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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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市场监管局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塑料制品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扎实推进我县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遵循“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创新引领、科技支撑,多元参与、社会共治”的原则,按照“禁限一批、替代循环一批、规范一批”的思路,有序禁止、限制部分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积极推广替代产品,助力生态XX建设。1、到20XX年底,在XX县建成区的重点领域禁止、限制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餐具等部分塑料制品的销售和使用。2、到2022年底,一次性塑料制品消费量明显减少,替代产品得到推广,形成一批可复

2、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3、到2025年底,塑料污染治理的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多元共治体系基本形成,城市塑料垃圾填埋量大幅降低,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一)组织领导县局成立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局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组长:市场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副组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成员:质量安全发展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计量标准股、药械化监管股、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主要负责人。(二)职责分工质量安全发展股

3、:负责将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等纳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围绕重点指标组织开展塑料产品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负责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塑料产品进行证后监管,组织协调各单位对塑料制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对食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国家禁止生产和使用的塑料制品作为食品包装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实施对商场、超市等流通环节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使用一次性发泡餐具和一次性塑料食品袋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对景区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计量标准股:对塑料制品生产企业执行的产品标准进行监督,推动该领域企业产品标准自我声明公开,鼓励塑料产品企业参与对标达标工作;推广符合标准应用替代品。药械化监管股:加强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质量和流通秩序的监督管理,发现涉嫌违法转移利用医疗废物(垃圾)违法行为的,及时通报卫健部门查处;组织对销售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进行监管;组织实施对药店使用塑料购物袋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国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严格查处质量不符合标准要求等违法行为。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本辖区塑料污染治理具体工作。三、工作内容(一)强化调查摸底。对农用薄膜、塑料购物袋等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经

5、营单位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底,掌握塑料制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质量状况、生产情况、销售情况等信息,建立企业档案并实施动态监管。(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二)禁止生产、销售部分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生产和销售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到2022年底,禁止销售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质量安全发展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化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三)禁止、限制使用部分塑料制品。1、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2年底,县城建成区的商场

6、、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集贸市场规范和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到2025年底,县城建成区的集贸市场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质量安全发展股、食品安全监管股、药械化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2、一次性塑料餐具。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工作要求,鼓励餐饮服务提供者推动食品安全管理和服务升级,引导消费者使用公筷公勺、聚餐分餐制、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到2022年底,全县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县城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到2025年底,城市餐饮外卖领域不可降

7、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50%。(食品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加强塑料制品质量监管。将塑料购物袋、聚乙烯农用地膜产品等纳入我县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围绕重点指标特别是厚度等与塑料污染治理相关的指标,组织开展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塑料产品,加强证后监管。(质量安全发展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严格执法监督。加强塑料制品生产、流通环节的执法监督,严厉查处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按照规定的禁限期限,对纳入淘汰类产品目录的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

8、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日化产品等开展执法检查。开展限塑专项执法检查,对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零售药店等重点领域禁限推进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从严从重查处生产销售国家命令禁止的塑料制品,以及虚标、伪标等行为。涉及其他行业主管部门的案件、线索要按规定及时移交,形成监管合力。(综合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广应用替代产品。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推广使用环保布袋、纸袋等非塑制品和可降解购物袋,鼓励设置自助式、智慧化投放装置。推广使用生鲜产品可降解包装膜(袋)。建立集贸市场购物袋集中购销制。在餐饮外卖领域推广使用符合性能和食品安全要求的秸秆覆膜餐盒等生物基产品、可降解

9、塑料袋等替代产品(计量标准股、食品安全监管股、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方法步骤塑料污染治理是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常抓不懈。为确保20XX年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县局决定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XX年11月30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监督检查,分成三个阶段进行。(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5月21日-6月15日)。各相关单位按照本方案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分解细化任务措施,制定任务清单,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开展调查摸底,根据实际情况部署工作重点。(二)监督检查阶段(20XX年6月16日TO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要按照方案要求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检查行动,重点对塑料制品生产

10、、销售企业、商店、超市、餐饮、零售药店等全面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的违法行为以及对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和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等行为,加大对餐饮行业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行为的监管力度。(三)总结巩固阶段(20XX年10月31日-11月30日)。各相关单位要全面总结此次塑料污染治理专项检查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巩固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成果,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是省委省政府、市委市

11、政府、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局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全力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各项任务按期完成。(二)强化宣传引导。各有关单位要加大对塑料污染治理的宣传力度,利用报纸、广播电视、新媒体等渠道深入宣传塑料污染治理的工作成效和典型做法,引导公众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参与垃圾分类,抵制过度包装。(三)强化协同治理。塑料污染治理工作法律性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有关单位在严格依法履职的同时,要及时与发改、生态环境部门沟通联系,采取联合执法,协同监管等形式,加大整治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四)及时反馈信息。各有关单位在治理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情况要及时上报县局。12月1日前上报全年治理工作总结。联系人:XX,联系方式:XX,邮箱: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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