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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庆海关增设副楼及食堂灭火装置器具、建主楼微型消防站项目比选文件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采购时间:二O二二年一月目录第一章比选通知3第二章比选须知5第三章项目需求书22第四章比选方法28第五章合同文本格式33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38第一章比选通知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重庆海关增设副楼及食堂灭火装置器具、建主楼微型消防站项目;预算金额:16.5万元;本项目增设总关副楼、食堂(包括红黄路)消防灭火装置及设施设备器具,建主楼微型消防站等为达到重点单位自防自救,实现有效处置初期火情目的,确保消防安全。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特殊资格要求:无(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将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三、比选文件的获取(一)时间:2022年1月11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二)获取方式:重庆海关官方网站()下载本项目的比选文件、答疑、补遗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资料,并随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按照关区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
3、,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前,采取邮寄方式,将响应文件送达采购人(送达时间以采购人签收时间为准),文件一正一副,并在封面右上角注明。采购人收件信息:杨老师,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重庆海关521室。供应商应充分预留邮寄时间,避免由此造成逾期送达。因邮寄问题出现的逾期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月18日。六、联系方式1 .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联系人:杨老师联系方式:2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冯老师电话:第二章比选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注:1、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
4、的修改和补充,如有矛盾,均以本表为准。2、本附表中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则响应文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1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海关2项目名称重庆海关增设副楼及食堂灭火装置器具、建主楼微型消防站项目3最高限价16.5万元参与比选的基本原则4供应商资质要求详见比选通知响应文件编写5响应报价1 .报价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2 .按要求的格式内容填写报价。3 .响应报价为货物及配套服务总价。4响应报价为固定总价,包括且不限于设备费用、水电改造费用、墙面改造费用、安装费、配件备件费用、辅耗材费用、安装调试费用、计量校准费用、运输搬运费用、保险费、采保费、培训费、及税费等
5、与实现项目正常使用相关的全部费用。如果成交,在采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购合同有效期内不允许变动,供应商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在采购合同有效期内的风险因素。5 .一个供应商不得提交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响应报价。6 .供应商报价超过最高限价者视为无效投标处理。6报价有效期也日历天(从响应文件递交之日起计算)。响应文件的递交7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1份。8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比选通知9项目会议日期、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详见比选通知评审与推荐成交供应商原则10评审办法及成交供应商的推荐原则本项目根据服务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最后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12履约保证金无合同文
6、本主要条款14付款条件1.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2.付款办法:(1)供应商完成设备的到货和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付款资料和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付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资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2)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供应商提交付款单据迟延或缺失的,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15是否允许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本项目未经允许不得分包。16交货安装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17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
7、同供应商,按1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1个供应商获得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核心产品为:双瓶组灭火装置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最高限价50%或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条款号类别内容说明施(实质性要求)40%,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小组可以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8、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一、总则1.项目说明1.1 项目说明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 .定义2.1 “采购人”系指重庆海关。
9、2.2 “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参与比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3 标志的为实质性条款,如有其中一项不符合即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取消中标资格。2.4 “中小企业”系指满足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规定的企业。2.5 “监狱企业”系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一条规定的企业。2.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系指满足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第一条规定的单位。3 .合格的供应商3.1 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
10、详见本项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2 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4 .响应费用4.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无论响应过程和结果如何,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二、比选文件说明5 .通知5.1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人将在重庆海关互联网官方网站(WW)发布,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采购人都视为供应商已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采购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负。5.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比选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供应商须知晓因未对比选文件做出全面的实质性响应所带来的一切风险。采购人有
11、权拒绝没有对比选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6 .比选文件的构成6.1 比选文件用以阐明供应商所需提供的货物/服务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和合同条款。通知书包括如下五部分内容:第一章比选通知第二章比选须知第三章项目需求书第四章比选方法第五章合同条款(样本)第六章比选响应文件格式7 .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询问:任何已从采购人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发现响应文件存在混淆或错乱等问题时,可以在获取比选文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将在收到询问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以提出询问的同样方式予以答复,询问不能作为投诉的前提。如果潜在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的部
