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XXXX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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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州TXX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协议号:GZYH-JHTG001-管理人:.州霞行殿俊药限公司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兴江西省分行2020年10月协议当事人3第一章理义5第二章陈述和保证8第三章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10第四章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12第五章托管资产的保管14第六章资金划付2120第七章交易及资金清算2524第八章核算估值茎弘第九章投资监督3236第十常信息披3837第十一章托管费及相关费用38第十二章文件资料的保管39第十三章理财产品的到期清算4039第十四章托管人的更换4140第十五章违约责任及免费条款4244第十六章不可抗力事件的处理4342第十七章保密义务4443第

2、十八章反洗钱条款斐44第十九章本协议的终止4645第二十章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4746第二十一章其他4746(加Jt公司公章处)6462协议当,人本协议由以下当事人签署:管理人: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6号-邮政编码:341001法定代表人:刘相发联系人:联系人电话: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4江西省分行办公地址:XX法江西省南昌市八一大道366号邮政编码:30000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万国平联系人:罗瑜茹联系电话:鉴于:1 .XXXXXXXX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商业银行/口商业银

3、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具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的资格和能力,拟发起设立商业银行理财产品。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依照中国法律合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银行,具有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资格和能力,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江西省分行作为其分支机构,可以为银行理财产品提供托管服务。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M江西省分行愿意接受XXXX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其发行的理财产品提供托管服务。4 .为保障理财产品财产独立、安全、稳健运行,保障理财产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明确本理财产品的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

4、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相关自律组织的要求、监管要求和其他有关规定,管理人、托管人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协议。本协议是约定管理人和托管人之间基本权利义务以及在业务合作中具体的业务处理程序和方法的法律文件,当事人按照本协议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并以兹共同遵守。本协议适用于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管理人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双方不再就管理人发行的单期理财产品委托托管人托管事宜另行签署托管协议。单期理财产品的托管确认方式详见第

5、五章。第一章S义1.1除另有规定外,本协议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资产管理人/管理人(甲方):指XXXX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托管人(乙方):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江西省分行。投资者:指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即理财产品协议中的投资者。本协议:指赣州银行理财产品托管协议(协议编号:-GZYH-JHTG001,以下称“托管协议”或“本协议”)以及对本协议的任何修订和补充。本理财产品:指依据本协议,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银行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或“理财”)O单期理财产品:指依据本协议,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理财产品中每只独立的理财产品。理财产品说明书:指本协议项下理财产

6、品说明书(以下简称“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该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理财产品协议书:指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以下称“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理财产品协议:指“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及其他理财产品相关文件的统称。托管账户:指托管人根据管理人的授权,并按相关规定开立的专门用于保管、管理、运用理财产品资金的银行专用账户。托管账户销户日:指根据协议约定,托管人依据管理人划款指令,将托管账户内资金余额清零且办理完毕销户手续之日。托管资产:指投资者拥有合法所有权或处分权、委托管理人管理并由托管人托管的、作为本合同标

7、的的财产。划款指令: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的由托管账户向外划付资金、从托管账户支付理财资产应承担的各种税费、托管费、管理费等的书面文件。交易依据:指划款指令所要求提供划款所依据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在管理人依据理财产品相关文件的约定管理运用理财资金时,管理人与相关交易对手签署的合同、协议及相关凭证、材料和文件等。理财资金:指银行理财产品的货币资金,即以资金形态存在的理财资产。理财资产:指银行理财产品项下全体投资者交付的理财资金及在理财期限内管理人对理财产品项下资金进行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其构成主要包括:投资本金、理财收益和其他应计入理财资产的财产。理财收益:指银行理财产品项下各相

8、关方(投资者、管理人、托管人)所获的理财利益、理财费用等款项。证券经纪商: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依法取得证券经纪业务资格。中国结算公司: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账户:以管理人名义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名义为托管资产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深圳分公司开设的专用证券账户。债券托管账户:指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及管理人要求办理的,在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用于存放管理人托管的银行间债券资产的托管账户。开放

9、式基金交易账户/基金账户:指托管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及管理人要求办理的,在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开放式基金注册机构开立的,用于管理人开放式基金交易/存放开放式基金资产的账户。指定账户:指管理人用以与银行结算账户之间进行托管现金财产划付的唯一指定账户。为理财产品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的托管人:指理财产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1格式的:作突出显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规定,采用A多里托管模式坐学算1.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的托管银行。银行间非法人产品多级托管(或银行间多级托管模式”):是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银行

