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愿及方式选择的差异性研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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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题目: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愿及方式选择的差异性研究摘要:本文主要采用问卷调查与无结构访谈相结合的方法,对目前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意愿及方式选择上的差异性展开调查。通过描述性统计、方差分析等发现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维权领域上存在差异,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维权意愿强弱上存在差异,不同户口性质的大学生在处理网购侵权时存在差异;同时还发现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类型、父母受教育程度不同、父母职业不同、家庭收入不同的大学生在维权方式的选择上存在差异性。关键词:消费权益;维权意愿;维权方式TheStudyontheDifferenceofUniversityStudentsintheChoiceofApproacha

2、ndDesiretoProtect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BasedontheStudyofTianjinNormalUniversityAbstract:Inthispaper,mainlyusingthemethodofquestionnaireinvestigationandunstructuredinterview,todoasurveyonthedifferenceofuniversitystudentsinthechoiceofapproachandwishforprotect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Throughthedes

3、criptivestatisticsandanalysisofvariancefindthatthestudentwithdifferentgenderhavedifferenceinthefieldofprotecting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thestudentwithdifferentgradeshavedifferentdesirestoprotect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thestudentwithdifferentregisteredresidencehavedifferenceindealingwithinvadin

4、grightsandinterestsinonlineshopping.Meanwhilefindthestudentwithdifferentspecialtyfactorslikegrades,specialty,parentseducation,parents,occupation,theincomeoftheirfamily,dohavedifferentchoiceofapproachtoprotect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Keywords:Consumerrightsandinterests;Wishtoprotectrightsandinteres

5、ts;Approachtoprotectrightsandinterest一、前言1(一)研究背景及意义1(二)研究综述1(三)核心概念界定3二、研究设计4(一)调查对象4(二)研究思路及方法5三、大学生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的调查结果与分析5(一)日常消费领域的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5(二)网络购物领域的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7四、大学生维权方式的调查结果与分析8五、大学生维权意愿的差异分析10(一)大学生维权意愿的性别差异分析10(二)大学生维权意愿的年级差异分析11(三)大学生维权意愿的户口性质差异分析11六、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2(一)不同年级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2(二)

6、不同专业类型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3(三)父母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4(四)父母职业不同的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5(五)家庭收入不同的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17七、结论18八、相关建议18参考文献20附录错误!未定义书签。一、前言(一)研究背景及意义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民主与法律制度的逐步健全,公民的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生活中公民维权的经典案例层出不穷。而大学生作为社会新技术、新思想的前沿群体、国家培养的高素质人才,他们自然也日益关注自身权利的维护。此外,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法律也为大学生维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事实上,大学生维权还存在着诸多

7、问题,在维权舞台上依然扮演着弱者的角色。从新闻媒体等的相关报道中我们发现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权益屡屡受到侵犯,对于消费权益的维护现状堪忧。笔者作为大学生群体的一员,在日常生活中消费权益也或多或少遭受过侵犯,也曾设法维护过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笔者想通过对大学生在消费权益遭受侵犯后,维权意愿以及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来发现大学生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方面的差异性特征以及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为大学生维权工作的展开提供重要的依据。在理论意义上,本研究想通过对大学生消费权益遭受侵犯后,维权的意愿以及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发现大学生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方面的差异性特征以及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有助于拓宽大学生维

8、权工作的研究领域,丰富该领域的研究成果。同时本研究得出的结果对于其他相关研究也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在实践意义上,研究大学生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方面的差异性,对于准确把握大学生维权态度的变动特征,大学生维权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同时,对于大学生消费权益维护的研究,可以有助于高校、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学生消费权益的维护工作,对学生进行相关维权知识的普及,提供维权方面必要的政策、行动支持等。(二)研究综述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逐步贯彻,人们的权利意逐渐觉醒,特别是1998年“田永案”中田永的胜诉开始,学者们对于高校大学生权利维护方面的研究开始增多,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从研究文献来看,己有的研究主要有如

