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2023年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2023年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科学应对、及时处置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最大限度 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 全,促进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 案。1.2 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 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职责分明、分工协作,反 应及时、运转高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科学施救、有序 施救。1.3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
2、急预 案框架指南市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 相关应急预案,结合区实际情况编制本预案。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区行政区域内的水上交通事故灾 难的应急处置工作。1.5 事故分级按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 严重后果,将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W级)、 较大(In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级别。(1) 一般(IV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是指一次事故 造成3人(不含)以下死亡的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及造成重大 经济损失的水上交通事故灾难。(2)较大(III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是指一次事故 造成3人(含)以上,10人(不含)以下死亡的水上交通事
3、 故灾难及载运危险化学品发生泄漏,造成较大面积污染,威 胁周边环境质量的重大事故。(3)重大(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是指一次事故 造成10人(含)以上,30人(不含)以下死亡及造成重大 污染,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4)特别重大(I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是指一次 事故造成30人(含)以上死亡的水上交通事故及造成严重 污染、严重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2.1.1 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市区人民政府成立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以 下简称区应急指挥部),统筹协调全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 应急处置工作。组成人员如下:指挥
4、长:分管副区长副指挥长:区政府办有关副主任、区交通局局长、区应急局局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 区应急局、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经济 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 委、区文化旅游委、区消防救援支队、区总工会,有关镇人 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下简称镇街)、有关长江海事机构 等部门(单位)组成。区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统筹协调全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2)向区政府报告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情况, 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的指示和命令;(3)收集、掌握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有关信息,研究 制定应急处置措施;(4)负责指挥调度
5、警力、民兵及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 员单位、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力量,协调驻渝部队救援力量, 共同做好应急救援工作;(5)决定对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现场进行封闭;(6)完成区委、区政府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 1. 2办事机构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应 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交通局 主要负责人担任。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1)承担区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2)负责组织落实指挥部决定;(3)组织、协调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和职责开展水上交 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4)负责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 演练、评估与管理;(5)建立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监测预
6、警、信息收集制度, 统一接收、处理、统计和分析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相关信息、, 及时核实与研判信息,按照规定做好信息报告工作;(6)配合区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对水上交通事故灾难调 查处理,协助上级部门对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灾难进行 调查处理;(7)完成区应急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1. 3镇街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有关镇街应参照区应急指挥部成立相应的水上交通事 故灾难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 则,制定本地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预案,对本辖区发生的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在事故发生第一时间赶赴事故现场 进行先期应急处置。2.1. 4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急职责区政府办公室
7、:负责做好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信息收集、 上报、情况通报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 上情下达,协调有关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的工作,代表区政 府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区委宣传部:负责制定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新闻报道和舆 论引导工作方案;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和舆论引导, 防止负面舆情的传播和扩散。区委网信办:负责监测网络舆情,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网 络舆情引导,及时澄清网络谣言。区应急局:参与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调查处理,负责信 息收集、上报。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实施水上搜救;负责调集所需的应 急救援力量、装备和器材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水上交通 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区公安分局: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处
