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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文明养犬常态长效工作方案为全面倡导文明养犬之风,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依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规范养犬监督管理工作,推进养犬管理信息化建设,切实提升清镇城市风貌,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常态长效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目标任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大力实施核心价值引领市容秩序治理、不断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为重点,以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文明规范养犬目标,突出解决违规饲养禁养犬(烈性犬、大型犬)、无证养犬和狂犬、遗弃犬、遛犬不束犬绳、遛犬不清理犬粪、携犬出入公共场所扰民、养犬影
2、响邻里生活、无主犬只收治、违规涉犬经营等问题短板,2021年至2023年全面达到我市文明和谐城市养犬新风尚的目标。二、组织领导成立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文明养犬常态长效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以及各乡(镇)、街道办、管委会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市直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文明养犬工作业务的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由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职责:全面负责协调、督促、指导全市文明养犬工作。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方案成立专项工作组,并按照本方案要求及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我市文明
3、养犬常态长效工作。工作任务(一)文明养犬进社区。通过宣传点进小区,联合物业开展常态化的束犬链、嘴套、犬粪清理袋等犬类用品免费发放,进一步推进小区规范文明养犬行为。积极组织社区、村(居)委会、物业等单位,配合各职能部门文明养犬工作开展。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二)不文明养犬行为整治。全力整治遛犬不束犬绳、携犬进入禁止犬类进入的区域、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养犬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不文明养犬行为,进一步夯实前期取得的文明养犬成效,积极做好合法豢养犬只的登记上牌工作。牵头单位:市公安局。责任单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乡(镇)、街道、管委会。(三)犬只免疫、疫病防治和犬只收容。市农业农村局
4、负责犬只检疫、免疫工作,积极开展犬类免疫的管理和疫病的防治,核发犬类免疫证明,抓好全市无主犬只和执法部门移交犬只的收容处置。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预防狂犬病等疾病的健康教育,人患狂犬病疫情的监测,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和狂犬病病人诊治的管理工作。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四)规范涉犬经营活动。加大犬只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力度,查处涉犬违规经营行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五)保障经费,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做好文明养犬管理工作中犬牌、捕犬工具采购和流浪犬、无证犬、禁养犬只收容管理和处置等工作的经费保障,进一步巩固提升文明养犬常态长效工作,强化养犬管理。
5、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四、工作步骤(一)宣传教育和违规整治阶段(2021至2022年)。通过加大文明养犬宣传,教育广大犬主自觉遵守省、市养犬管理规定,合法文明养犬;并通过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大力整治,净化我市养犬环境。(二)巩固夯实阶段(2023年)。提炼总结文明养犬成效,各职能部门形成常态长效的工作联动机制,形成符合我市特色的文明养犬管理模式。五、工作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从规范文明养犬事关民生福祉、事关社会和谐、事关文明城市形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犬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充分总结2020年全国文明城市整改攻坚期间的工作经验,形
6、成长效的工作机制和模式,进一步将文明养犬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深入调查摸底,建立清单台帐。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乡(镇)、街道、管委会组织各居委会或业主(物业)委员会在执法单位配合下,以社区为单位,逐户、逐个单位进行普查。重点摸清辖区养犬总数、饲养犬类、交易的单位和个人等情况,并建立完善管理台帐,为今后犬类管理执法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同时,在调查过程中,积极收集广大市民对文明养犬工作的建议。各职能部门要建立工作台帐,确保工作全程可溯和取得实效。(S)齐抓共管,形成联合整治格局。各责任单位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职能作用,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全员发动,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检查指导和监督,抓好经费、装备及人员的投入和保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和取得实效,要以全面打造和固化全市文明养犬新风尚为工作主旨,通过“文明养犬宣传倡导、前端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末端规范犬只收容处置”的工作方式,形成文明养犬工作的完整链条,实现工作的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