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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创建一个高质量、标准化、全程监管的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一)建立责任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责任体系更加完善。生产经营者自律意识全面力口强,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含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下同)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全杜绝,菜、果、茶、猪、牛、羊、禽、蛋、鱼等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二)健全监管制度,
2、农产品质量安全制度机制健全完善。产地环境监控、投入品监管、产地准出、收贮运监管、质量安全追溯、达标合格证、监测预警、网格化监管、应急处置、社会共治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制度健全,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全面推广应用。(三)完善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加强。构建县、镇(乡)、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检验检测、综合执法体系完善。县级农业行政执法机构、执法体系完备,乡镇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监管经费保障有力。形成县、镇(乡)、基地三级检测网络,县级检测机构以定性检测为主,同时开展定量检测;乡镇建立检测室开展定性检测,引导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定性自行检测。行政
3、监管、检验检测、综合执法工作互为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四)广泛宣传培训,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普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增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线索举报机制,加强社会监督水平,提升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促使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达75%以上。二、工作任务及创建责任分工(一)全面落实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1 .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机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机
4、构内的县农业农村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等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职责清晰。(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2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县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3 .县政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对乡镇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考核,所占权重分别不低于2%和3%o(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4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纳入本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主体功能区规划。(责任单位:县发改局)5 .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相关
5、单位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监管职责,建立责任体系,强化保障措施,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年度工作计划。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乡镇和县直相关单位重要议事日程,落实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6 .每年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追溯等各项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每年专项工作经费投入额度占县财政一般性预算收入的比例不低于1%。(责任单位:县财政局)(二)开展农产品产地环境监控7 .乡镇政府配合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开展工矿区、污灌区、城市郊区产地环境污染情况摸底调查,配合农业农村局开展农村主要
6、农产品主产区产地环境污染情况摸底调查,建立台账,对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开展水源地周边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开展重金属污染防控区地表水重金属专项监测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和水域重金属污染普查和面源污染普查,加快构建土壤环境和水域环境监测预警体系,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和水域环境动态监控。根据产地环境质量状况,科学合理调整农业结构和区域布局。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污染的农产品产地土壤和水域开展综合治理。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加强产地环境检查,禁止向产地排放或倾倒废水、废物等有害物质,严厉打击向产地环境超标排放工业“三废”和破坏耕地质量的违法行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引导生产者及时清除
7、农田的农用残膜及其它投入品包装物。(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8 .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工作,防止粪便对农业环境的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三)切实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9 .建立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市场准入管理和生产经营主体监管名录制度,实行监管名录制度且生产经营主体100%纳入监管名录。(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0 .严格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业厅关于禁止、限制销售和使用剧毒、高毒农药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X政办函(2016)X号),100%落实高毒高风险农药定点经营
8、、实名购买制度;推行兽药良好生产和经营规范,强化养殖环节自配饲料监管。落实农业投入品购买索证索票、生产经营台账制度;探索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11.加强生产经营管理,推进放心农资连锁经营和配送,畅通经营主渠道,在农业投入品的销售上,探索建立以有实力、信誉好的农资批发企业为龙头的连锁配送网络,大力推广连锁经营、物流配送、农资放心店等现代流通方式,农资经营网点须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建设农业投入品监管信息平台,实现农业投入品100%纳入平台管理。建立农业投入品质量常态化监测制度,定期对区域内主要生产企业、交易市场的投入品开展监督抽查。加强农业投入
9、品安全使用技术推广,严格执行禁限用农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农业投入品使用禁止行为的法律规定,取缔无证无照农业投入品生产企业。(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12 .针对本县农业优势产业,加快制定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适配的生产操作规程。生产标准入企入社率达到100虬推进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生态调控、物理防治、生物控制等绿色防控技术的集成应用,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农药。力口快有机肥替代化肥步伐,推广普及测土配方施肥,加强秸秆还田、绿肥轮作、水肥一体化技术和新型肥料应用,做到科学精准施肥,切实减少化肥用量和肥料流失。
10、大力开展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畜禽标准化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创建工作,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扩大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经营规模,实现分散生产到规模经营。积极稳妥推进“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工作,鼓励引导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二品一标”农产品认证并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强化证后监管,健全奖励补贴机制,实行不合格产品淘汰退出和曝光机制。督促“二品一标”企业规范使用认证产品标识,规范使用农业投入品。农产品生产企业实施质量安全承诺和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构建以二维码技术为重点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平台,实现菜、茶、果、猪、鱼等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
11、局)(五)全面落实对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措施13 .100%落实农产品生产单位、畜禽屠宰企业、收储运企业、经纪人等生产主体监管名录和“黑名单”制度,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诚信档案,将生产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生产经营主体列入黑名单,进行重点监管,约谈其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在新闻媒体曝光,依法公开其违法信息。强化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主体责任,并开展从业人员培训。(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4 .大力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实现农产品产地、收购、贮存、运输环节监管无缝衔接。农产品生产单位1O0%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
12、准出制度,严格落实生产记录制度,开展自检或委托检验,出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实行产品包装或标识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5 .建立产地农产品收购人员或送货人员、贮存仓库和运输车辆登记备案制度,建立农产品购、贮、运台账制度,全面开展产、购、贮、运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16 .农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禁限用行为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高毒农兽药,遵守农药安全间隔期和兽药休药期,杜绝农产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
13、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17 .督促落实屠宰厂(场)“瘦肉精”自检等制度,强化巡查抽检,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销售病死动物、注水和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行为。严格实行“瘦肉精”检测以及化学药物残留检测和屠宰检疫同步,凡经检测和检疫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不得出厂(场)销售,建立病死畜禽和不合格农产品无害化处理机制,病死畜禽和不合格畜禽等农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强化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监管,严厉打击生鲜乳非法添加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六)扎实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18 .制定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强化风险监测评估,防范风险。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14、常态化监督抽查,对抽查样品开展定量检测和定性检测。抽检范围覆盖区域内生产基地和收购、贮存、运输企业的主要农产品,监测品种要包括县域内的主要农产品(菜、果、茶、猪、牛、羊、禽、蛋、鱼等),监测参数包括涉及质量安全的关键要素。全年县级定性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4000个,定量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少于770个。乡镇监管机构每年定性速测农产品不少于2000个。其中生产基地抽检农产品样品数量不低于60虬监测合格率应达到98%以上。其中本县生产销售的蔬菜、水果、茶叶等种植业产品中禁用农药、猪牛羊等畜产品中“瘦肉精”、禽蛋中禁用兽药、水产品中孔雀石绿、硝基吠喃等禁用药物的监测合格率确保达到100虬县农业农