8、置过程中的治安 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实施现场警戒和道路 交通管制,组织人员疏散。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有关医疗单位对伤病人员实施 救治和处置;负责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医疗保障。区经济信息委:负责协调电力、燃气等有关单位参与应 急处置。区民政局:负责死亡人员丧葬等有关事宜;负责做好受 影响群众的安抚工作;参与善后处理工作。区财政局:负责保障水上交通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 作所需的经费。区生态环境局:负责提供空气、水质等监测资料;负责 水上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的环境监测,组织实施对污染危害 的控制;参与水上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调查工作。区农业农村委:做好渔业船舶水上交通监管和预警、应 急处置
9、以及应急资源的准备等各项工作,并按规定协助渔业 船舶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直接原因调查工作;负责实施水库水 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提供水库设施设备、人力物力 支持。区文化旅游委:负责牵头处置旅游景区旅游船舶、水面 游乐设施事故,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协助做好事故 调查工作。区消防救援支队:负责船舶的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 爆、有毒物质泄漏,参与事故现场抢险工作。区总工会:负责指导、协调做好遇难、受伤人员家属的 善后和稳定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 本级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救援力量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抢救 伤员,控制事故现场等先期处置工作;负责水上交通
10、事故灾 难善后处理工作;为事故抢险救援及调查处理提供后勤保障。有关长江海事机构:负责调用、利用事故水域的其他营 运船舶参与搜救;划定警戒水域、提供事故水域短期水情报 告,提出抢险救灾建议;协助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2.1. 5区应急指挥部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现场情况可 设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安全保卫、现场抢险、医疗救护、 舆论引导、后勤保障、善后处理、专家组等工作组。区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抢险救援实际需要增减工作组或 调整成员单位。工作组职责分工如下:(1)综合协调组成员: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和事 发地镇街、有关长江海事机构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协调调
11、度各方力量参与应急 处置;收集现场情况,负责信息上报,情况通报,传达上级 指示情况;完成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2)事故调查组成员:由区应急局牵头,区交通局、区公安分局、区总 工会、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事发地镇街、有关长江海事 机构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按照有规定对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原因进行 调查,核实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情况;对应急处置工作开展 情况进行评估,形成书面报告;协助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开 展调查工作。(3)安全保卫组成员: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区交通局、事发地镇街、有 关长江海事机构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负责组织公安干警及事发地镇街有关人员设置事 故现
12、场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现场的道路交通管制,确保抢险救护工作 的顺利开展。(4)现场抢险组成员:由区交通局牵头,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生 态环境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事发 地镇街、有关长江海事机构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开展事态分析,研判处置措施,制定救援方案, 负责组织有关救援力量进行抢险救援工作;对危险物品进行 排查和转移、消除次生灾害隐患、抢救运送伤员、清理现场; 调集抢险救援所需器材、物资、工程抢险设备等;开展应急 环境监测。(5)医疗救护组成员:由区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参加。职责: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现
13、场急救和重伤人员转运救 治,并提供医疗救治中必要的技术支持。(6)舆论引导组成员: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区委网信办、区交通局、区 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负责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抢险救援及后期处置过程 中的宣传报道;统筹媒体和记者采访事宜;组织召开新闻发 布会;开展舆论引导,澄清不实消息。(7)后勤保障组成员:由事发地镇街牵头,区交通局、区财政局、区民 政局、区经济信息委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职责:提供应急处置后勤服务;负责提供受伤受困人员 及救援队伍的救济和生活保障;提供必要办公用品和交通、 通信等工具;调集抢险救援所需装备、物资等;保障应急通 信、电力等工作。(8)善后处
14、理组成员:由事发地镇街牵头,区民政局、区总工会等有关 部门(单位)参加。职责:负责做好遇难和受伤人员的保险理赔及家属安抚 等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社会秩序。(9)专家组成员:由行业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职责:负责提供各自专业领域的事故救援策略、现场处 置方案等相关技术支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决策咨询。2. 2组织体系框架描述组织体系框架见图2.1。图2.1组织体系框架图-s 翻I1. all.llsllI3预警和预防机制3. 1预防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镇街应积极开展水上交通 事故灾难的预防工作,强化日常预防、监测、预警和应急准 备工作,加强业务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预案、方案和 工
15、作要求。区交通、渔政、水利、旅游、长江海事等部门和 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强化日常安全监督管理,严格船舶经 营准入制度,督促企业加强安全工作,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和 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方案。3.2 预警级别及发布3.2.1 预警分级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 成的危害程度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I级)、 重大(II级)、较大(In级)和一般(W级),分别用红色、 橙色、黄色、蓝色标示。预判可能发生特别重大(I级)、 重大(II级)、较大(In级)、一般(IV级)水上交通事故 灾难的,分别发布红色、橙色、黄色、蓝色预警。3.2.2 预警信息发布按照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
16、管理办法有关规定:(1)蓝色(IV级)和黄色(In级)预警信息由区人民 政府或授权相关部门发布;橙色(级)和红色(I级)预 警信息由市政府或授权相关部门发布。区交通局要针对可能 发生的水上交通突发事故灾难,及时组织研判,确定预警等 级,向区政府提出预警发布建议。(2)预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 响范围、警示事项、应当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内容。(3)发布途径。通过突发事件信息发布平台或电视、 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当面告知等渠道向社会公 众发布。3.2.3 预警信息调整发布预警信息的单位应当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 措施的效果,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调整预警级别。确定不可能
