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万立方米_年人造轻集料加工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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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招远市利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年人造轻集料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2-370685-04-01-93987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玲珑镇潘家集村东北地理坐标(120度四分12.468秒,31度空分38.875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建设性质团新建口改建r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00环保投资(万元

2、)20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用地(用海)面积(m2)478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本项目所生产的产品为轻集料,属于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产品及所使用设备等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决定中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2、与环发201277号文和环发201298号

3、文的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文)中要求:新、改、扩建相关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按照相应技术导则要求,科学预测评价突发性事件或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提出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从环境风险源、扩散途径、保护目标三方面识别环境风险,科学开展环境风险预测,并提出合理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关于切实加强风险防范严格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1298号文)中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里设置环境风险评价内容,环境风险防范设施和应急措施完善。本项目为招远市利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年人造轻集料加工项目,设备维保所使用的润

4、滑油属于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18)中的危险物质(油类物质),Ql,因此本项目进行简单分析。本项目存在的风险主要为废气治理设施等发生故障导致废气超标排放等。3、“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符合性分析为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的要求,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符合

5、性分析情况如下:(1)生态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是指依法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的严格管控边界,是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对于维护生态安全格局、保障生态系统功能、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共划定了533个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区,总面积为20847.9km2,约占全省陆域面积的13.2%,主要分布在胶东半岛、鲁中南山地、黄河三角洲、南四湖等区域。根据规划要求,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以及世界文化自然遗产的全部区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年),本项目不

6、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的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的位置关系见附图6。(2)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要求;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会产生废气、噪声、固体废物,通过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均妥善处置,对周边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

7、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原辅材料选用管理、环境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符合性分析如下:1、空间布局约束及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禁止开发建设活动、限制开发建设活动、不符合空间布局要求的活动、现有源、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2、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符合性本项目不属于涉重金属行业、钢铁、火电、建材、焦化等企业和港口、码头、车站、从事海水养殖的单位、向

8、大气排放恶臭气体的排污单位、从事畜禽养殖、屠宰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燃煤发电项目、钢铁、建材、焦化、有色、化工等、铸造行业、垃圾焚烧厂项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厂项目、餐饮、洗浴、洗涤、洗车经营者、制高耗能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不涉及燃煤锅炉等燃煤设施、含酚废水、灌溉、船舶、污染物入海、生活污水直排口、海上作业、海水养殖;项目属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本报告要求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不得擅自倾倒、堆放。项目实施雨污分流、垃圾分类。3、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符合性本项目;搅拌用水、抛光用水、喷洒用水、养护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开采

9、地下水,不涉及燃料使用及海洋资源利用。综上,项目符合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关要求。另根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位于玲珑镇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68520003,具体符合性分析如下:表12本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帕性1 .玲珑镇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禁止新建、改扩建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项目;禁止新建白酒及酒精生产线;禁止新建、改扩建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2 .制定城市建成区重污染行业企业退出方案,严格执行分阶段逐步加严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引导城

10、市建成区内现有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有序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3 .玲珑镇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实行工业项目进工业园、集约高效发展。本项目不属于原料、产品或生产过程中涉及的污染物种类多、数量大或毒性大、难以在环境中降解的项目、白酒及酒精生产线、生产工艺、生产能力落后的项目,不属于现有印染、化工等污染较重的企业。符合1.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玲珑工业园区综合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本项目污水主要是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符合排放管控准。2 .玲珑镇罗山

11、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根据其产业性质和污染排放特征实施重点减排。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持续降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3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肥,不外排,项目在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各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项目建设运营后严格落实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环保设施“三同时”、在线监测、排污许可等环保制度

12、。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涉水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 .加强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2 .企业环境风险防控:(1)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中联防联控相关要求。(2)新、改、扩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应与耕地,以及住宅、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保持一定距离。(3)加强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行业的有效风险防范。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业或新建项目,必须迁入或纳入依法设立、环保基础设施完善并经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产业园区。3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

