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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政策解读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是新时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 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质量教育需求的 重要目标任务;是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基础上,走向更 高水平、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有效机制。各校要吃透学习指标,精 准把握监测点,指导创建工作。1 .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政策依据(一)创建背景。2017年4月19日,教育部印发了县域义务 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决定建立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督导评估制度,开展督导评估认定工作。2017年国家开始全面启 动创建评估认定工作。2020年起,某市政府全面启动县域义务教育优 质均
2、衡发展创建工作,下达目标任务,要求我县必须在2026年完成 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任务。(二)创建要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 共五章十八条,对督导评估的目的、依据、对象、原则、基本条件、 内容与标准、程序、结果使用等作出了全面规定。一是明确了督导评 估工作的目的是进一步缩小义务教育城乡差距、校际差距,整体提高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原则是“依法实施、保障公平、 注重质量、社会认可二二是规定了督导评估内容:资源配置、政府 保障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三是规定督导评估工作程序:“县 级自评、市级复核、省级评估、国家认定”。四是规定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评
3、估结果,是上级人民政府对县级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 责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教育发展水平综合评估的重要依据。督导评 估认定的核心是,在基本均衡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督促各级政府落 实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围绕“促进公平、提高 质量”两大主题,采取有力措施,解决依然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义 务教育均衡发展水平和教育质量。(三)创建意义。我县已于2016年全面完成国家义务教育发展 基本均衡县工作。历经四年,我县不断巩固提高义务教育均衡创建成 果,进一步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2021年,我县创建任务由“基 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转变,解决教育发展中不均衡、不充分的问 题,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优
4、质教育资源的追求。这是省市下达的一项 硬任务,也是我县必须攻克的一个目标任务。为此,我们必须提高站 位,按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陕西省关于 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潼关县推进县域义务教育 优质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创建工作,以促进教 育公平为重点,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全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 发展工作,为建设“五个潼关”发挥教育关键支撑作用。2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评估内容及指标要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内容主要有资源配置、政府保障 程度、教育质量、社会认可度四个方面31项指标。其中资源配置7 项指标、政府保障程度15项指标、教育质量9项指标。
5、同时还包括 6个一票否决指标。具体的评估内容和标准为:(-)资源配置国家对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共有7项评估指标,重点评估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在教师、校舍、仪器设备等三个方面的配置水平,同时评估 校际之间均衡情况。具体包括:每百名学生拥有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每百名学 生拥有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数。每百名学生拥有体育、艺术(美术、 音乐)专任教师数。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 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网络多媒体教室 数。国家规定以上7项指标中,至少要有6项指标达到要求,余项也 不能低于要求的85%。(二)政府保障程度政府保障程度评估,国家有15项具体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要求。 重点
6、评估县人民政府依法履职,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工作成效。具体包括: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符合国家规定 要求。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 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所有小学、 初中每12个班级配备音乐、美术专用教室1间以上。所有小学、 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义务 教育阶段规模不超过2500人。小学、初中所有班级学生数分别不 超过45人、50人。不足100名学生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名学生 核定公用经费。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不低于6000元。全 县义务教
7、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 收入水平。教师5年360学时培训完成率达到100虬县级教育 行政部门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额和岗位总量内,统筹分配各校教职 工编制和岗位数量。全县每年交流轮岗教师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 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虬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上岗率达到100虬 城区和镇区公办小学、初中(均不含寄宿制学校)就近划片入学比 例分别达到100以95%以上。全县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不低 于50%,并向农村初中倾斜。全县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 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民办学校就读的比例不低于85%O(三)教育质量教育质量督导评估,国家规定有9项指标,必须全部达到要求。
8、 重点评估县域义务教育普及程度、学校管理水平、学生学业质量、综 合素质发展水平。具体包括:全县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全县残疾儿 童少年入学率达到95%以上。所有学校制定章程,实现学校管理与 教学信息化。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 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教师能熟练运用信息化手段组织教学,设 施设备利用率达到较高水平。所有学校德育工作、校园文化建设水 平达到良好以上。课程开齐开足,教学秩序规范,综合实践活动有 效开展。无过重课业负担。在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中,相关科 目学生学业水平达到I级以上,且校际差异率低于0.15。(四)社会认可度。社会认可度是国家评估验收的四大内容之一。社会认可度调查内 容包括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教育公平政策、推动优质资 源共享,以及义务教育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考试评估 制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等六个方面取得的成效。调查的对象包括学 生、家长、教师、校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社会认 可度调查的抽样数量,原则上按被评估县区常住人口的1. 5%确定。(五)六个一票否决”指标具体包括:存在以考试方式招生。存在违规择校行为。存 在重点学校或重点班。存在“有编不补”或长期聘用编外教师的情 况。教育系统存在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纪违规事件。有弄 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