9、下几个方面:1 .关于大学生维权现状及原因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学者们普遍认为大学生维权的观念淡薄、意识缺失、能力差;维权相关政策及其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维权机构不健全、没有发挥应有职能是普通高校学生维权的主要现状以及存在维权障碍的主要原因。除此之外,学者们还提出了一些其他观点。王紫艳,周鑫认为大学生遭受侵权的表现主要可以分为学校侵权、消费侵权、兼职侵权以及同学侵权,并且维权氛围是影响大学生维权的一个重要因素。张瑞丽,陈云飞认为大学生对于具体权利内容的模糊,迫于外界压力而选择妥协等是当前大学生维权的现状,而社会引导不足,学校教育和制度的滞后等是导致大学生维权意识薄弱的主要原因。虞浩臣在其研究中提到

10、虽然我国高等教育法律赋予了大学生广泛的权利,救济途径也是有的,但是经常不畅,因此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学生往往无法获得全面、及时的救济。另外曾贤贵等在他们的研究中还创新性地提出高校内部管理存在着计划经济因素也是大学生维权存在问题的原因。而肖冬丽则对人口统计特征在大学生维权渠道上的选择差异性做了研究,分析了不同性别、年级、专业、政治面貌、家庭住址等因素影响下的学生在选择维权渠道上的差异。2 .关于大学生权利内容的研究(1)关于大学生权利内容归类的研究秦伟在其研究中将高校学生所享有的权利分为三种:民事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行政法律关系中所享有的权利以及法定权利以外的应有权利。此外他认为法定权利以

11、外的权利虽然不受法律调整但却是人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这其中包括自由恋爱权、罢免权(对学生干部的罢免)和参加社会活动权。王允武,杨蕾则将高校学生的权利分为一般和特殊两种,前者是指一般主体享有的宪法和法律确认的权利,后者是指作为高校学生特殊身份而享有给予特别保障而由法律赋予的权利以及基于与校方的民事契约而确立的权利。杨彦辉,范树成在其研究中也倾向于以上分法,将学生权利分为作为公民的一般权利和作为学生的特殊权利。而杨咏梅和曹燕华3则是在以上学者二分法的基础上增加了作为特殊消费者应该享有的民事权利O他们认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推进,高等教育已经逐步市场化、大众化,高校学生已经不是单纯的被管理者

12、、被教育者,学生已成为特殊的消费者。学者周光礼在其著作中也提到了这一点,20世纪60年代以后,在美国的高等教育领域,随着“学生消费主义”这种观念的形成,使学生的法律地位显著提高,合法权益也受到一定保护,这样的教育纠纷也随之不断增多。学生经常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校方的侵权行为提出上诉。(2)关于大学生具体权益的研究张晓妮I在其对消费权益的研究中发现不同年级不同性别的大学生消费权益被侵害的频率不同,同时还发现购物时极少所要购物凭证也是影响大学生消费权益容易受到侵害的重要原因。方丽娟1在其研究中发现不少大学生在权益受到侵害时,不了解消费者协会、工商物价局及其他维权的方式和渠道,是导致消费权益

13、受侵害的重要原因。此外,刘志翔皿还提到大学生不愿投入人力、精力和财力去解决纠纷问题,消费权益维护过程本身艰难而复杂是大学生消费权益受损害的原因。3 .关于大学生权利有效维护的建议及对策的研究其中毛祖桓.提出对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维护可以从事前预防和事后救济两方面入手,前者包括加强立法、注重学生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的教育、理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关系,后者则包含了建立健全校内外申诉制度和引入仲裁制度。姚向峰.认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形成良好的校风对于学生维权也有着积极的影响。而徐明成则从构建大学生权利体系、加强对高校民事权力的控制这两方面来论述如何对大学生权利进行保护的构思。此外黄紫红,卫新”团认为高校可以

14、行使“支持起诉”权利,为受害青年学生寻求司法救济。因为高校学生尚缺社会经验,在社会服务领域中不免会碰上一些无力解决的难题和纠纷。在这种情况下高校依法行使支持起诉权,进行合法干预,能够保证受害学生的合法权益得到司法救济,为维权工作提供最后一道司法屏障。在日本,如果高校与大学生之间出现纠纷,那么一般先由主管教育的行政部门文部省处理。对于文部省处理结果不服的,可向所在地区的人事院或人事委员会、公平委员会上诉,若仍不服,则可上诉至司法机关。综述前人的研究可知,关于大学生维权问题的研究,主要有对大学生维权现状的描述以及对这些现状存在的原因分析;或者是对于大学生权利内容的研究,而对于大学生权利内容的研究又

