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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全文公示版)项目名称:年产9000万片塑料地砖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南京金铭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23年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9000万片塑料地砖生产线搬迁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06-320117-89-02-787137建设单位联系人胡*联系方式189*209建设地点南京市深水区东屏街道地理坐标(119度5分 度.38415秒,31度41分18. 185分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C2927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中 “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
2、年用 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 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 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 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京深水区行政审 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漂审批投备2022297号总投资(万元)12000环保投资(万元)594环保投资占比()4.95%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 口是:用地(用海) 面积(m2)占地面积63803 (其中建筑面积 45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滦水区东屏镇镇总体规划(2012-2030)由雅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 于20
3、13年10月IlH通过了南京市规划局深水分局组织的专家评审。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规划环评文件名称: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原南京市漂水区环境保护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的审查意见(滦环规20162号)审批时间:2016年9月20日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东屏镇工业集中区概况:1、规划范围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范围为:北至常合高速,南到常漂公路一带,东至二干河, 西至沿江高速连接线;目前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面积4.8平方公里。2、产业定位以先进制造业(智能装备)为主,依托现有骨干企业,配套发展新型材料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仓储物流产业。本项
4、目位于南京市深水区东屏街道金狮路1号,为工业集中区规划的工业用地, 项目选址符合工业集中区用地规划的要求;拟建项目为塑料地砖制造项目,不属于产 业负面清单范畴,符合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符合东屏镇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的相关 要求。规划 及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符 合性 分析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根据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可分为5个 组团,分别为以智能装备制造组团、电子信息制造组团为主、以新材料加工制造组团、 工业研发组团、仓储物流组团为辅。工业集中区各产业按集群布置,发挥产业集聚功能,在现有企业分布的基础上进 行布局规划。集中区规划以智能装备
5、制造业、电子信息加工业为主导,依托现有骨干企业,大 力发展智能装备、电子信息产业,同时积极与深水开发区在产业上进行对接,促进相 关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发展;积极鼓励技术创新,主动服务企业,完成了一批科技成 果转化项目和新产品开发项目。新材料加工制造组团:新材料加工制造面临着市场基础雄厚,市场空间广阔的有 利产业局面,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应把握市场前景,重点发展金属新材料、复合新材料、 新能源材料和新型建材以及相关前瞻产业等。电子、信息制造组团:电子信息产业肩负提升深水产业结构的艰巨任务。要借助 外来高新技术企业落户涕水区的有利条件,努力发展电子器件等高科技产品,逐步实 现产品的不断升级,并向模拟技术
6、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移,重点发展计算机网 络产品和安全网络设备。智能装备制造组团:充分利用现有机械加工企业的装备、人才及劳动力的资源优 势,合理整合,形成机器制造与加工的产业链。重点培育伺服电机、数控机床、水泥 机械、通风机械、液压元件、装载机械等一批机电产品。工业研发组团:定位区域科技研发中心,以发展科技服务、科技研发、高新技术 等功能为主。仓储物流组团:该组团占到整个集中区用地的10%左右,结合高速公路等便利的 交通条件,推动物流业的发展,实现片区仓储物流专业化、规模化、效率化与信息化, 该组团将成为深水区商贸物流仓储基地之一,为东屏镇物流产业发展助力。包括仓储 企业的库房、堆场和包装
7、加工车间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不含危险品专用仓库用地, 货种主要为东屏镇产业及生活相关物资,运输方式主要为货车运输。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地砖制造,属于新型建材产业,与规划产业定 位相符。本项目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漂环规20162号)相符性 分析详见下表。表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性分析序 号批复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 结论1工业集中区产业定位为:以先进制造业 (智能装备)为主,依托现有骨干企业,配套 发展新型材料产业、电子信息产业、仓储物流 产业。项目准入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 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 目环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政发 2015251号
8、)和中共南京市委政府关于优化 全市区域功能定位和产业布局的意见(宁委 发201623号),并按照“清洁生产、源头控制” 的原则,凡进区项目所采用的生产工艺、设备 技术等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引进外资项目应达 国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塑料地破制造项目,不 属于产业负面清单范畴,符合工 业集中区产业定位;本项目采用 的生产工艺和设备技术可达到 国内先进水平。相符2用地需按产业类别合理布局、独立成片, 在卫生防护距离内不得规划建设住宅小区、学 校、医院、培训中心、专家住宅楼等敏感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住宅小区、学校、 医院、培训中心、专家住宅楼等 敏感项目。相符3工业集中区区域内须使用天然气等清洁 燃料,入区
9、企业不得使用燃煤、重油等燃料。本项目使用生天然气作为燃料, 属于清洁能源。相符4进一步完善工业集中区内雨污分流收集 管网系统。科学设计、逐步建设完善雨、污水 管网,各类污水排放口按江苏省排污口设置 及规范化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号)规 定设置工业集中区内的所有企业废水应达到 接管标准后,接入南京深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本项目依托现有污水排放口,并 已按照江苏省排污口设置及规 范化管理办法(苏环控1997 122号)规定设置,本项 目废水达接管标准后接入南东 深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分相符公司东屏分公司集中处理。所有企业未经许可 不得另设污水排放口,禁止直接向附近水体排 放污水。公司(东屏
10、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5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大对园区 现有企业废气污染整治力度,确保废气经有效 收集处理后稳定达标排放,并采取有效措施严 格控制工艺废气无组织排放。建设单位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 后可稳定达标排放,采取加强车 间通风等措施严格控制工艺废 气无组织排放。相符6固体废物须实行分类管理。危险废物应委 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 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处置。工业集中区内的 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地须落实防渗、防腐、防 雨等措施,以防产生二次污染。所有固废零排 放。本项目各固废均妥善处置;危废 库拟采用防渗、防腐、防雨等措 施,做到固废零排放。相符7加强区域环境综合整治,改
11、善区域环境质 量.加快完善污水收集管网、集中供热、供气等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集中整治工业集中区内 “未批先建、久试不验”的企业。企业目前不涉及未批先建现象。相符8落实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应急措施。必须高 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工业集中区环境安全管理 工作,园区及入区企业应制定并落实各类事故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有计划组织开 展应急演练,深化开展工业集中区环境风险评 估,完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与物质储备,提升 环境风险防控水平。建设单位拟制定并落实各类事 故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 案,拟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相符9严格控制工业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将 工业集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纳入漂水区的污 染物排
12、放总量控制计划。废水排放总量在南京 深水秦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东屏分公司排放 总量指标内平衡。本项目废气排放总量在涕水区内 平衡,不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 标。相符经对比分析,本项目选址和产业定位均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的审查意见相符。1、“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漂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对照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 政发2020 1号)及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 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政发20213号),本项目所在地及评价范围不在其划定的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 通知(苏政发