17、发生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或危险已经解除时,发布预警信息的 单位应当及时宣布解除预警,并停止采取有关措施。3.3 预警预防行动预警信息发布后,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可视情 采取以下预警行动:(1)分析研判。组织有关部门、有关机构、有关专家 对相关信息进行分析研判,预估可能的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 制定相应的防范应对措施。(2)防范处置。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开展对重点隐患 区、危险源的检查,在危险区域设置警示标志,利用各种渠 道增加宣传频次,告知公众避险信息,控制事故范围和损害 程度。(3)应急准备。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 调集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 保障。(4)舆
18、论引导。及时准确发布事态最新情况,公布咨 询电话,组织专家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3. 4信息共享和处理3.1.1 事故信息报送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生后,事发地镇街或知情者应立即 向区交通局、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长江海事机构报 警,应充分利用110、119、120等报警资源,实行联动报警。 (2)区交通局、区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 应立即核实并在1小时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区应急指挥部、区 政府值班室报告。区政府值班室、区交通局和区级有关行业 主管部门应按要求分别向市政府及市级相关部门报告。(3) 对于事故本身比较敏感,或发生在敏感时间、敏感地点,或 涉及敏感群体,以及可能
19、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水上交通事 故灾难或预警信息,不受分级标准限制,应在2小时内向区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政府值班室报告。(5)报告的主要 内容:事故单位概况,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负责现场指挥 的主要人员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初步原因、初判等级, 事故简要经过、损失情况、伤亡及被困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的人数)、发展趋势评估,伤亡人员抢救情况、已采取的处 置措施及进展,是否需要增援,报告人姓名、职务、联系方 式等内容。3.1.2 信息分析与共享(1)区应急指挥部要收集、研判事故信息和动态信息, 及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若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影响或可能 影响到相邻区,对相邻区的公众造成或可能造成威胁时
20、,应 及时将情况通报相邻政府,实现信息共享。(2)涉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员或外国公民,需 要向有关国家、地区、国际机构通报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4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4. 1应急响应5. 1.1先期处置根据“统一指挥、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 应急工作原则,无论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生的大小,事发地 镇街都有先期处置的义务,其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要迅 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控制事态、减少损失、维护社会治 安,并按规定迅速上报。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按照 本预案的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水上交通事 故灾难先期应急处置工作6. 1. 2响应分级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严重程度及
21、影响范围,将水上 交通事故灾难分为W级(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灾难)、In级(较 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级(重大上交通事故灾难)、I 级(特别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四个应急响应等级。(1) IV级(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发生一般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时,区交通局接到报告后应 立即核实险情,并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指挥部。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抢险救 援。区交通局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现场指挥,组织 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协调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 单位进行应急处置,并按信息报送要求向区应急指挥部报告。(2) In级(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发生较大水上交
22、通事故灾难时,区交通局接到报告后应 立即核实险情,并按规定上报区政府值班室、区应急指挥部。 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通知有关成员单位赶赴现场抢险救 援。分管副区长担任现场指挥,组织风险研判,制定应急处 置方案,并协调区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进行应急处置。 区应急指挥部按照信息报送要求向市应急指挥机构报告。(3) II级(重大上交通事故灾难)、I级(特别重大 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响应发生重大及特重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时,由区政府在进 行I1.级响应的基础上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先期应急处置,由区 长担任现场指挥,同时区政府立即向市政府报告,区相关部 门向市相关部门报告,待市政府应急指挥部成立后移交指挥 权
23、,服从市级应急指挥部的统一调度。1.1 1. 3扩大应急当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的事态有进一步扩大、发展趋势时, 在做好前期基本应急工作的基础上提高响应级别,进行处置。一般、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需调动更多应急 资源时,由区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区政府报告,以形成应急 处置的更大合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展到(重大或特别重大水上交 通事故灾难)区政府难以控制和处置时,区政府向市政府报 告,请求支援。1.2 应急处置措施区应急指挥部及有关成员单位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灾难 现场情况,可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1)及时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设备,搜救被困人 员;转运安置获救人员和伤员;
24、(2)设立警戒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和 船舶进入警戒区;制定切实可行的疏散方案,组织和指导群 众尽快撤离受威胁区域。(3)在事态监测与评估的前提下,制定出抢险施救及 应急人员安全预防措施,明确抢险施救、应急人员进出现场 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实施现场安全监测,统一指挥、 科学组织、科学施救,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应急人员的自身 安全,防止抢险施救过程中的二次事故发生。(4)根据各应急工作组反馈汇总的信息以及事故现场 实际情况,研判事故发展趋势、存在的风险以及可能造成的 危害,制定科学、有效的应急处置方案。(5)安排专业人员或队伍对事态的发展进行实时监测, 根据事态的发展趋势制定科学、有
