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加工1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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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加工1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盐城市创越钢化玻璃制品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二三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1建设项目基本情况22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3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64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45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606结论61附图: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项目周边500m环境现状图附图三项目平面布置图附图四周边水系图附图五项目与滨海县生态管控空间位置图附图六项目与江苏省生态管控空间位置图附件:附件一建设项目申请书 附件二项目委托书 附件三建设单位承诺书 附件四法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 附件

2、五备案证附件六土地规划相符性证明 附件七不动产权证 附件八工艺说明 附件九原料用量说明 附件十污水情况说明 附件十一污水处理厂批复 附件十二危险废物处置协议 附件十三物料成分表 附件十四现状监测报告 附件十五项目合同 附件十六现场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 名称年加工18万平方米钢化玻璃项目项目代码2103-320922-89-01-681316建设单位 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盐城市滨海县(区) 天场镇民营创业园16号地理坐标(119 度 47 分 3.079 秒,33 度 57 分 57.979 秒)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C3O42特种玻璃制造建设项目 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

3、属矿物制品业30、57 玻璃制品制造304建设性质Gl新建(迁建) 口改建 口扩建 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13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滨行审投资备2022439号总投资(万 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 占比()1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 建设El否是:用地(用海) 面积(m2)5127.8 (本项目实际用地面积以房 产证为准)专项评 价设践 情况无规划情 况无环响情 划影价况 规境评无及环响符分 划划影价性析 规规境评合根据滨海县天场镇人民政府提供

4、的土地规划相符性证明,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 地,符合天场镇民营创业园规划。其他符 合性分 析K “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保护规划的通知(苏政发 2020】号)、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 74号)、盐 城市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本项目距最近生态红线保护目标一一通 榆河(滨海县)清水通道维护区距离为l3km,项目所在地不在管控区范围内。(2)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盐城市滨海牛态环境局2021年度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1年, 可入肺颗粒物(PMzs)年均浓度31.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盐城市年度考核目

5、标要求, 优于国家二级标准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削减8.6个百分点。环境空气 质量6项监测指标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细颗粒物 (PM2S)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31微克/ 立方米;一氧化碳(CO)和臭氧(03)特定百分数浓度分别为0.9亳克/立方米、149微克/ 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QI2)二级标准。与2020年相比, 二氧化硫(SO2)、可吸入颗粒物(PMH)、臭氧)、二氧化氮(No2)浓度分别上升25.0%、 9.4%、4.9%、4.3%; 氧化碳(8)、细颗粒物(

6、PM2浓度分别降低25.0%、8.8%。项 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较好。根据引用监测数据,项目特征因子 非甲烷总嫌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浓度限值。综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1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省考断面均达到国家和江苏省 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a.国省考断面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苏北濯溉总渠六 垛闸和中山河头野闸两个断面水质均为II类,断面优III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 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国家考核目标,断面水质均达到并优 于In类目标。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

7、目标考核的苏北灌溉总渠陈涛地龙、通榆河 通榆大桥、通榆河中段堆根、淮河入海水道北漫水桥、翻身河S327翻身河桥、入海 水道南漫水桥六个断面水质优川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为“良好”。与上年相 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2021年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川 类目标。b饮用水源地两个饮用水源中山河东坎水源地和通榆河东坎应急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全年 水质达标率】00%。今班饮用水源通过聘请巡查员日巡查、日报告,制定饮用水源达 标保障方案,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全力保障了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全年 取水总量2576万吨,达标水量2576万吨。、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1年度滨海县环

8、境状况公报:区域声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7.7 69.0)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三级(一般)水平。与 上年相比,上升0.8分贝。影响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 声和交通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48.6%和42.0%o道路交通噪声各路段测点昼间等效 声级在(57,8699)dB(A)之间,各路段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未超出道路交通噪声强 度昼间二级限值70分贝。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4分贝,与上年相比,降低0分 贝,交通噪声强度“一级”,处于“好”的水平状况。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 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持平。结论本项IJ废水、废

9、气、噪声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 环境质量达到区域目标要求产生不艮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 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能够满足 项目用电需求;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 利用现状。(4)生态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所在地没有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环评对照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进行说 明,具体见表1-1。表1-1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 号文件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R录(2019年 本)(2021年修订版)经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订版

