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大学实验技术成果评审及奖励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实验室工作人员开展实验技术研究与创新,提高实验技术水平,正确评价实验技术成果价值,奖励优秀实验技术成果,根据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校实验技术成果奖励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个等级。第三条实验室技术成果奖评审及奖励工作每三年开展一次,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组织实施。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凡我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及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以第一完成人完成的实验技术成果,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进行申报。第五条实验技术成果应属下列内容之一,并直接在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及公共服务平台上投
2、入一年以上的应用且效益显著:1.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与开发;2 .仪器设备的改变、功能扩展与开发;3 .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及综合性实验项目的开发;4 .实验室管理系统及信息化资源的开发;5 .公共服务平台硬件、软件开发;6 .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显著效益及鲜明特色的管理成果;7 .其他能体现实验技术内涵的研究成果。第六条用于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研究生教学的实验技术成果,必须经过2年以上且不少于10人次使用,方可申报。第七条属下列条件之一的不得申报:1 .尚未结题验收的实验技术研究项目;2 .科研项目的一部分或研制与实验教学无关的仪器设备;3 .已经获得过实验技术成果奖的项目。第
3、八条申报实验技术成果奖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须进行成果鉴定。成果鉴定由设备处统一组织进行。第九条申报材料:1 .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书(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2 .研究报告及电子文档(含设计图纸及程序清单);3 .使用效益证明;4 .实物;5 .作为学校固定资产的证明;6 .实验技术成果鉴定书及电子文档;7 .公开发表的第一作者论文。申报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成果需提供以上全部材料,申报二等及以下奖项的成果提供材料1.-5o第三章评审条件及等级标准第十条实验技术成果评定,坚持实践标准,重视客观评价,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参评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1 .实验技术成果必须是经过实验教学或管理等方面一年以上
4、的实际应用,且系统先进、性能良好、质量稳定、安全可靠;2 .实验教学效果显著,在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工作中已取得明显成效并有实际应用推广价值;3 .申报材料齐全真实。第十一条实验技术成果奖等级标准1 .特等奖:属国内首创,达到本领域同类实验技术国际先进水平,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中已取得突出成效;2 .一等奖:属国内首创,达到本领域同类实验技术国内领先水平,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中已取得显著成效;3 .二等奖:达到本领域同类实验技术国内先进水平,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中已取得明显成效;4 .三等奖:具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含量,并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中已取得实际
5、成效;第四章评审与奖励第十二条实验技术成果的评审程序1 .个人或团体填写实验技术成果奖申报书,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经院、系评审小组审查并推荐成果奖等级后,报设备处;2 .设备处组织对全部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材料进行公开展示;3 .学校评审专家组通过现场考察、集中质辩、讨论及投票表决等环节决定获奖项目及等级。4 .评审结果向全校公示一周,无异议后,经主管校长审批,学校发文公布获奖项目。第十三条实验技术成果的奖励1 .对获实验技术成果奖的个人或团体颁发相应的证书和奖金;2 .校实验技术成果奖视同教学、科研成果奖,获奖项目的有关人员所得的奖励可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与晋职、晋级的依据。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凡涉及成果主要完成人之间的排序等问题,均由所在单位解决。单位不能解决的,学校将不予评审,或撤销对该项成果的评审意见。第十五条获奖项目如严重失实,经调查核实后,收回其证书和奖金,并给予通报批评及相应的处理。第十六条本办法由设备处负责解释。第十七条本办法从公布之日施行,原大学实验技术成果奖励办法(*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