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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年产20000台套石油化工流程泵项目项目代码2301-341823-04-01-581046建设单位 联系人徐向江联系方式13856322686建设地点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号地理坐标118 度 27 分 19.728 秒,30 度 41 分 43.157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H、通用设备制造业一69泵、 阀门、压缩机及类似机械制造344其他(仅分割、焊接、组装 的除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 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
2、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 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部门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审批 (核准/备 案)文号/总投资(万 元)5200环保投资 (万元)32环保投资 占比()0.6施工工期4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0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4000专项评价 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泾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20)规划环境 影响评价 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构:安徽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意见:关于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意见文号:环评函2007 222号。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1、与安徽
3、泾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相符性分析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位于泾县县城东北部,于2005年10月份动工建 设,2006年9月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筹建省级经济开发区,安徽泾县经济 开发区于2007年3月27日获得安徽省环保厅关于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评函【2007】222号)。总规划面 积约为20.16平方公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11.28平方公里。开发区产业 定位为以机械制造、机电及相关产业为主体、以及档次较高的地方特色传 统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根据泾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20092020)开发区规划主导产 业是电机制造及配套产业、泵阀制造及配套产业、以重(轻)质碳酸钙粉 深加
4、工为主的产业。鼓励引进电机泵阀及配套、轴承及配件生产、以LED 光电为主的新兴产业。现己入驻的企业主要涉及到电机泵阀制造、轴承、 LED光电、服饰、电子、建筑材料及农副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初步形成南 华电机工业园、中小企业创业园、东阳产业园及浙江机械制造工业园等“一 区多园”发展格局。表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3索止类、限制类)1隹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类门类大类(代码及 名称)中类(代码及 名称)小类(代码及名称)准入要求制订依 据限制类C 制造 业13农副食品 加工业131谷物磨制全部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安徽 省宣城 市泾县 国家重 点生态 功能区 产业准 入负面 清单、安
5、徽 省生态 环境厅 关于印 发加强高耗 能、高 排放项 目生态 环境源 头防控 的实施 意见的 通知132饲料加工全部135屠宰及肉 列加工1351牲畜屠宰1352禽类屠宰1353肉制品及副 产品加工137蔬菜、菌 类、水果和坚 果加工1371蔬菜加工1372食用菌加工1373水果和坚果 加工14食品制造 业141焙烤食品 制造1411糕点、面包制 造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1419饼干及其他 焙烤食品制造22造纸和纸 制品业221纸浆制造2211木竹纸浆制 造1、禁止新建非宣纸 纸浆项目;2、宣纸纸浆制造项 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222造纸222
6、1机制纸及纸 板制造1、禁止新建宣纸原 料蒸煮项目;2、采用集中治污、 集团式发展模式;3、清洁生产水平、 生产工艺不得低于国内先进水平2222手工纸制造27医药制造271化学药品2710化学药品原清洁生产水平、生产业原料药制造料药制造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272化学药品 制剂制造2720化学药品制 剂制造30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302石膏、水 泥制品和类似 制品制造3021水泥制品制 造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309石墨及其 他非金属矿物 制品制造3099其他非金属 矿物制品制造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分类门类大类(代码及 名称)中类(代码及 名
7、称)小类(代码及名称)准入要求制订依 据限制类31黑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313钢压延加 工3130钢压延加工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32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324有色金属 合金制造3240有色金属合 金制造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33金属制品 业339铸造及其 他金属制品制 造3391黑色金属铸 造清洁生产水平、生产 工艺不得低于国内 先进水平禁止类C17纺织业171棉纺织及 印染精加工1713棉印染精加 工禁止准入174丝绢纺织 及印染精加工1743丝印染精加 工禁止准入29橡胶和塑 料制品业291橡胶制品 业2914再生橡胶制 造禁
8、止准入30非金属矿 物制品业301水泥、石 灰和石膏制造3011水泥制造禁止准入304玻璃制造3041平板玻璃制 造禁止准入制造 业31黑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 加工311炼铁3110炼铁禁止准入32有色金属 冶炼和压延 加工业321常见有色 金属冶炼3216铝冶炼禁止准入本项目属于C3441泵及真空设备制造,符合泾县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 定位,不在泾县经济开发区禁止类、限制类准入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内,故 本项目符合泾县经济开发区的规划要求。2、与关于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 相符性分析2018年10月13日,原安徽省环保厅在合肥市组织召开了安徽泾县 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
