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39198 上传时间:2022-08-11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3.3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县2022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docx(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县2022年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实施方案为全面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检验的法律依据及标准(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二)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三)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2018第2号)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工作规范(农机(2018)2号)(四)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五)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六)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

2、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八)农业机械机身反光标识(NY/T26122014)(九)卷帘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14/T9572014)(十)微耕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14/T9582014)(十一)钢草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DB14/T9592014)二、检验时间及范围2022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集中检验工作从5月17日开始至5月24日结束。凡2022年1月1日之前登记注册的农业机械,均要参加2022年度安全技术检验。三、检验流程、项目、方法(一)检验工作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组织实施,通过电视、报纸、微信、短信、电话通知及发放“检验告知书”等方法做好宣传,告知农机手对

3、参检机车的检修、调试、保养。(二)集中检验具体时间按照方案规定期限,由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根据实际上报市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备案。(三)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检验的流程、项目和方法执行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其它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实地检验执行我省2014年实施的相关安全检验技术规范。(四)规范填写检验合格证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以下简称检验合格证明样式见附件),使用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019)规定格式。检验严格按照农业部颁布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规范(NY/T1830-2

4、019)在检验合格证明“制动性能检验检验报告粘贴区”填写检测结果,内容包括制动速度、制动距离及检测人员签名。检验合格证明应放入车辆档案;如不存入车辆档案,应与其它需留存的检验资料一同存放,按序排列,单独集中保管。(五)对安全检验合格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均应核发年检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通过计算机打印签注检验条章,不得手工加盖条章。(六)有关“交通事故责任保险”执行农业部关于修订部分规章的决定(农业部令2010年第11号),要大力宣传引导机主投保交强险。(七)严格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按照国家财政部和发改委关于扩大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42号)、XX省财政厅、XX

5、省物价局关于公布规范取消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X财综(2014)X号)和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X省财政厅关于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零收费的通知(X发改收费发(2020)X号)要求,免征拖拉机号牌(含号牌架、固定封装置)费、拖拉机行驶证费、拖拉机登记证费、拖拉机驾驶证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员考试费和拖拉机安全技术检验费,取消机动车喷放大号和喷车门字收费。不得以其它方式变相收费。(八)提升安全防护性能。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拖拉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21)1号),实施农机“亮尾工程”,推广反光标识标准,争取反光标识补贴,全面提升拖拉机、联合收割机

6、安全防护性能,确保夜间行驶和路边停放安全,减少田间作业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继续推广安全防护罩、动力自动切离等安全生产技术,推进国家安全标准的落实。(九)凡达到报废年限和标准的农业机械,一律不予检验,并下发“禁用与报废告知书”,按照程序办理机车报废和注销手续。(十)对未参加年度检验的或年检不合格的机车,要下发“检验告知书”进行补检。(十一)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微耕机、卷帘机、机动脱粒机、钢草机等农机具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继续对上述几种机械列入免费实地检验范围。依据国务院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等文件精神,争取将免费

7、实地安全检验所需经费纳入当地财政预算,保障检验工作正常开展。我县免费实地安全检验暂定每两年一次。检验标准按照微耕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卷帘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和制草机安全检验技术规范执行。(十二)结合年检对到期的驾驶证进行换发,对有违章记分的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四、检验要求(一)严格受理审核。开展年检工作,应确保见车、见证、见人,要加强对受理资料的审核,尤其是对拖拉机运输机组交强险凭证有效性把关。要加强年检受理时间的审核,继续执行新规章规范关于“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申领检验合格标志”的规定。(二)严格检验规程。检验实行检验员“双人”签字,按照“谁检验,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检验标准,按

8、照标准项目、流程、方法及要求,通过静态、动态的方式进行查验、检验,对转向、制动、照明及信号等进行重点检查。对照行驶证和XX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查验核对车辆的唯一性。检验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告知其所有人停止使用并及时排除隐患。(三)严格变型拖拉机管理。截止2022年5月我县变型拖拉机已全部注销清零,并在XX县政府门户网站按规定公告牌证作废。(四)规范证件及档案制作。机构改革过渡期间继续使用原发证机构的印章。对安全检验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发放年检合格标志,并在行驶证副页上通过计算机打印签注检验条章。五、保障措施(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农机安全技术检验是实施国家法律赋予农业管理

9、部门的行政执法行为,又是农用车专项整治暨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措施之一。为提高安全检验效率,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县里成立了农业机械安全检验领导组,明确职责,责任到人。组长:(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副组长:(XX县现代农业中心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成员:XX、XX(二)严格检验标准,规范工作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按章办事,规范检验程序。严格执行“谁检验、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规定,做到人、机、牌、证四见面,严格把好安全技术检验关。年度检验的同时继续做好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的签订工作,要对拖拉机所有人签订农机安全生产承诺书情况逐一核对,未签订的要补签,做到无一漏签。(三)加大宣传力度,开展

10、安全教育。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的宣传力度,使每个有机户、机手知情年检的法制性和年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程序等。(四)依法履行职责,确保任务完成。在年检工作开始前,县现代农业发展中心要集中开展对农机检验人员政策和标准方面的培训,重点学习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63号)、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689号)、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16151200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04),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监理检验技术规范(NY1.9182009)等规定、规范和标准,

11、确保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年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认真按照法规和标准开展年检工作。附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号牌号码:类型:生产日期:年月日注册登记日期:年月日检验日期:年月日检验项目判定检验项目判定唯一性检查1.号牌号码6.底盘号/机架号2,类型7,挂车架号码3.品牌型号8.外廓尺寸4.机身颜色参数记录(长X宽X高)(mm):外廓尺寸XX5.发动机号码外观检查9.照明及信号装置底盘检验18.传动系10.标识、标志19.行走系11.后视镜20.转向系12号牌座、号牌及号牌安装21.制动系作业装置检验22.液压系统、悬挂及牵引装置13.挂车放大牌号23.割台装置安全装置检查14.驾驶室24.传动与输送装置15.防护装置25.脱粒清洗装置16.后反射器26.剥皮装置17.灭火器27.秸秆切碎装置制动检验28.制动性能前照灯检验29.前照灯性能序号不合格项(填写编号和名称)不合格项目说明检验结论合格()不合格()检验员签字:送检人签字:注:判定栏中填7为合格,填“X”为不合格,填“一”表示不适用于送检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照片粘贴区发动机号码拓印模粘贴区底盘号/机架号、挂车架号码拓印模粘贴区制动性能检验检验报告粘贴区前照灯检验检验报告粘贴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