10、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监管规定,为理财产品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的托管银行使用其自身名义在银行间市场债券登记结算机构开立的债券托管总账户以及在大额支付系统的清算账户为理财产品办理债券托管及结算的业务模式。法律、法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有关自律组织、监管机构的相关要求、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对于该等法律法规的最新修改和补充。第二章陈述和保证2.1管理人的陈述和保证管理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承诺其内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一直真实准确:(1)主体合法。管理人是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商业银行/口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主要从事理财业务

11、的非银行金邈困一具有拥有和支配其财产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权利能力。(2)具备业务经营资格。管理人依法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合法取得了营业执照,并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核发金融许可证,具有发起设立并受托管理银行理财产品的资格。就管理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管理人丧失该项资格。(3)获得内部授权。管理人履行本协议以及管理人作为当事人签署和履行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其他协议,已经得到公司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i)不违反、冲突或有悖于适用于管理人的任何协议、契据、判决、裁定、命令、法律、规则或政府规定;(ii)不违反或不会导致管理人违反其公司章程或营业执照,或与之冲突;(iii)不违

12、反或不会导致管理人违反其签署的或必须遵守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条件或规定,或与之冲突;(iv)不会因在管理人资产之上产生或设置的任何担保债权或其他索赔而严重影响管理人履行本协议的能力。(4)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与本协议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5)管理人承诺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来源及用途合法,不属于违反规定的公众集资,符合有关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2.2托管人的陈述和保证托管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承诺其内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及本协议有效期内一直真实准确:(1)主体合法。托管人是一家按照中国法律合法注册并持续经营的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具有拥有和支

13、配其财产进行合法经营活动的内外部授权。(2)具备业务经营资格。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取得了监管部门核发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托管人及其指定分支机构依法可以为本理财产品提供托管服务,且就托管人所知,并不存在任何事件导致或可能导致托管人丧失该项资格。(3)获得内部授权。托管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以及托管人作为当事人的、与本理财产品有关的其他协议,已经得到公司内部必要的授权,并且(i)不违反、冲突或有悖于适用于托管人的任何协议、契据、判决、裁定、命令、法律、规则或政府规定;(ii)不违反或不会导致托管人违反其公司章程或营业执照,或与之冲突;(iii)不违反或不会导致托管人违反其签署的或必须遵

14、守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条款、条件或规定,或与之冲突;(iv)不会因在托管人资产之上产生或设置的任何担保债权或其他索赔而严重影响托管人履行本协议的能力。(4)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托管人提供的所有与本协议相关的资料和信息均真实准确,且不存在任何重大错误或遗漏。(5)免责声明。托管人作为本理财产品的托管银行,不对本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承担责任,不为本理财产品的本金和收益提供担保;对管理人与投资者约定的本产品资产分配方式等内容,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再托管的理财产品的合法合规性不承担任何责任;因管理人违背本/产品理财产品协议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处理受托事务不当,使理财产品财产受到损失的情形,与托管人无关

15、;托管人只对管理人发出的划款指令作形式审核,不对其真实性负责。除法律法规要求外,托管人不负责本理财产品募集过程中的说明义务、反洗钱义务、特定对象确定、投资者适当性审查、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及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合格投资者确认等责任。第三章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3.1 管理人的权利(1)根据本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对理财产品的资产进行管理运用。(2)根据本协议、理财产品说明书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的约定,收取管理报酬。(3)对托管人的托管服务进行监督。(4)法律法规和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约定的其他权利。3.2 管理人的义务(1)在托管人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托管账户,并在托管人处根据

16、本协议的约定预留印鉴。(2)在本产品资金募集完毕后,将本产品募集的全部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向托管人发送理财产品起始运作的书面通知,并向托管人移交本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单期理财产品运作前,向托管人提交完整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托管费率、估值条款等。管理人变更产品说明书的,应及时发送托管人。(3)管理运用本产品的资产,需要从托管账户向外汇划资金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的格式以书面形式向托管人提交划款指令,接受托管人的监督。(4)建立对账机制,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与托管人定期对账。(5)本产品对外投资签署书面投资合同,取得相关资产权属凭证的应当及时将投资合同和资产权属凭证的复印

