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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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防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规范饮用水水源地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各项工作,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XX县应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降低突发事件对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的影响,并为恢复正常取水提供指导,结合XX县实际,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

2、定XX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XX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加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的通知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县行政区域内所有饮用水水源地发生或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1.4 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先期控制、及时监测,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2事故分级按照突发环境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

3、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级)、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和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四级。2.1 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0人以上死亡或IOO人以上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万人以上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2.2 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口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

4、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IOO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该区域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内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2.3 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n级)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

5、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5、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6、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影响的突发环境事件。2.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IV级)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下中毒或重伤的;2、因环境污染疏散、转移人员5000人以下的;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的;4、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性群体影响的;5、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尚未达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的。3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及职责总指挥:县委副书记、县长副总指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成员:县

6、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局、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卫体局、县气象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XX供水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县供电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统一领导、组织和指挥应急处置工作。3.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局长兼任。(I)贯彻

7、落实县应急指挥部的各项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各相关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信息,及时向县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通报应急处置工作情况;(2)组织协调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处置工作,负责对辖区环境风险源的监管工作,督导检查有关部门和重点企业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3)组织修订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4)组织环境应急相关宣传、培训和演练;(5)组织建立和管理县集中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库;(6)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3.3成员单位及其职责(1)县政府办:负责全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期间重大事项、涉外信息发布及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等工作。(2)市生态

8、环境局XX分局:负责工业企业的环境监管,指导督促企业实施污染整治措施,查处违法排污行为;每季度对县、乡镇饮用水水源地进行一次水质送检监测;组织专家制定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和生态恢复方案;指导、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分析事故对饮用水水源地的影响,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协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与其它突发环境事件之间的衔接。(3)县应急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做好事故的防范工作;参与配合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搜集与事故原因及过程有关的信息资料;在法定职权范围内组织事故的

9、调查和处理。(4)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报道,配合县应急指挥部进行事件信息发布,做好媒体记者的组织、管理和引导工作。(5)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全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的储备。(6)县住建局:负责指导县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运行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因建设施工事故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7)县水利局:负责组织规划后备水源地必要的取水和应急供水能力建设;参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提供与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的流域水文资料。(8)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加强对可能引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

10、测工作;提供应急行动时地质灾害的即时信息。(9)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现场管控工作,参加伤员救援工作;负责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指导人员疏散,保障救援道路畅通,维护事发地治安秩序和社会稳定。(10)县财政局:负责应急处置中应县级财政承担的应急资金保障工作;负责保障县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经费,并做好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工作。(Il)县民政局:组织、协调群众救助工作,统计报送伤亡人数,负责事故死亡人员的遗体处置;协助组织救灾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工作;做好捐赠物资的接受、分配、管理工作。(12)县卫体局:负责医务人员、救护车辆、医疗器材、急救药品的调配,建立救护绿色通道,组织

11、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人员伤亡情况;对水源性致病病原体导致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提出应对措施或建议;负责事件发生区域的疫情监测和防治工作;负责饮用水污染事故对人体健康影响的调查工作。(13)县气象局:负责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气象资料的监测、采集,及时提供天气实况,并提供应急所需事故区域附近气象站的观测数据,分析气象条件对水环境污染事故的影响。(14)县交通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因交通运输事故引发的饮用水水源地的调查和应急处置;负责组织交通管辖道路的排险、疏通、修复工作;负责应急物资和人员疏散所需交通运输工具的调度;协助公安、交警保障救援道路畅

12、通。(15)县文旅局:配合县委宣传部组织落实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宣传任务;指导、协调县新闻媒体开展环境应急安全教育;做好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相关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16)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需要对事发现场进行警戒;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负责事故后的洗消工作,在专家组的指导下处理污染源,参加现场抢险、排险、救援处置工作。(17)县XX供水公司:制定饮用水应急供水预案;负责调度和保障涉及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群众饮用水供应工作;制定水厂突发水质事故应急预案,完善水体污染后应急处置措施,保障饮用水安全。(18)县融媒体中心:配合县委宣传部实时、准确、全面、客观地

13、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19)县供电公司:负责保障应急指挥救援正常供电。(20)县移动、联通、电信公司:负责做好通信保障应急工作,保障应急通信指挥畅通。(21)各乡镇人民政府: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构,配合指挥部及相关成员单位做好区域内饮用水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救援、调查、处置等工作。3.4现场应急工作组现场应急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3.4.1综合协调组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应急局组成部门:县发改和科技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卫体局主要职责:协调交通管控、现场救援、物资调用、车辆调派等工作3.4.2污染处置组牵头