9、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会。根据安徽 泾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现状:截至2017年底,开发区已入驻各类工 业企业48家,入区企业中,已建成投产运营企业45家,在建企业3家。 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现已基本形成泵阀机电、文教、工美用品制造、农副 产品加工、橡胶、塑料制品为主导的产业格局,尤其是以泵阀、电机为主 的相关产业集群初步形成,现状产业结构总体上合理。表1-2 ”安徽泾县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评 函【2007】222号)”符合性分析文件要求符合性分析相符性1明确经济及社会发展目标。开发区 建设须坚持生态效益、经济效
10、益和 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按循环经 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指导开发 区建设,促进开发区可持续发展项目选址位于泾县经济开发 区纬五路2号,项目采取切实 可行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确 保废气可达标排放,项目废水 接入泾县污水处理厂处理,固 体废物妥善处置符合2调整开发区环境功能区划。地表水 环境青弋江、陈村总干渠执行 GB3838-2002中III类标准,幕溪 河执行GB3838-2002中IV类标准; 大气环境执行GB3095-1996中二 级标准根据2022年泾县环境质量状 况,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 物 So2、NO2、CO、PMio. O3、 PM25年均浓度值均达到环 境空气质量标准 (GB
11、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 值,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为 达标区;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 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 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n 类标准要求。符合3按照省政府对泾县开发区批复的 总体要求,优化开发区内产业结 构,严格限制非开发区产业定位方 向的项目入区建设,禁止化工等重 污染项目入区建设,严格控制空气 污染严重以及无组织排放严重的 项目建设,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 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令禁止 的项目不得入区建设项目用地为规划的工业用地, 项目用地符合规划要求。本项 目为泵阀的加工制造,属于泾 县经济开发区主导产业,不属 于化工等重污染排放量大的 项目,不属于空气污染严
12、重以 及无组织排放严重的项目,也 不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技术政 策和环保法律法规政策明令 禁止的项目。符合其他符合 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结合区域生态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分析,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分区管控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宣城市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为2372.21km2,占全市国土总面的19.25%o其中泾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主要为安徽水西国家森林公园(占地 面积为21.47km2)距离本项目约6.3km、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双坑(占地面积为38.79k?)距离本项目约2.1km和安徽扬子鳄国家级自 然保护
13、区中桥(占地面积为11.50km?)距离本项目约8.7km。经现场勘查,本项目所在地不在规定的生态红线区域内,符合长江 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要求。生态分区管控要求根据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可 知,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号,项目不涉及生 态保护红线,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2)环境质量底线及环境分区管控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A.水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泾县环境质量状况可知,2022年青弋江(泾县段)(陈 村大桥)、徽水河(平垣村)、汀溪河(琴溪桥)、孤峰河(昌桥)、濂 溪河(溪口村)、幕溪河(幕山冲)、漕溪河(琴高山
14、下)、合溪河(滚 水坝)、渣溪河(水口桥)9条河流9个监测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 质量标准(GB3838-2002) In类标准要求。青弋江(泾县段)(城关上 游)、运河(百园新村)、泾南交界(青弋江)断面水质达到地表水环 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区地表水环境 质量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III类标准的要求。B.水环境管控分区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及 宣城市水环境分区管控图,本项目位于重点管控区。C.水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安徽省水污染防治工作
15、方案及宣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对重点管控区实施管控;依据开发区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要求 对开发区实施管控;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环境保护规划安徽省“十 四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宣城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要 求,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水污染物实施“等量替代”。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A.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泾县环境质量状况,项目所在区域大气污染物SC)2、 No2、CO、PMIo、03、PM2.5年均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项目所在区域空气质量为达标区。根据安 徽泾县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区域评估报告(2021年版)和安徽绿环泵业
16、 有限公司年产IOOO台套氟泵生产线整体搬迁及新增9000台套氟泵和1万 台套不锈钢泵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中的现状监测数据,项目所在区域非 甲烷总燃浓度能够满足大气综合排放标准详解相关浓度限值,甲苯、 二甲苯和丙酮能够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 附录D相关浓度限值,氟化物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附录A中二级标准限值,TSP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限值,说明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良 好。B.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宣城市高排放区的划定由网格源高排区和各级开发区(工业园区、乡 镇产业集中区)两部分叠加而成,即
