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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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时代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方案为加快提升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水平和服务能力,按照市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基层为重点”的新时期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区域统筹、系统推进工作机制,利用3年时间,开展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行动,推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档升级,基层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能力提质增效,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逐步形成,使群众享有更便

2、捷更优质的医疗服务。二、工作目标力争到2025年底实现以下目标:推进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选建2-3个乡镇卫生院,到2025年底,力争我区有12家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服务能力。-开展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到2025年底,全区累计建设8个基层特色科室。2023年一2025年分别完成2、3、3个特色科室的建设目标。开展基层对口支援项目,到2025年底,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2023年一2025年分别完成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覆盖70%、85%、IO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目标。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到2025年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配齐常用诊疗设备。2023

3、年一2025年完成达到基本标准的机构占比为80%、90%100%的目标。推进发热诊室建设,到2025年底,所有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标准的发热诊室。2023年一2025年分别完成70%、85%、100%的建设目标。推进基层公共卫生科标准化建设,到2025年底,80%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成标准化公共卫生科。2023年一2025年分别完成30%、60%、80%的建设目标。三、重点任务(-)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救治能力1 推进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遴选2-3乡镇卫生院进行重点建设,优先支持镇域或常住人口5万人以上、非区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较大镇卫生院,重点提升医疗服务能力,作为区域

4、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标准见附件D,加大投入和指导,对标区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重点强化其医疗功能,承担基层医疗救治任务,并以之为枢纽,横向辐射连结周边相近的乡镇卫生院,纵向承接市、区两级医院的医疗转诊。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诊疗能力,促进医疗业务收入增长,到2025年底,全区有10%的乡镇卫生院年度医疗业务收入突破1千万元,有30%的乡镇卫生院年度医疗业务收入突破500万元。2 .开展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按照发病率较高、群众有需求、治疗效果好、适合基层开展的原则,结合地方实际,重点发展中医、老年、儿科(儿童保健)、康复、体检、骨伤、口腔、眼科、肛肠、皮肤、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给予重点建设

5、支持(建设标准见附件2)。到2025年,全区建成8个具有品牌效应的基层临床特色科室,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高质量医疗服务的需求。3 .开展二级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项目。持续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在全区组织开展二级及以上医院对口支援基层项目,到2025年实现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每家支援医院派出3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一名挂职院长或副院长)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为期1年驻点帮扶。支援人员及专业类别由支援医院与区卫生健康委、受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方协商确定。4 .实施基层首诊能力提升项目。深入实施优质服务基层行和社区医院建设活动,对照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建设标准,按

6、照填平补齐原则,推动各地加大财政投入,到2025年,全区所有基层医疗机构达到基本标准,配齐常用诊疗设备,部分服务能力较强的机构达到推荐标准,新增1至2所社区医院。保障基层临床用药需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置的治疗高血压、糖尿病等常用药与区级医疗机构相衔接。5 .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全面发挥村卫生室功能作用,推进有需求的乡镇开展产权公有村卫生室建设。按照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标准,开展村卫生室服务能力建设评价,遴选一批达到推荐标准的村卫生室。督促各地落实乡村医生在岗培训和工作例会制度,强化乡村医生考核制度,规范乡村医生医疗服务行为,推动各地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二)补齐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短板坚

7、持政府主导,将乡镇卫生院编制人员的基本工资、基本绩效、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职工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责任险等纳入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并全额保障。按照“核定旧债、不偿新债、逐年化解”的原则,由区级财政3年内有序化解乡镇卫生院存量债务。由区级财政按照每年每所乡镇卫生院10万-30万元的标准,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乡村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和配齐或更新医疗设备。1 .推进基层发热诊室建设。大力推进基层医疗机构传染病防治,规划建设(改造)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标准见附件3),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现和预警能力,进一步筑牢新冠病毒感染的前沿阵地和重要哨点,夯实基层公共卫生安全防线。2 .推进基层公共卫

8、生科标准化建设。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改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科(建设标准见附件4),具体承担基层传染病防控、公共卫生管理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等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副院长兼任公共卫生科科长,配齐公卫人员、全科医生、社区护士及管理人员。3 .推进基层医防融合服务。以高血压、糖尿病为切入点,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模式,大力推进“理念、职责、管理、队伍、服务、场所、流程、考核、绩效、信息”十要素医防融合。按照高血压、糖尿病分级诊疗及双向转诊等方面的具体标准和流程,搭建高血压、糖尿病双向转诊平台,提升管理效率,推进高血压、糖尿病实现医防全程连续健康管理。4 .加快村(