17、件提交托管人。管理人向托管人提交的相关文件为复印件的,管理人应当确保移交文件的内容与正本一致,并加盖管理人公章。(6)确保托管账户为本产品投资产生的现金收益和投资本金唯一回款账户,因本产品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全部归入本产品。(7)向监管部门和投资者披露本产品的相关信息。(8)如本产品项下资产被有权机构采取包括查封、冻结、扣划等在内的强制性措施,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向有权机构提出抗辩、异议;托管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若托管人因此遭受任何损失,均有权向责任人全额追偿。(9)管理人发生任何可能导致本产品运作发生重大变化或直接影响托管业务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

18、托管人。/(带格式的:I卜突出早示(10)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披露任何与托管人有关的信息,应提前,书面通知托管人。(11)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应托管人要求提供开展托管业务各项必须的协助。(12)在发行、管理本产品和运用本产品资产的过程中,遵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13)负责理财产品的合法合规审查及履行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义务。(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四章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4.1托管人的权利(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为理财产品提供托

19、管服务。(2)单期理财产品运作前,对产品说明书中与托管费收取和托管履职相关的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范围、托管费率、估值条款等。(3)对管理人管理和运用理财产品资产的行为进行监督。(4)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足额地收取托管报酬。(5)管理人在反洗钱上拒绝配合合法性审查、可疑交易调查等情况的,托管人有权终止合作。(6)法律法规规定的及本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4.2托管人的义务(1)安全保管托管账户内的现金资产或托管人承诺保管的其他资产,确保托管账户与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资金账户、托管人自有账户或管理的其他账户相分离,保证彼此之间的独立性;非依法律、法规或有关协议约定,不得擅自使用、转移或

20、处分托管资产。(2)依据管理人真实有效的划款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3)建立对账机制,复核、审查理财产品资金头寸、资产账目、资产净值、认购和赎回价格等数据,及时核查认购、赎回以及投资资金的支付和到账情况,并按照本协议约定与管理人定期对账。(4)监督理财产品投资运作,发现理财产品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或合同约定进行投资的,应当拒绝执行,及时通知理财产品发行银行并报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5)办理与理财产品托管业务活动相关的信息披露事项,包括对理财产品信息披露文件中的理财产品财务会计报告等出具意见,以及在公募理财产品半年度和年度报告中出具理财托管机构报告等。(6)如本产品项下资产被有权

21、机构采取包括查封、冻结、扣划等在内的强制性措施,应当及时通知管理人。(7)托管人发生任何可能对本产品托管业务发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时,应及时通知管理人。(8)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应管理人要求提供与本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相关的各项协助与服务;充分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视作托管人已履行托管职责。(9)在本产品存续期内披露任何与管理人有关的信息,应提前书面通知管理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有权机关另有安排的除外。(10)为理财产品的合法合规审查及履行反洗钱及反恐怖融资义务提供必要协助。(11)在为本产品提供托管服务的过程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12)未经管理人书面同意,托管人不得将托管业务全部或部分转委托

22、给第三方托管。(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五章托管资产的保管5.1 托管资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管理(1)托管资金账户。账户的开设与管理由托管人受管理人委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业务规则为托管资产开立托管资金账户,托管账户预留印鉴根据托管人的要求办理。开户完成后,托管人应及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托管资金账户的开通信息关手XxXX关于赣州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开立情况的函X附件1)书面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可与托管人签订中国建设银行人民币对公一户通产品使用协议在托管人指定的营业机构采取主账户、分账户两级架构的模式开立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相关账户。其中,主账户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由普通的人民币

23、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签约形成,汇总展示各分账户的对外资金往来和利息,余额等于所有分账户余额之和;分账户设置在主账户下,分别计息,活期和协定存款分账户可直接对外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并与主账户共用单证和一套预留印鉴。每个托管分账户做到单独管理、单独建账、单独核算,按要求分别出具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本理财产品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支付退出金额、支付理财产品收益、收取参与款,均需通过托管账户进行。托管账户仅用于本产品的托管,专户专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托管账户不得提现,不得通兑,不得透支,不得开通企业版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等电子转账功能,可开通网上托管银行。网上托管银行的操作及相关