10、),本项目不属于名录中 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该文件要求。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或许可事项。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限制 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 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K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 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U目录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江苏 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2013年本)I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由表1-3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对照

11、对照省政府关于日】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 政发202049号),盐城市.共有76个优先保护单元、233个重点管控单元、157个 一般管控单元;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 2020200号),根据文件,本项目位于天场镇民营创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区,属于 淮河流域和沿海地区,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的企业,污染物总量在滨海县内平衡, 不涉及通檎河等主要供水河道,不属于高耗能的建设项目,故本项目建设符合省 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 号)要求。其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见表1-2、1-3。表1-2江苏省省

12、域生态环境环境管控要求表控别 管类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 局约束L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 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 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落实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 榆河-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 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 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 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 压延加工项H、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C 3.在通榆河-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 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 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 城市.生活垃圾填埋

13、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 场。本项目为特种 玻璃制造,不 属于制革、化 工、印染、电镀、 酿造等行业;本 项目不在通榆 河保护区范围 内,符合文件要 求污染物 排放管 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 总量控制制度。项目生活污水 近期经地理式 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作农田 灌溉水使用, 远期接管滨海 县大场镇污水 处理厂,符合 文件要求。环境风 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 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 供水河道。本项目采用汽 车运输,符合 文件要求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 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

14、的 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 高耗水、高耗能 和重污染的建 设项目,符合文 件要求。沿海地区空间布 局约束I.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 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限造、 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 的工业生产项目。2.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 体项目。本项目为特种 玻璃制造,不 属于化学制浆 造纸、化工、印 染、制革、电镀、 酿造、炼油、岸 边冲滩拆船以 及其他严重污 染海洋环境的 工业生产项目, 不属于医药、农 药和染料中间 体项目,符合文 件要求。污染物 排放管 控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生活污

15、水 近期经地理式 污水处理站处 理后,作农田 灌溉水使用, 远期接管滨海 县大场镇污水 处理厂,符合 文件要求。环境风 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颁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 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 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 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 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不向海 洋倾倒废弃 物、不使用船 舶运输,符合 文件要求。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 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不涉及表1-3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表管控类

16、别文件要求本项目情况空间布(I)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项目位于天场镇民营创局约束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 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 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 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 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业园,符合盐城市总体规 划等相关要求。污染物 排放管 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 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 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污染物经处理后 排放量较少,不会突破 环境质量地下,符合文 件要求环境风 险防控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园 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

17、练。本环评建议企业投产后 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 预案,与相关园区和县 总体预案相衔接资源开 发效率 要求(I)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 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 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 标准执行。 的通知相 符性分析表序号本项目情况?9 明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 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 线过奖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 及过长江干线通道 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燃湖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秫可 段范围内投资建嫄游和营项目。禁止 在风受名胜区核心城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核心区、缓冲

18、区 的岸线和河段,项目资建设与风母名胜资源彳财无关的项目。周边无风毋名胜区。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冰设施树即咏源 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飙I、旅游 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Ll不在滨海县境 内的饮用水源呦保 护区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稠可段范刖 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 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 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 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 家级和省级水产

19、种质 资源保护区、国家湿 地公园。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 在长江岸线网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 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 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 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 能区戈心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 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151目所在位置不属 于全国艘江河湖 泊水功能区划划定 的河段保护区、保留 区。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 或扩污LL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 及湖泊范围内,且不 新设、改设或扩大排 污口。7禁止在“TE一口两湖U可”和332个

20、水生生 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 目。*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鳗湖械线一公里范围 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团 禁止在长 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公 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 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 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 口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 造,属于建材行业, 本项目污染物经处 理后排放量较少,不属于高污染项 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彳赈化工 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及*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 的落后产能

21、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 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槐目榭H先由1:艺 及装备,不属于高能 耗高排放项目。家产能苴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R。 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高排放项 目。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细则的相 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小指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 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才 细则的通知相符性今日南(试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淅表序 号触然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说 明1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 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22、(2015-2030年)江 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 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 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 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 及过长江干线通道 项目符合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性产经营项目。严格 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 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 核心毋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 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 护区核心区、缓冲区 的岸线和河段,项目 周边无风原名胜区*3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江 苏