12、分设置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比选文件第36条规定提出质疑。7.2 澄清和修改:721比选文件发出后,采购人有权对比选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澄清或修改内文件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获取了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7.2.1 对比选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将在重庆海关互联网官方网站发布变更公告。7.2.2 如果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内文件将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三日前发出,不足上述时间的,采购人将会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7.3 采购人如果需要组织已获取比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召报价前答疑等活动,将会在比选文件中明示,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13、8 .响应文件语言8.1 响应文件及与响应相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以中文书写。9 .计量单位9.1 除在比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0 .应答文件的组成10.1 供应商编写的应答文件应包括以下两类文件: 第一类文件:资格审核材料(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
14、务状况报告(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6月1日至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期间任意一次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两者不可互相替代;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第二类文件:评审证明材料 (一)基本文件(1)报价函,格式见附件;(2)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二)商务证明
15、文件(1)当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三)技术应答文件 (1)技术/服务偏离表:须按照第三部分项目需求书中有关要求进行逐项应答,并说明响应情况,对于可以用量化形式表示的条款,供应商必须明确回答,对于非量化的条款供应商应以功能描述回答,指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任何通过简单拷贝比选文件的技术规范要求或简单标注“符合”、“满足”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报价产品的技术说
16、明、技术指标、供货配置清单;(3)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和质保服务承诺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重要提示:1、供应商提供的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任何一项的虚假将导致无效应答,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者,将按政府采购法律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2、上述文件中,所有带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逐项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任何一项签章不完整都会导致无效应答。3、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必须将原件装订在应答文件正本中,副本以复印件代替。I1.应答文件格式1.1 1对于比选文件第六章中已经提供了格式的响应文件内容,供应商必须按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进行填写和编制,没有提供格式的可自行设计。12 .响应报价12.
17、1 响应报价应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比选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5项列出的内容,以及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供应商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供应商承担。12.2 供应商应在报价清单中详细列出所报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报价清单上的价格应按比选文件第五章的格式填写。12.3 报价清单的总价应和项目报价表的响应报价相一致,也包括供应商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且已包括与所报货物/服务相关的所有税费。12.4 供应商的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未经采购人许可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
18、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12.5 供应商对每种货物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13 .报价货币13.1 所有报价一律用人民币填报。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14 .报价有效期14.1 报价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在报价有效期内,所有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比本须知规定的有效期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采购人有权拒绝。14.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原报价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15 .响应文件的制作和签署15.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响应文件须用中文编写,并用4
19、纸双面打印后装订并标注连续页码,每一页都应标有连续页码,不得留有空白页(如隔页纸);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响应文件厚度不得超过3公分(约300页),超出部分应当分册装订,不得采用硬质封面。15.2 响应文件的正本,一律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5.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将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5.4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15.5 供应商在报价过程中,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
20、、印章、公章等处均应使用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如响应过程中供应商使用专用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专用章作为直接参与响应时相关响应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响应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供应商专用章)。15.6 若供应商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报价,则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6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6.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封装在一个密封袋内。16.2 封装带均应:(1)标明递交至“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响应文件递交地点。(2)注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
21、指明的项目名称和“在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并填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所有密封袋上粘贴“密封”标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按要求密封视为无效。16.3 供应商须由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报价当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送达采购人并签字确认。供应商须承担因未送达并签字所造成的一切责任。17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7.1 供应商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邮寄送达采购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7.2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知修改比选文件适当延长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
22、,采购人和供应商受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8 .迟交的响应文件18.1 采购人将拒绝接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9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销19.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销,但该修改或撤销的书面通知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且该通知需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方为有效。19.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销的通知应按第16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销响应文件”字样。19.3 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19
