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阳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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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21.1 耕地保护目标21.2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31.3 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3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42.1 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42.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42.3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52.4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82.5 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83 .保障措施93.1 删减情况93.2 增加情况9附录10附图10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

2、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对横州镇土地利用总体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横州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1.1 耕地保护目标认真贯彻

3、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到2020年,全镇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100.50公顷,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314.42公顷以内,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不低于93.00公顷,其中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8.00公顷;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5.00公顷。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8793.22公顷,本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91,5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增加307.28公顷。原规划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210.00公顷,

4、本方案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为93.00公顷,其中2014-2020年补充耕地不低于74.00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目标减少117.00公顷。原规划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790.08公顷以内,本方案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数控制在314.42公顷以内,其中2014-2020年建设占用耕地控制在209.00公顷以内。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建设占用耕地控制目标减少475.66公顷。与2013年土地利用现状相比,规划期内全镇耕地面积减少156.67公顷。原规划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340.26公顷,本方案全镇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6781.84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基本

5、农田保护目标增加441.58公顷,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6781.84公顷)一致。1.2 建设用地保障目标保障工业化、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内部结构和布局,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要求。到2020年,全镇新增建设用地1021.51公顷(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587.46公顷,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为434.05公顷),其中20142020年全镇安排新增建设用地856.98公顷(上级下达新增指标422.93公顷,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指标434.0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

6、用地总规模控制在3465.70公顷以内。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为2061.20公顷。与原规划相比,全镇新增建设用地减少156.73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321.45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减少354.4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中,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减少481.62公顷。与2013年现状相比,至2020年,横州镇建设用地总规模将净增571.4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净增503.55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净增684.7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净减181.22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净增67.93公顷。规划期内,城镇工矿用地、农村居民点、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的规模均有较大幅度的

7、调整。1.3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横州镇城镇在建设用地安排上,按照“先国家后地方、先基础设施后工业”的顺序供应新增建设用地。在规划确定的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下,根据建设项目的用地需求,实施新增建设用地年度计划控制,合理下达各类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科学的分期供应。调整优化各类用地投放的规模和速度,增强土地参与宏观调控的能力。到2020年末,城镇人口达到20.3万人,城镇用地规模控制在1959.77公顷,人均用地控制在96.54平方米/人以内,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和占用耕地分别控制在913.73公顷和266.50公顷以内。与原规划相比,全镇城镇人口减少2.2万

8、人,用地规模目标减少387.62公顷,新增城镇建设用地减少150.43顷,新增城镇建设占用耕地减少477.28公顷。与2013年现状相比,城镇用地规模将净增784.77公顷。2 .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2.1 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按照保持实有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耕地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做到保护优先、应保尽保。结合横州镇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调整优化全镇耕地布局,调整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由8793.22公顷调整为9100.50公顷,占全镇土地总面积49.94%。严格控制耕地减少。规划期间耕地减少面积控制在383.80公顷以内,建设占用314.42公顷,灾毁2.00公顷,其他67.38公顷。其中,201

9、42020年耕地减少面积控制在230.67公顷以内,建设占用209.00公顷,灾毁2.00公顷,其他19.67公顷。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规划期间新增耕地面积93.00公顷,位于上淇村、大和村、北村等村。耕地优化调整后,落实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有量目标。全镇实有耕地得到了有效保护。2.2 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依据横州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建设等需要,划分出基本农田的调出范围。然后,在2013年基本农田基础上,依据规划方案,对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在2013年基本农田基础上,将县城周边、交通沿线的高等别耕地、集中连片耕地、已验收合格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新增的优质耕地调入基本农田,需调入基本农田60

10、4.74公顷,调入的基本农田主要分布在蒙洞村委会、北村村委会、长寨村委会、上淇村委会等村;同时将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基本农田以及规划建设占用的基本农田调出,共调出基本农田163.17公顷。基本农田优化调整后,全镇基本农田面积共6781.84公顷,数量上与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一致,布局上与通过论证审核的全域及县城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确定的基本农田布局完全一致,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得到进一步优化。规划期间应加强对建设项目用地选址的引导,各类新增建设用地布局应当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除已经批准的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外,严禁占用区内基本农田进行城镇村建设和未纳入规划的项

11、目建设。2.3 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231城乡建设用地布局(1)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按照新型城镇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合理调整优化横州镇城镇建设用地布局。方案在与相关规划充分衔接的基础上,将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区内短期不具备开发条件、近期没有建设计划和项目落地的部分规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调出,调整到近期急需建设的区域,以保障横州镇城镇建设需要。方案调入允许建设区的建设用地178.16公顷,占用耕地142.65公顷(占用水田81.10公顷),涉及横州、蒙洞村委会、太平村委会、东郭村委会等;同时,调出允许建设区263.84公顷,包含耕地222.53公顷(水田14151公顷),涉及江南村委会、龙首村委会、石