13、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4 .玲珑镇罗山河南岸民营经济带项目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制订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园区及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对重大危险源每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本项目不属于用地污染风险高关注度地块、壤污染重点监管行业项目,不属于化学试剂和助剂制造等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企业,项目危险物质QV1,环境风险较小。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2、对水资源实行统一管理,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对各企

14、业、各单位自设的水井,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封停或者依法办理取水许可。3、发展新能源,加快推进已列入规划的风电项目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在矿山企业中推广应用地源热泵、热泵空调等地热应用产品,有效促进企业节能降耗;引导和扶持新能源与节能环保产业的发展。本项目用水由玲珑镇自来水提供,鼓励企业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重,节约使用资源和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不属于矿山企业,不涉及高污染燃料。符合根据上述分析,项目符合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中关于“三

15、线一单”的要求,符合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4、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3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为轻集料生产,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

16、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对许可事项进行调整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对排污许可证载明事项进行变更。本项目应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环保部令第11号)中所列行业进行相应的分类管理。符合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可以依法对有关设施、设备、物品采取查封、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一)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有毒有害物质的;(二)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违法排放、倾倒、处置污染物的;(三)违法排放或者倾倒化工、制药、石化、印染、电镀、造纸、制革等工业污泥的;(四)通过暗管、渗井、

17、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污染物的:(五)发生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在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停排、限产等措施,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六)有关证据可能灭失或者被隐匿的;(七)其他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违法行为。企业不涉及上述行为。符合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园区管理机构应当做好环境基础设施规划,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设施、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以及其他环境基础设施,建立环境基础设施的运行、维护制度,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

18、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招远市化工产业集聚区内。符合第四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本项目应按照环评审批文件要求建设符合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响度第四十九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并保障其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停用、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测设备应当与

19、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对未实行自动监测的污染物,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进行人工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自动监测数据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委托的具有相应资质的环境监测机构的监测数据,可以作为环境执法和管理的依据。企业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符合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5、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4本项目与仙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符雒一览表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五十条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应当明确施工单位的

20、扬尘污染防治责任。扬尘污染防治费用列入工程造价。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在施工工地采取封闭、围挡、覆盖、喷淋、道路硬化、车辆冲洗与防尘、分段作业、择时施工、绿化等防尘抑尘措施。城市建成区内的高层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采用容器或者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方式清运施工垃圾,禁止高空抛撒施工垃圾。城市建成区内的大型建设工程应当在主要扬尘产生点安装视频监控设施,并与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控系统联网。本项目租赁改造现有厂房,不涉及土建,无施工工地扬尘,厂区道路进行硬化。符合第五十二条生产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砂石、土方、肝石、尾矿、废渣等,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不能进行

21、资源化处理或者综合利用的,应当运至专门存放地,并不得向专门存放地以外的地方倾倒。一般固体废物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桶、废润滑油,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置。符合综上,本项目满足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相关要求。6、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气十条)国发201337号文符合性分析见表1-5;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符合性分析见表1-6;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符合性分析见表l-7o表1.5本项目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

22、名称项目情况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到2017年,除必要保留的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淘汰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本项目不涉及锅炉将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严控“两高”行业新增产能。修订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行业准入条件,明确资源能源节约和污染物排放等指标。有条件的地区要制定符合当地功能区位、严于国家要求的行业准入目录。严格控制“两高”行业新增产能,新、改、扩建项目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高耗能、高

23、污染和资源性行业。符合(气十条)国发201337号严谨核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坚决停建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认真清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违规在建项目,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越权核准的违规项目,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准开工;正在建设的,要停止建设。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坚决遏制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盲目扩张。本项目不属于产能严重过剩项目符4强化企业施治。企业是大气污染治理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环保规范要求,加强内部管理,增加资金投入,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确保达标排放,甚至达到“零排放”;要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本项目生产工艺和治理技术较为成熟先进将台表

24、16本项目与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国发201517号专项整治十大重点行业。制定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镀等行业专项治理方案,实施清洁化改造。新建、改建、扩建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本项目不属于十大重点行业。符合集中治理工艺聚集区水污染。强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聚集区污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不外排。项目生产用水全部进符合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