23、.4 供应商不得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销其响应文件。五、评审与比选20 .响应文件递交20.1 比选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0.2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进行比选(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采购人当场取回响应文件,如未取回,将视为供应商主动放弃,采购人无保管义务。21 .评审小组21.1 采购人组成评审小组,负责具体比选评审事务。21.2 评审小组以比选文件为依据,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并做出评审意见,不寻求比选文件及符合规定的澄清文件以外的其他证据。22 .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2.1 评审小组通过“信用中
24、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情况,比选当日查询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被认定为不合格供应商。22.2 响应文件符合性检查,评审小组依据比选文件,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比选文件中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逐项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比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2.3 响应文件的澄清,在比选期间,评审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比选文件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
25、清文件将作为响应文件内容的一部分。22.4 供应商出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情形之一时,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评审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在比选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23 .响应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23.1 对于响应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审小组可以接受。23.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审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比选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对关键条款,例如适用法律、
26、缴税等内容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23.3 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响应无效,供应商不得通过补充、澄清、修正或撤销等形式使其响应成为有效响应,无效响应供应商不得成为中标供应商。(1)未按照比选文件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及封装的;(2)供应商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3)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不满足比选文件其他号条款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比选情形;(6)响应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24 .评审24.1 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对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进行审核。24.2 参加比选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参加比选的
27、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参加比选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评标时不得被认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在评审时给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参加评审的价格=响应报价x(1.-6%)。未提供相关声明函或证明文件的评审时其响应报价不予扣除,同时具备上述两种及以上类型的企业单位,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24.3 本项目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的有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24.4 同一合同项(
28、分包)下为单一品目或非单一品目核心产品品牌的货物采购招标中,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25 .成交候选人的推荐原则25.1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结果,对实质上响应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由高至低的顺序进行评标排序。25.2 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的,以前附表规定为准。25.3 评审小组将根据评审排序,依次推
29、荐前三名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26 .废标26.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评审小组有权决定废标,并将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1)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的除外)的;(2)通过资格条件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3)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6.2 因无效报价因素或技术参数条款不满足因素的投标评审,涉及条款所在得分项的评分为零,该类供应商投标资料视为无效响应,不予废标但失去中标商资格。27 .串标27.1 供应商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其响应无效,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27.2 供
30、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比选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响应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六、授予合同28 .定标准则28.1 采购人将按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自身原因放弃成交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组织采购活动。28.2 采购人不承诺报价最低的
31、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8.3 采购人有权组织评审小组对拟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不符,将按提供虚假材料行为处罚,并按第28.1条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29 .成交通知29.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在重庆海关官方网站公告成交结果。30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30.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的权力,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1 .签订合同31.1 采购人应当自成交公告公示期满之日起三十日内,与成交人签订合同。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1.2 成交通知书、成交人的响应
32、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组成的一部分。31.3 成交人在比选期间按照比选文件的要求提供的任何文稿,包括:报告、说明、规划书、建议书和方案设计等书面材料或电子文档,其使用权和版权都归采购人所有(但该知识产权具有人身专属性的权利内容仍属成交人所有)。32 .采购人追加采购数量的权利32.1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货物或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采购人有权与成交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o33 .履约保证金无34 .重新授予合同34.1 如果成交人没有按照上述第31.1条规定执行,采购人有权取消
33、该成交决定,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将合同授予下一成交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确定成交供应商。七、质疑提出与处理35 .质疑提出35.1 供应商认为比选文件、比选过程及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5.2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事项,并符合下列要求:(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按规定直接取得比选文件并参与比选的供应商;(2)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以当面送达日期或信函快递发出日期为准);(3)提出质疑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来源合法;(4)质疑函应