15、村局和县检测机构组织和指导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开展日常巡查和农产品定性速测服务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到位19 .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统筹开展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每年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案件数不少于8件(不含农资类案件),实行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 .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违法违规线索有奖举报和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大要案奖励等机制,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
16、。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生产销售使用禁用农兽药、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收购销售屠宰病死动物、注水、私屠滥宰、虚假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伪造冒用“二品一标”产品标志等违法违规行为。建立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案件查处移送制度,对符合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涉嫌农产品质量安全犯罪的案件,农业部门必须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力、,严禁有案不移、交案不接或者以罚代刑。(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八)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建设21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和农产品质检机构完善,做到有机构编制、有人员、有经费,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责任单位:县委编
17、办、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22 .编制部门建立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明确岗位责任,核定监管人员;落实经费预算。各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配备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及交通工具。(责任单位:县委编力、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公共检验检测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23 .各乡镇要建立职责任务明确、考核体系完备的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队伍。(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24 .县农业农村局要制订县、乡、村三级监管人员专门培训计划,做到全员培训。构建“区域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网
18、格化监管模式。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要落实责任,做好生产企业和农民培训、质量安全技术推广、农业标准化宣传、督导巡查、监管措施落实等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25 .全面推广应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完成追溯管理任务,列入监管名录的生产经营主体全部实行追溯管理,监管人员全面使用移动专用APP开展基地巡查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九)加强应急处置工作26 ,各乡镇、各部门各司其职,强化食用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餐桌的全程监管,确保三年内不发生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不发生因本县生产的农产品造成销区发生较大
19、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未因区域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被上级有关部门通报。(责任单位:XX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成员单位)27 .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机构,组建应急处置队伍,强化应急保障和应急演练,随时抓好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应急管理局)(十)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28 .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制度和市场准入制度互认对接的衔接机制。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准出“四有”制度与市场准入制度互为条件、互认对接。(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督管理局、县商务局)29 .建立健全产地环境管理、农业投入品监管、农产品
20、生产过程管控、产地准出管理、收储运过程监管、网格化监管和农产品生产单位诚信管理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基本制度。探索建立面向分散农户和收购储运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和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改局、各乡镇人政府)(十一)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30 .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普及、定期公开监管部门工作情况,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全面回复举报投诉,定期发布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与群众关心、关注的农产品安全热点、焦点问题,确保群众对当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XX县创
21、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各成员单位)三、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10月20日-2021年11月30日)。制定XX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实施方案,成立XX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创建动员大会,部署创建工作。各乡镇、县直相关单位分别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12月1日-2023年2月28日)。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以及生产经营主体全面落实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各项工作措施。对省农业农村厅和市农业农村局在创建实施过程中开展督查指导提出的问题,及时全面整改到位。(三)自查自
22、纠阶段(2023年2月1日-2023年2月28日)。对照工作方案、考评指标,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汇总归档创建材料。(四)迎接考核阶段(2023年3月1日-2023年3月31日)。对照第三批XX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考核办法要求,组织准备好相关资料台账,迎接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现场考核。四、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查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相关单位的共同协作,县政府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保护局XX县分局等部门和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
23、员的XX县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农村局,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的日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单位成立相应工作班子,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实行“政府负总责,部门分工负责”的责任机制,形成各责任单位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多部门配合的监管工作格局,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常态化、长效化。(二)落实经费投入,提高保障能力。县财政和各乡镇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保障机制,配套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创建工作,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推进。(三)加强培训宣传,营造社
24、会氛围。牢固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媒体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印发通俗易懂宣传品和监管、农技人员上门服务等方式,结合“科技下乡”“食品安全宣传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活动向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普及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创建的公众参与度和认知度,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四)强化部门协调,实行信息报送。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各乡镇、各责任单位负责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并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和解决工作过程中
25、出现的问题。各乡镇、县直各职能部门要做好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信息的报送工作,明确一名信息员将单位、姓名、职务和移动电话报送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XX),于每季度第三个月22日前向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季度工作进展情况和下一步计划。每年11月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纸质文档(含电子版),并将相关资料汇总归档。工作总结中要反馈创建工作典型经验、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寻求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五)狠抓责任落实,严格工作考核。创建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工作责任分解表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具体人员的工作责任,做好责任分解,明确完成时间,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每项工作都要有计划、有总结,要以文字、图片、音像等形式记录工作全过程,建立完整的工作台账。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单位负责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进行督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县政府对各乡镇、县直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各监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共同抓好各项创建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部门进行通报。对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严格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