13、201874号),本项目所在地及评价范围不在其划定的国家生态保护 红线范围内。木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为位于项目南侧的东庐山风景名胜区,与 项目最近的厂房约7m,详见下表。表12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基本情况一览表生态空导态能 主生功国家级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m2 )相对本 项目方 位侬离其他间保护 区域名 称生态保 护红线 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 态保护红 线面积空控面 态管域积 生间区总面 积相符 性分 析东庐山 风景名 胜区自然 与人 文景 观保 护包括东屏街道西南村一沿与 句容市行政边界一白马镇尹 家边村一沿宁杭高铁
14、至东庐 山脚一黄牛墩村一官塘村一 段家山村一西阳庄村一丁家 边村一南庄头村一道士岗村 一严宜里村一沿中山水库水 源地保护区东南侧边界一倪 村头村一邵王村一芦家边村 一方便村一方便水库大坝一 沿方便水库水源地保护区南 侧边界一东屏街道西南村72.7472.74西南侧/ 距离厂 房7m本项目建设不会导致区域生态红线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不违背江苏省、南京市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中的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1)大气环境: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So2、NO2、PMio PM2 5 Co相关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二级标准,Ch最大8小 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
15、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所 在区域为不达标区。为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南京市制定实施了南京市”两减六治三 提升“1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宁政办发201758号)、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 例(2019年5月1日实施)等规范,对能源消耗及工业、机动车船及非道路移动机 械、扬尘等提出了一系列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针对重污染天气提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措 施。经整治后,南京市大气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项目所在区域非甲烷总燃环境质量现状数据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 解中标准值要求。2)地表水环境:根据2021年南京市环境状况公报: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优 良。纳入江苏省十四五水环境考核
16、目标的42个地表水断面水质全部达标,水质优良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HI类及以上)比例为100%,无丧失使用功能(地表水 环 境质量标准劣V类)断面。二干河监测断面中各监测因子指标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3838-2002) IV类标准。3)声环境:项目各厂界环境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中3类区域标准。4) 土壤环境:根据2022年7月18日在厂区内布设5个柱状样监测点、2个表层 样监测点位的检测数据,土壤中检出的汞、镉、铜、的、锲、铅、四氯化碳、苯并 慈、苯并向荧意、蔡、窟等指标均满足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 准(试行)(GB 36600-
17、2018)筛选值第二类用地标准要求。本项目建设完成后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的排放一般不会对周 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0)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位于东屏镇工业集中区,项目使用现有厂房及用地,不新增建设用地,不 会对区域土地资源利用上线产生影响;项目用水由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不自行取水; 项目用电由市政供电系统供电,所在地供电能力充足,可满足企业用电需求;搬迁项 目不涉及燃煤、燃油等能源使用,搬迁后天然气用量增加、不再使用生物质燃料。综上所述,该项目土地、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限,符合 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
18、单本项目与相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3与相关斗F境准入负面清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名称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 版)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不属于其 中禁止准入类项目相符2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 行规定(宁政发2015251号)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不属于其 中禁止和限制类建设项目相符3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 指南 (试行,2022年版)江苏 省实施细则本项目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要求相符4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 影响报告书中产业负面清单根据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书
19、,其产业定位为:以智能装备制造业、电 子信息制造业为主,以新材料加工制造业、工 业研发业和仓储物流业为辅,本项目属于塑料 地砖生产项目,不属于产业负面清单范畴。相符由上表可知,本项目不在相关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其 他 相 符 性 分 析(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对照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 点管控单元,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L4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长江流域空间布局 约束1
20、 .始终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引导长江流域 产业转型升级和布局优化调整,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2 .加强生态空间保护,禁止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 投资建设除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项目、生态保护修复和地质灾害治理项目、重 大基础设施项目、军事国防项目以及农民基本生产生活等必要的民生项目以外的 项目。3 .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或扩建化学工业园区,禁止新建或扩建以大宗进口油气 资源为原料的石油加工、石油化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项目;禁止在长 江干流和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建危化品码头。4 .强化港口布局优化,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
21、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 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的码头项 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江干线通道项目。5 .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 农田范围内,不属于石油加工、石油化 工、基础有机无机化工、煤化工、危化 品码头、独立焦化项目。相符污染物排 放管控1 .根据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 .全面加强和规范长江入河排污口管理,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形成权责清晰、 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加快改善长江水环境质量。本项目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削减了废气、
22、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相符环境风险 防控I .防范沿江环境风险。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医药、纺织、印染、化纤、危化 品和石油类仓储、涉重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防控。2.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优化水源保护区划定,推动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本项目不属于沿江石化、化工、医药、 纺织、印染、化纤、石油类仓储、涉重 金属和危险废物处置类项目;企业拟编 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 预案要求设置应急救援队伍、配套相应 的救援物资,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有效 进行风险防控;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 保护区范围内。相符资源利用 效率要求到2020年长江干支流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国家要求。本项目不涉及。相符
23、对照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南京 市深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区;类型:园区),相符性分析详见下表。表15与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一览表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 环境 准入 清单空间布 局约束(1)执行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相关要求。(2)产业定位:以先进制造业为主导,发展新型材料、新型机械设备等产业; 积极拓展电子电器、电子信息等新兴产业。(3)限制引入:与集中区主导产业密切相关或集中区产业链条上必要的污染 项目;大中型机械制造、铸造企业等工业项目。(4)禁止引入:酿造、制革等水污染重
24、的项目,工业生产废水排水量大于1000 吨/日的项目,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和排放重金属 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符合东屏镇工业集中区规划环 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要求,详 见“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 析”章节;本项目属于日用塑料制品制造 行业,不属于限制引入和禁止引入类行 业。相符污染物 排放管 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 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 照规划和规划环评及其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本项目采取各项措施有效削减了污染物 排放总量;不需申请废水总量控制指标