15、可以分为大学生权利内容归类的研究和具体权益内容的研究;还有就是对于目前大学生维权存在的问题,给予合理性的建议及对策,以期大学生群体能够在维权中占据有利位置。但是,很少有学者基于具体某项权益,对大学生的维权意愿、维权方式进行研究。因此,笔者想从学生的角度出发,通过对不同性别、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类型、不同政治面貌、不同家庭户口性质、不同家庭收入、父母受教育程度和职业不同、生活费不同的大学生展开调查研究,了解他们在日常生活中有关消费权益的实际情况,以便发现大学生在消费权益遭受侵犯时维权意愿以及维权方式选择上的差异,从而准确把握大学生维护消费权益的态度,为大学生维权工作的开展提供重要的依据。(H)核心

16、概念界定消费权益:从字面看就是说作为消费者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在本研究中,笔者将消费权益定义为:作为一名消费者,在日常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等消费活动中,依法享有的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维权意愿:本文是指在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之后,消费者所具有的是否采取行动维护自己权益的主观意向以及关于维权的一些个人主观偏好及想法。维权方式:即维权渠道,维权途径,在本文中是指消费者在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之后,通过何种方式、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彰显自己的权利。二、研究设计(-)调查对象由于研究条件的限制,同时也为了调查的方便,本次研究以天津师范大学在校本科生为调查总体,同时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抽取不同性

17、别、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类型、不同政治面貌、不同家庭户口性质、父母受教育程度和职业不同、家庭收入不同、生活费不同的学生样本进行研究。在整个调查过程中笔者共发放230份问卷,回收230份,其中有效问卷223份,有效率达96.96%。在这223份有效问卷中,男生为55人,占总数的24.7%,女生为168人,占总数的75.3%;一年级的为37人,二年级的为47人,三年级的为69人,四年级的为70人,分别占总数的16.6%、21.1%、30.9%、31.4%0具体情况详见表1:表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人口特征人数百分比(%)性别男5524.7女16875.3年级3716.6二4721.1三6930.9四7

18、031.4专业类型文科12355.2理科6930.9艺体2913.0工科20.9政治面貌群众31.3共青团员18482.5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3616.1户口性质农业8638.6非农业13761.4家庭年收入2万元及以下135.820001-50000元3716.650001-80000元3917.5800OlTOOooO元5022.4100001-150000元5926.515万元以上2511.2每月生活费500元及以下41.8501-1000元8638.61001-1500元11049.31501-2000元177.62000元以上62.6(二)研究思路及方法本次研究主要采用调查研究和实

19、地研究这两种方式:调查研究法:主要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来收集资料,由于本次研究条件的限制,样本抽样的抽样框难以确定,故采用便利抽样的方法在校园内发放了230份问卷,回收230份,最终有效问卷223份。然后对收集到的有效数据资料,通过SPSS软件,运用描述性统计、单因素方差分析等方法对不同性别、不同年级、不同专业类型、不同政治面貌等的大学生进行统计分析,从而发现大学生群体在消费权益维护意愿及方式选择上的现状及差异,并得出相关结论。实地研究法:主要通过对个案进行无结构式访问,以求了解和发现大学生群体在消费权益维护意愿及方式选择差异性背后的原因。三、大学生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的调查结果与分析(-)日常

20、消费领域的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表2关于消费领域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的统计消费领域遭受过侵权人数百分比愿意维权人数百分比医疗医务1717.6%12254.7%电子、电器类产品6629.6%14263.7%生活日用品6026.9%5223.4%食品饮料3113.9%5926.5%服饰8437.7%7533.6%书籍114.9%2812.6%交通104.5%2712.1%教育培训2410.8%11451.1%手机通讯2913.0%8538.1%旅游229.9%8839.5%在调查的223份有效问卷中,有156人即70%的人表示曾在消费领域中遭受过侵权行为。而之后调查关于他们在哪些消费领域中遭受过侵权

21、行为时,我们发现最容易遭受侵权的领域是服饰消费领域,有37.7%的人选择;紧随其后的两位分别是电子、电器类产品消费领域和生活日用品消费领域,前者有29.6%的人选择,后者则有26.9%的人选择;而最不容易遭受侵权的是交通消费领域,选择率只为4.5%;此外书籍消费领域的选择率也只为4.9%,说明这一消费领域对于大学生来说也不容易遭受侵权。当问及如果您的消费权益遭受侵犯后,愿不愿意维护自己的权益时,59.6%的人表示愿意维权,只有2.7%的人表示不愿意维权,还有37.7%则选择视具体情况而定。这充分说明当前大学生对于自己的消费权益还是相当重视的,一旦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绝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去维护、争