24、约定以管理人与托管人分支机构签署的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托管银行客户服务协议为准。托管人与管理人协商一致,为理财产品设立托管账户,托管账户名称、账号等具体信息以关于XXXX关于赣州银行理财产品托管账户开立情况的函(附件1)为准。(2)证券账户。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根据中国结算公司要求为托管资产开设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开户费由管理人先行垫付,待托管/产品启始运营后,管理人可通过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将代垫开户费从本产品托管资金账户中扣还管理人。账户开立后,托管人应在2个工作日内将证券账户信息书面通知管理人。托管人结算模式下,管理人应指定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专用交易单元,用于托管协议项下的场内证券投资运作,

25、并在正式使用前将相关信息书面通知托管人,用于办理托管人合并清算业务。证券账户由管理人保管和使用,管理人承诺该账户只用于本理财产品的证券交易,托管人不承担证券账户的审核责任,对于因证券账户保管和使用而导致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3)银行间账户:本产品在银行间市场开户,根据监管要求,带格式的:非突出显示,按照以下第一按照以下第A方式确定开户流程:/行丽丽T非突出显示A.采用非多级托管模式,由产品直接在银行间登记托管结算机构开户:托管资产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从事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前,管理人应提前通知托管人,提供所需资料和开户费用,由托管人以托管资产名义向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开立债券账户和资

26、金结算账户(DVP账户卜管理人负责以本托管资产的名义申请并取得进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的交易资格,并代表本托管资产进行交易。如管理人已开立银行间账户,应将原预留印鉴变更为托管人指定印鉴;将原指定资金清算账户变更为托管资金账户。B.本产品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关于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监管要求,采用银行间多级托管模式运作的,由管理人在为理财产品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的托管人处为本产品开立相关账户。开户前,管理人应代表本产品与为理财产品提供债券托管结算服务的托管人签署银行间债券市场登记托管结算协议。(4)开放式基金账户。如因投资需要新增开立开放式基金账户,由管理人

27、按基金管理公司要求填写相关材料代为开立,管理人开户时应指定托管资金账户作为开放式基金交易的唯一结算账户。管理人选择通过机构投资者场外投资业务平台(简称“FISP”)参与开放式基金投资的,应由管理人在FISP系统登记产品信息,由托管人对银行账户信息进行验证。产品登记成功后,由管理人在线向基金销售机构提交开户申请,账户开立信息通过FISP反馈管理人和托管人。(5)托管人开立相关账户,管理人应当尽力协助。(6)其它暂未涉及的账户之管理应遵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登记结算机构业务规则等执行,未尽事宜届时另行商处。本理财产品通过期货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前应由管理人与托管人、期货公司另行签订期货投资操作

28、三方备忘录。(7)以上托管资产相关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仅限于满足该投资组合业务的需要,管理人及托管人双方均不得出借和转让,亦不得使用这些账户从事托管协议规定以外的活动。5.2 托管资产的保管与处分(1)托管资产独立于管理人、托管人的固有财产,并独立于管理人管理的和托管人托管的其他财产。管理人、托管人不得将托管资产归入其固有财产。(2)管理人、托管人因托管资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托管资产。(3),托管资产产生的债权不得与不属于托管资产本身的债务/相互抵销。非因托管资产本身承担的债务,管理人、托管人不得主张其债权人对托管资产强制执行。上述债权人对托管资产主张权利时,管理人、

29、托管人应明确告知托管资产的独立性,最大限度地防止对本托管资产的不利影响,但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有权机关要求的除外。(4)安全保管托管资产。托管人对实际交付并控制下的财产承担保管职责,对于结算机构等非资产托管人保管的财产不承担责任。(5)托管人未经管理人的指令,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托管资产(不包含托管人依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完成场内交易交收、托管账户开户银行扣收结算费和账户维护费等费用卜(6)对于因为托管资产投资产生的应收资产,应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到账日应收资产没有到达的,托管人应及时通知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并且协助管/d带格式的一小理人进行催收。由此给

