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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集团所属各部门、中心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切实作好员工上班的考勤工作。对上班经常迟到、早退、旷工者应认真作好考勤登记,对出勤不出力、纪律涣散等现象,应进行批评教育并令其改正。L凡集团上岗员工都必须严格执行集团的考勤行政管理制度。2、各部门、中心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对所有考勤情况按月汇总。3、各部门中心应在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情况及有关附件如实上报集团办公室(考勤表由集团统一印制)备查。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要求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者;准假期满(包括事、病、探亲、产育、婚、网段等),未经
2、续假或申请续假未经批准而又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到岗者;请假理由经查明是编造假情况者;经教育仍不服从分配调动,拒不到新岗位工作者或无故拖延超过报到日期者(包括集团内部调整)。5、旷工期间档案工资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6、当月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的,除停发当月的档案工资、效益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本人应写书面检查外,并给予以下行政纪律处分: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给予行政警告处分;连续旷工三十天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超过一个月的,后勤服务集团将予以除名。7、员工的出勤、考勤情况将与员工的年终考核和考评挂钩,员工无故旷工十五天以上者,考核定为不合格。8、对严格执行考勤行政管理制度的部门、中心以及自觉出满勤、办事效率高的个人,结合年度考核给予表扬;对经常迟到早退、办公时间干私事或擅离职守的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教育不改者,应将其缺勤累计时间做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