23、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饮用水 源地保护的决定江苏省水污染防治条例,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 国内新建、改建、扩建与。冰设施相跖1水源 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 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 新建、池、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 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投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应当消减排污量。本项目位于天场镇民 营创业园,不在滨海 县境内的饮用水源保 护区范围内。*4严格执行水产种质资源物区管理暂行办 法,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 区的岸缭

24、晌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 i则围填海等投费建设项目。严格执行中华 人民共和国潮也保护法江苏省湿保护条 例,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可段范围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 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 资源保护区、国家湿 地公园。*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 的投资建设项目e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 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 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 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iJ护岸、河道治理、0派、 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肃要基础设施 以外的项目。长江干支流基础设施项目,应按 照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W总体规划和生 态环境保护、岸线保护等要求,按规

25、定开展项 目前非阕正并办理相关手续。禁止在全国重 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 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 生态哪的项目。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 于长江岸线而和 开发利用总体规划 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 保留区内,不属于全 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 能区划划定的河段 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 或扩!污LL本项目不在长江干支 流及湖泊范围内,且 不服改设或扩大 排污口符合7禁止长江干流、长江口、34个列入率先全面 禁捕的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水生 生物保护区以及省规定的其它禁渔水域开展生 产捞。本项目不涉及捕捞活 动。*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

26、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 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长江干支流一公里按 照长江干支流岸线边界(即水利部门河道管理 范闱边界)向陆豳深一公里执行。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 目。*9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 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 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库、冶炼渣库和磷石 膏库。10禁止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开展江 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的投资建设活动。本项目不在太湖流域 保护区范围。*11禁止在沿江地区新建、扩建未纳入国家和省布 局规划的燃煤发电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燃煤发 电项目。*12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 工、焦化、建材、有色

27、、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 Uo合规园区名录按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 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 合规园区名录 执行。本项Ll为特种玻璃制 造,属于建材行业, 本项目污染物经处 理后排放量较少,不属于高污染项 目。*13禁止在取消化工定位的园区(集中区)内新建化 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 目。*14禁止在虹企炳边建设不峥安全扼离本项目不属化工项的劳动。目,且周边无化工企业。(7)结论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相符性分析对照江苏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指南中的要求:溶剂型表面涂装的 VoCS总收集、净化处理率均不低于90

28、%,其他行业原则上不低于75%项目使用 桂酮胶、丁基胶,产生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通过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约90%,治 理措施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对有机废气的去除效率约为90%,故项目符合江苏省 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污染控制指南的要求。3、“值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相符性见表1-6。表6项目与“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媒合治理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 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 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关于印发盐城市重点行业挥发性 有机物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盆大气办(2020)5号相符性分析1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

29、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 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 替代溶剂型涂料,从源头 减少VOCs产生。采用符 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 的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胶黏剂等,排放浓度稳定 达标且排放速率、排放绩 效等满足相关规定的相应 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 端治理设施。各地要按照生态环境部方案要求, 严格行政审批要求,推进低VOCs 含量的涂料、油果、胶粘剂、清洗剂 等替代,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要 加大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源头 替代力度:化工行业要推广使用低(无)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原 辅材料,加快对芳香烧、含卤素有机 化合物的绿色替代。企业应大力推广 使用低VOCs含量木器涂料、不辆涂

30、料、机械设备涂料、集装箱涂料以及 建筑物和构筑物防护涂料等,在技术 成熟的行业,推广使用低VOCs含量 油墨和胶粘剂本项目不使用 涂料、油墨等。 使用的胶黏剂 属于低VOCS物 料,且废气排放 浓度及排放速 率均达标。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 制,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 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 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 无组织排放。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各地要严格按 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准(GB37822-2019)要求,重点 对含VOCs物料(包括原辅材料、产 品、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 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 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 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

31、取设备与 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 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挥发性 有机物产生量 极少,且不易收 集,产生的废气 能够达标排放.Il3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 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乍 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 发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 23kgh 重点区域A2kglh 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 询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 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 利,去除效率不低于80%.严格新改扩建项目审批要求,企业新 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 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 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 1: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 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 VOCS治

