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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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编制单位:福鼎市店下镇人民政府版本号:2021年(01版)实施日期:目录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2. 1法律、法规和规章11.3. 2技术规范21.4. 3相关方案、文件31.3 适用范围41.4 工作原则61.5 应急方案关系说明7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8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82.2组织机构与职责92. 2.1应急指挥部职责92.2.2协调办公室职责102.2.3专项工作组职责103应急响应133. 1信息收集和研判153. 1.1信息收集153. 1.2信息研判与会商153.2预警163. 2.1预警分级163.

2、 2.2预警的启动条件163. 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173. 2.4预警措施174. 2.5预警解除193.3响应分级193. 3.2I级响应194. 3.3I1.级响应213.4信息报告与通报213.4.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223.4.2信息通报程序223.4.3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233.5事态研判243.6应急监测243.6.1开展应急监测程序253.6.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253.7污染源排查与处置293.7.1明确排查对象293.7.2切断污染源303. 8应急处置313.8. 1制定现场处置方案313.9. 2供水安全保障323. 9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334. 10舆情监测

3、与信息发布343. 11响应终止344后期工作354. 1后期防控354. 2事件调查354. 3损害评估365. 4善后处置365应急保摩376. 1通讯与信息保障375.2应急队伍保障375. 3应急资源保障386. 4资金保障385.5其它保障386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7. 1名称术语387.2 方案解释权属417.3 方案演练和修订416.3.1方案演练416.3.2方案管理与修订426.4方案实施日期427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基础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报告43附件2: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控54附件3:店下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

4、挥机构组成部门联系方式58附件4:标准化格式文本62附件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68附件6: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69附件7: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响应专章72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店下镇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最大程度她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用水、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店下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1.2 编制依据1.2.1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I日起施行);(2)中

5、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I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施行);(6)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31日起施行);(7)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8)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施行);(Io)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1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起

6、施行);(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施行);(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1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1.2.2 技术规范(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3)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4)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

7、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T773-2015);(7)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O1.2.3 相关方案、文件(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12月29日修订);(2)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政办2015102号)(2015年7月12日起施行);(3)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1月起施行);(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办201796号),2017年4月28日;(5)福鼎市城市饮用水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

8、015年修订;(6)宁德市福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源保护范围及汇水区域范围内,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事故,影响居民用水、饮水安全,对本她区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表1.37水源地保护范围基本情况表水源地名称保护区级别保护区范围面积(km2)类型水质监测服务人口取水口坐标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源保护范围保护范围福鼎市店下镇菰北村龟墩水库水域及其沿岸外延30米范围内的陆域(不超过流域分水岭)0.147湖库、坑塘型I1.1.48001201955.281270753.1481.4 工作原则店

9、下镇人民政府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则:(1)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环境安全隐患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上下联动。(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建立分级负责、分类指挥、综合协调、逐级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事发地政府和受事件影响的行政区域政府在第一时间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先期处置,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及时上报情况。(4)分类管理,科学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所造成的环境污染、生态污染等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发挥部门专

10、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使采取的措施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和社会影响相适应。(5)平战结合,专兼结合。利用现有资源,积极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充分发挥现有专业及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6)资源共享,保障有力。利用网络平台建立环境应急专家、危险化学品资料、应急物资、典型案例等信息库,做好队伍、经费、装备、通讯、交通、运输及技术保障。1.5 应急方案关系说明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鼎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上级方案。在方案制定时,福鼎市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方案在原则上要符合上述预案的总体要求,在执行中,下级预案要服从上级预案的需要。图17应急

11、预案关系图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能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能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在店下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专项工作组,其中专项工作组再次细分为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详见图27。应急指挥部应急专家组现场

12、指挥部协调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应急保障组善后处置组图27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2.2组织机构与职责221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为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店下镇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与控制等任务。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镇长副总指挥:统战委员成员单位:党政办、宣传办、武装部、派出所、财政所、自然资源所、生态环境办、水利站、安全生产力、道安办、村建所、林业站、农业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委会。根据水源地受污染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启动预警程序,启