17、将全市9个省级及以上开发区核定范 围、具备合法合规手续的各级工业园区及宣城市大气排放源清单为依据筛 选出来的高排放量区域叠加取并集,作为高污染物排放区。采用两类高排 放区相叠加的方式,既能体现源清单分析方法下所呈现的多源污染物排放 空间统计特征,又能突出现实工业源的直接分布特征。其结果在较大程度 上融合了数值模拟数据和污染物排放实况,为最终管控单元的划定及相关 管控措施的制定提供了更好的数据基础。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 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单”文本及宣城市大气环境分区管控图,本项目 位于重点管控区。C.大气环境分区管控要求重点管控区:落实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十四五” 环境保护规划
18、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安徽省打赢蓝天保卫 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宣 城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等要求,严格目标实施计划, 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生态环境质量好转。上年度PM2.5不达标城市新建、 改建和扩建项目大气污染物实施“倍量替代”,执行特别排放标准的行业 实施提标升级改造。(3)资源利用上限及自然资源开发分区管控煤炭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用电采用市政管网,不涉及煤炭的使用。水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A.水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水采用市政管网,测试废水汇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 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泾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B.水资源管控分
19、区水资源管控区包括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根据宣城市水资源条件 和安徽省“三线一单”划定成果,宣城市水资源管控区个数为7个, 均为一般管控区。对照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安徽省宣城市“三线一 单”文本及宣城市水资源分区管控图,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土地资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本项目选址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号,根据规划,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耕地。本项目充分利用现有工业园区的工业 土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为现状工业用地,不涉及新增用地。泾县经 济开发区规划图见附图。土地资源管控区划分为重点管控区和一般管控区。重点管控区是指具 有一定经济基础、资源环境承载力较强、发展潜力较大、
20、集聚人口和经济 条件较好,可重点进行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开发的区域,与安徽省主体 功能区规划中的国家重点开发区域相符;除重点管控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为一般管控区。对照宣城市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图,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区。(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属于泵阀的加工制造,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项目位于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 号,符合安徽省宣城市泾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中 的相关要求。因此,项目建设满足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本项目与宣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是相符 的。2、与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
21、业 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 19号) 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 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号)中“开 展“禁新建”行动”:严禁1公里范围内新建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严禁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 已批未开工的项目,依法停止建设,支持重新选址。已经开工建设的项目, 严格进行检查评估,不符合岸线规划和环保、安全要求的,全部依法依规 停建搬迁。(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 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应急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
22、责)。严控5公里范围内新建重化工重污染项目长江干流岸线5公里范围内,全面落实长江岸线功能定位要求,实施 严格的化工项目市场准入制度,除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以及质量 升级、结构调整的改扩建项目外,严控新建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 重污染项目。严禁新建布局重化工园区。合规化工园区内,严禁新批环境 基础设施不完善或长期不能稳定运行的企业新建和扩建化工项目。(省发展 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省应急厅、省国资委、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严管15公里范围内新建项目长江干流岸线15公里范围内,严把各类项目准入门槛,严格执行环境 保护标准,把主要污
23、染物和重点重金属排放总量控制目标作为新(改、扩) 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禁止建设没有环境容量和减排总量项目。(省 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 负责)在岸线开发、河段利用、区域活动和产业发展等方面,严格执行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安徽省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 施细则(试行)O (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自然 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备案、环评、 安评、能评等并联审批,未落实生态环保、安全生产、能源节约要求的, 一律不得开工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 工负责)。本
24、项目位于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号,距离长江支流青弋江 最近距离为3.7km,距离长江干流岸线最近距离71km,不在长江干支流岸 线1公里范围内,远离长江干流岸线5 km区域,且本项目不属于石油化 工和煤化工等重化工、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在落实相关环保设施后,运营 期产生污染较小,故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打造水清岸 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的实施意见(升级版)(皖发202119 号)相符。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2019年版)及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本项目 属于泵及真空设备制造,不属于其中限制类