12、村村委会等村。将城镇用地调入调出图斑范围与横州镇耕地国家级利用等别图层叠加,可知调入的城镇用地占用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八等,调出的城镇用地包含耕地平均利用等别为八等,调入调出地块涉及占用的耕地质量相同,但是调整后增加了耕地面积。调整后,横州镇城镇用地规模调控目标为1959.77公顷,全镇2010-2020年共安排新增城镇用地规模为913.73公顷,其中2014-2020年安排新增城镇用地规模为784.77公顷。(2)农村建设用地布局按照“利于生产、便于生活、集中布局、集约节约和保护耕地的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空间布局。方案严格落实上级规划下达的新增用地指标,根据横县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对农

13、村建设用地布局进行了调整优化,新增农村建设用地指标主要用于中心村和特色新村建设、地灾搬迁回建、征地拆迁回建和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调整后,全镇共安排新增农村建设用地规模为4.28公顷(上级下达指标4.00公顷,增减挂新增指标0.28公顷),比调整前减少5.22公顷。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为抓手,加大闲置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利用和复垦力度。规划通过整治利用和复垦共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185.50公顷,其中补充耕地10.00公顷,主要分布在上淇村、大和村等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腾出的新增指标主要用于横州镇以及拆旧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挂钩城镇建新区内的土地

14、主导用途为城、镇或工矿建设发展空间,区内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约束,可依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规划实施过程中,在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不改变的前提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新区可与允许建设区内其他土地相互调剂进行空间布局调整。(3)独立工矿用地布局规划期间,全镇独立工矿用地调整的主要方向是:在不突破上级下达建设用地新增量指标的范围内,合理安排新增用地,保障各镇独立于城镇和农村居民点之外的采矿、采石、采砂(沙)等采矿项目用地,以及对气候、环境、建设有特殊要求及不宜在居民点内配置的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输变变电站、天然气管网、管道、殡仪馆殡整体搬迁项目等需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

15、的合理用地需求,合理布局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本方案共安排垃圾中转站、殡仪馆殡整体搬迁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那阳工业集中区西片污水厂项目等4个项目。调整后,横州镇采矿和其他独立建设用地规模调控目标为101.43公顷。2.3.2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依据横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以及交通、水利、旅游、能源等相关规划,经与交通、水利、旅游、电力等重点部门及横州镇进行对接后,合理调整独立选址重大项目清单。在原规划重点项目列表的基础上,本方案新增加了交通类项目4个,水利类项目5个,能源项目1个。调整后,基础设施及其他建设项目共35个。其中,交通类项目15个,水利类项目10个,环

16、保设施2个,能源项目5个,旅游用地1个,其他项目用地2个。调整后,与原规划相比,全镇新增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减少1.08公顷,建设占用耕地增加4.32公顷。2.4 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生态环境保护基本方针,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并举,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逐步提高土地生态环境质量,使重要生态功能区得到严格保护,退化土地得到有效治理,森林覆盖率稳步提高。本次规划调整后,横州镇将继续保持规划重要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不变。2.5 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以土地整理为主,土地开发为辅,全面推进土地整理,大力开展土地复垦,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土地开发包括各村的宜

17、农荒草地、裸土地和其它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等。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北村、周塘、长寨、大和、长淇、上淇等村土地开发等项目。规划期间,通过土地整理和开发补充耕地93.00公顷,其中2014-2020年补充耕地74.00公顷。(一)土地整理土地整理的重点区域是清江、北村、长寨、大和、上淇等耕地相对集中的区域。到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68.00公顷,其中,2014-2020年通过土地整理补充耕地58.00公顷。(二)土地开发包括各村的宜农荒草地、裸土地和其它可开发的未利用土地等。规划期内,重点实施北村、周塘、长寨、大和、长淇、上淇等村士地开发等项目。到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15.00公

18、顷,其中,2014-2020年通过土地开发补充耕地6.00公顷。(三)农村居民点用地综合整治利用和复垦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并结合新农村建设的要求,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要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为目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整理,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产业布局,提高全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到2020年,通过农村居民点整理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程,重点区域为上淇村、大和村等村,全镇农村居民点复垦增加了185.50公顷,可增加耕地10公顷。3 .保障措施3.1 删减情况在原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基础上,无删减。3.2 增加情况土地利用总体

19、规划是科学合理利用土地和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是土地利用管理的“龙头”,编制规划的最终目的在于落实,为了保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贯彻执行,结合近几年规划实施情况,本次规划在原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的基础上,增加和完善了规划实施措施内容,具体如下:(1)加快建立废弃闲置宅基地整治利用和有偿退出机制按照规划确定的农村居民点整治目标,将农村居民点整治复垦目标的实现情况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相挂钩,积极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根据有稳定的其他居住条件的宅基地使用权人申请,采取置换、奖励、补助或者城镇购房补贴等方式协商收回空闲或者多余的宅基地。退出的农村宅基地依法优先用于满足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规定申请宅基地的需求,或者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理、复垦和利用。(2)创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试点创新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要按照“全面探索、局部试点、封闭运行、结果可控”的要求,完善土地利用管理机制,有效激励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土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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