9、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会同民政部门全面推进村(居)委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和统一管理下开展工作。力争到2025年实现公共卫生委员会机构全覆盖、能力普遍提升、作用有效发挥,初步建立起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动态衔接的基层公共卫生管理机制。(三)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1 .实施基层卫生综合改革。推进基层医疗机构实行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保障、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绩效管理。按照“两个允许”要求,合理确定基层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逐步达到区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推行乡镇卫生院与村卫生室实行人员、业务、药械、财务、绩效等方面一体化管理体制,乡村医生实施“乡聘村用”管理,享受乡镇卫生

10、院聘用人员同等待遇。优化完善医保政策,实行按病种为主,按人头、按次均等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释放乡镇卫生院开展医疗服务活力,提高医疗服务水平。通过一级医院等级评审的乡镇卫生院执行一级医院收费标准。2 .争取医保支持政策。积极沟通医保部门,完善医保政策,对于上一年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预算支付总额占区域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的比例低于20%的区,不再对其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年度住院人次总数、年度住院医保基金总额等控制指标,逐步将区域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住院医保基金年度预算支付总额占比提高至30%及以上。3 .推进信息化赋能基层。进一步提升基层卫生信息化水平,实现诊疗、公卫、签约、转诊

11、在一个平台完成。2023年,推进乡镇卫生院智能医学影像技术应用;选择部分乡镇卫生院,积极申报基层人工智能辅助诊断技术应用试点,提高基层医疗机构诊断水平。实施居民健康档案数据核查清理,完善居民健康档案信息,提升数据质量,2025年实现所有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向个人开放。继续深入推进智慧百乡千村健康医养扶贫工程,不断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四、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基层医疗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基层卫生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亲自安排部署、亲自调查研究、亲自督促落实、亲自解决重大问题。要将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一次,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定期会商机制,梳理

12、汇总基层卫生工作的进展成效、困难问题,着力解决基层卫生发展的堵点难点问题。(二)强化投入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优化调整卫生健康事业费支出结构,重点向基层倾斜,确保对基层卫生健康的财政投入占卫生健康财政投入的比例逐年提高。同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转移支付资金及单位自筹资金及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强化督导考核。区级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进展情况列入对乡镇党委政府乡村振兴和高质量发展考核内容。同时开展三年行动指标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各地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实施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

13、法。每年开展“十佳”“十差”乡镇卫生院评比活动,建立公平、规范、量化的考核评比机制。(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基层医疗机构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广泛宣传推进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行动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和进展成效,充分宣传基层卫生战线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先进事迹,调动和发挥各方面参与基层医疗卫生能力提升行动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确保目标任务圆满完成。附件:1.区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2 .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参考标准3 .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参考标准4 .基层公共卫生科建设参考标准附件1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参考标准为优化区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规范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以下简称次中

14、心)建设,合理确定建设规模,满足次中心功能任务,提升投资效益和服务能力,促进农村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制定本参考标准。一、总体要求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35年)的通知建设区域医疗卫生次中心要求,依托现有乡镇卫生院,建设具有二级综合医院水平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次中心性质仍为乡镇卫生院,属政府办、公益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不新建机构。次中心建设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卫生健康政策,应当符合各县(区)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当地乡镇建设总体规划,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和基础设施,避免重复建设,做到规模适宜、功能适用、装备

15、适宜、经济合理、安全卫生。二、工作职责次中心负责分担区级公立医院部分功能任务,成为区域片区医疗救治中心、急诊急救中心、人才培训中心、技术指导中心、公共卫生示范中心。主要任务是向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及康复、护理服务,以及急危重症的急诊急救及转诊服务;能提供二级常规手术操作项目;原则上承担对周边35个一般卫生院的技术指导帮扶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村卫生室的业务和技术管理工作;负责所辖范围内卫生技术人员、乡村医生和卫生员的培训工作;向辖区内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受区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指定或委托,承担所辖范围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考核和指导工作。次中心建设原则上服务辐射人口5万人及以上,该服务人

16、口包括辐射周边乡镇人口。其服务人口计算,按本乡镇常住人口加暂住人口,再加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辐射乡镇人口的三分之一计算。三、建设规模区域医疗次中心建设规模应当根据其服务人口数量、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服务辐射半径、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按照次中心的类型、基本任务和功能合理确定。次中心的建设规模按每千服务人口设置0.61.2张床位为宜。按病床数量分为99床及以下、100199床、200499床等三种类型。次中心建筑面积按床位进行核定,不低于45Itf/床。次中心大型医疗设备以及中西药制剂室等设施,应当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安排,并根据次中心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用房