22、取自己的合法权益。关于以下哪些消费领域遭受侵权,您更愿意去维护自身权益的问题中,在给定备选项的情况下,笔者发现电子、电器类产品消费领域是大学生们最愿意去维权的领域,223人中,有63.7%的人选择了它;医疗医务则以54.7%的选择率紧随其后;而最不愿意去维权的领域则是交通消费领域,然后则是书籍消费领域,选择率分别为12.1%.12.6%o究其原因,之所以电子、电器类产品这一消费领域大学生更愿意去维权,可能有以下两个原因:第一,电子、电器类产品价格往往会比较昂贵,而一般人都不太愿意自己遭受很大损失。第二,电子、电器类产品的售后服务体系一般都比较完善,相对而言也比较容易维权。至于医疗医务,现在本身

23、医患关系就不容乐观,时常有医患纠纷出现,整个社会对此都非常重视;此外,医疗医务牵涉到的不仅仅只是身体健康的问题,甚至是失去生命的问题,因此一旦遭受侵权,选择维权的可能必然增大。而交通和书籍消费领域则正好相反,它们一般在价格上不会太贵,不会让消费者遭受太大损失,除非特殊情况,所以有时候消费者会选择能忍就忍了,不愿意找麻烦。有些被访者的话也能够刚好印证以上的某些观点。被访者A:愿不愿意维权的话,我还是会看具体的情况。一般情况下,如果会让我遭受比较大损失的话我会选择去维权的。比如威胁到了我的身体健康或者是生命,还有的话,比如会让我遭受比较大的经济损失。至于那些比较小的问题,一般会选择算了,毕竟花大精

24、力只是为了争取听上去高大上的权益,而获得不了太大实际意义的东西,还是很少有人会去做的吧。现在的人还是比较现实的。被访者B:可能那些对于我来说比较重要的或者让我损失比较大的地方,我会更愿意去选择维权,而那些相对而言不太容易维权的或者是一些小问题的话,那么能算也就算了。(二)网络购物领域的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表3关于网络购物领域被侵权情况及维权意愿的统计项目人数百分比网购中,您的权益有无遭受过侵害有过,不过一般不会太在意6227.8%有过,并认真处理以维护权益7734.5%没有经历过8437.7%遭受侵权行为的类型收到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9241.3%网站单方面取消订单135.8%收到的货物和网站上

25、的描述存在差距9140.8%已经付款但未收到货物135.8%先虚抬价格,然后以打折优惠名义出售4620.6%购买的货物没有健全的售后服务2812.6%通常如何处理网购遭受的侵权问题与卖家沟通、协商处理11652.0%找商品的售后部门5725.6%想维权但不知道找哪个部门,申诉无门219.4%有时候会自认倒霉,不了了之3817.0%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20.9%在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今天,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了很多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他们现在已经习惯了在网上动动鼠标、敲打键盘就能让自己想要的东西直接送到面前的购物方式。而大学生作为新生一代,自然是这一购物消费方式的主要支持者。但是另

26、一方面网络购物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现象也频频发生。经过统计笔者发现在223名被调查者中,只有37.67%的人没有经历过网络购物侵权的情况,而余下62.33%的人都或多或少在网络购物中遭受过侵权。与此同时,在这部分遭受过侵权的人当中,有一部分不太会在意自己的权益遭受侵犯,而另一部分则会认真处理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对网购侵权行为主要由哪些类型的调查中,根据调查对象的回答笔者发现,“收到的货物质量存在问题”和“收到的货物和网站上的描述存在差距”是网购侵权行为的主要类型,分别有92名和91名调查对象选择了这两个选项,选择率高达41.3%和40.8%。而在网购中最不容易发生的侵权行为则为“网站单方面取消

27、订单”和“已经付款但未收到货物”,这两个选项都只有13名调查对象选择,选择率只为5.8%。另外,“先虚抬价格,然后以打折优惠的名义出售”以及“购买的货物没有健全的售后服务”也占有一定比例,分别有46人和28人选择,占调查人数的20.6%和12.6%。当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侵犯,一般则需要考虑如何处理的问题。在这个问题中,笔者给予了被调查者6个备选项,包括其中一个自填选项,调查结果如下:绝大多数被调查者在网购中遭受侵权的时候,会选择“与卖家沟通、协商处理”来解决问题;其次就是会选择“找商品的售后部门”;也有一部分被调查者有时也会选择“自认倒霉,不了了之”;还有一部分则会遇到“申诉无门,不知道找哪个