13、动、终止应急响应;咨询有关专家并提出现场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统一指挥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有关信息的发布;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车辆、船只等应急保障资源;配合上一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替代总指挥职责。2.2.2 协调办公室职责水源地协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方案的编制、审查、修订,指挥、调度、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水源保护地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会议、传达应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工作信息,向应急小组通报工

14、作情况;负责通知地表水源保护地受污染情况,并负责上报上一级部门关于水源地受污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对水源地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订应急措施,提出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负责应急物资库的建设,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补充、应急演练等工作。2.2.3 专项工作组职责2.2.4 应急处置组(1)由店下镇人民政府牵头,镇水利站负责人任组长,卫生院、派出所、林业站、自然资源所、武装部、生态环境办等相关部门及各村委会组成,并视情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在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时,应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

15、制,防止事故扩大。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污染事故调查监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迅速向福鼎市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机构求助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范围,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以有效控制。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2.3,2应急保障组(1)由店下镇人民政府牵头,镇党政办主任任组长,水利站、卫生院、派出所、自然资源所、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等相

16、关部门及各村委会组成,并视情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负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负责协调救援物资的调拨、紧急供应及发放,镇派出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镇财政所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2.3.3善后处置组(1)由店下镇人民政府牵头,由派出所、党政办、林业站、卫生院、水利站、生态环境办、宣传办、财政所、农业服务中心

17、等相关部门及各村相关村委会组成,并视情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信息报送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开展事后环境监测和后续污染物防控、无害化处置等,加强事发地环境监测和污染物防控、处置,开展生态修复、赔偿和恢复重建工作。2.2.5 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水文地质、卫生健康、水文水利、农业养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水源保护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专家组为水源地应急小组的应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发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综合评估水污染

18、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方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提出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和意见;参与水源保护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日常工作中为生态环境部门、水源地应急办、监测站提供工作咨询。3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事态研判、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应急处置、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响应终止等工作内容。应急响应工作路线图如图37所示。图37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工作路线3.1 信息收集和研判3.1.1 信息收集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水源她污染事故或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拨打24小时

19、热线电话12369,通知突发环境事件协调办公室。村委会应按照水源保护日常巡查制度,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及按照规定和要求,发现问题时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立即上报店下镇人民政府。3.1.2 信息研判与会商通过日常监管渠道首次发现风险源或水质异常信息,或通过群众举报、责任单位报告第一时间获取预测预警信息的相关职能部门,应负责信息真实性的核实,并通过进一步收集相关信息,结合应急监测数据分析,研判水质变化趋势,危害紧急程序,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共同开展预测预警研判工作,为预警发布、预警行动、应急处置提供科学决策。其中现场调查要素见附件4“表(2)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调查记录表”。

20、3.2 预警321预警分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方案属于政府专项方案,并且有适用的地域范围。为提高效率、简化程序,根据水源地重要性、污染物的危害性、事态的紧急程度、采取的响应措施以及对取水可能造成的影响等实际情况,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应急方案的预警级别简化为I级和I1.级两级预警。I级预警:污染物较大规模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地保护范围或其上游连接水体,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大、可能影响取水。I1.级预警:污染物小规模已进入(或出现在)水源地保护范围或其上游连接水体,且应急专家组研判认为对水源地水质影响可能较小、可能影响取水。3.2.2预警的启动条件(1)通过信息报告发现,在水

21、源保护范围内发生突发环境事件。(2)通过监测发现,在水源保护范围内,出现水质监测指标超标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经实验室监(复)测确认的。(3)通过观察发现,水源保护范围体感官性状异常,即水体出现异常颜色或气味的。(4)通过观察发现,水源保护范围水体生态指标异常,即水面出现大面积死鱼或生物综合毒性异常并经实验室监测后确认的。3.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现场应急指挥部负责对事件信息进行跟踪收集和研判,并根据达到的预警级别条件发布相应的预警。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水源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I级预警由店下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福鼎市人民政府发布。I1.级预警存在一般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水源

22、地一般环境事件的,I1.级预警由店下镇人民政府发布。预警信息发布后,可根据事态发展、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再次发布。预警发布的对象,应主要针对组织实施预警行动和应急处置行动的部门和单位。324预警措施收集到的有关信息证明农村饮用水源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按照相关应急方案立即采取措施。进入预警状态后,应采取以下预警预防措施:(1)迅速组织专家根据事态发展判断事件级别和类型(指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方案;(2)指令镇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进入应急状态,成立现场指挥部分级响应,组织应急专家对预警信息进行溯源分析,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危害程序,同时按事件级别第一

