第二章出资双方第二条出资双方为:甲方:法定代表:职务:法定地址:乙方:法定代表:职务:法定地址:第三章设立公司第三条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决
2、定在市设立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双方按各自的出资额在投资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损失。第四章公司宗旨、经营项目和规模第五条公司的宗旨。第六条公司的经营项目为。第七条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元,其中注册资金元。甲方以作为投资,占投资总额。乙方投资万元,占投资总额,其中现金万元,设备万元;合同签订后30日内乙方将现金投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临时帐户,设备投资提供评估证明文件,并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第八条任何一方向第三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须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另一方有优
3、先购买权。违反上述规定的,其转让无效。第五章双方责任第九条甲乙双方除承担本合同其他条款所规定的义务外,还应负责进行下列事项:(一)、甲方:1、;2、;3、;(二)、乙方:12、3第六章董事会第十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应成立董事会。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乙方委派名。董事长由方委派,副董事长由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连任。第十一条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对重大问题应一致通过,方可作出决定。其它事宜,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即可作出决定。第十二条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其职责时,可临时授权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三
4、条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会议。经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临时会议。会议记录应归档保存。第十四条公司的经营管理机构由董事会决定。第七章财务、会计第十五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十六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应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审查验证。第十七条公司在每一营业年度的头三个月,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表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第八章合营期限及期满后财产处理第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为八年。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公司成立之日。第十九条合营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应依法对公司进行清算。清
5、算后的财产,按甲乙双方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第九章违约责任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七条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一日,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出资额的作为违约金。如逾期三个月仍未提交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十一条由于一方过错,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错方承担其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第十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二十二条本合同的变更需经双方协商同意。第二十三条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第二十四条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时,按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五条若国家处于战争状态,系统应无条件服从战争需要。第十一章不可抗力情
6、况的处理第二十六条一方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15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有关证明文件。第十二章争议的解决第二十七条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的,提交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十三章合同的生效及其他第二十八条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以续签。第二十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第三十条本合同一式六份,保证人和合同双方各执两份。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年月日年月日篇二关于合资成立*公司的协议书甲方:(以下简称“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
7、长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丙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甲方以为技术依托,具有丰厚的技术资源、人才资源等优势。乙方是*企业,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与市场开发能力以及很强的资金实力。丙方掌握了*技术,该技术在国际(国内)处于领先地位,技术成熟,且有较好的市场前景。甲乙丙三方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调研,一致同意使*技术产业化,合资成立*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为此,协议各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订立本协议。一公司性质和经营范围1、合资公司的性质为:2、公司注册地
8、点在:公司住所:3、合资公司的经营宗旨是:采用先进而适用的技术,对资本、技术、管理、营销资源优化组合,提高市场竞争力,使投资各方获取满意的经济和社会效益。4、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是:二、注册资本及认缴1、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2、甲乙丙方出资形式及金额如下:(1)甲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或*技术评估作价*万元投入公司,占合资公司*%的股权。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奖励给丙方*%)(2)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公司,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3)丙方以货币资金*万元投入,在合资公司中占*股权。(或丙方以乙方奖励的股权在合资公司中占*的股权)3、在本协议签定
9、后15日内甲、乙、丙三方应完成出资,并由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无形资产出资要立项、评估、确认)。4、待公司成立后,公司向出资各方出具“出资证明书”。三、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一、声明、承诺及保证条款1、遵守公司章程;2、依其所认购的出资额和出资方式认缴出资额;3、各方代表要严守公司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再以任何方式与其他公司或单位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似的经营活动,不得再将与公司相关的技术项目转让与透露给他方。4、保证出资及时足额到位,并积极协助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等事项。5、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6、依照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行使表决权;7、对
10、公司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8、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权;9、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权比例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10、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和义务。二、甲乙丙特定的权力和义务甲乙丙各方承诺,在甲方意欲将相关产业进行整合发展时,一定给予配合和支持。四、股权的转让1、董事、监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任职期间以及离职后六个月内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权,须经本公司董事会同意。2、股东向股东方以外的人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必须购买该股权。3、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11、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的股东有优先购买权。4、股东之间相互转让所持有的股权,须经董事会同意。五、禁止行为1、禁止任何股东以个人或公司名义进行有损公司利益的活动;否则其活动获得利益归公司所有,造成损失按有关法律赔偿。2、禁止各股东经营和参与同公司竞争的业务。3、禁止以技术入股的股东再将其所投技术投入第三方。4、禁止技术股东方私自或与他人合伙成立公司开展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5、禁止技术股东方以其拥有的技术秘密和技术优势对公司进行要挟。6、如股东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公司实际损失赔偿。严重者经董事会讨论按有关法律法规可减少其持有的股权比例以弥补其他股东的损失。六、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将涉及的所有