25、或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 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安徽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要求。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限 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4、选址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厂址选择在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纬五路2号,建设地 点不位于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未被列入国土资源部、原国家经 贸委发布的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并由泾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项目代码: 2301-341823-04-01-581046)予以备案。因此项目用地符合当地用地规划。本项目主要从
26、事泵阀制造,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项目 厂区北侧为安徽睿亿家电有限公司,西侧为安徽精工泵阀制造有限公司, 南侧为纬五路,隔路为安徽雅圣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东面为安徽乐亿塑胶 有限公司和安徽青龙泵业有限公司,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且项目所在区 域周围无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目标,不存在明显的制约因 素。项目排放的废水、废气、固废、噪声均能得到有效的处理处置,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因此项目选址合理。5、与长江保护法相犯F性分析条款相关要求本项目分析结论第二十六条 国家对长江流域河湖M线实施特 殊管制。国家长江流域协调机制 统筹协调国务院自然资源、水行 政、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
27、 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林业和草 原等部门和长江流域省级人民政 府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 河湖岸线保护规划,严格控制岸 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 利用。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 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 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 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 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 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 外。禁止在长江干支 流岸线一公里 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 化工项目。禁止 在长江干流岸线 三公里范围内和 重要支流岸线一 公里范围内新 建、改建、扩建 尾矿库;但是以 提升安全、生态 环境保护水平为 目的的改建除 外。本项目位于宣城
28、市泾县经济开发 区纬五路2号, 距离长江支流青 弋江最近距离为 3.7km,距离长江 干流岸线最近距 离71km,不在长 江干流岸线1公 里范围内,远离 长江干流岸线5 km区域,且本项 目不属于石油化 工和煤化工等重 化工、重污染项 目符合6、与低挥发性有机4匕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38597-2020)相符性分析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 中对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及辐射固化涂料中的VoCS含量 均做了列表要求,根据本项目所用涂料的类型,本环评中的涂料应根据表 2中的溶剂型涂料中的VOCs含量要求进行对比,但由于本项目为泵
29、阀加 工,与产品类型不能完全对应,因此本环评依据工业防护涂料中的机械涂 料中双组分进行对照,要求底漆中VOCS含量“20gL,面漆中VoCS含量420gLo根据本项目油漆MSDS结合后文计算分析可知,底漆中VOCs 含量386gL,面漆中VOCs含量395gL,可见满足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ZT 38597-2020)中的相关要求。7、与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相符性分析序 号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技术 政策项目情况相符 性1源头 和过 程控 制含VC)CS产品的使用过程中,应 采取废气收集措施,提高废气收 集效率,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 与逸散
30、,并对收集后的废气进行 回收或处理后达标排放。项目厂房为封闭式,原料 油漆、稀释剂等采用密闭 包装桶包装、贮存,调漆 在密闭喷漆房内进行,可 极大程度避免废气的逸 散;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 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 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喷漆房产生的有 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 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废气处 理后可达标排放。符合2末端 治理 与综 合利 用对于含低浓度VOCS的废气,有 回收价值时可采用吸附技术、吸 收技术对有机溶剂回收后达标排 放;不宜回收时,可采用吸附浓 缩燃烧技术、生物技术、吸收技 术、等离子体技术或紫外光高级 氧化技术等净化后达标排放。本项目产生
31、的有机废气: 分别通过“集气罩收集+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密闭负压收集+过滤棉+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处理后达标排放。符合8、与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安徽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项目情况相符性严格建设项目准入强化污染治理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宣城市泾县经济开发区,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选址合理,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净化效率不低于90%项目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喷漆房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达将控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列入建设项目环 境影