23、时间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应急处置情况;(3)责令水源地对应村委会进入待命状态,根据发生的地点、周围水系的分布以及水利设施情况,做好停止取水、低压供水等准备工作或启动备用水源等准备;(4)开展应急监测,对水源地和连接水体加强监测,对可能导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相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加强环境监管,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5)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保障工作。(6)组织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污染影响的人员,并妥善安置;同时,责令应急救援队伍、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并开展先期处置。

24、(7)在危险区域设置提示或者警告标志,必要时,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媒体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加强舆情监控,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工作。3.2.5预警解除预警信息发布后,应急指挥部应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适时调整预警状态。当判断危险已经消除时,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预警,终止应急响应措施。环境事件的预警监控信息在环境应急指挥技术平台上实现共享。3.3 响应分级根据事态发展和突发环境事件严重程度,按照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分级响应原则,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应急响应分为I级、I1.级两个等级。3.3.1 I级响应发生较大(I级)环境事件以及超出镇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25、处置能力的,应及时启动I级响应。协调办公室接到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主要领导报告,对事件快速确认,成立现场应急工作组,及时启动本预案,及时应对和处置,同时向镇政府办公室和宁德市福鼎市生态环境局上报紧急情况,并快速采取以下处置措施:a.迅速开展应急监测。组织现场处置组迅速赶赴现场鉴定、识别、核实造成污染的种类、性质、污染方式、危害程度及受影响范围和边界,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b.提出监测处置建议。组织应急监测组对可能被污染的水体和土壤展开应急监测和全过程动态监控,进一步判定污染物的种类、性质,随时掌握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根据监测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置建议,确定封锁和隔离区域。

26、C,开展现场处置。调集并指令周边各级消防,做好污染区域的现场保护和隔离,协调各部门应急力量,采取紧急措施,封存、转移、销毁残存的化学毒剂,对被污染的部位和被污染的物品、场所、环境等进行洗消,控制污染源扩散。d.保证应急物资和经费及时到位。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及时调集应急物资和筹集应急经费。对处置工作及时作出批示,现场应急总指挥快速赶赴事件现场指挥应急工作,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人员进行先期处置;超出本级人民政府应急处置能力时,镇应急指挥部工作履行至市应急指挥部开始承担并履行职责为止,并做好工作交接。市应急指挥部到达现场后,镇应急指挥部仍保留各工作小组,接受市应急指挥部的

27、统一指挥;各工作小组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进行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估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实施和落实污染消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共同完成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处置工作。突发环境事件若发生在周边区域,应处于应急准备状态,防止周边突发环境事件蔓延至本辖区,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村委会在应急响应行动中做好各部门配合工作。3.3.2 11级响应发生一般(II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及时启动II级响应。应急指挥部应对事件快速确认,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和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及时向镇政府办公室报告。应急指

28、挥部应根据事件的影响范围,速度和程度,组织应急处置组赶赴现场,做好污染控制、污染源转移和污染消除等应急处置。同时通知提供应急物资和设备的人员待命,随时调集。若突发事件升级,应立即向福鼎市政府请求扩大应急。待福鼎市应急指挥部到达后,交接指挥权,并配合市应急指挥部工作。村委会在应急响应行动中做好各部门配合工作。3.4 信息报告与通报农村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应坚持及时、准确、规范的原则,做到即到即报,及时核实、加强研判,及时续报,决不允许迟报、谎报、瞒报、错报和漏报。3.4.1 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1)发现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水源地污染的有关人员和责任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向店下镇人民政府

29、应急组织指挥机构等部门报告。(2)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所属的村委会在发现或得知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后,应立即进行核实,了解有关情况。经过核实后,第一时间向店下镇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告。(3)上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先于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获悉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可要求下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核实并报告相应信息。(4)特殊情况下,若遇到敏感事件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期,或可能演化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信息,有关责任单位和部门应立即向店下镇人民政府应急组织指挥机构报告。3.4.2 信息通报程序对经核实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接报的有关部门应向店下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通报。

