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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指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会计信息代表一定的经济利益关系,而且会计信息的公开披露还会直接或间接地对不同使用者的经济利益造成一些影响。因此,应对会计信息的质量提出最基本的要求。企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提出了八大原则,包括:客观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明晰性原则、可比性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谨慎性原则和及时性原则。一、客观性原则客观性原则(或真实性原则、可靠性原则),是指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
2、完整。客观性包括真实性和可靠性两个方面含义。真实性要求每一项会计记录都要有合法的凭据,不弄虚作假,应保证账证、账账、账实、账表相符。可靠性要求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不偏不倚,反映客观事实。二、相关性原则相关性原则(或有用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会计信息要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决策,如果会计信息不能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对其决策不具有作用,就不具有价值。因此,会计人员在收集、加工处理和提供会计信息过程中,应充分考虑会计信息使用者的信息需求。三、明晰性原则明晰性原则
3、(或可理解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满足有关方面需要,而会计信息使用者在使用信息前首先必须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所以,会计信息要简单、明了、易懂,对于难以理解的内容应当用文字加以说明。如果会计信息不能做到清晰明了、便于理解和利用,就不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准确、完整地把握其内容,无法满足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需求。四、可比性原则可比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具体包含两方面的含义:1 .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同一企业
4、所发生的交易或事项具有复杂性和多样化,对于某些交易或事项可以有多种会计核算方法。例如,存货发出计价,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固定资产折旧可以采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双倍余额递减法等方法。如果企业在不同的会计期间采用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往往会造成不同会计期间成本、收入、利润等指标计算口径不一致,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企业会计准则要求同一企业在不同会计期间的会计核算方法要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从而可保证会计指标前后各期口径一致,便于纵向比较。2 .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会计信
5、息使用者也许出于投资选择的要求,需要了解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了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满足决策者的需要,对企业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就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使不同企业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应当注意的是,可比性原则并不是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绝对不变。如果原来采用的会计核算程序和方法已不符合客观性与相关性的要求,可以进行合理的变更。如果变更了会计政策,应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以及累计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
6、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有时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此时,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应当反映其经济实质。例如在对资产进行确认时,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从法律形式来看,其所有权不属于承租方,但从经济实质来讲,承租方对其实施实际控制,因此,应将该固定资产作为承租方的资产进行核算,包括对其计提折旧。再如,销售商品的售后回购,如果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并同时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则应当确认收入;如果企业没有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或没有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即使企业已将商品交付购货方,销售也没有实
7、现,不应当确认收入。六、重要性原则重要性原则,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重要性原则要求,应根据一项交易或事项是否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来决定对其反映的精确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对其在会计报表上单独反映。对资产、负债、损益等有较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应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重点。对于次要的交易或事项应适当简化处理。会计交易或事项的重要性是相对的。在评价其重要性时,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一般应当从质和量两个方面把握。从性质来说,当某一事项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来说,当某一项目的
8、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对决策产生影响就应视作重要项目。七、谨慎性原则谨慎性原则(或稳健性原则),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时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要求对某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当保持必要的谨慎,尽可能选择既不高估资产或收益,也不低估负债或费用的方法。例如,期末对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对期末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八、及时性原则及时性原则,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会计信息具有时效性,如不及时提供,失去其时效性,对使用者的效用就会大大地降低。及时性原则应贯穿于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整个过程,体现在:L及时收集会计信息。即要求在经济业务发生后,及时地收集整理各种原始单据。2 .及时处理会计信息。即要求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及时地对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和计量,编制出财务会计报告。3 .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即要求在国家规定的时限内,及时地将编制的财务会计报告传递给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