32、响评价重要内容,严格环境准入,严 控“两前行业新增产能,新建、迁建VoCS 排放量大的企业应入工业园区并符合规划 要求,必须建设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设 施,安装废气收集、回收或净化装置,原 则上总净化效率不得低于90%。建立VOCs排放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按照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 治技术政策要求,科学制定重点行业、重 点企业污染防治技术方案。采用密闭式生 产和环保型原辅材料、生产工艺和装备, 着力从源头控制VOCS废气的产生和无组 织排放。加大VOCS废气的回收利用,优 先在生产系统内回用。对浓度和性状差异 大的废气应根据废气的产生量、污染物的 组分和性质、浓度、温度、压力等因素 进行
33、综合分析,合理选择废气回收或末端治 理工艺路线,科学治理,达标排放。妥善 处置次生污染物,防范二次污染。标排放9、4i目与挥发性有机物相关文件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1重点行业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环 大气(2019) 53号文)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 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 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 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 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 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 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 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 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 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使用高VoCS 含量的物料,生产过程 产生的有
34、机废气采取密 闭负压和集气罩的方式 收集,收集效率为90% 以上,大大减少了有机 废气的无组织排放。2挥发性有机物无组 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VOCs收集处理系统应与生产 工艺设备同步运行,有机废气收 集处理系统发生故障或检修时, 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应停止运 行,待检修完毕后同步投入使 用;废气收集系统的管道应密 闭,收集系统应在负压下运行。 5.1.1 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 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储库、 料仓中。5.1.2 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 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 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 专用场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 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
35、加盖、封口,保持密闭。5.1.3 VOCs物料储罐应密封良 好,其中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应 符合5.2条规定。5.1.4 VOCs物料储库、料仓应满 足3.6条对密闭空间的要求。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加强 生产管理,规范操作, 定期检查废气收集系 统,及时发现隐患,并 及时进行维修,确保废 气收集系统的正常运 行,符合相关要求。本 项目含低VoCS的物 料为液体原料,保存在 密闭包装桶内,包装容 器密封良好。3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 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印发V安徽省2022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 点 的通知(安环委 办(2022) 37号)符 合性分析8、开展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以 石化、化工、涂装、医药、
36、包装 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业领域为 重点,开展2022年度挥发性有 机物综合治理,完成挥发性有机 物突出问题排查治理。挥发性有 机物年排放量1吨及以上企业本项目不涉及石化、化 工、涂装、医药、包装 印刷、油品储运销等行 业领域;建设单位不属 于挥发性有机物年排放 量1吨及以上的企业; 项目不使用高VOCS物编制实施“一厂一策。严格执行 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 VOCS含量限值标准,开展年度 含VOCs原辅材料达标情况联 合检查。推进实施重点行业低 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 开展企业升级改造和区域环境 综合整治,建立家具制造、木材 加工等涉气产业集群排查治理 清单,重点涉VOCs工业园
37、区及 产业集群编制执行VOCs综合 治理“一园一案”。料,企业积极配合园区 编制执行VOCs综合治 理“一园一案4安徽省大气办深入 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 染治理工作的通知 (皖大气办20214号)重点推进源头削减。鼓励支持使 用涂料、油墨、胶粘剂、涂层剂 (树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的 企业,进行低VOCS含量原辅 材料的源头替代,7月1日前各 地指导企业建立管理台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产品名称、 VOCs含量和使用量等。重点在 工业涂装、包装印刷、鞋革箱包 制造、竹木制品胶合、电子等重 点领域,推广VOCs含量低于 10%原辅材料的源头替代,并纳 入年度源头削减项目管理,实现 “可替尽替、应
38、代尽代”,源头削 减年度完成项目占30%以上。项目不使用高VOCS物 料,项目建成后,企业 应加强管理,建立健全 的原料管理台账制度, 记录VOCs原辅材料的 产品名称、VoCS含量 和使用量等。制定“一企一案”,借鉴上海市等 先发地区重点行业VoCS综合 治理企业“一厂一方案”编制经 验,各地分行业分级指导企业编 制优化“一企一案”,明确企业 VOCs综合治理任务时间节点 和工作目标。重点梳理石化、化 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油品 储运销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 VOCs年排放量超过1吨的企 业,督促9月30日前完成方案 编制完善工作。项目建成后,建设单位 需制定“一企一案5关于加快解 决当前挥
39、发性 有机物治理突 出问题的通知产生VOCs的生产环节优先采 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方式, 并保持负压运行。无尘等级要求项目热压成型工序产生 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 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喷漆房(环大气202165 号)车间需设置成正压的,宜建设内 层正压、外层微负压的双层整体 密闭收集空间。对采用局部收集 方式的企业,距废气收集系统排 风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 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不低于 0.3ms;推广以生产线或设备为 单位设置隔间,收集风量应确保 隔间保持微负压。新建治理设施 或对现有治理设施实施改造,应 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 及浓