28、部门维权”的情况;只有极少部分的人会选择“向相关政府部门投诉、甚至向法院起诉”,毕竟如此维权会遭致很多麻烦,付出比较大的代价,因此大家都会慎重选择。此外,通过调查还发现不熟悉消费权益维护的法律法规;不清楚消费权益维护的程序和方式;维权成本问题;维权的程序繁琐是大学生日常消费维权过程中比较棘手的问题,同时有时消费凭证的丢失,与商家纠缠不清;出于不想惹麻烦,担心商家报复等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学生维护他们的消费权益。综上所述可知,网络购物遭受侵权的可能性还是非常大的,侵权的种类也比较多,可以说目前网络购物并没有形成一套有效的机制来保障大学生的消费权益,同时大学生群体在保护自己消费权益方面的能力也比

29、较薄弱,维权的意识和意愿不强,处理侵权问题的方式也比较单一,对维权方面知识的了解也还十分不够,需要进一步加强。四、大学生维权方式的调查结果与分析首先,笔者对目前大学生关于消费权益维护方式的了解程度进行了调查,发现有一半以上的被调查者都处于一般了解的水平;完全了解的只占被调查人数的1.3%;完全不了解的则占2.2%;而处于基本了解和基本不了解的人数都是占到了被调查总人数的19.3%。可以说目前大学生对于这方面的了解程度还不够,维权知识比较缺乏,有待加强。此后,在关于维权方式使用情况、选择意愿等的调查中,笔者将维权方式主要分为主要维权方式、通过大众传媒的方式、非正常方式这三大类,然后将主要维权方式

30、分为“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向有关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五种,将大众传媒方式分为“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这两种,非正常方式分为“暴力、恐吓、威胁”、“集会示威”这两种,分别了解每一类维权方式的具体情况。其中在此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中的有关行政部门主要是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卫生监督部门等涉及消费者权益的政府部门,而新闻媒体主要是指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网络媒体则是指包括QQ、微信、微博、贴吧等在内的,随着互联网的兴起而发展起来的新兴媒体。具体调查结果见表4。表4关于维权

31、方式情况统计表项目使用过的人数百分比愿意选择人数百分比赞同程度均值与经营者协商14866.4%22299.6%4.4753找消协等组织188.1%18281.6%3.4709行政部门73.1%13560.5%2.9238提请仲裁31.3%12957.8%2.7354法院起诉00%6730.0%2.3094新闻媒体41.8%15770.4%3.0583网络媒体6428.7%19587.4%3.4888暴力、恐吓等31.3%41.8%1.3453集会示威00%31.3%1.3184从表4中笔者得出以下几点:第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是大学生群体主要使用过的维护消费权益的方式,在被调查的223人中有

32、148人使用过这一方式,占到所有被调查人数的66.4%;然后,曾经使用过“网络媒体”这一维权方式的则有64人,占总调查人数28.7%;而其他几种维权方式则很少有人使用过,除了“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节”这一方式有18人曾经使用过外,其他几种方式使用过的人数都在个位数以下,甚至没有人使用过。由此可知,目前大学生维护自身消费权益的方式还是比较单一的,真正实施维权的次数也是少之又少。第二,假设消费权益遭受侵害的情况下,除一人外其他222名被调查者都愿意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的方式来解决;而“暴力、恐吓、威胁”和“集会示威”这两种维权方式则几乎没有人愿意选择;除此之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3、这一方式也只有67人愿意选择,只占了总调查人数的1/3不到;最后,通过“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媒体”来维权的方式也比较得到大家的认同,有相当数量的被调查者愿意选择这两种方式维权。第三,与第二点类似,被调查者对于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这一维权方式的赞同程度比较高,绝大对数人都给了5分,平均分高达4.4753;而对于选择“暴力、恐吓、威胁,”和“集会示威”这两种维权方式大家的赞同程度则比较低,大多数人都只给了1分,平均分也都只在1.3到1.4之间;另外对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维权方式大家的赞同程度也比较低,大多数人只给了2分,均值为2.3094;最后,“新闻媒体”以及“网络媒体”这两种维权