25、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入产品,喷洒用水、养护用水全部消耗,洗车废水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重大项目原则上布局在优化开发区和重点开发区,并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明,项目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表17本项目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符合性一览表名称名称项目情况符合性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国发2016)31号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不得占用。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

26、,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防控企业污染。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现有相关行业企业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提标升级改造步伐。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符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禁止在居民区、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周边新建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企业;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化解过剩产能等,有序搬迁或依法关闭对土壤造成严重污染的现有企业。本项目不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焦化等行业。符合7、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

27、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8本项目与鲁环发202030号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2030号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三、管控要求(一)加强物料运输、装卸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厢等密闭方式运输;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皮带通廊、封闭车厢等封闭方式运输或苫盖严密,防止沿途抛洒和飞扬。料场或厂区出入口配备车辆清洗装置或采取其他控制措施,确保出场车辆清洁、运输不起尘。厂区道路硬化,平整无破损、无积尘,厂区无裸露空地,闲置裸露空地及时绿化或硬化,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清

28、扫。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直接卸落至储存料场,装卸过程配备有效抑尘、集尘除尘设施,本项目原料采用密闭车辆方式运输至厂区;外购的脱硫石膏进厂后暂存于厂区西侧密闭原料车间内,水泥进厂后直接打入料罐。脱硫石膏打散后通过密闭皮带机输送进入搅拌机,水泥、粉煤灰、矿粉采用绞龙输送进入搅拌机。符合粉状物料装卸口配备密封防尘装置且不得直接卸落到地面。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车采用顶部浸没式或底部装载,严禁喷溅,运输相关产品的车辆具备油气回收接口。(二)加强物料储存、输送环节管控。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原料药等粉状物料采用料仓、储罐、容器、包装袋等方式密闭储存,料仓、储罐配置高效除尘设施;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

29、、气力输送、真空罐车、密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砂石、矿石、煤、铁精矿、脱硫石膏等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采用密闭料仓、封闭料棚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规范储存,封闭料棚和露天料场内设有喷淋装置,喷淋范围覆盖整个料堆。所储存物料对含水率有严格要求或遇水发生变化的,在料场内安装有效集尘除尘设施。封闭料棚进出口安装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卷帘门、推拉门或自动感应门等,无车辆通过时将门关闭。防风抑尘网高度高于料场堆存高度,并对堆存物料进行严密苫盖。块状、粒状或粘湿物料上料口设置在封闭料棚内,采用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封闭车辆等方式输送。物料上料、输送、转接、出料和扒渣等过程中的产尘点采取有效抑尘、集尘除尘

30、措施。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物料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封闭式储库、料仓设置VOCs有效收集治理设施。含VoCS物料输送,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三)加强生产环节管控。通过提高工艺自动化和设备密闭化水平,减少生产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和VOCS产生点密闭、封闭或采取有效收集处理措施。生产设备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同步运行,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发生故障或检修时,停止运行对应的生产设备,待检修完毕后投入使用。生产设备不能停止或不能及时停止运行的,设置废气应急处理设施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生产车间地面及生产设备表面保持清洁,除电子、电气原件外,不

31、得采用压缩空气吹扫等易产生扬尘的清理措施。厂内污水收集、输送、处理,污泥产生、暂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等产生VoCS或恶臭气体的区域加罩或加盖封闭并进行收集处理。涉VOCS化(试)验室实验平台设置负压集气系统,对化(试)验室中产生的废气进行集中收集治理。(四)加强精细化管控。针对各无组织排放环节,制定“一厂一策深度治理方案。制定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操作规程,并建立管理台账,记录操作人员操作内容、运行、维护、检修和含VOCS物料使用回收等情况,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鼓励安装视频、空气微站等监控设施和综合监控信息平台,用于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逐步实现无组织排放向精细化和可量化管理方式转变。四、行业