30、通报的部门应包括生态环境办、自来水厂、水利行政等部门;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型和情景,还应通报消防、交通、公安、应急、农业等部门。突发环境事件已经或者可能涉及相邻乡镇的,店下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通报相邻区域同级人民政府部门,并提出向相邻区域人民政府通报的建议。若接到其他乡镇通报的,镇应急指挥部应当及时调查了解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报告突发环境事件信息。343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按照不同的时间节点,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分为初报、续报和处理结果报告。初报是发现或得知突发环境事件后的首次报告;续报是查清有关基本情况、事件发展情况后的报告,可随时报告;处理结果报告是突发环境事件处理完毕后的报告。(1)

31、初报应报告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起因和性质、基本过程、主要污染物和数量、监测结果、人员伤亡情况、水源她受影响情况、事件发展趋势、处置情况、拟采取的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初步情况。(2)续报应在初报的基础上,报告事件及有关处置措施的进展情况。(3)处理结果报告应在初报、续报的基础上,报告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措施、过程和结果等详细情况。应采用传真、网络、邮寄或面呈等方式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可通过电话报告,但应及时补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说明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内容,并尽可能提供地图、图片以及有关的多媒体资料。3.5 事态研判发布预警后,

32、现场指挥部总指挥迅速组建参加应急专项工作组,跟踪开展事态研判。污染物进入水源地的数量及种类性质、事故点下游水系分布、距离水源地取水口的距离和可能对水源地造成的危害等进行分析研判。事态研判的结果,作为制定和动态调整应急响应有关方案、实施应急监测、污染源排查与处置和应急处置的重要基础。3.6 应急监测在应急指挥部发布应急预警后,店下镇人民政府迅速向福鼎市环境监测站或第三方监测机构求助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根据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物的性质、扩散速度、事件发生她的气象条件和她理特点,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包括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点位布设等),对污染水源或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对短期内不能消除、降解

33、的污染物进行跟踪监测;视污染物的扩散情况和监测结果的变化趋势,对监测方案进行适时调整,包括增加监测项目和加密监测频次,提高监测精度,掌握污染物动态变化情况。3.6.1 开展应急监测程序事件处置初期,应急监测的人员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监测方案、设置监测点位(断面)、确定监测频次、组织开展监测、形成监测报告,第一时间向现场应急指挥部报告监测结果和污染浓度变化态势图,并安排人员对突发环境事件监测情况进行全过程记录。事件处置中期,应根据事态发展,如上游来水量、应急处置措施效果等情况,适时调整监测点位(断面)和监测频次。事件处置末期,应按照现场应急指挥部命令,停止应急监测,并向

34、现场应急指挥部提交应急监测总结报告。3.6.2 制定应急监测方案应急监测方案应包括依据的技术规范、实施人员、布点原则、采样频次和注意事项、监测结果记录和报告方式等。应急监测重点是抓住污染带前锋、峰值位置和浓度变化,对污染带移动过程形成动态监控。当污染来源不明时,应先通过应急监测确定特征污染物成份,再进行污染源排查和先期处置。应急监测原则和注意事项包括以下内容:(1)技术规范监测工作中涉及监测点位布设、监测时段、采样方法、化验室分析、质量控制、数据统计等按照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有关的环境标准要求进行。(2)监测范围应尽量涵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范围,并包括事件可能影响区域和污染物本底

35、浓度的监测区域。(3)监测布点和频次以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点为中心或源头,结合水文和气象条件,在其扩散方向及可能受到影响的水源地位置合理布点,必要时在事故影响区域内水源取水口、农灌区取水口处设置监测点位(断面)。应采取不同点位(断面)相同间隔时间(一般为1小时)同步采样监测方式,动态监控污染带移动过程。针对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固定源排放口附近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水域进行加密跟踪监测。针对流动源、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对事发区域下游水域、下游水源地附近进行加密跟踪监测。水华灾害突发事件若发生在保护区范围(或水源地保护范围),应对取水口不同水层进行加密跟踪监测。(4)现场采样应制定采样计划和准备

