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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园基建工作职责与标准一、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相关制度的拟定、修改或TUo工作标准:确保学员基建相关制度与最新的法律法规相适应,确保学院的制度不与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相违背。同时,保证在科学合理的制度指导下学员的基本建设决策科学合理,管理水平先进,投资效益高效。二、负责完成项目申报所需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能评、环评、规划许可等编制与办理工作。工作标准:可研报告、建筑方案、初设及概算科学合理、经济适用,规划手续办理及时。三、负责对各部门申报的小型维修项目编制预算并送学院审计部门审核。对需在公共交易中心招标或采购的基建(维修)项目,聘请专业的造价咨询公司编制招标控制价
2、及工程量清单,后勤处基建科进行初步审核,严格控制预算,并按程序报财政局进行财政评审。工作标准:保证概预算科学合理,节约资金,尽量减少暂估价项目,严格控制超概预算现象。四、负责全院基建工程合同的签订与管理。工作标准:保证合同合法合规,合同条款尽可能做到严密细致,最大限度减少合同纠纷问题,降低学院的法律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合同执行。五、负责学院所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与管理工作。工作标准:严格控制工程质量与施工进度,提高工程效益,保证施工安全,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六、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验收组织工作。工作标准:学院所有基建维修项目完工后,按程序及时组织验收。小型基建项目完工后,及时组织学院相关职能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新建工程项目,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五方责任主体参加的各分部分项、主体及竣工验收工作。七、负责工程结算办理及初步审核工作。工作标准: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督促施工方办理决算,后勤处基建科初步审核后及时报送学院审计室审计。待审计报告出来后协助施工方办理结账手续。八、负责基建(维修)工程档案的收集归档工作。工作标准:工程施工过程中注重基建档案的收集工作,工程竣工验收办理结算后,按基建档案的管理要求在三个月内收集整理齐全部档案资料并移送学院档案室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