12、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合同规范,并于签定关联交易的合同前将相关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公司董事会,取得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一致同意后方能签定相关合同。董事会在讨论关联交易时,关联方须回避。七、董事会1、公司董事会由*名董事组成,并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甲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推荐*名董事候选人。2、公司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人。董事长由*委派,副董事长由*公司和*公司各派一名3、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
13、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7)拟定公司重大收购、合并、分立和解散方案;(8)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风险投资、资产抵押及其他担保事项;(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10)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I1.)听取公司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12)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4、公司董事会应当就注册会计师对公司财务报告出具的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向股东大会作出说明。5、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以确保
14、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6、董事会应当确定总经理运用公司资产所作出的投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的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八、监事会1、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名监事组成,甲方推荐*名,乙方推荐*名,丙方推荐*名,设监事会召集人一名,由*方推荐。监事会召集人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该召集人指定一名监事代行其职权。(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名,由*方推荐。)2、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检查公司的财务;(2)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3)当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
15、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5)列席董事会会议;(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九、经营管理机构1、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人,总经理由*公司委派,副总经理由*公司、*公司各派一人,甲方委派财务总监一名。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2、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二)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订公
16、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3、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4、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撤换。十、税务、财务、审计、劳动管理1、公司按照有关法律和条例规定缴纳各项税金。2、公司的会计年度从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3、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建立财务制度。4、公司应在会计年度内,每月终结十天内编制月度财务报表,并将该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股东方及各董事。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终结后三十天内编制年度财务
17、报表,并将财务报表的副本分送各方股东及各董事。年度财务报表需经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予以审计并证明是真实、正确无误的。每一会计年度的头三个月,由总经理组织财务部编制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计算书和利润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审查。5、各股东方有权随时在公司每个财务年度终结后三个月内派会计事物所审查公司的经营账目及记录。所需费用由各股东方自己负责。6、公司职工的招收、招聘、辞退、工资、生活福利和奖励等事项,按照国家有关劳动管理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经董事会研究制订方案,由公司集体或分别的订立劳动合同加以规定。劳动合同订立后,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十一、违约责任1、资金提供方:任何一股东方未按合
18、同的规定依期按数提交完出资额时.,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每逾期1个月,违约一方应缴付应付应缴出资额的5%的违约金给守约的一方。如逾期3个月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缴出资额的15%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2、技术提供方:在合同存续期内,如果任何一方发现技术提供方有违本合同的行为时,其他股东有权要求立即停止违约行为,违约方以其所持股本的15%作为违约金赔偿守约方。3、由于一方的过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由过失的一方承担违约责任;如属多方的过失,根据实际情况,由过失各方分别承担各自应负的违约责任。十二、适用法律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
19、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十三、争议的解决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按有关法律解决,各股东方均可向其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十四、其他1、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在本公司增资扩股时,如果甲方股权低于25%时,不能继续使用“中科大”冠名。国家对企业冠高校名有规定时,从其规定。2、甲乙丙三方均同意,如果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连续连年亏损或三年没有按最低额分红,则注销本公司。3、协议自各方签字并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4、本协议一式*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份供办理有关手续用,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年
20、月日年月日年月日篇三甲方:地址:乙方:地址:丙方:地址:为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现就在广州市合资设立建筑施工总承包公司(下简称“合资公司”)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一、合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地址及公司形式:1、合资公司名称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暂定为:2、合资公司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确定,建材贸易。3、合资公司注册地址设在广州市,合资公司注册地址由丙方提供,注册地址产生的费用由丙方承担。4、合资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5、合资公司经营期限为,经营到期前30天由三方再协商续期事宜。二、合资公司注册资本及各方出资比例、出资形式。1、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
21、万元(大写:人民币陆仟万元)。2、各方出资比例及出资形式:甲、乙、丙三方均以货币出资,其中甲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18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30%;丙方以币出资,出资金额2400万元,持有合资公司股权40%O各方出资需在本协议签订后天内支付至为合资公司开设的账户内。三、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1委派人出任董事;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丙方委派人出任董事。合资公司董事长由甲、乙方共同委派,董事长为合资公司法定代表人。合资公司总经理由丙方委派;合资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甲、乙方共同委派。合资公司其他高管人员按照公司法的规定
22、进行聘任。董事会决议经多数董事通过方可生效。四、合资公司的经营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方式:1、合资公司成立后,由各方根据各自优势选择及决定合适的投资项目,其中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中的2400万元,由丙方自主决定使用。合资公司的其余资金由甲、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甲、乙方负责,丙方不予干涉,甲、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的比例进行分配。2、甲、乙方负责联系担保公司为丙方提供担保,由丙方向银行融资万元,该融资款项由丙方决定投资项目,所投资项目的管理及经营由丙方负责,甲、乙方不予干涉,丙方决定的投资项目所获得的利润由甲、乙、丙三方按照XX%:3、利