32、指导意见(-)建材行业。矿石料场设置防风抑尘网或封闭。石子、页岩、煤肝石、煤、粘土、矿渣、石膏、炉渣等封闭储存。熟料、粉煤灰、矿粉和除尘灰等密闭储存。石厂区道路硬化,地面进行洒水抑尘。项目生产所用的粉煤灰、矿粉、水泥储存于原料罐中,脱硫石膏暂存于密闭厂房内。脱硫石膏打散后通过密闭皮带机输送进入搅拌机,水泥、粉煤灰、矿粉采用绞龙输送进入搅拌机。各产尘设备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处理。本项目物料输送采用传送带,生产线连续,自动化和设备密闭性水平较高;在各产尘点设置集气罩,粉尘收集后进入除尘设施进行处理后排放。企业拟建立管理台账,加强企业日常自我监督项目生产所用的粉煤灰、矿粉、水泥储存

33、于罐中,脱硫石膏储符合符合符合符合存于密闭厂房内。生产过程原料通过密闭 输送方式;厂区道路 硬化,定期对地面进 行洒水抑尘。子、页岩、煤等物料破碎、筛分、搅拌、粉磨等设备采取密闭措施,并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袋装水泥包装下料口、装车点位和散装水泥装车配备有效集尘除尘设施。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鲁环发202030号)要求。8、选址合理性分析(1)用地性质合理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亦无需特殊保护的野生动植物。根据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招远市玲珑镇总体规划(2006-2020),本项目所在地不在

34、上述规划范围内,本项目建设不违背招远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招远市玲珑镇总体规划(2006-2020)。项目租赁改造厂房进行建设,土地租赁协议见附件,项目所租赁厂房原为小型选厂,现已停产多年,经现场踏勘未见环境污染现象。根据企业提供的土地证可知,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采矿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批准拨用企业用地,项目为工业项目,且已签订租赁合同,项目用地符合要求。根据招远市玲珑镇人民政府于2023年02月出具的关于同意建设招远市利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0万立方米/年人造轻集料加工项目建设的意见(详见附件),本项目位于工业集聚区,项目符合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同意项目建设。

35、(2)本项目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置关系分析根据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发布的关于烟台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的复函(鲁环发2010124号)、关于调整烟台市大沽夹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复函(鲁环函20151053号)、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的通知(烟政字20193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撤销和调整烟台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鲁政字2020246号规定,招远市水源地主要为大沽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位于勾山水库、城子水库、曹孟水厂周边,木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项目建设不会对水源地保护区产生影响。项目所在地与饮水水水源地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3。(3)本

36、项目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位于招远市东北部的罗山山系,涉及国有罗山林场、玲珑镇、张星镇和阜山镇,总面积10094公顷。本项目不在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本项目与山东招远罗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图见附图4。(4)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位置关系招远市沿海防护林位于沿海的辛庄镇海滨,主要栽植黑松、刺槐、棉槐、白蜡等抗风、固沙类树种,本项目不在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范围内,项目位于招远市沿海防护林南侧,距离较远。本项目与烟台市沿海防护林自然保护区相对位置关系见附图5o9、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距离城

37、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较远,项目对各种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环节,采取了预防措施,减少了对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在各种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的条件下,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招远市建设项目污染物总量确认书(详见附件),项目总量指标已落实,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目标要求。10、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根据相关证明文件(详见附件),本项目位于工业集聚区,项目符合空间规划、土地利用规划,选址合理,同意项目建设。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未采用国家公布的淘汰

38、工艺和落后设备,已取得招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证明,不属于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符合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鲁环字202158号)要求。11、排污许可管理要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等要求,建设项目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不得

39、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控制措施和其他各项环境管理要求,确保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和排放量等达到许可要求。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应当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及相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建设内容1、工程组成内容本项目占地面积4780平方米,租赁改造厂房总建筑面积1700平方米,其中包括加工车间、原料车间、仓库、办公室等。购置主要设备32台套。项目利用脱硫