36、采样器材。采样量应同时满足快速监测、实验室监测和留样的需要。采样频次应考虑污染程度和现场水文条件,按照专家组的意见确定。(5)监测项目通过现场信息收集、信息研判、代表性样品分析等途径,确定主要污染物及监测项目。监测项目应考虑主要污染物在环境中可能产生的化学反应、衍生的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有条件的地区可同时开展水生生物指标的监测,为后期损害评估提供第一手资料。(6)分析方法具备现场监测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在现场监测。必要时,备份样品送实验室监(复)测,以确认现场定性或定量监测结果的准确性。(7)跟踪监测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组协同监测人员负责对环境的跟踪监测和安全评价,评估污染损失并提出实施环境恢

37、复的建议。(8)监测结果与数据报告按照有关监测技术规范进行数据处理。监测结果可用定性、半定量或定量方式报出。监测结果可采用电话、传真、快报、简报、监测报告等形式第一时间报告现场应急指挥部。(9)监测数据的质量保证应急监测过程中的样品采集、现场监测、实验室监测、数据统计等环节,都应有质量控制措施,并对应急监测报告实行三级审核。应急监测评估根据监测结果,综合分析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污染变化趋势,通过专家咨询,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展情况进行评估,并及时将监测与评估结果上报现场指挥部,为制定和调整下一步应急方案提供决策依据。表3-6水源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方法项目监测方法布点在事故发生地及其下

38、游布点,同时在事故发生地上游一段距离布设对照点;在事故影响区域内饮用水取水口处必须设置采样点。采样通常采集瞬时样品(采样量根据分析项目及分析方法确定),采样量应满足留样要求,选取不同容器存放样品;应首先采集污染源样品,采样方法参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事故刚发生时,采样频次可适当增加,待摸清污染物变化规律后,可减少采样频次;如河流的流速很小或基本静止,可根据污染物的特性在不同水层采样;采水样时,不可搅动水底沉积物;根据污染物在水中溶解度、密度等特性,对易沉积于水底的污染物,必要时布设底质采样点;采样必须如实记录并在现场完成,内容需全面,至少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污染事

39、故单位名称、联系方式;现场示意图,特别注明采样点位置;事故发生现场描述或发生原因;可能存在的污染物名称、流失量及影响范围;必要的水文气象参数;采样人员及校核人员签名。1.皿测现场监测凡是具备现场测定条件的监测项目,应尽量进行现场测定;必要时,另采集一份样品进行实验室分析;现场监测,要注意避免其他物质的干扰;用检测试纸、便携式仪器测定时,应至少连续平行测定两次,以确认现场测定结果;进行现场监测记录。跟踪监测污染物质在进入水体后,随着稀释、扩散和降解等作用,其浓度会逐渐降低,因此需进行连续的跟踪监测,了解污染物的污染程度、范围和变化趋势,直至环境恢复正常或达标。3.7污染源排查与处置3.7.1明确

40、排查对象当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应明确负责开展溯源分析的部门、责任人及工作程序。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针对不同类型污染物的排查重点和对象如下。(1)有机类污染:重点排查周边农村居民点、调查农村生活污染、尾水排放的异常情况。(2)营养盐类污染:重点排查农田种植户、农村居民点等,调查农药化肥施用、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3)细菌类污染:重点排查农村居民点,调查农村生活污染的异常情况。(4)农药类污染:重点排查果园种植园(户)、农田种植户、农灌退水排放口,调查农药施用和流失的异常情况。(5)石油

41、类污染:重点排查运输车辆,调查有关企业和单位的异常情况。3.7.2切断污染源处置措施主要采取切断污染源、收集和围堵污染物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发生非正常排放或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固定源突发环境事件,应尽快采取关闭、封堵、收集、转移等措施,切断污染源或泄漏源。(2)对道路交通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流动源突发事件,可启动路面系统的导流槽应急池或紧急设置围堰、闸坝等,对污染源进行围堵并收集污染物。(3)启动应急收集系统集中收集陆域污染物,设立拦截设施,防止污染物在陆域漫延,组织有关部门对污染物进行回收处置。(4)根据现场事态发展对扩散至水体的污染物进行处置。水质监测发现异常、污染物来源不确定时,