30、托管资产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损失。5.3 托管资产的起始运作。管理人在理财产品完成向监管部门的报备手续后,应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向托管人移交理财产品相关材料,为托管人预留出合理的运营准备时间。移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该理财产品备案函(或其他可证明产品已备案的文件)、产品说明书、理财产品协议、理财产品成立的内部批复(如有)、理财产品投资监督事项表及托管人要求的或双方另行约定的其他文件资料。托管人收到管理人的理财产品相关材料及相关附件后,应及时反馈管理人。托管人按照规定为理财产品开立托管资金账户(简称“托管账户”),管理人应在托管人开立账户的过程中给予必要的配

31、合,提供所需资料和开户费用。托管账户的开立应符合监管机构、账户开立机构等最新账户管理规定。(1)管理人将理财资金划入托管账户,并与托管人确认全部理财资金到账无误后,应于当日以传真或其它双方认可的书面方式向托管人发出理财产品6丁件起始通处梭托管运作起始通知书(附件51b托管人于收到管理人出具的理财产品起始运作通知之日起,按本协议约定履行托管职责。理财产品的托管期限自托管人收到管理人发出的理财产品起始运作通知之日(含该日)起,至产品到期分配日(含该日)止。(2)证券资产的移交。如有需要移交的证券资产,移交证券资产前,管理人应向托管人发送证券资产移交通知书(附件3卜该通知书中应注明公司名称,证券资产

32、移交时间,移交名称、数量、单价、金额以及记入投资组合名称等。对原有证券账户,在托管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管理人应完成更名(如需浒向托管人移交上海和深圳证券账户信息如有),办理交接手续,托管人向管理人出具签章确认的证券账户移交确认书(附件2卜对原有开放式基金账户,在指定日,管理人将用于开放式基金交易的账户信息移交托管人,双方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章确认证券账户移交确认书(附件2)0管理人负责向基金管理公司办理结算账户变更手续(如需变更),将基金账户项下基金交易结算账户指定为托管资金账户。(3)实物凭证的移交。如有需要移交的实物凭证,在移交日,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实物凭证移交确认单(附件4),并将凭证

33、式国债、存款证实书、存款协议等移交托管人,双方核对一致后,交接双方在实物凭证移交确认单上签章确认。托管人负责安全保管移交来的存款证实书、凭证式国债等实物凭证。对移交给托管人实物凭证所对应的资产,管理人负责更换预留印鉴及回款路径,保证存款提取后的资金及产生的利息于当日全额划入托管资金账户。甲、乙双方对追加托管资产的权利义务,均适用于届时有效的托管协议约定,具体移交手续比照上述5.1条款执行。其中开放式理财产品的申购、认购及登记方式由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管理人和托管人应当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理财产品参与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各方面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

34、,保证理财产品的参与工作能够顺利进行。5.5托管资产的提取(1)管理人可以通过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附件52),提取托管资产,财产提取指令的收款账户必须是对应托管资产的资金移交账户。管理人如需更改指定账户,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以/Jg-书面形式告知托管人新指定账户信息和启用日期,经托管人书面确认后方可生效。(2)实物凭证的提取。托管人根据管理人或管理人的书面通知提取并移交给管理人或管理人指定接收人员。提取方应至少提前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托管人,并确保实物凭证所对应投资项下收回的资金于支取当日全额转入托管资金账户。(3)开放式理财产品的赎回、过户与登记方式由当期理财产品说明书约定,管理人和托管

35、人应当按照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在理财产品退出的时间、场所、方式、程序、价格、费用、收款或付款等各方面相互配合,积极履行各自的义务,保证理财产品的退出工作能够顺利进行。第六章资金划付管理人在运用理财资金时向托管人发送资金划拨及其他款项付款指令,托管人执行管理人的指令、办理产品名下的资金往来等有关事项。6.1 管理人对发送指令和通知的人员的授权(1)管理人应指定专人向托管人发送投资指令和通知。(2)管理人应向托管人提供书面授权文件(附件7),内容包括被授权人名单、预留印鉴及被授权人签字样本,授权文件应注明被授权人相应的权限,并加盖单位公章。(3)托管人在收到授权文件原件并经确认后,授权文件即生效

36、。若授权文件中载明了具体生效时间,则该生效时间不得早于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确认的时点。若早于,则以托管人收到授权文件并经确认的时点为授权文件的生效时间。(4)管理人和托管人对授权文件负有保密义务,其内容不得向被授权人及相关操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泄漏,除非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有权机关另有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6.2 管理人指令或通知的发送(1)管理人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托管协议的约定,在其合法的经营权限和交易权限内发送指令;被授权人应严格按照其授权权限发送指令。(2)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指令应采用传真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送达。管理人还应通过录音电话与托管人确认是否收到,托管人不承担由于管理人未及时

