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办事处推进物业服务扩面提升小区治理能力的专项工作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XX街道办事处推进物业服务扩面提升小区治理能力的专项工作方案.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街道办事处推进物业服务扩面提升小区治理能力的专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加快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区治理新格局,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推进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扩面是加强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抓手,是街道社区民生微服务的重要内容。各社区、各包联社区党员干部既要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业主自治的主体作用,又要增强为民服务主动性,不断压实压紧责任,重点难点小区包社区领导亲自挂帅,分类分步,专班推进,力争年底前高质量完成扩面任务。二、工作任务紧紧抓住当前XX个无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创新举措,攻坚克难,确保100%按期全覆盖。其中,XX社区XX个,XX街社区X个,XX社区
2、X个,XX社区X个。三、组建方式分以下四类同步推进:(一)总户数达到200户以上且住宅维修基金充足或已完成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的小区,要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同步通过业主大会公开选聘正规物业管理企业进驻管理。(二)总户数超过IOO户但不达200户,基础条件一般的小区,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小区住宅维修基金相对充裕的,由业主委员会依照法定程序选聘第三方企业或个人进行委托管理。小区无住宅维修基金或余额较少的,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筹集住宅维修基金后,委托第三方企业或个人进行管理。(三)总户数100户以下的小微小区或独栋楼小区,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通过法定程序选举
3、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进行业主自治或引入区域化物业管理,通过公共收益和适当收费的方式,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条件的,采取组织成立区域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方式,通过业主表决引入第三方进行适当收费的方式,委托进行区域化物业管理,为小区业主提供基础性物业服务;确无法成立业委会或物管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确定物业服务有关事项后,适当收取劳务费用后,由小区业主代表代为执行物业管理事项。(四)针对辖区内平房或小二楼住宅区,鉴于城市规划和拆迁改造速度的不断加快,不再对其进行专业的物业管理,对其公共区域属业主筹资自修范围的供水、供电等公共基础设施,通过组织成立居民自治小组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进行
4、自管,物业管理产生的费用由业主自治组织向居民或业主筹资。四、实施步骤(一)试点运行阶段(2021年8月-2021年9月底)。各社区分别选取“组建方式”中前三类具有代表性的城市住宅小区各一处开展试点工作,召开业主大会,指导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征求业主意见建议,制定工作方案报办事处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领导组审定后,因地制宜落实物业管理相关工作举措,通过打造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模式,为推动辖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积累经验、做好示范表率。(二)全面推广阶段(2021年10月-2022年1月底)。总结前期试点实践经验和工作方法,结合小区实际,制定一小区一对策,通过动员各无物业小区老党员、楼院长、热心居
5、民,全面推进各无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或物管会筹建,全面推进实施物业全覆盖工作。(三)优化提升阶段(2022年2月以后)。加强物业管理服务监督和业主自治的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小区长效治理机制,通过2年的物业管理服务品质提升,实现全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专业化、精细化、规范化。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和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任副组长,街道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共安全办公室和各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XX道办事处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办公室设于公共管理办公室,分管住建工作的副职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物业管理全覆
6、盖工作的组织开展和统筹协调工作。(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物业服务扩面工作的宣传力度,引导居民共同参与,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责任,为物业管理全覆盖工作营造良好氛(三)加强协调联动。各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以及包社区领导的指导下开展工作,积极组织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物业管理单位、物业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费用等相关事项;难以召开业主大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组织确定物业服务有关事项,暂由业主代表代为执行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四)建立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牵头,联合产权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政府相关部门等共同参与小区议事协调,协商解决物业服务扩面过程中的重大问题。(五)激励机制。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定期对各社区区物业全覆盖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推进快、完成效果好的社区给予通报表扬并在市、区确定的各类表彰事项中予以优先推荐;对超过2022年1月31日仍未完成任务的社区将进行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