34、方式被调查者普遍给了3分,平均分也都在3分以上。此后笔者结合访谈,对于造成以上调查结果的原因进行了分析。首先,面对面协商解决问题的方式是生活中最为常见也最为普通的。因为这样的方式事实上不需要我们付出太大代价,无非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与对方做一次最简单的博弈而已,这可以说是每个人处理问题都应该掌握和运用的方法。因此,大家都愿意也会去选择这种维权方式。而类似暴力、恐吓、威胁、集会示威这样的维权方式是比较极端,不理性的,可能会造成一些不良后果,因此大多数都不会选择。其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虽然是目前最权威最公正的维权方式,但是也是最专业的,需要聘请专业的人士来帮助自己,同时也相当耗费精力、财力、物力,

35、因此除非真的到了不得己的时候,否则很少会有人愿意以这样的方式去维权。最后是用“网络媒体”和“新闻媒体”来维权的方式。在信息化高速发达的今天,网络媒体越来越成为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同时它也有着巨大的影响力,一条微博只需轻轻一点,就能迅速传播开来。而大学生作为新生代,本身就是网络媒体中的活跃分子,所以他们相信这种维权方式,也愿意使用这种维权方式。而新闻媒体作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社会力量,它的舆论监督作用一直以来就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有时候新闻媒体在维权上起到的作用甚至会超过相关部门。比如每年央视的315晚会都会揭露无数的骗局、陷阱和黑幕,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震饿那些不良企业和商家。五、大学生维权

36、意愿的差异分析(-)大学生维权意愿的性别差异分析表5不同性别大学生在部分维权领域上的相关统计消费领域男生女生电子、电器类产品生活日用品服饰遭受过侵权人数愿意维权人数253913121917遭受过侵权人数愿意维权人数4110347406558注:总共233名被调查者,其中男生55名,女生168名。通过统计分析,笔者发现不同性别的大学生在维权领域上存在差别,男生更容易在电子、电器类产品领域遭受侵权行为,比起女生也更加愿意在这一领域维权,而女生更容易在服饰、生活日用品领域遭受侵权,同时在这两个领域,女生要比男生更加愿意维权。这可能因为男生会更多地选择在电子、电器类产品领域进行消费,而女生则更多地在服

37、饰、生活日用品领域进行消费。在自己经常消费的领域,权益意识往往更强,更懂得如何维权。(二)大学生维权意愿的年级差异分析表6当消费权益遭受侵犯是否愿意维权*年级列联交叉表当遭受侵权,是否愿意维权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四年级Total愿意21284836113不愿意20406视情况而定1419173484Total37476970223笔者将年级因素与当消费权益遭受侵犯是否愿意维权这两个变量进行相关分析之后,发现其显著性值为0.029小于0.05,说明不同年级的大学生遭受侵权之后,在选择是否愿意维权上有差别。但是Lambda值为0.066,两者的相关强度较弱。另外,笔者还发现高年级的学生往往要比低年级

38、的同学具有更强的维权意愿。这可能是因为高年级的同学相比低年级的同学而言,脱离父母独立生活的时间更长,具有更丰富的社会经验,更加独立,处理事物的能力相对更强,而低年级的同学则刚好相反,刚刚脱离父母,独立生活的能力相对较弱,社会经验也没有那么丰富,因此维权意愿相对较弱。(三)大学生维权意愿的户口性质差异分析表7在网络购物中,您的权益有没有遭受过侵害*家庭户口性质列联交叉表网络购物中,您的权益被侵害情况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Total有过,不过一般不太在意204262有过,并认真处理以维护权益245377没有经历过424284Total86137223通过将不同户口性质的大学生与处理网购侵权做相关分析,

39、发现其显著性值为0.024小于0.05,Lambda值为0.049,因此可以说明不同户口性质的大学生在处理网购侵权时存在差异,但是两者相关强度较弱。造成以上结果的原因可能是户口性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调查对象生活的地域差异、环境差异,这些因素会导致大学生对于网络购物热衷程度、了解程度的差异,网络购物遭受侵权后维权知识、技能、意愿等方面的差异,从而导致不同户口性质的大学生在处理网购侵权时存在差异性。六、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不同年级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通过方差分析的结果表明,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和“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这两种维权方