32、理效率。确保治污设施建设 符合相关规范。本项目所在地 属于重点区域. 挥发性有机物 初始排放速率 2kgh,项目产 生的有机废气 采用二级活性 炭装置吸附,符 合文件要求。4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 用应密闭存储,调配、使 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 用设备或密闭空间内操 作。禁止敞开式喷涂、晾 风)干作用、调配、喷涂和 F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 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 统。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各地要严格按 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 选(GB37822-2019)要求,重点 对含VoCS物料(包括原辅材料、产 品、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 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 漏、敞开液面逸散以

33、及工艺过程等五 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 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 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本项目不涉及 涂装工艺,原料 丁基胶及硅丽 胶均存放于密 闭的包装桶内。由表1-8可知,本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4、“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相符性见表l-7o表1.7项目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壑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相符性分析1采用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涂料、油墨、 胶粘剂等,排放浓度稳定达标且排放速率满足相关规定 的,相

34、应生产工序可不要求建设末端治理设旅。本项目不使用涂料、 油墨、胶黏剂等,原 料丁基胶及硅酮胶 均为低VOCS含量产 品符合要求。2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 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 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 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 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并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 部气体收集;本项目原料丁基胶 及硅的胶均存放于 密闭的包装桶内。符 合要求。由表17可知,本项目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的要求。5、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

35、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符性见表1-8。表1-8项目与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纲排放控制标准相符性分析序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要求相符性分析1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 储库、料仓中。本项目原料基股及硅制胶 均存放于密闭的包装桶内。符 合要求2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 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场 地。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是应 加盖、封口,保持密闭。本项目原料丁基胶及硅酮胶 均存放于密闭的包装桶内。符 合要求3VOCS质量占比大于等于10%的VOCS产品其使 用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 废气应排至V

36、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无法密 闭的,应采取局部气体收集措施,废气应排至 VOCs废气收集处理系统。本项目原料丁基胶及硅酮胶 均为低VoCS含量产品,其中 VoCS质量占比远小于10%。 符合文件要求。由表1-8可知,本项目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的要求。6、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 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基胶、硅雨胶检测报告,基股的热失重为0.52%,硅酮股的热失重为 0.8%,其中丁基胶密度为1.048gcm3,硅阴胶密度约为lg/cn?,即通过折算, 基股热失重成分占比为5.45gL,硅阴股热失重成分占比为

37、ll12gL,均低于胶粘 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中(50gL)的要求,符合江苏省挥 发性有机物清洁原料替代工作方案的通知(苏大气办(2021) 2号)中其他工业 涂装要求。7、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入户核查的通知相 符性分析本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入户核查的通知 相符性见表1-9表1.9项目与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入户核查的 通知相符性分析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涉VoCS排放工序应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 全密闭集气罩收集,无法密闭采用局部集气罩 的,应根据废气排放特点合理选择收集点

38、位, 按排风罩的分类和技术条件(GB 16758) 规定,设置能有效收集废气的集气擘,距集气本项目设置有效收集废 气的集气罩,距集气罩开 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 织排放位置,风速能够达 到0.5米/秒。符合罩开口面最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 制风速不低于0.3米/秒。无论是卧式活性炭罐还是箱式活性炭罐内部 结构应设计合理,气体流通顺畅、无短路、无 死角。活性炭吸附装置的门、焊缝、管道连 接处等均应严密,不得漏气,所有螺栓、螺 母均应经过表面处理,连接牢固。金属材质装 置外壳应采用不锈钢或防腐处理,表面光洁不 得有锈蚀、毛剌、凹凸不平等缺陷。排放风 机宜安装在吸附装置后端,使装置形成负

39、压, 尽量保证无污染气体泄漏到设备箱罐体体外。 应在活性炭吸附装置进气和出气管道上设置 采样口,采样口设置应符合环境保护产品技 术要求工业废气吸附净化装置HJ T 386 2007 的要求,便于日常监测活性炭吸附效率。根据 活性炭更换周期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下来的 活性炭按危险废物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的企业应配备VoCS快速监测设备。本项目活性炭装置委托 专业单位安装,能够满足 要求。活性炭吸附装置进 气和出气管道上设置采 样口,活性炭及时更换, 并暂存危废仓库,委托有 资质单位处理,按照要求 配备了VoCS快速监测 仪。符合吸附装置吸附层的气体流速应根据吸附剂的 形态确定。采用颗粒活性炭