34、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以代理商身份提出质疑的,代理商须同时提交所代理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并加盖制造商单位公章。35.3 质疑函应当按附件格式通过当面送达或信函快递原件等方式向采购人递交,采购人不接受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质疑函,格式见附件。36 .质疑处理36.1 对于依法提出的供应商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当面送达日期或信函快递收到日期为准)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36.2 质疑答复函将通过来人领取或信函邮寄、快递原件等方式向质疑供应商送达,不得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非原件质
35、疑供应商。36.3 质疑供应商提出质疑不符合比选文件第35.2和35.3规定要求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第三章项目需求书第一部分商务要求一、交货安装期、交货地点及验收方式(一)交货安装期供应商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二)交货地点收货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1号及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红黄路8号。(三)验收方式1 .货物到达现场后,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2 .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3 .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
36、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3.1 设备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3.2 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3.3 在消防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3.4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4 .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5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未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6 .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7 .采购人需要制造商对供应商交付的产品(包括质量、技术参数等)进行确认的,
37、制造商应予以配合,并出具书面意见。8 .产品包装材料归采购人所有。二、报价要求本次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含:产品价、改造费、运输费(含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税费、培训费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费用。三、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一)产品质量保证期1 .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质保期不少于二年。质保期内,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由投标人免费进行维修更换。2 .产品须为中国大陆境内生产,不接受进口产品。3 .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4 .供应商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供应商实际承诺执行。(二)售后服务内容1 .供应商和制造商在
38、质量保证期内应当为采购人提供以下技术支持和服务:1.1 电话咨询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当为采购人提供技术援助电话,解答采购人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采购人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1.2 现场响应采购人遇到使用及技术问题,电话咨询不能解决的,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确保产品正常工作;无法在12小时内解决的,应在24小时内提供备用产品,使采购人能够正常使用。2 .质保期外服务要求2.1 质量保证期过后,供应商和制造商应同样提供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应承诺提供产品上门维护服务。2.2 质量保证期过后,采购人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和制造商提供售后服务的,该供应商和制造商应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9、(三)备品备件及易损件供应商和制造商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应为原厂配件,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使用非原厂配件,常用的、容易损坏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的价格清单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四、付款方式(1)供应商完成设备的到货和安装调试且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向采购人提交付款资料和足额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在收到付款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7%,剩余资金转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一次性无息退还。(2)因财政集中支付延误时间不计算在内,供应商提交付款单据迟延或缺失的,采购人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期限。五、知识产权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
40、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供应商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六、培训供应商对其提供产品的使用和操作应尽培训义务。供应商应提供对采购人的基本免费培训,使采购人使用人员能够熟悉原理,正常操作。七、其他商务要求内容(一)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二)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第二部分技术要求设备技术参数:1、双瓶组系统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主设备清单(2套)序号名称单位型号数量备注1121.双瓶组及控制箱套CMDS20-22含箱体,内装机械式驱动器、减压阀、水流阀、手拉机构
41、、气缸组件等221.驱动瓶组(含机械启动、含压力表)套24un无缝钢瓶,压力显示装置,执行GA498-20123121.药剂贮存瓶组(含瓶头阀)套CMPZ4不锈钢4121.单瓶组及控制箱只2不锈钢5喷嘴只CMPZ-KJ32雾化喷嘴、内嵌不锈钢过滤网(依据现场实际情况配置)6火灾探测机构套CMGW8黄铜,易熔合金片,动作温度值180oC-185oC7末端火灾探测机构套CMGWO1.2紫铜8控制盘套CKP-O1.J/KJ2变压器、蓄电池、电路板9DN15球阀只DN152铜合金104X3喷嘴接头只CMPZ-KJ32不锈钢11厨房专用灭火剂1.CMYJ48食用油分解、阻火剂12电磁式水流阀只YCD1.
42、1-152黄铜13不锈钢多股绳米1.540不锈钢14手动装置套2不锈钢15转向导轮付16铝合金,内带轴承,调节钢索方向16转向导杆支4不锈钢17转向导杆接套只4不锈钢18钢丝绳锁紧扣包20合金19机械式拉紧器把2合金20声光报警器只2电子设备21DN15水过滤器只2铜合金22注意标志牌块4铁合金23DN20止回阀只4合金24卡压式不锈钢管米304#72304不锈钢,CS1.5药剂喷射管网25不锈钢管米305#42304不锈钢,019感温传导管网26等径三通接头只306#30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27A型90度弯头只307#36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28内螺纹三通
43、转换只308#14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29外螺纹转换接头只309#24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30内螺纹90度转换只310#16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31内螺纹转换接头只311#14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32等径对接头只312#2304不锈钢,DN1.5,壁厚1.2MM33不锈钢三通个234不锈钢外丝个435软管根2以上双瓶组系统厨房设备灭火装置为总关、红黄路食堂各1套2、增设消防设施器具清单序号配置区域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总关副楼、红黄2楼、3楼、4楼消防广播及线路个3编入主机路食堂、捷达宾馆车库、南坪海峡路、增设消防设施
44、器具联动系统2疏散引导箱800*600*2508国标内配(防毒面具必须配置家用)3水基灭火器MWSJ950具30国标3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机TZ1.30个60国标内配(防毒面具必须配置家用)4增设副楼及食堂手提式干粉灭火器50具MFZ/ABC5具505补充消防演练使用灭火器20具MFZ/ABC5具206增设原捷达宾馆车库MFZ/ABC5具67增设海峡路经开区库房MFZ/ABC5具68灭火器箱XMDDG22,国标灭火器箱板厚1.5mm个41装两具5kg干粉灭火器9推车式干粉灭火器MFTZ/ABC35台4国标10应急照明灯筒灯Z-Z1.ZD-E12W-0642套1611安全出口Z-B1.ZD-11.R0EI3W-B0311套2412疏散指示牌Z-B1.ZD-I1.ROEI3W-B0311套2113BV铜芯接地线ZR-BV-2.5圈4红、蓝、双包14PVC管线20捆515电胶布个2016管线直接头20个5017管线弯接头20个3018线盒20件119灭火毯1.5*1.5张220增设副楼楼顶、总关楼顶手提式C02灭火器MT5具24国标21灭火器箱(国标)XMDDG44.国标灭火器箱板厚1.5mm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