14、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水利局主要职责:收集汇总相关数据,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迅速组织切断污染源,分析污染途径,明确防止污染物扩散的程序;组织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已经造成的污染;明确不同情况下的现场处置人员须采取的个人防护措施;划定现场警戒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及受威胁人员疏散方式和途径,疏散转移受威胁人员至安全紧急避险场所;协调消防等有关力量参与处置。3.4.3应急监测组牵头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组成部门: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住建局、县气象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根据

15、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种类、性质及当地的气象、自然、社会环境状况等,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会同专家分析研判确定污染物的扩散范围,明确监测的布点和频次,做好大气、水体、土壤等应急监测,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策提供依据;协调消防力量参与应急监测。3.4.4医疗救治组牵头部门:县卫体局组成部门: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组织开展伤病员医疗救治、应急心理援助、指导和协助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和建议;统计死亡、中毒(或受伤)人数和住院治疗人数;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使用,防范因突发环境事

16、件影响造成的集体中毒现象发生。3.4.5应急保障组牵头部门:县发改和科技局组成部门: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供电公司、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指导做好事件影响区域有关人员的紧急转移和临时安置工作;组织做好环境应急救援物资及临时安置重要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保障救援资金及时拨付。3.4.6新闻宣传组牵头部门:县委宣传部组成部门: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根据县应急指

17、挥部发布的权威信息,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的新闻报道,正确引导舆论。3.4.7社会稳定组牵头部门:县公安局组成部门:县交通局、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主要职责: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做好受影响人员的矛盾纠纷化解和法律服务工作,防止出现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3.4.8专家组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生态环境保护、环境评估、防化、气象、生物、水利水文、农业、卫生、损害索赔等专家成立专家组。主要职责:明确环境污染事故的性质和类别,分析环境污染事故的发展趋势和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分析研判

18、环境污染事故的级别;研究、评估污染处置、人员撤离等工作方案;对生态修复和恢复重建等提出建议。工作组的设置、组成和职责可根据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4监测预警4.1监测和风险分析(1)加强城镇饮用水水源地、地表水跨界断面的水质监测及污染源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加强对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的监测能力建设。(2)针对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风险,全面开展环境风险源调查、登记,对产生、贮存、运输、销毁或处置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的企业开展普查,对重点单位、重点部位进行监测监控,建立全县环境风险源档案和数据库,并纳入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设。(3)全面掌握县域内饮用水水源地可能产生影响的环境风险源信息,建立环境风险源评估制

19、度,实现分级分类动态管理,监督、指导企业落实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综合防范、处置措施,加强隐患整改。(4)对可能影响到县域内饮用水水源地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定期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健全风险防控措施,按照相关规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报备。当出现可能导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情况时,要立即报告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4.2预警4.2.1信息收集和研判(1)信息收集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可通过水源地主要风险源监控获取固定源异常排放的信息或通过12369热线获取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县交通局可通过车辆事故报警获取流动源事

20、故信息;县水利局可通过湖泊水库藻密度变化的监测获得水华事件的信息。通过本级政府不同部门之间、上下游相邻区域政府之间建立的信息收集与共享渠道收集信息。(2)信息初次研判通过日常监控第一时间发现风险源、水质异常信息或通过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获得事故信息的部门,应负责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并通过进一步收集信息,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必要时,应根据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开展上述工作。发现可能导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时,及时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等部门通报。4.2.2预警分级对可以预警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按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大小、紧急程度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预警分为四级,

21、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预警级别的具体划分标准,按生态环境部相关规定执行。4.2.3预警信息发布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根据环境监测信息、相关部门或单位信息报告、通报,研判可能发生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时,应及时向县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同时通报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县人民政府或其授权的相关部门,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手机短信等渠道及时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可能影响到的相关区域。县人民政府发布的四级预警信息,有上升为三级以上趋势的,应当及时报告XX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并由其按规定启动预警信息发布程序。4.2.4预警行动一般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后,县

22、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应采取以下措施:启动应急预案。责令水源地对应水厂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停止取水、深度处理、低压供水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工作。应急监测组开展应急监测,对水源地和连接水体加强监测,对可能导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它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依据不同预案情景和部门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机构、应急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溯源分析,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度。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开展先期处置。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者警告标志,必要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

23、短信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4.2.5预警级别调整和解除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当判断不可能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危险已经解除的,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4.2.6监测预警信息系统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及有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全县环境应急监测预警平台,健全全县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应急数据库,完善县应急指挥平台系统。各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和业务范围,建立健全专业监测网点,完善应急监测预警体系,实现信息共享。5应急响应5.1分级响应根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24、的严重程度和发展态势,应急响应分为I级、II级、In级和IV级四个等级。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分别启动I级、II级响应,省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响应,由市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县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响应,由县人民政府负责应对工作。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易造成重大影响的地区或重要时段时,可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应急响应启动后,可视事件损失情况及其发展趋势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51.1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I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25、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国家、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L2I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由省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级响应。县应急指挥部主要开展以下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省、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L3I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较大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HI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根据现场指挥部的要求,配合市环境应急指挥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5.1.4IV级应急响应初判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后,由县环境应急指挥部启动IV级应急响应。县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开展以下工作:立即赴事发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县应急