25、: 新增废气总量在涕水区内平衡。相符环境风 险防控(1)园区建立环境应急体系,完善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加强应急物资装备储 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2)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事业单位,应当 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3)加强环境影响跟踪监测,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监控体系,完善并落实园 区H常环境监测与污染源监控计划。本项目拟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设置应急救援队 伍、配套相应的救援物资,定期组织应 急演练,有效进行风险防控;本项目拟 按照要求建立跟踪监测计划。相符资源利 用效率 要求
26、(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 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 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 排放、资源利用等均达到同行业先进水 平。相符由上文分析可知,本项目与江苏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南京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一
27、览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本项目为Fl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相符2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 年本)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限制及禁止用地类项 目。相符3江苏省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修正版)(苏政办 发20139号文)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 183号)本项目为日用塑料制品制造C2927,不属尸江苏省 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鼓 励类、
28、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相符4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 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相符5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及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2013)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属于江苏省限制及禁止用 地项目目录中涉及的内容。相符综上,本项目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相符。3、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相符性分析下表。表1-7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中华人民共和国长 江保护法(2020年3月1日实施)禁止在
29、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 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 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扩建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 库项目,且本项目距离长江约52km, 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 内。相符2长江保护修复攻坚 战行动计划(环水体2018 181 号)1、规范工业园区管理,工业园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 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禁止偷排漏排。加大现有工业园区整 治力度,并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实施雨污分流改造,依法整 治园区内不符合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2、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
30、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 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位于涕水区东屏镇工业集中 区,该区已建成南京深水秦源污水处 理有限公司东屏污水处理厂,且稳定 达标运行。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 业政策,不属于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 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化工、危相符34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江苏省长江保护修 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实 施方案(苏政办发201952 号)着力加强41条主要入江支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消除劣V类水 体。1、优化产业结构布局,严禁在长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项目;2、严格环境风险源头防控。深化沿江石化、化工、危化品和 石油类仓储等重点企业环境
31、风险评估,限期治理风险隐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岸线1公里范 围内,且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石 化、化工、危化品和石油类仓储项目。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指南(试行, 2022年版)(推动长 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 组办公室文件(长江办20227 号)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 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 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 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 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 目。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改
32、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 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 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 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 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 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 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 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 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
33、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 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 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 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 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1、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 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2、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也不在国 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内。3、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 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4、本项目不在国家级和省
34、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5、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 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 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 戈1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6、本项目不在国家确定的生态保护红 线和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内。7、本项目距离长江约52km,不在长 江干支流1公里范围内。8、本项目主要从事日用塑料制品制 造,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落后产 能项目,不属于过剩产能行业项目。相符相符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 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 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焦化、建材、 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
35、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 局规划的项目。H X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 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 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 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 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 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 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 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长江通道项目。相符5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
36、指南(试行) 2022年版)江苏省实 施细则(苏长江办发一、河 段利 用与 岸线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 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 目。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由省林业局会同有关 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本项目不属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 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不属于国家 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 和河段范围。相符(2022) 55 号)开发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
