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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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项目编号:GZY1.23MZFC03053兄争性磋商文件采购人: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温馨提示一、 如无另行说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报价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三、 磋商保证金不晚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到达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磋商须知)。四、 响应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五、 请仔细检查响应文件是否己按磋商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六、 多采购包项目请仔细检查采购包号,采购包号与采购包名称必须对应

2、,并于响应文件封面清晰标注采购包号。七、 如供应商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八、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请提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九、 供应商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十、如磋商文件有“提供原件核查”的资料要求的,由供应商列好目录并密封,于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并于评审次日凭单位介绍信或相关材料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取回,联系方式详见投标邀请。十一、为了提高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希望购买了磋商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

3、次投标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对您的支持与配合,谨此致谢。十二、供应商如需对项目提出询问或质疑,应按磋商文件附件中的询问函和质疑函的格式提交。十三、由于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所处位置路段繁忙、停车紧张且因场地有限,本代理机构无法提供停车位,不便之处敬请谅解。如有需要,请到周边的停车场停车。请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务请提早到达!(本提示内容非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磋商文件为准)第一章采购邀请1一、项目基本情况2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三、获取磋商文件3四、响应文件提交3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3六、公

4、告期限3七、其他补充事宜3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3第二章采购需求5第三章磋商须知9一、说明10二、磋商文件11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I1.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3五、磋商及评审14六、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15七、质疑和投诉17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19九、适用法律、政策19十、磋商文件的解释权21十一、评审表格22第四章合同书格式25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29一、自查与响应表32二、资格性及符合性文件37三、商务部分43四、技术部分46五、价格部分47第六章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50第一章采购邀请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

5、计项目采购邀请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潜在供应商应在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在号获取磋商文件,并于供23年5月19日9点OO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ZY1.23MZFC03053项目名称:而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元):20万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1 .标的名称、数量及

6、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2 .项目属性:服务;3 .品目类别:其他服务4 .最高限价(如有):20万元5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木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木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

7、列明行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上述第(2)-(4)项如无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则依据报价函相关内容进行评审。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未被列

8、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9、(依据报价函)(3)供应商须具有水运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3年5月9日至2023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方式:(1)现场登记;(2)邮件登记。售价(元):300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时间:2023年5月19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地点: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

10、项目公告刊登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O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O2 .投标登记时请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可从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官网WW上下载,打印填写完毕后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单个子包投标登记费300元,登记后不退。如采用邮件登记,请将投标登记费用汇入:收款人: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城南支行账号:44050172813800000489并请注明投标登记单位名称及“事由:项目编号:子包号(如有)投标登记费”O3 .联系邮箱:投标登记等咨询处理:4 .其他: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所投全部采购内容进行响应,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响应。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

11、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 .采购人信息名称: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公园路39号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联系方式: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新都路51号联系方式:3 .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张先生电话: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3年5月8日第二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注:本项目要求的指标中,标注有的条款必须实质性响应(满足或优于),供应商要特别加以注意,必须对此作出响应,负偏离(或不响应)将导致投标响应无效。凡标有的参数不满足将导致严重扣分。(一)采购项目内容1.项目背景:高陂水利枢纽正常蓄水后,枢纽库尾航段(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

12、河大桥11公里、汀江沿坑至三河坝8公里)部分丁坝受淹,影响通航安全,需采取工程措施消除通航安全隐患。根据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养护专项工程管理办法,需对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进行初步方案设计。2.采购内容:对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航段影响通航安全的丁坝进行拆除或拆短,拆除或拆短产生的弃渣用作岸坡防护等整治工程的初步方案设计。采购包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1其他服务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1项详见磋商文件20.00(二)采购项目技术及服务要求1.技术基本要求:根据工作内容由采购人具体确定,主要技术依据和标准要求

13、:(一)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二)航道工程设计规范(JTSI81-2016);(H)航道整治工程施工规范(JTS224-2016);(四)港口与航道水文规范(JTS1.45-2015);(五)疏浚与吹填工程设计规范(JTSI81-5-2012);(六)疏浚与吹填工程施工规范(JTS207-2012);(七)疏浚工程土石方计量标准(JTJ/T321-96);(八)航道养护技术规范(JTS-T320-2021);(九)水运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JTS257-2008);(+)内河航运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JTSiI6T-2004);(十一)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十

