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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八五”普法期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施方案现就“八五”普法期间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出如下方案。一、工作目标打造法治文化平台、建设法治文化阵地,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提档加速。到“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结束,使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和传播体系日益加强,法治文化覆盖面不断扩大,法治文化的教化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更加浓厚。二、重点任务(一)打造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充分利用红色景区,注重发掘、研究、保护XX县红色法治资源和元素,讲好XX县红色法治故事,建设一批以红色法治文然生态相融合的法治文化设施。按照主题鲜明、通俗易懂、因地制宜、注重特色的原则
2、,综合运用AR、VR、声光电等科技新技术,提升建设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等法治文化景观项目。建设法治文化景区,推动法治文化与旅游业融合发展,以旅游为载体广泛宣传法治文化,统筹用好游客服务中心等,推动法治元素融入景区建设,探索“沉浸式”普法,让群众和游客在旅游休闲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至“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完成,全县建成有规模、有特色、有影响的综合性法治文化基地不少于1个,法治主题公园(广场)等不少于2个。对已建成的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场馆、宣传栏等阵地,要安排专人定期维护,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三)建成一批公共法治文化场所。深入挖掘XX县传统法治文化、庐陵文化、民俗文化等法治元素,
3、依托图书馆、博物宜打造一批“百姓大舞台法治大讲堂”等法治文化活动场所、文化设施,通过采取法治文艺、法律宣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让群众更多地分享法治文化发展成果,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教育。(五)打造一批行业性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文化与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大力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禁毒宣传教育基地、廉政文化教育基地等建设,打造不少于3个部门法主题系列法治文化公园(阵地),逐步做到法院、检察院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全覆盖。(六)建设一批法治文化公益广告载体。落实社会媒介公益普法制度,将法治文化传播纳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和公益广告活动规划。充分运
4、用车站、影剧院、商场、宾馆、广场、公园、风景名胜区、学校、医院、银行等公共场所的广告设施、1.ED显示屏或者其他适当位置,公交车、长途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广告刊播介质或者其他适当位置,适当地段的建筑工地围挡、景观灯杆等构筑物,定期定时定量刊播法治公益广告通稿作品或者经主管部门审定的法治公益广告。(七)打造一批有特色的法治宣传栏目。充分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在XX县报、XX县电视台、XX县发布等主流媒体,开办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宣传专栏、专刊、专版,培育一批法治宣传品牌栏目,围绕国内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社会热点等,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治解读和舆论引导。(八)探索建设一批有影响的法治文化新媒体品牌
5、。充分发挥新媒体作用,推进“互联网+法治文化”行动,注重发挥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兴媒介的优势,打造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法治文化传播平台,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3、 保障措施(一)机制保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实施、各单位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加强统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职能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二)资金保障。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列入财政预算,强化经费保障。(三)考核保障。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依法治县考核和平安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考核,推动形成全社会支持和参与法治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