37、进行指令电话确认而造成指令划付延误或失败的责任。(3)管理人发给托管人的指令应写明款项事由、支付时间、到账时间、金额、收付款账户信息等,按授权文件加盖预留印鉴并由被授权人签字。6.3 管理人指令或通知的形式审查及生效(1)托管人收到管理人指令后,应对该指令的授权代表的权限、签字和印鉴,以及指令中重要信息是否模糊不清或不全进行形式审查,即表面相符性检查。(2)管理人指令与管理人预留印鉴和授权代表签字形式不一致时,或与授权代表权限不符,或指令中重要信息模糊不清或不全,或者发现指令有其他错误的情形,该指令无效,托管人有权拒绝执行,但应同时通过电话录音或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6.4 管理人指令或通知的执

38、行(1)对于限时执行完毕的划款指令(附件5-2)和通知,管理人应当根据银行资金汇划的时间安排合理操作时间。管理人可于划款前一日向托管人发送投资划款指令并确认,对于要求当天到账的指令,管理人必须在当天15:OO前向托管人发送,15:00之后发送的,托管人尽力执行,但不能保证划账成功。乂带格式的:IE突出显示如果要求当天某一时点到账的指令,则指令需要管理人提前/王/作小时发送,并且相关付款条件已经具备,托管人将视付款条件具备时为指令送达时间。对于中国结算公司实行T+0非担保交收的业务,管理人应在交易日14:00前将划款指令发送至托管人,以便托管人留有合理的时间办理指令核对、资金划拨以及在中登业务终

39、端进行操作。因管理人指令传输不及时,未能给托管人留出足够的划款时间,致使资金未能及时划出,托管人不承担相应责任;由此导致交收失/-(带格式的:作突出一示)败给相关方造成损失的,由管理人承担O,由于托管人操作失误导致/的交收失败或者造成损失的,托管人应承担相应责任。(2)管理人向托管人发送划款指令时,应确保托管账户有足够的资金余额,对超头寸的付款指令,如管理人出具指令时备注或标识为“特急”或“急”1.托管人应该及时和管理人沟通,托管人视资金/带格式的“账户资金头寸充足时为指令送达时间,由此造成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责任。(3)如需撤销尚未执行划款指令,管理人应出具作废说明或作废指令,并及时通知托管人

40、。6.5 被授权人的更换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变更预留印鉴,应按照下述约定执行。被授权人变更通知生效前,托管人仍应按原授权文件执行指令,管理人不得否认其效力。在特殊情况下,可按双方商定的方式处理。(1)管理人更换被授权人、更改或终止对被授权人的授权、变更预留印鉴,应至少提前一个工作日将新授权文件的扫描件以邮件或双方认可的其他方式通知托管人。经托管人确认后变更生效,原授权文件同时作废。新授权文件正本应在邮件发送后7个工作日内送达托管人。(2)新授权文件生效之后,正本送达之前,托管人按照新授权文件扫描件内容执行有关业务,如果新的授权文件正本与托管人收到的扫描件不同以扫描件

41、为准,由此产生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1)本托管资产在采取托管人结算模式下,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的资金清算交割,由托管人通过中国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及清算代理银行办理。托管人视中国结算公司向其发送的清算数据为有效指令,无须管理人另行出具划款指令。(2)托管资金账户发生的银行结算费、账户维护费等银行费用,由托管人直接从账户中扣划,无须出具划款指令。6.7其他事项(1)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管理人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发出划款指令,托管人应按照管理人的合法、合规的划款指令进行托管账户的资金划付。除因托管人过错致使本产品财产受到损害而负赔偿责任外,托管人因执行管理人的合法指令和依据交易程序已经生效的

42、指令而对本托管资产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执行指令过程中由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原因对本产品财产造成的损失,托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资金未能及时到账或相关财产权利未能及时变更而导致本产品财产损失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由于相关第三方原因,导致本产品财产损失的,由管理人负责向第三方追偿,托管人予以必要的协助。(3)未经管理人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指令,托管人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任何本理财产品资产,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托管人自行运用、处分、分配本理财产品资产所造成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由托管人自行承担。(4)投资指令的保管。投资指令原件由资产管理人负责保管;资产托管人保管已收