14、二)航道整治工程技术规范(JTJ312-2003)(十三)疏浚工程预算定额(JTST278-1-2019)(十四)疏浚岩土分类标准(JTJ/T320-96)(十五)淤泥质港口维护性疏浚工程土方计量技术规程(JTJ/T322-99)(十六)疏浚工程技术规范(JTJ319-99)(十七)航道整治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J314-2004)(十八)疏浚与吹填工程质量检验标准(JTJ324-2006)(十九)国家及部颁其他有关的规范、规程和标准。()采购项目商务要求1 .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固定总价。供应商所投报价应综合考虑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而进行的资料收集费、劳

15、务费、专家咨询费、会议、调研差旅费、评审费、管理费、文印费、设备耗材费、税费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措施等费用,包含全部实物工作和技术服务工作以及可能发生的各种费用。本项目合同总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因情况变化而调整。2 .完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并提交采购人报批。3 .成果提交:(1)高陂水利枢纽库尾(韩江蓬辣滩水电站至三河大桥)通航安全整治工程初步方案设计项目初步设计方案报告。(2)成果含电子光盘和纸质文件,电子成果按采购人规定及时提交采购人使用或归档,日常工作纸质成果份数由采购人按工作需要确定。4 .验收要求及验收标准:(1)成交供应商最终提交的成果通过广东省梅

16、州航道事务中心组织的审查即视为验收合格。报送和审查时所需的文件(纸质和电子版)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提供。验收通过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证明(审查意见)。(2)验收标准:行文简练,通俗易懂,具有科学性、客观性、前畸性和可操作性;定性、定量分析详细、准确,脉络清晰,因果关系明确,言之有理。所有成果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相关规定、行业技术规范标准。5 .付款方式:(1)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预付合同金额的30%;(2)成果提交采购人后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50%;(3)通过验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金额的20乐每个阶段采购

17、人支付进度款后,成交供应商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额的发票,且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和合同乙方均必须与成交供应商名称一致。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依合同提供发票或因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采购人逾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违约责任,并且此情况不能成为供应商延期或拒绝提供服务的理由。6 .保密和产权要求:(1)保密要求: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采购人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数据,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终止或解除而失效。如采购人提出要求,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与采购人签订保密协议。项目完成后,成交供应商须把采购人通过的所有资料、数据完整归还采购人,并不得留存任何复制品。(2)成果

18、的归属:本项目全部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所有,受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未经采购人书面允许,不得以任何方式私自传播或转让相关成果,任何侵犯成果知识产权的行为都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第三章磋商须知磋商须知一、说明1 .适用范围1.1 本须知适用于本磋商文件所述的采购项目。2 .定义2.1 “采购人”是指:广东省梅州航道事务中心。2.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3 “监管部门”是指负责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2.4 “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2.5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19、2.6 合格的供应商2.7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6.2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款要求。2.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6.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2.7“成交供应商”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供应商。3 .合格的服务3.1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采购对象,其中包括: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4 .报价费用4. 1供应商应

20、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 2招标代理费成交供应商在收取成交通知书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以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收费标准按下表计算,不足8000元的,按8000元收取。采购预算金额(万元)费率100以下1.5%100-5001.3%500-10001.2%1000-50001.0%1)招标代理费以人民币支付。2)招标代理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转账支付。二、磋商文件6. 磋商文件的编制依据及构成6.1 磋商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磋商过程中发出的澄清、修正和补充文件

21、组成:1)采购邀请2)采购需求3)磋商须知4)合同书格式5)响应文件格式6)在磋商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澄清、修正和补充文件等。5 .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6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6.1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

22、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6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潜在供应商在收到澄清或者修改内容的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确认。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数量7 .响应文件的语言7 .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资料或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

23、机构的译本为准。8 .响应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的要求。9 .响应文件的编制9.1 供应商对磋商文件进行磋商报价的,其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供应商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响应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由供应商承担。9.2供应商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9. 3供应商必须对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9.4如果因为供应商响应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24、10.报价(如有)10.1 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总表和报价明细表(如有)的要求报出总价和分项价格。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审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总价中。10. 2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响应文件中报价总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总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总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

25、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无效。11. 备选方案11 .1只允许供应商有一个响应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磋商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12 .联合体报价12.1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采购邀请另有约定除外。12.2 如果采购邀请中规定允许联合体磋商的,则必须满足:12 .2.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2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13 .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13.1 供应商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如果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性证明文件、共同投标协议并注明主体方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否则,将导致其响应无效。13 .2分支机构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和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就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除磋商文件另有约定或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外,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及业绩等对分支机构有效。14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磋