37、 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 保护的决定 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在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 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 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 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 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本项目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源二级 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饮用水水 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建设项目,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
38、、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由省生态环境 厅会同水利等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任。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 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 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 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 法 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 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分别由省农业 农村厅、省林业局会同有关方面界定并落实管控责 任。本项目不属于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国家 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相符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
39、河湖岸线。禁止在 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 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 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 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长江干 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 用总体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 按规定开展项目前期论证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 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 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 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 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 保留区、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 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 留区。相符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
40、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 扩大排污口。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 改设或扩大排污口。相符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 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生物 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产性捕 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相符二、区 域活 动8、禁止在距离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 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照 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范围边 界)向陆域纵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本项目不涉及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相符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 生态环
41、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石膏库。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 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 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相符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 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电项目。相符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 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 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合规园区 名录执行。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 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 项目。相符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
42、内新建 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相符14、禁止在化工企业周边建设不符合安全距离规定 的劳动密集型的非化工项目和其他人员密集的公共 设施项目。本项目周边无化工企业。相符三、产 业发15、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尿 素、磷铉、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 增产能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尿素、磷镂、电石、烧 碱、聚氯乙烯、纯碱等行业新增产能 项目。相符展16、禁止新建、改建、扩建高毒、高残留以及对环 境影响大的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项目,禁止新 建、扩建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农药、医药和 染料中间体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原药(化学合成类) 项目、农药、医药和染料中间体化工
43、 项目。相符17、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禁止新建独立焦化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独立焦化项目。相符18、禁止新建、扩建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明 确的限制类、淘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 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 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 导目录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 淘汰和禁止目录明确的限制类、淘 汰类、禁止类项目,法律法规和相关 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 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 项目。相符19、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 重
44、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本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 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相符求IW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其:20、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 见定。从本项目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 件。相符综上,本项目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文件要求相符。4、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下表。表18与相关环保政策相符性分析一览表序号文件名称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 市打好固废治理攻坚战实施方 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19 14 号)提升源头管理水平。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引导企业在 生产过程中使用无毒无害或低毒低害原料,鼓
45、励有关单位开 展固废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技术研发和应用。加强产废项目环评管理。严格规范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 环境影响评价,细化建设项目固废属性鉴别和污染防治措施 可行性及合理性分析。本项目环评已对固废污染防 治、固废属性鉴别、污染防 治措施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进 行说明,详见“运营期环境影 响和保护措施-固体废物章 节。相符2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 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 施意见(苏发201824号)打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提升集中处置能力。 将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纳 入当地公共基础设施范畴,通过政府主导、资金扶持、多元 投入等方式加快推进处置设施建设,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转移等 管理制度。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危险 废物分类收集、分区存放于 一般固废库、危废库,建设 单位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 置,零排放。相符综上,本项目与其他相关环保政策要求相符。5、与挥发性有机物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