40、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 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 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宜采 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密闭 负压收集后通过“过滤 棉十二级活性炭吸附装 置”处理,处理后分别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 放,废气排放符合相关 要求。项目废气采取的 治理措施,属于相关技 术规范所列出的废气污 染防治可行性技术,治 理技术合理。6重点行业挥发性有 机物治理环境管理技 术规范(DB34/T4230-2022)1、涂料、胶粘剂、清洗剂中 VOCs含量限值应符合 GB1858k GB24409. GB30981、 GB33372、GB38469 和 GB38508 的要求:2、在同一个工序
41、内,同时使用 符合GB/T 38597规定的粉末、 水性、无溶剂、辐射固化涂料产 品,符合GB38508规定的水基、 半水基清洗剂产品、符合GB33372规定的水基型、本体型胶 粘剂产品时,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的,相应生产工序可不执行末端 治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 80%的要求。3、除大型工件特殊作业(例如, 船舶制造行业的分段总组、船 台、船坞、造船码头等涂装工序) 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 干作业4、大件喷涂可采用组件拆分、 分段喷涂方式,兼用滑轨运输、 可移动喷涂房等装备。5、宜采用静电喷涂、自动喷涂、 高压无气喷涂或高流量低压力 (HVLP)喷枪等高效涂装技 术,减少使用手动空气喷涂
42、技 术。根据本项目油漆MSDS 结合后文计算分析可 知,底漆中VoCS含量 386gL,面漆中 VOCS 含量395gL,满足相关 规范文件要求。本项目 使用的油漆为溶剂型产 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 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 装置出路,处理效率为 90%;本项目在密闭的 喷漆房内调漆、喷漆和 晾干。1、涂料、稀释剂、清洗剂、固 化剂、胶粘剂、密封胶等VOCS 物料密闭储存。2、盛装VOCS 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 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本项目使用的油漆和松 香水采取密闭储存,物 料在非取用状态下加盖、封口,保持密闭, 并存放在辅料仓库内,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地 3、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
43、包 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 口,保持密闭。4、废涂料、废 稀释剂、废消洗剂、废活性炭等 含VOCS废料(渣、液)以及 VOCs物料废包装物等危险废物 密封储存于危废储存间。辅料仓库内采取重点防 腐防渗措施。生产中产 生的废活性炭、漆渣等 含VOCs废料暂存于危 废库内。1、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 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2、 宜采用集中供漆系统。3、涂料、 稀释剂等VoCS物料的调配过 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 间内操作,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闭 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 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 理系统。4、宜设置专门的密闭 调配间本项目VOCs物料
44、转移 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 或密闭容器;在密闭的 喷漆房内调漆,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气经负压 收集后排至二级活性炭 吸附装置处理。1、喷涂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 在密闭空间两操作,废气应排至 VCCs高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 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 施,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2、宜建设干式喷漆 房,优先使用全自动喷漆和循环 风工艺;使用湿式喷漆房时,循 环水泵间和刮渣间应密闭,废气 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3、涂装车间应根据相应的 技术规范设计送排风速率,禁止 通过加大送排风量或其他通风 措施稀释排放。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喷漆 房,生产过程中产生废 气经负压收集后排入二
45、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本项目采取干式喷 漆,设置风机。1、流平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 作,废气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 处理系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 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禁止在流平过程中通过安装 大风量风扇或其他通风措施稀 释排放。本项目设置密闭的喷漆 房,生产过程中产生废 气经负压收集后排入二 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 理。1、干燥(烘干、风干、晾干等) 过程应在密闭空间内操作,废气 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 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温度较 高的烘干废气不宜与喷涂、流平 废气混合收集处理。本项目
46、在密闭的喷漆房 内晾干,产生废气经负 压收集后排入二级活性 炭吸附装置处理。1、设备清洗应采用密闭设备或 在密闭空间内操作,换色清洗应本项目的喷枪头定期采 用松香水清洗,在密闭在密闭空间内操作,产生的废气 应排至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 统;无法密闭的,应采取局部气 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VOCs 废气收集处理系统。2、使用多种颜色漆料的,宜设 置分色区,相同颜色集中喷涂, 减少换色清洗频次和清洗溶剂 消耗量。的喷漆房内进行。产生 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排 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1、涂装作业结束时,除集中供 漆外,应将所有剩余的VOCS 物料密闭储存,送回至调配间或 储存间。2、设备清洗和换色过程产生的 废清洗溶剂宜采用密闭回收废 溶剂系统进行回收。喷漆作业结束时,除集 中供漆外,将所有剩余 的VOCs物料密闭储 存,送回至辅料仓库储 存;本项目的喷枪头定 期采用松香水清洗,松 香水中主要成分为二甲 苯,全挥发,挥发的有 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排 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1、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装置, 宜采用文丘里/水旋/水幕湿法 漆雾捕集+多级干式过滤除湿 联合装置,新建线宜采用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