17、面积单独计算。承担有教学实习任务的次中心,根据相关规定,用房面积单独计算。四、科室设置次中心应根据其功能、任务,以满足管理、业务工作需要设置行政部门、临床科室、医技科室三大类部门。临床科室和医技科室建设与管理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一)行政科室设置。至少设置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病案管理科、信息科、财务科、医教科、质控科、人事科、医保办、绩效办、总务科(后勤科)、公共卫生管理科等,部分行政科室可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合并设立。(二)临床科室设置。至少设置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康复医学科、中医科(馆)、急诊医学科、麻醉科、手术室(麻醉科、手术室可合并设立)、发热诊

18、室。应当设置以下科室中的2个科室:口腔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和耳鼻喉科可合并设立为五官科)、老年医学科、精神科(医学心理科)、重症医学科、血液透析科(室)、感染性疾病科、皮肤科、安宁疗护(临终关怀)科等。次中心应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3-2035年)的通知要求,至少建有1个基层临床特色科室。(三)医技科室设置。至少设置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或X线室、B超室、心电图室等)、药剂科(或中药房、西药房等)等。影像诊断、病理诊断、消毒供应室等可以与第三方机构或者区域医共体上级医疗机构联合共建。根据有关规定和临床用血需求可以设置输血科。(

19、四)公共卫生科室设置。公共卫生科达到省级规定标准化建设要求,内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管理室、慢性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室、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室、妇女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卫生监督协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听力筛查室、家庭医生工作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独立设置配备自动测量血压、血糖、身高、体重等体检设施的健康小屋等。五、人员设置次中心卫技人员占全院总人数80%以上;卫生技术人员与开放床位数比原则上不低于0.88:1;护理人员与开放床位数比原则上不低于0.4:1;医护比原则上达到1:1.2o有2名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及以上职称的医师。全科医师以上职称的医

20、师不少于3名,专职从事公共卫生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配备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要达到中医馆人员配置要求。其他医技科室人员须具备合法资质,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六、医疗设备配置次中心应按照满足专科发展和医疗服务需求的原则,依据区域医疗次中心不同功能、所承担的医疗卫生工作任务,参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2年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2年版)县医院医疗服务能力基本标准(2016版),配置与诊疗科目相匹配的医疗设备。至少配置直接数字化X线摄影系统(DR)、彩色B超机、心电图机、全自动生化分析仪、全自动化学发光仪、血凝仪、麻醉机、呼吸机、除颤仪、救护车。按需配置儿童健康检查及儿童视力

21、筛查仪。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应当按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执行,同时应当符合区域卫生规划,充分兼顾技术的先进性、适宜性和可及性,实现医用设备资源共享和集中使用,提高使用效率。七、服务能力次中心应能够识别和初步诊治的常见病病种数不少于100种,年内收治住院病种数不少于60种,开展手术病种数不少于10种。服务人口在10万及以上的次中心,年门急诊量4万人次以上,年入院量0.2万人次以上;服务人口在5万及以上10万以下的次中心,年门急诊量2万人次以上,年入院量0.15万人次以上。床位使用率不低于85%;患者与职工满意率均不低于90%o八、其他要求次中心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应建立健全

22、各项规章制度,如组织管理、行政管理、医疗管理、护理管理、教学科研管理、信息管理、计量管理、财务管理、设备管理、审计管理、总务管理、建筑管理。各项管理制度成册可用。附件2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参考标准为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培育和扶植一批适合基层开展的特色服务项目,加强基层临床特色科室建设指导,制定本参考标准。一、申报条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的基础上,可自主申请开展临床特色科室服务。申报条件如下:(一)取得相关诊疗科目技术准入资格,具备开展特色科室服务的人员、设施、设备条件。(二)特色科室整体水平在本地区基层医疗机构中处于前列,服务人次明显高于本单

23、位及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平均水平;具有较强的区域辐射能力。(三)特色科室带头人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素质,在群众中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四)与上级医院建立合作关系的,应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职责和权力。二、建设标准(一)基本要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科室不得对外承包。必须符合以下基本要求,有一项不符合原则上判定为不合格。1.特色科室设置与命名规范。依据国家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目录核准诊疗科目,主要包括一级诊疗科目、二级诊疗科目等,依据核准的诊疗科目设置科室,有相对独立的诊疗用房或病房,配置有相应专业的仪器设备。2 .特色科室人才结构合理。中级以上职称人数达到科室总人数的20%以上,