26、指挥部总指挥担任,组织开展应对工作;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专家组会商,研究分析事态,制定先期处置方案,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研究决定有关部门提出的请求事项;统一组织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件调查工作,开展事件损害评估和善后处置工作。5. 1.5信息监测与监控工作职责分工(1)交通、应急、公安等部门负责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运输发生泄漏造成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接收、评价、报告、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2)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收集水源地保护区周边企业污染物处置及排放去向的日常监督工作,当发生突发水环境事件时要加强对水源地补给水水质监测。(3)气象部门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

27、事件的气象资料收集、报告、处理、分析和预报等工作。(4)县XX供水公司加强对水厂出水水质的日常监测;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要加强对水源地监测井的监测,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有效。5.2信息报告与通报5. 2.1信息报告(1)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必须按照应急预案采取应对措施,并立即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和相关部门报告,同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2)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接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或监测到相关信息后,应当立即进行核实,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和类别做出初步认定,并按以下要求进行报告:对初步认定为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

28、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4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对初步认定为重大或者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在1小时内向县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和省生态环境厅报告。省生态环境厅接到报告后应当进行核实,并在1小时内报告省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部。(3)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按照重大(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涉及居民聚居区、学校、医院等敏感区域和敏感人群的;涉及重金属或

29、者类金属污染的;有可能产生跨省影响的;因环境污染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社会影响较大的。(4)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暂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逐级上报,必要时可越级上报。(5)对以下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应当由省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向国务院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报告:初判为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环境事件;可能或已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国际影响的省内突发环境事件;境外因素导致或可能导致省内突发环境事件;省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报告的其他突发环境事件。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

30、息来源、主要污染物种类和数量、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饮用水水源地受影响情况、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等。5. 2.2部门间信息通报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通过互联网信息监测、环境污染举报热线等多种渠道,加强对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收集,及时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情况,并通报相关部门。对于经核实后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接报的有关部门应向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县公安局、县水利局、县应急局、县卫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通报。5.2. 3跨区域信息通报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县行政区域的,县人民政府及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当及时通报相邻行政区域的

31、县人民政府和县生态环境部门。接到已经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跨市级行政区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时,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应立即向县政府和市生态环境部门报告,由市人民政府和市生态环境局实施相关信息通报。5.3响应措施5.3.1现场污染处置(1)先期处置涉事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生产经营者,立即启动企业应急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先期处置措施主要为消除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措施,具体为:尽快查找污染源或泄漏源,通过依法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扩大的必要措施;立即启动应急收集系统,保障对污染物或泄漏物的集中收集,采取限产、停产、在厂界设立

32、拦截设施等措施,防止污染或泄漏进一步扩散;立即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通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居民;服从县政府发布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县政府组织人员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2)应急措施发生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后,县应急指挥部应采取以下措施:立即组织专家组制订综合治污方案,采取拦截、导流、疏浚等形式防止水体污染扩大;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氧化还原、中和、沉淀、消毒、去污洗消、临时收贮、微生物消解、调水稀释、转移异地处置、临时改造污染处置工艺或临时建设污染处置工程等方法处置污染物。必要时,要求其他排污单位停产、限产、限排,减轻环境污染负荷。采用监测和模拟等手段追踪污染物扩散途径和范围;立

33、即组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与相关部门开展监测、调查工作,查明涉事单位,确定污染物种类和污染范围,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指令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应急状态,对于陆地污染物,采用强行止漏法、疏散法和窒息吸附法控制泄漏源,控制泄漏源后可采取围堤堵截或挖掘沟槽收容泄漏物,覆盖减少泄漏物蒸发,稀释、吸附、中和、固化泄漏物,并最终进行污染物收集,防止污染蔓延扩散;加大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力度;县XX供水公司立即采取停止取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启用备用水源,并加强事故泄漏污染物监测,分级启动应急供水预案。无备用水源地区,使用应急输供水车等设施保障居民用水;县发改和科技局负责协调各部门开展应急物资储备调用相关工

34、作。5.3.2医学救援迅速组织当地医疗资源和力量,对伤病员进行诊断治疗,根据需要及时、安全将重症伤病员转运到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加强救治,指导和协助开展受污染人员的去污洗消工作,提出保护公众健康的措施建议。视情增派医疗卫生专家和卫生应急队伍、调配急需医药物资,支持事发地医学救援工作,做好受影响人员的心理援助及安抚工作。5.3.3应急监测组织协调开展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应急监测工作。根据涉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扩散速度和事件发生地的气象以及地域特点,明确相应的应急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确定监测的布点和频次,调配应急监测设备、车辆,及时准确监测,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决