27、商文件规定的文件。14.1 商务、技术部分: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作出全面的商务、技术响应,编制和提交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实质性条款响应表、-般性条款响应表等。14 .2价格部分:供应商应按照“第二章采购需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并按报价总表和报价明细表(如有)格式进行报价。15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磋商保证金;16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6.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邀请,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将拒收。17 .响应文件的数量、签署及盖章17. 1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一式*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K份和响

28、应文件电子文档(WoRD版本及加盖公章的PDF版本)工份(每份完整电子文档存放1个介质,提供2个存放介质)。电子文档要求以U盘为介质,不留密码,无病毒,并注明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如有)及公司名称,同时与响应文件正本一起密封递交。18. 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响应文件中。19. 3磋商文件中已明示需要签字、盖章(含公章或私章)的,均必须签字、盖章(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处的“盖章”为私章),并要求在响应文件的封面和骑缝加盖公章:响应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

29、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盖章或签字才有效。20. 4联合体投标的,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联合体各方均盖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由联合体各方出具外,响应文件其余部分需要签字或盖章之处由联合体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17 .5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响应文件概不接受。四、响应文件的递交18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8.1 供应商应将报价总表(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一份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报价信封”字样。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每套响应文件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并在外包装上

30、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8.2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于(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印章。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信封收件人名称:广州宜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如有)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地址:_邮政编码:一联系人:联系电话:于年_月一日时一分之前不准启封(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9 .响应文件的修改、撤回及有效期19. 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响应文件

31、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19. 2响应文件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起阻天内有效。20. 3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五、磋商及评审21. 开标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评审。开标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供应商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20 .2开标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21 .评审21.1 磋商小组依法组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

3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21. 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2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1)未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2)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3)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报价超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5)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法律、法规和

3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2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其响应无效: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4 .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废标:1)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法定家数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4、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 1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26. 2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文件是其

35、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六、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27. 评审方法27.1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28. 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29. 1响应文件的初审(1)磋商小组将依法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规定密封和标记等。(2)在详细磋商之前,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响应文件

36、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实质偏离的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响应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响应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3)磋商小组将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见附件1)。无效报价的认定条件根据附件1所列各项内容。(4)磋商小组对各供应商进行初步审查过程中,对初步审查被认定为初审不通过者应实行及时告知,由磋商小组或招标采购单位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供应商,以让其核证、澄清事实。27.2磋商评审(1)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将按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与满足磋商文

37、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授权代表须携带其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以便核验身份,否则,磋商小组将有权拒绝其参加磋商。(2)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

38、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4)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5)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密封提交最终报价(

39、如无特殊情况,磋商小组要求的二轮报价即为最终报价,但磋商小组也可视具体情况,要求供应商进行多轮报价,最终报价时间视磋商进程由磋商小组决定)。除非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调整或修改采购需求内容,否则采购人不接受高于前面轮次报价的最终报价,磋商小组有权确定其该轮报价为无效报价,最终报价以前轮报价为准。(6)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7)按财库(2015)124号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

40、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27.3商务、技术和价格的评审(1)商务、技术评价: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的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详见附表2、3),取磋商小组各成员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供应商的商务、技术评审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

41、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二(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X价格权值XIOO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3)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初步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该供应商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将认定该供应商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响应无效。(4)商务、技术

42、及价格权重分配评分项目商务评分技术评分价格评分权重30%50%20%分值30分50分20分27.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1)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方法、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提出书面评审报告,按照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依法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可以推荐2家成交候选供应商)C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综合得分相同的优先排列顺序如下:1)投标报价低者;2)技术得分高者;3)商务得分高者。综合评分相同,且评标价和商务、技术评分均相同的,名次由磋商小组抽签决定。(2)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

43、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7.5定标(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招标采购单位

44、将在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7 .6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笫四十四条规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放弃中标、成交或者中标、成交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中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没有其他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七、质疑和投诉28 .询问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询问,招标采购单位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询问可以口头方式提出,也可

45、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电子邮件(格式见第六章询问函、质疑函、投诉书格式)。29 .质疑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可依法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29.1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1)对可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3)对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的,为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29.2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格式附

46、后),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不再受理针对采购活动事项(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相关质疑。29.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H)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29.4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29.5在质疑处理期间,招标采购单位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继续开展、暂停或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6质疑供应商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29.7评标专家和相关供应商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招标采购单位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29. 8质疑人拒绝配合招标采购单位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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