24、其中科室带头人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或中级职称3年以上;按要求配备专业护理人员。3 .特色科室诊疗技术成熟。符合基层实际,掌握先进适宜、成熟实用、特色明显的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安全有保障,符合国家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求。4 .特色科室医疗业务较好。年门急诊量(或住院服务人次)达到本单位年门急诊总量(或住院总人次)的20%以上,群众认可度高,在当地及周边地区有较大影响。(二)建设要求。在达到省定基层特色科室建设基本要求的基础上,符合以下四个方面建设要求。1.组织推动有力。区级出台的特色科室建设方案合理、目标明确、可操作性强,并能按照方案逐步落实;有良好的政策环境,包括投入、医保、人事、分

25、配等,地方补助经费支持到位;建立内部绩效激励机制,向一线技术骨干倾斜,充分调动科室人员积极性,其中学科带头人和骨干医师收入待遇在本单位居前列;与上级医院建立良好协作关系;有合理的未来发展规划。5 .服务能力提升明显。持续引进并拓展适宜的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本专业技术项目或病种数量达到5种以上,具有处理本专业疑难危重复杂疾病的诊治能力。6 .服务利用显著提高。近年来特色科室年诊疗人次(门急诊或住院)和医疗收入年均增幅超过5%,人均诊疗人次(门急诊或住院)超过本单位平均水平,病床使用率大于70%;群众认可度高,在当地及周边地区有较大影响力,初步形成品牌效应。7 .特色科室发展符合基层功能定位。通过

26、特色科室建设带动本单位其他科室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促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质增效。附件3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室建设参考标准为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强化基层疫情防控监测“哨点”功能,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建设基层发热诊室,制定本参考标准。一、总体原则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热诊室设置,按照“应设尽设、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为原则,按照“平战结合”的要求开展建设,软、硬件设施设备配备符合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和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到对传染病发热患者“早发现、早隔离、早处置、早报告”,满足传染病综合防控和群众实际医疗需求。二、建设标准()房屋要求1.选

27、址要求。发热诊室应独立设置,远离其他门诊及生活区,出入口与普通门急诊分开,发热诊室实用面积满足诊疗服务需求。2.指示标识。基层医疗机构门口和门诊大厅设立醒目的发热诊室告示;院内有引导患者到达发热诊室的明确指示标识,发热诊室标识明显。3.分区设置。发热诊室应当满足“三区两通道”设置要求,分别设立医务人员和患者专用通道,各区有物理屏障,与其他门诊人流、物流不交叉。(1)清洁区:主要包括医护休息区、应当有独立的出入口。(2)缓冲区:主要包括污染防护用品的脱卸区,可设置消毒物资储备库房或者医疗准备室。(3)污染区:主要包括候诊室、诊室、治疗室、隔离观察室、卫生间等医疗功能区。4 .医疗用房。至少设置2

28、间诊室,实行一人一诊室,至少设置2间隔离留观室,新建的留观室必须设独立卫生间。(二)设施设备1.安全防控。发热诊室内安装摄像头和无线传输设备,保障安全防控及与外界及时沟通功能。5 .设备配备。包括办公设备,基本诊疗设备,检查检验设备,支持类设备,防护设备和消毒设备等。(1)办公设备。应备有诊疗台、诊疗椅、电脑(医生工作站)、打印机、电话等办公设备,配置消毒、通风排风、独立空调等。(2)基本诊疗设备。包括体温计、听诊器、血压计、血氧饱和度监测仪等、压舌板、心电图机、供氧设备(含患者转运用供氧设备)、吸氧装置、配置病床、转运平车、仪器车等支持类设备。(3)检查检验设备。配置生化分析仪、血细胞分析仪

29、、尿液分析仪、全自动尿沉渣分析仪等设备。6 .自助设施。医疗功能区应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和自助便捷服务技术,实现患者自助服务,减少诊疗环节交叉感染的风险。(三)日常管理1.人员队伍。配有固定的、经过培训的专业医师和护士至少各1名。7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疫情期间24小时值班制、首诊负责制、领导负责制等规章制度,落实全封闭就诊流程,保证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8 .医疗废弃物处理。发热诊室医疗废物应单独存放、收运,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规定处置;粪便和污水应按标准进行消毒处理;发热诊室感染性织物应当单独进行收运,一次性医用织物按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四)其他功能用房具备条件的基层医疗机构,发热诊