40、时,气体流速宜低 于0.60ms,装填厚度不得低于0.4m。活性炭应装填齐整,避免气流短路;采 用活性炭纤维时,气体流速宜低于015ms: 采用蜂窝活性炭时,气体流速宜低J120ms.本项目采用蜂窝活性炭, 气体流速约为074ms符合进入吸附设备的废气颗粒物含量和温度应分 别低于ImgnV和40 ,若颗粒物含量超过 ImgZnV时,应先采用过滤或洗涤等方式进行预 处理。活性炭对酸性废气吸附效果较差,且酸 性气体易对设备本体造成腐蚀,应先采用洗涤 进行预处理。企业应制订定期更换过滤材料 的设备运行维护规程,保障活性炭在低颗粒 物、低含水率条件下使用.本项目进入活性炭装置 废气无颗粒物,废气的温

41、度约为25 K本项目不涉 及酸性气体:企业制定了 活性炭吸附装置的运行 维护规程,保障活性炭吸 附装置能够正常使用。符合蜂窝活性炭横向抗压强度应不低于0.9 MPa, 纵向强度应不低于04MPa,碘吸附值 650mgg.比表面积750m2g本项目使用的蜂窝活性 炭吸附装置横向抗压强 度约为1.0MPa,纵向强度 为0.4 MPa:碘吸附值为 800 mgg,比表面积为 750m2g符合采用一次性颗粒状活性炭处理VOCS废气,年 活性炭使用量不应低于VOCS产生量的5倍,即 1吨VOCS产生量,需5吨活性炭用于吸附。活 性炭更换周期般不应超过累计运行500小时 或3个月,更换周期计算按省生态环境

42、厅关 于将排污单位活性炭使用更换纳入排污许可 管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本项目有机废气年产生 量为0J24ta,活性炭使用 量使用量为1.2ta,更换周 期为90天。符合由表1-9可知,本项目符合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深入开展涉VoCS治理重点工作 入户核查的通知中的要求。8、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2020101 号文件相符性分析建设单位前切实履行好从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等环节的各项环保 和安全职责,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开展挥发性有机 物回收设施安全风险辨识,健全内部污染防治设施稳定运行和管理责任制度,严格 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境治理设施

43、,确保环境治理设施安全、稳定、有效运行,故本 项目建设符合关于做好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部门联动工作的意见(苏环办 2020 101 号)。9、项目与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 (环环评202145号)的相符性分析文件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 性深入实施“三线一单” 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应 加快推进“三线单”成果在“两高”行业产 业布局和结构调整、重大项目选址中的应用。 地方生态环境部门组织“三线一单”地市落地 细化及后续更新调整时,应在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中深化“两高”项目环境准入及管控要求; 承接钢铁、电解铝等产业转移地区应严格落实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将环境质量底线作

44、为 硬约束。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 项目,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民营创业园,项目符合 “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符合严把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关。新建、改建、犷建 “两高”项目须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 相关法定规划,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碳排放达峰目标、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 关规划环评和相应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 件、环评文件审批原则要求。石化、现代煤化 工项IJ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新建、扩建石化、 化工、焦化、有色金属冶炼、平板玻璃项目应 布设在依法合规设立并经规划环评的产业园 区。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行政审批部门要严格 把关,对于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法不予 审批。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 项目,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民营创业园,本项目污染 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 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符合落实区域削减要求。新建“两高”项目应按照 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1区域削减措施 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依据区域环境质量改 善目标,制定配套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采取 有效的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腾出足筋的环境 容量。国家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下称重 点区域)内新建耗煤项目还应严格按规定采取本项目为特种玻璃制造 项目,位于滨海县天场镇 民营创业园,本项目污染 物经处理后排放量较 少,项目废气总量在滨 海县范围内平衡。符合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措施,不得使用高污染燃料 作为煤炭减量替代措施。提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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