25、效的处置措施,防止事故 危害扩大和次生、衍生灾害发生,避免或者减少事故对环境 造成的危害。(6)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制定调用、征 用应急物资的方案,经区应急指挥部同意后,发布调用和征 用应急资源的决定。(7)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区域的保护和警戒,维持治 安秩序;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等违法犯罪行 为,做好受影响人员及家属的矛盾纠纷化解、情绪安抚和法 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8)采取发布新闻通稿、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通 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 观向社会发布事故信息和应对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 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26、(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急救援措施。1.3 新闻报道1.3.1 辖区内发生一般、较大水上交通事故灾难,由区 政府办公室、区委宣传部统筹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的方式、 范围及途径。重大及以上水上交通事故灾难按上级政府要求 发布。4. 3.2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基本情况、损害程度、影 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市民配合采取的措施、防范常识和 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5. 3.3舆论引导充分尊重公民的知情权。按照及时主动、准确把握、正 确引导、讲究方式、注重效果、遵守纪律、严格把关的原则, 真实、客观、及时地发布相关信息。用正确的舆论引导、鼓 舞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杜绝因谣言、夸大信息等造成的公 众心理
27、恐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信息传递快、受众范围广等 特点,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6. 4应急结束应急处置后,经指挥部会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由 总指挥下达应急结束指令:(1)遇险人员全部得救;(2)事故事态得到控制,导致次生、衍生事故的隐患 被消除;(3)环境污染已得到有效控制,环境检测符合有关标 准;(4)社会影响已基本消除;(5)现场指挥部认定事故现场再无继续处置必要。5后期处置1.1 1善后处置由事发地镇街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全力配合,及时开展 善后工作,恢复正常秩序。有关保险机构及时进行现场查勘 和理赔工作。1.2 社会救助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生后,社会团体、个人或者国外机 构捐赠资金和物
28、资的管理与监督,由区应急、民政等部门按 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严禁非法侵占、挪用。1.3 事故调查按照事故类型、等级以及有关规定成立调查组,查明事 件原因、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确定事故责任, 提出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形成调查报告。5. 4总结评估应急处置完毕后,区交通局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应 急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 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应急处置总结评估报告。6保障措施5.1 信息保障区应急指挥部要建立应急通讯保障,信息库及时维护更 新,保障应急指挥调度的畅通、准确和高效。区应急指挥部 成员单位及各应急救援队伍,要确定一名负责人和联系人, 保持
29、24小时通讯畅通。5.2 救援力量保障5.2.1 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发生后,区交通局、有关长江 海事机构应调集本系统所需的应急救援力量、装备和器材参 与应急救援工作。5.2.2 水上救援由事发地镇街、有关长江海事机构等具 体实施。区农业农村委(渔政)在渔业船舶发生水上事故灾 难时,应组织渔业船舶的水上救援力量。同时海事、渔政等 机构要形成应急联动,互相支援,形成合力。事发地镇街救 援力量配合做好有关救援工作。5.3 物资及装备保障区级有关部门(单位)、有关镇街要建立应急物资资源 库,明确储备物资种类、数量、储备地点、储存方式和调拨 程序等,要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 物资要及时
30、予以补充和更新。6. 4资金保障区财政局负责统筹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 提供资金保障。6.1 医疗卫生保障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单位对辖区内水上交 通事故灾难中伤病人员开展紧急医疗救援,事发地镇街做好 协助工作。6.2 治安保障区公安局负责统筹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处置过程 中的治安秩序维护、安全防范及安全保卫工作。6. 7交通运输保障区交通局负责统筹辖区内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处置过程 中运输和应急运力保障工作。6.8宣传、培训和演习6. 8. 1宣传向社会公布和宣传水上交通事故的报警电话号码 61595789,使广大市民知晓各类报警渠道。区应急指挥部有 关成员单位要利用大众传媒、互
31、联网宣传水上交通安全的法 律、法规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提高全民的安 全自救防护能力。6. 8. 2培训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和镇街应组织开展本辖区、本部 门、本单位有关人员的学习培训,熟悉本级预案的工作内容 和要求,做好实施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6.8.3演练区应急指挥部和有关镇街应定期开展水上交通事故灾 难应急处置实战演练。每次应急演练结束后,各参演单位应 及时总结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以便修订完善应急预 案。7附则7.1 预案管理与更新1. 1.1有关镇街和有关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按相关程序颁布实施。7. 1. 2本预案通过专家评审,区政府批准通过后
32、颁布实 施。8. 1. 3结合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和重大活动安排,以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适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 更新工作由区交通局牵头组织,在各有关部门的参与下进行, 原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更新。7.2 奖励与责任对在水上交通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或奖励。7.3 制定与解释部门本预案由区交通局编制并负责解释。7.4 预案实施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8附录8.1 水上交通安全现状及发展趋势8.1.1 现状:辖区监管范围内长江水运航道里程30.8公里,分上下 两段,上段柱头溪至汤家沱,航道里程20.8公里,下段为鱼稣:浩至黄砂磺,航道里程10公里,辖区内共计7个码头, 涉水镇街6个、水上运输企业3家,运输船舶6艘。8.12风险黄磷157码头、黄磷川维码头、红蜻蜓油脂码头、在是 船区装卸作业时发生油料泄露和火灾,破坏水体生态环境, 造成人员伤亡。8. 1. 3防控措施(1)督促企业加强码头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学习和技术 操作培训,严格按照危化品作业操作规程工作;(2)码头作业区域配足消防和围油栏等设施,加强安 全检查和设施保养;(3)加强码头作业安全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 区域;(4)完善码头汛期专项应急预案,配足防汛应急物资, 定期组织实战化演练;(5)关注天气和长江水位变化,及时发布预警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