42、应明确负责开展溯源分析的部门、责任人及工作程序。根据特征污染物种类、浓度变化、释放总量、释放路径、释放时间,以及当时的水文和气象条件,迅速组织开展污染源排查。3.8 应急处置3.8.1 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不同事件情景下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包括以下内容:应急监测、污染处置措施、物资调集、应急队伍和人员安排、供水单位应对等。1应急工程拦截(1)在污染物可能流入水源地的河道内启用或修建引水式电站、拦截坝、节制闸等工程设施拦截污染水体。(2)通过导流渠、引水管道、连通水道等引流设施,将未受污染水体导流至污染水体下游。(3)通过分流沟将污染水体分流至水源地保护范围外进行收集处置。(

43、4)利用前置库、缓冲池等收集污水进行处置,降低污染水体的污染物浓度。2水体污染治理水体内污染物治理、总量或浓度削减。根据应急专家组等意见,制定综合处置方案,经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后实施。一般采取隔离、吸附、打捞、扰动等物理方法,氧化、沉淀等化学方法,利用湿地生物群消解等生物方法和上游调水等稀释方法,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力争短时间内削减污染物浓度。针对污染物可采取的物理、化学、生物处理技术如表3-7所示。表3-7适用于处理不同超标项目的推荐技术超标项目推荐技术浊度快速砂滤池、絮凝、沉淀、过滤色度快速砂滤池、絮凝;活性炭吸附;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氯、高镒酸钾、二氧化氯嗅味化学氧化预处理:臭氧、

44、氯、高镒酸钾、二氧化氯、活性炭氟化物吸附法:氧化铝、磷酸二钙;混凝沉淀法:硫酸铝、聚合氯化铝;离子交换法;电渗析法氨氮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镒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铁、镒镒砂;化学氧化预处理:氯、高镒酸钾;深度处理:臭氧-生物活性碳挥发性有机物生物活性炭吸附三氯甲烷和腐殖酸前驱物的去除:强化混凝、粒状活性炭、生物活性炭;氯化副产物的去除:粒状活性炭有机化合物生物活性碳、膜处理细菌和病毒过滤(部分去除);消毒处理:氯、二氧化氯、臭氧、膜处理、紫外消毒汞、格等部分重金属(应急状态)氧化法:高镒酸钾;生物活性碳吸附(部分去除)藻类及藻毒素化学氧化预处理:除藻剂法、高锈酸钾、氯;微滤法;气浮

45、法;臭氧氧化法3.8.2 供水安全保障若发生水源污染时,供水单位应及时上报现场指挥部建议停止供水,并通过各种媒体通告居民在事故未解除前,不得饮用污染的水。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应急供水保障组迅速采取措施。对全镇的桶装水、矿泉水和纯净水进行统一调配,确保居民必要的生活用水,同时,对有需要的居民采用应急供水车送水。在水源地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应急专家组应指导供水单位对取水、输水、净水、蓄水和配水等设备、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经对水体检测合格后方可正式供水。3.9 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应急办应会同党政办、交通运输等部门负责先期处置物质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明确运输通道、方式和使用方法,按照应急物资调查结果

46、,列明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清单,清单应当包括种类、名称、数量及存放位置、规格、性能、用途和用法等信息,规定应急物资装备定期检查和维护措施,保证其有效性,以利于在紧急状态下使用。应急物资、装备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对水体内污染物进行打捞和拦截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救援打捞设备、油毡、围油栏、筑坝材料、溢出控制装备等。(2)控制和消除污染物的物资、装备和设施,如中和剂、灭火剂、解毒剂、吸收剂等。(3)移除和拦截移动源的装备和设施,如吊车、临时围堰、导流槽、应急池等。(4)雨水口垃圾清运和拦截的装备和设施,如格栅、清运车、临时设置的导流槽等。(5)对污染物进行拦截、导流、分流及降解的应急工程设施,如拦截坝、节制闸、导流渠、分流沟、前置库等。3.10 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现场应急指挥部做好舆情的收集、处置、引导与监控,按照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事件信息,包括事件原因、影响区域、已采取的措施及成效、公众应注意的防范措施、热线电话等,并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分析工作。3.11 响应终止协调办公室根据应急调查、应急监测、应急处置等信息,提出应急响应终止建议,报店下镇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协调办公室通过电话、电视、网络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响应终止信息,转入正常工作。符合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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