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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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为持续纠正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行为,降低医疗费用,改善人民群众就医体验,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专项治理时间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二、专项治理范围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三、专项治理目标通过专项治理行动,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诊疗技术规范的不合理检查(包括影像学检查、实验室检查、病理学检查等)进行严肃查处,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医疗检查监管长效机制,探索建立重点监控目录和超常预警制度,有效遏制不合理医疗检查的行为,有力保障群众的健康权利。四、专项治理内容(一)治理违法违规开展医疗检查行为。对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

2、可证、超出诊疗科目范围开展医疗检查,开展禁止临床使用的医疗检查,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的医疗器械、聘用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检查,以及违规收取医疗检查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存在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组织对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患者医疗检查情况进行自查和抽查,发挥医疗质控组织和内控部门作用,组织专家对医疗检查必要性、规范性进行论证,对于违反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及有关诊疗技术规范等开展的无依据检查、非必要重复检查等行为进行查处,责令整改,依法依规严肃处

3、理。(三)治理违反知情同意原则实施检查行为。落实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点治理实施特殊检查未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情形。引导医疗机构强化落实知情同意和院务公开要求,加强科普宣教,公开本院开展的检查项目收费标准。医务人员在为患者开具检查单前,要说明检查目的和必要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理解与配合。对于特殊检查,要取得患者或家属书面同意。(四)治理违反诊疗规范为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行为。重点治理违反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的理由推诿患者、勒令出院,将不符合出院标准的患者办理出院后再次办理入院的情形。规范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医疗行为,严格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

4、法律法规和诊疗规范,认真掌握患者入出院指征、转诊条件和手术适应症。(五)治理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指标和绩效分配方式。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和科室实施“开单提成”、设置业务收入指标并与医务人员收入直接挂钩等可能诱导过度检查的行为。推动将技术水平、疑难系数、工作质量、检查结果阳性率、患者满意2021度等作为绩效分配重点考核指标,引导建立体现医务人员劳动不合价值和技术价值的绩效分配方式。(六)治理违反规划配置大型医用设备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检查,对于违反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违规使用配置大型医用设备用于临床诊疗的行为予以查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五、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

5、员的医疗检查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各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对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未取得合法资质开展医疗检查的,及时通报县卫生健康局。对使用未依法注册或者备案等违法违规的医疗器械开展检查活动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县医疗保障局对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六、治理阶段全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分四个阶段:(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6月)县卫健局牵头负责制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内容;卫健局、各医疗机构

6、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栏、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LED显示屏等多形式、多维度广泛动员宣传;开设群众举报专区,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和邮箱,鼓励群众参与到专项治理行动中,提供重要问题线索。加大对医务人员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的指导意见的培训,全面提升医务人员规范执业、安全执业的法律意识、廉洁意识。(二)自查自纠阶段(2021年7月-2021年8月)各医疗机构充分利用医疗服务智能监管系统,加大对医共体内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临床路径完成率、处方和病历点评、检验检查收入占比等线索、数据,开展自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发现一条核实一条,整改一条核销一条,并将责

7、任落实到人。各医疗机构于8月26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县卫健局医政股。(三)检查整治阶段(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县卫健局将组织专班,采用抽检的方式,对辖区内医疗机构的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切实查摆不合理检查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对抽查中发现工作敷衍、应付了事的医疗机构,县卫生健康局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出现不合理检查医嘱3次以上或连续3次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阳性率低于平均值的医师,情节轻微的由医疗机构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扣发绩效,屡次累犯、情节严重的,由县卫健局对其进行约谈、诫勉谈话,依法依规提出警告、限制处方权、取消处方权、认定定期考核不合格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等处罚,并将处罚结

8、果纳入信用体系管理,同时约谈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对医疗机构进行严肃查处。(四)总结评估阶段(2022年1月一2022年2月)县卫健局对本辖区内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重点对不合理医疗检查进行认真剖析,形成总结报告。七、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县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附后1)。各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到规范医疗行为促进合理医疗检查以及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行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二)精心组织实施。各医疗机构按照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和不合理医疗检查点评、通报、公示制度,定期分析总结,持续改进;同时要将本次治理行动与行业作风、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规范实施。(三)提升整治质效。各医疗机构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总结,把规范医疗行为和促进合理医疗检查相结合,不断健全规章制度,堵漏洞,补不足。(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医疗机构要强化宣传引导,广大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开展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规范医疗行为,营造卫生健康行业风清气正的氛围,提高人民群众对卫生健康事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五)有力有序推进。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开展相关工作,明确各个阶段的重点工作、完成时限及材料报送要求。分别于2021年8月26日、2022年3月1日前,将半年报告和全年报告报送县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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