40、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这三种维权方式上不存在显著性差异。具体数据见表5。表8不同年级大学生选择部分维权方式的情况统计维权方式一(均值)二(均值)三(均值)四(均值)Sig与经营者协商4.43244.59574.46384.42860.600行政部门2.45952.97872.81163.24290.002提请仲裁2.56762.76602.50723.02860.012新闻媒体2.89193.12772.94203.21430.251网络媒体3.40543.61703.33333.60000.318从表8中可以看出,不同年级大学生在选择“向

41、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时,其显著性值为0.002小于0.05,因此认为不同年级大学生在选择这种维权方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并且大四年级的均值等于3.2429,要远远大于大一年级的2.4595,这说明大四年级要比大一年级更倾向于选择“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这种维权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此外,不同年级大学生在选择“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这种维权方式上,其显著性值为0012也要小于0.05,因此认为年级因素对大学生选择这种维权方式存在显著性影响。同时,大四年级的均值3.0286要远远大于大一年级的2.5676和大三年级的2.5072,说明大四年级选择这一维权方式的可能性要大于大一和

42、大三年级。而不同年级的大学生在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这三种维权方式时,它们的显著性值均大于0.05,并且均值也非常接近,因此没有显著性差异。造成分析结果的原因可能是:大四作为高年级,他们即将踏入社会,接触社会的机会更多,要比低年级更加成熟,更加地了解社会。因此,他们比低年级具有更多的社会经验,更加懂得如何利用政府部门、仲裁机构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也敢于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低年级则正好相反,尤其是大一年级的学生,才刚刚离开父母、脱离管理森严的高中,来到相对独立自主的大学,他们还没有完全摆脱原来那种有依靠,有“后台”的状态,因此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以及相关知识的储备

43、也相对较弱。(-)不同专业类型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在这次调查中,笔者将专业类型划分为文科类、理科类、艺体类、工科类、其他这几类。表9不同专业类型大学生选择部分维权方式赞同程度的情况统计维权方式文科理科艺体Sig与经营者协商4.52034.46384.31030.343找消协等组织3.33333.55073.82760.053行政部门2.81303.02903.20690.127提请仲裁2.63412.79713.06900.093法院起诉2.17892.40582.65520.041新闻媒体3.00813.13043.03450.702网络媒体3.53663.46383.27590.4

44、49通过表9可知,不同专业类型的大学生在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维权方式上,其显著性值为0.041小于0.05,即认为不同专业类型的大学生在选择这种维权方式上存在显著性差异。而在选择“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新闻媒体”、“网络媒体”这几种维权方式上,它们的显著性均大于0.05,说明不同专业类型大学生在选择这几种维权方式不存在显著性差异。表10文科生与艺体生在部分维权方式选择上的多重分析比较找消协等组织提请仲裁法院起诉平均差异值-0.49425*-0.43482*-0.47631*显

45、著性(Sig)0.0220.0350.019此外通过不同专业类型间的两两比较,发现文科生与艺体生在选择“请求消费者协会等相关组织进行调解”、“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三种维权方式时,其显著性值分别为0.022、0.035以及0.019,均小于0.05,因此可以说文科生与艺体生在选择以上三种维权方式的赞同程度上存在有显著性差异,即是文科生还是艺术生会对选择以上三种维权方式的赞同程度产生显著性影响。对分析结果的解释:第一,不同专业他们的学科专业背景不同,对于具体知识的学习并不一样。文科生无论是在高中还是大学阶段,他们都会有很多课程、课本是关于法律知识

46、的,这其中以法律想关门专业最为突出,因此他们受到的涉及权益维护的教育以及相关知识的熏陶或多或少要比理科生、艺体生来得多。而理科生与艺体生则相对而言没有那么多相关课程,亦或是没有那么多时间来学习相关知识,只是简单地学习。这其中尤其是艺体生,他们会将更多的学习时间用在自身艺术或者体育技能的提高上,花在其它知识方面学习的时间则相对较少。第二,长期的学习知识以及学习环境的不同,他们的思维方式以及思考问题的角度也会不同,因此在选择维权方式时也会有所差异。这些因素也就导致了不同专业类型的大学生会在选择“向人民法院起诉”这一维权方式上有差异,文科生与艺体生在选择具体某些维权方式上有差异。(三)父母受教育程度不同的大学生维权方式选择的差异分析在本次调查中,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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