30、室还应设有挂号、收费、检验室、放射检查室、药房、治疗室及准备室、污物处置室、医疗废物暂存点、医务人员淋浴间等功能用房和区域等。发热诊室的各类功能用房应当具备良好的灵活性和可扩展性。发热诊室的建筑结构设计及改造、装修材料选择、给水系统设置、污废水处理、空调系统设置、电源设计、医用气体系统设置应当参照关于印发发热门诊建筑装备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国卫办规划函2020)683号)要求执行。附件4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站(科)建设参考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进程,落实基层医防深度融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参考

31、标准。一、工作职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站(科)负责本辖区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预防接种、妇女与儿童保健、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管理、卫生监督协管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相关信息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同时,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二、建设标准(-)房屋配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站(科)要有相对独立的工作场所,业务用房要相对集中,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符合国

32、家卫生学标准。辖区人口达5万以上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3万-5万人口的不少于250平方米,低于3万人口的不少于200平方米。(二)统一外观以区为单位,统一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站(科)外观标识,充分展示公共卫生站(科)的整体形象。统一制定公共卫生站(科)各室工作制度、科室标牌、服务流程图、工作动态宣传栏及健康教育宣传栏,并在相应位置张贴悬挂。(三)功能分区按照公共卫生的服务类别和服务对象,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站(科)内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传染病管理室、慢性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室、重性精神病患者管理室、妇女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卫生监督协管室、健康教育室、健康档案室等,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独立

33、设置配备自动测量血压、血糖、身高、体重等体检设施的健康小屋。1.预防接种门诊。独立设置,面积不少于60痛,至少达到规范接种门诊标准。2 .传染病管理室。独立设置,专人负责;配备电脑、电话、通讯网络。3 .慢性病和老年人健康管理室。独立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4 .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室。独立设置;专(兼)职人员负责;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等办公设备。5 .妇女保健门诊。围产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房屋至少两间,设独立的围产保健门诊和产后访视室,面积不少于3(2,有流水洗手设施,专人负责。配备有办公桌椅、电脑、空

34、调、资料柜、检查床、体重秤、软尺、骨盆测量器、胎心听诊器、产后访视包,配妇科检查床及其相应器具。有条件的配备胎心监护仪。具体参照卫生部关于印发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办法和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6 .儿童保健门诊。儿童保健门诊应相对独立分区,与预防接种门诊相邻,与疾病门诊分隔,房屋至少两间,面积不少于30m2,专人负责,配备办公桌椅、电脑、资料柜、访视包、体重计、卧式量床、身高计、压舌板、儿童诊查床、儿童血压计、软尺、皮褶计、色盲检查图谱、视力筛查器具、食物模型、食物量具、心理行为测量表和工具、心理行为干预辅助及保暖通风设备等。7 .卫生监督协管室。专(兼)职人员负责,配备工作需要的办公桌椅、电脑、电

35、话、档案柜、照相机等调查取证设备等。工作流程、制度上墙,人员持卫生监督协管员证、统一着装上岗。8 .健康教育室。相对独立,专(兼)职人员负责。内设资料室和教室,其中教室面积不少于40m2,能容纳30人以上,桌椅配备齐全。健康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措施、工作制度上墙。配备移动式多媒体投影仪、笔记本电脑、数码照相机等电教设备。资料室配备资料柜,健康知识宣传折页、健康处方、手册、报刊、宣传画、挂图以及光盘和模型(口腔、心脏模型、膳食模型)等健康教育宣传品。9 .健康档案室。独立设置;配备能满足辖区内居民所需健康档案柜、计算机等办公设备,方便查询、提高档案的使用率和利用率。10 .健康小屋。独立设置

36、,配备自动身高、体重、血压、血糖测量仪等。三、人员配置1.领导配备。基层公共卫生站(科)由分管副院长兼任站(科)长,可在公共卫生人员中选择一名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任副站(科)长。2 .人员数量。原则上按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人员总数的20%-40%核定。3 .资格要求。具备执业资格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需占公共卫生站(科)人员总数的80%以上;从事传染病管理、预防接种、妇幼保健和慢性病管理的人员必须具有相应执业资格。按照国家要求,配备注册全科医师和公共卫生医师。公共卫生站(科)人员的学历、职称结构要相对合理,配置1名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人员。辖区5万人以上的机构配置2名以上的中级技术职称以上(含中级)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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