43、到的投资指令传真件或者扫描件。若原件与传真件或者扫描件不一致,以资产托管人收到的传真件或者扫描件为准第七章交易及资金清算7.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本托管产品参与交易所场内证券投资,管理人可选择采取托管Z螭更匚一上二人结算或券商结算模式,管理人确认结算模式后,应及时书面通知托管人。如采取券商结算模式,则双方应与管理人选择的证券经纪商另行签署证券经纪三方协议,明确各自在业务上的程序和权责。如采取托管人结算模式,则双方应遵守本协议下述7.1.1和7.1.2之约定。7.1.1 选择代理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的程序(1)管理人负责选择代理本托管资产证券买卖的证券经营机构,并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

44、机构签订委托协议,使用其交易单元作为本托管资产的交易单元。管理人应提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托管人,并依据托管人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以便托管人申请办理接收中国结算公司结算数据手续。(2)管理人应提前五个工作日将理财产品财产交易单元专用号、佣金费率等基本信息以及变更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托管人。7.1.2 场内交易清算和交收(1)管理人与托管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规则,签订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如投资港股通,甲、乙双方还需签订港股通结算补充协议,用以具体明确各自在证券交易资金结算业务中的责任。(2)结算备付金与保证金。根据中国结算公司规定,在每月前3个交收日内,中国结算公司对结算参与人的最低结

45、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限额进行重新核算、调整。管理人可要求托管人在中国结算公司调整最低结算备付金、结算保证金当日,在资金账户报告(附件6)中反映调整后的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管理人应预留最低备付金和结算保证金,并根据中国结算公司确定的实际最低备付金、结算保证金数据为依据安排资金运作,调整所需的现金X带格式的:作突出显示头寸。如因调整备付金后造成透支,管理人应在调整备付金岂旦匚-午12:OO之前补足透支款。(3)如果因为托管人自身过错在清算上造成托管财产的直接损失,应由托管人负责赔偿,但因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结算公司和银行间市场登记结算机构资金结算系统以及其他机构的结算系统发生故障等非托管人的过错

46、造成清算资金无法按时到账的情形,托管/错格式的:作突出显示I人宓责通果因力管理人未事先通知衽管人增遮易单元等事宜Z致使托管人接收数据不完整,造成清算差错的责任由管理人承担;如果因为管理人未事先通知需要单独结算的交易,造成委托资产损失的由管理人承担;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确保在T日日终有足够的资金头寸用于T+1日中国结算公司的资金交收。如因管理人原因导致资金头寸不足,管理人应在T+1日上午12:00前补足头寸,确保资金交收。如果管理人未遵循上述规定备足资金头寸,影响了托管资产自身的清算交收及托管人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之间的一级交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据此引发的任何证券、资金交收违约事

47、件,由管理人按照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要求和托管银行证券资金结算协议之约定承担相应责任。(4)如果由于管理人违反市场操作规则的规定进行超买、超卖及质押券欠库等原因造成托管资产投资清算困难和风险的,托管人发现后应及时通知管理人,管理人应确保预留联系方式畅通,并负责补足透支款项和欠库券。由此引发的损失,由管理人承担。(5)根据中国结算公司结算规定,管理人在进行融资回购业务时,用于融资回购的债券将作为偿还融赞回购到期购回款的质押券。如因甲方原因造成债券回购交收违约或因折算率变化造成质押欠库,导致中国结算公司欠库扣款或对质押券进行处置造成的投资风险和损失由管理人承担。(6)如管理人与托管人计算的清算金额出现差异,双方应先以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供的清算数据作为清算金额实施资金交收。7.2 场外交易清算和结算场外投资交易形成的资金划拨由托管人依据管理人的投资指令,核对相关投资证明文件实行逐笔划付。因管理人与交易对手方签订的相关合同约定有缺陷导致托管人无法履行或履行有误时,托管人不承担责任,但应通知管理人。7.2.1 银行间交易的清算和结算7.2.2 银行间交易结算乂褚柘去的:卡突出显示(1)本产品在银行间市场交易的结算,根据,是否采用多级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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