35、策提供依据。根据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并通过专家咨询和讨论的方式,可对监测方案适时调整。5.3.4市场监管和调控密切关注受事件影响地区的市场供应情况及公众反应,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禁止或限制受污染食品和饮用水的生产、加工、流通和食用,防范因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集体中毒等情况发生。5.3.5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县应急指挥部统一负责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发布。通过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组织专家解读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多种途径,主动、及时、准确、客观向社会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

36、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信息发布内容包括事件单位名称和地址、事件原因、污染程度、影响范围、应对措施、需要公众配合采取的措施、公众防范常识和事件调查处理进展情况等。5.4响应终止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时,由启动响应的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1)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陆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围堵,且清运至保护区外,未发生向水域扩散的情况。(2)进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水域范围的污染物已成功拦截或导流至保护区外,没有向取水口扩散的风险,且水质监测结果达标。(3)恢复正常取水。6应急响应6.1 后期防控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组织专业人员针对泄漏的油品、化学品进行回收;

37、组织应急监测队伍进行后期污染监测;组织专家制定后期污染治理方案,消除投放药剂的残留毒性和后期效应,防止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在事故场地及蔓延区域的污染物清理后,对其土壤或水生态系统进行修复;部分污染物导流到其它区域,对这些区域的污染物进行清除。6.2 事件调查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生态环境部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事件调查,通过对监测数据进行污染源分析、明察暗访等方式查明事件原因和性质,提出整改防范措施和处理建议。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视情况组织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理。6.3 损害评估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县应急指挥部

38、要及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污染损害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布。评估结论作为事件调查处理、损害赔偿、环境修复和生态恢复重建的依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损害评估按照环境保护部相关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执行。6.4 善后处置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及时组织专家对受影响地区进行科学评估,及时制定补助、补偿、抚慰、抚恤、安置和环境恢复等善后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已承担涉事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等的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7应急保障7.1队伍保障县应急指挥部要建立专业应急救援

39、队伍,依托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进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建立饮用水水源地的环境应急救援队伍。依托社会力量,培养一支常备不懈、熟悉环境应急知识、充分掌握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措施的应急队伍。保证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参与并完成应急监测、污染防控等现场处置工作,提高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响应及应急处置能力,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快速监测和救援队伍建设。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县环境应急专家库,发挥专家组作用,为一般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制订、污染损害评估和调查处理工作提供决策建议。7. 2物资与资金资源保障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建立水源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库和有关行业、企业数据库。其它

40、成员单位要加强应急物资的监管、生产、储存、更新、补充、调拨和紧急配送等工作,鼓励支持社会化应急物资储备。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要加强对当地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的动态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所需经费首先由事件责任单位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需要,提出应急能力、装备建设和培训、演练等经费预算,报县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实施,县财政局应保证资金到位并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7.3 通信与信息保障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其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和完善环境安全应急指挥系统、环境应急处置成员单位联动系统和环境安全预警系

41、统,明确参与单位的通讯方式,分级联系方式,确保本预案启动时,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成员单位之间的通信畅通。县交通局等部门要健全公路等紧急运输保障体系,负责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县公安局要加强应急交通管理,保障运送伤病员、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器材车辆的优先通行。7.4 技术保障县应急指挥部要按照国家应急平台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加强各类环境基础信息集成共享,建立以地理信息系统为基础,先进实用的环境应急平台体系;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并发布给各工作组,实现信息共享;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要建立常备专家队伍,为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预防

42、和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专业监测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需要加强关于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技术方面的保障建设,确保监测数据信息完整可靠。7.5 宣传、培训和演练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积极开展各种有针对性的环境应急管理培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紧急预案管理办法、XX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XX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XX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对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开展环境应急管理人员队伍培训,提高环境应急管理人员科学决策水平,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应对能力和自我防护能力;积极开展环境应急管理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

43、县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类环境危险源单位要制订落实环境应急救援及管理人员日常培训计划,提高其专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对社会应急救援志愿者的招募、组织、培训,形成专业应急队伍、企业专兼职救援队伍和社会志愿者共同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县应急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重点环境危险源单位应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按照应急预案及相关专项预案,组织不同类型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同能力,提高防范和处置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演练。8附则7.6 名词术语解释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指由于污染物异常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

44、事故等因素,导致污染物或放射性物质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或其上游水体,突然造成或可能造成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超标,影响或可能影响水厂正常取水,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7.7 预案管理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成员单位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存在的问题和出现新的情况,或者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有重大修改,根据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改。预案修订时间一般为每三年修订一次。8. 3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 4预案解释权属本预案由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负责解释。8.5预案的实施日期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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