23、润分配在每年度结束后30天内进行分配,但经三方协商同意,可另行决定利润分配时间。4、甲、乙、方三方在决定及经营管理各自负责的项目过程中,需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并接受合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财务部门的监督。五、各方其他权利义务:1、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各方应及时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2、各方应按时缴纳出资。3、各方按照本协议约定进行收益分配及承担亏损。4、各方应切实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六、合同的终止:(一)在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提前终止合同:1、本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合资公司的设立未能经过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2、合资公司因严重亏损而不能继续营业;3、由于不可抗力的事件,如严重自然灾害或
24、战争等,致使合资公司无法继续营业.4、各方协商一致同意提前终止本协议的。(二)本协议被提前终止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xx%的比例进行分配。七、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逾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的,每逾期一天,违约方须按照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万分之五向其他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60天,其他方可单方解除本协议,本协议被解除的,违约方还需赔偿经济损失给其他方。本协议被解除的,如合资公司尚未成立,则扣除成立合资公司期间的费用,各方按
25、照出资比例收回各方出资款;如合资公司已成立,则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清算,合资公司清算后的剩余资产由甲乙丙三方按照45%:45%:xx%的比例进行分配。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予以明确。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协议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解决。九、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两份,由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丙方:(盖章)法人代表(签字)签订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签订时间:年月日篇四甲方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为加强各方合作,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就合资成立有限公司相
26、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甲乙双方作为发起人,共同筹资设立有限公司,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二、公司拟注册资本IOO万元,甲乙双方各代表己方股东出资50万元,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乙方以实物出资,各方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三、甲乙双方负责各自所代表股东按照约定金额和时间出资到位。甲方负责1月内按照建厂进度5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乙方负责公司设立前的土地使用、采矿协议等相关手续的办理。在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之日起30日内,股东实物出资须将实物交付公司;需要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应在公司登记成立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毕。四、公司投入运营及运营过程中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负责筹集,作为公司对外负债五、
27、公司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负责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六、执行董事由乙方指定人员马一担任,并兼任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监事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上述人员的聘任程序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七、公司经营范围为铁矿开采、磁选、销售。八、甲乙双方共同拟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由股东会通过后全体股东签署,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九、公司经营状况、财务资料或重大事项实行公开制度,按月或者按照股东的要求公开,股东有权查阅公司各种经营资料。十、甲乙双方保证各方所指派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
28、资格的要求,并监督所指派人员不得为自己或者他人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似的业务。十一、公司管理机构、股东会、执行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组成、职权和报酬等内容,公司的税收、财务制度、清算等制度,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十二、公司员工奖惩、财务核算、生产管理等规章制度,由总经理负责制订,报经股东会审核后实施。十三、公司利润在按照规定进行各项提取后,按照股东出资金额比例进行分配十四、本协议未尽事宜,由股东协商一致予以补充,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按照补充协议执行。十五、如因本协议履行发生纠纷,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解决,协商不成或者不愿协商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
29、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十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方各持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年月日篇五转让方:(甲方)受让方:(丙方)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转让方:(乙方)受让方:(丁方)地址:地址: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深圳市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年月日成立,由甲、乙方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万元人民币。投资总人民币万元,实际投资人民币万元。甲方占%的股权,已投资人民币万元。乙方占%的股权,己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乙方愿将其占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给丙、丁双方,经公司股东会会议通过,并征得股东的同意,现甲、乙、丙、丁四方协商,
30、就股权一事,达成协议如下:一、股权转让的价格、期限及方式1 .甲、乙方占有限公司%的股权,根据原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甲、乙方共投资人民币万元。现甲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丙方,乙方将其出资%的股权以人民币万元转让给丁方。2 .丙、丁双方已经于本协议生效之日按第一款第一条的价格以现金方式一次性付清给甲、乙方。二、甲、乙方保证对其以拟转让给丙、丁双方的股权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质押,对外没有债权债务,没有工商、税务问题,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应由甲、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三、有关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本
31、协议生效后,甲、乙方享有和分担转让前该公司所有的债权债务。丙、丁双方按股份比例分享转让后该公司的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四、违约责任1 .本合同一经生效,四方必须自觉履行,如果任何一方未按合同规定,适当地全面履行义务,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 .如丙、丁双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权价款,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如因违约给甲、乙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金不能补偿的部分,还应支付赔偿金。五、纠纷的解决凡因履行本协议所发生的争议,甲、乙、丙、丁四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六、协议的变更或解除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当事人签订的变更或解除协议书,经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审批机关同意变更登记后生效:1 .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2 .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四方经过协商同意。七、有关费用的负担在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转让有关的费用(如见证、审计、工商变更等),由丙、丁方承担。八、生效条件本协议经四方签订,深圳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见证并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完成变更登记后生效,四方应于见证书出具之日起六十天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九、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公司、见证处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转让方:受让方: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