40、石膏、粉煤灰、矿粉、水泥等为原材料,进行破碎、搅拌、造粒、养护(自然堆放养护,不加温、不蒸养)、抛光、筛分、包装等工艺,年加工10万立方米轻集料。项目具体工程组成见下表。表2-1本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工程组成部分主要内容主体工程加工车间:1层,框架结构,面积500m2,设置脱硫石膏(先打散)、粉煤灰、矿粉、水泥搅拌、造粒等生产设备以及半成品养护区。辅助工程办公室:面积IOOm2,用于办公、会议、接待等。储运工程原料车间:面积700m2,主要用于脱硫石膏暂存。仓库:面积400nF,主要用于成品暂存。公用工程给水系统:用水由当地市政自来水管网提供。排水系统:雨污分流;项目搅拌用水、抛光用水、喷洒用水、

41、养护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不外排。供电系统:电源由当地供电电网提供,电力供应充足,可满足项目建设生产所需。暖通系统:车间冬季不供暖;办公楼冬季采暖及夏季制冷采用单体空调。环保工程废气本项目1#搅拌机上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1#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1#)排放:2#搅拌机上料、搅拌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2#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2#)排放;筛分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3#)排放。各原料储罐顶部均配套布袋除尘器。废

42、水项目搅拌用水、抛光用水、喷洒用水、养护用水全部消耗,不外排,洗车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清运至附近农田堆肥。噪声选取低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粉尘、少量的洗车废水沉淀底泥,除尘器收集粉尘和沉淀底泥收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暂存在厂区危废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2、主要产品及产能本项目产品为轻集料,项目产品执行国家相应的产品质量标准,具体为轻集料及其试验方法第1部分:轻集料(GB/T174

43、31.1-2010)O项目主要产品方案见下表。表22产品方案一览表序号产品单位年产量1轻集料m3a10万3、主要原辅料及用量本项目主要原辅料材料消耗情况见下表。表23主要原辅材料消耗一览表序号原材料名称含水率单位年用量来源1脱硫石膏25%万t/a5(干重)固体,来源于招远当地尾矿处理企业产生的脱硫石膏2水泥干料万t/a1固体,外购3粉煤灰干料万t/a2.5为常见掺合料,固体,外购,来源于招远当地企业4矿粉干料万t/a1.5粉煤灰、矿粉为常见建材原料,项目仅购买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的粉煤灰(GBT1596-2017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矿粉(GB/T18046-2017用于水泥、砂浆和混

44、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4、主要设备本项目所需生产设备如下表所示。表25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名称单位9I造粒机台22搅拌机台13料仓台124皮带输送机Za85抛光机台26粉碎机台17筛分机台28螺杆空压机台29叉车台110铲车台15、公用工程(1)供水工程项目用水由潘家集自来水管网供应,可以满足项目所需用水要求。本项目营运期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喷洒用水、养护用水、洗车用水和生产用水。生活用水: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年工作300天,根据山东省城市生活用水量标准(DB37/T5105-2017)、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年修改版),人均生活用水量按照每人5

45、0Ld计算,则生活用水量为2.0m3d,600m3ao生产用水:主要为搅拌及抛光用水。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项目搅拌用水为2,0m3d,600m3a,抛光用水为2.0m3d,600m3ao喷洒用水,项目车间设置为四面围挡,留有进出口,成品、原料储存及装车外运过程中定期洒水抑尘,厂区道路定期洒水抑尘,预计喷洒用水量为L5m3d.450m3a,使用新鲜水。养护用水,项目产品需要每天洒水养护,根据企业提供的数据,本项目养护用水为2d,600m3a,使用新鲜水。洗车用水:厂区进出口设洗车机进行清洗以避免将粉尘携带到道路上,项目平均洗车约2000辆.次/年,用水按40L/辆次计,洗车用水量为80m3a,洗车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定期补充,新鲜水补充量约为0.08m3d24m3a综上,本项目新鲜用水量为958m3d,2874m3a0(2)排水工程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搅拌用水、抛光用水、喷洒用水、养护用水全部消耗,洗车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本项目洗车用水量为0.267m3d、80m3a,其中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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