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民政工作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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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民政工作要点2022年,是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全盟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持续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决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和盟委行署工作要求,以促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的兜底性、基础性作用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发展和安全,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兜住兜牢民生底线(一)切实巩固提升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持续落实好国家和省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救助兜底政策稳定,建立与乡村振兴部门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依规纳入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优化政策供给,落实低保渐退、就业成本扣减、单人户纳入低保等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户按困难类型及时纳入专项救助、临时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统筹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旗(区)社会救助相关工作。(二)持续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进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监测预警和救助帮扶工作机制。发挥

3、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监测预警功能,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数据库,促进与乡村振兴、教育、残联、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比对常态化。做好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对纳入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帮扶;对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的困难人口,根据困难程度和困难类型给予临时救助或专项救助;加强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及时预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村牧区低收入人口,做到早发现,早帮扶;对其他低收入人口,纳入日常检测,动员慈善力量等提供帮扶。(三)全面推动建立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社会救助体系。根据国家出台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和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盟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4、。根据省拟出台的XX省低收入人口认定办法,研究制定我盟的配套政策措施,规范审核确认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经办服务水平。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机制,扎实推进“救急难”工作。积极发展服务类救助,以现有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为基础,扩大购买服务项目和内容,推动形成“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完善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综合考虑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等因素,结合当地财力状况,稳步提高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缩小城乡差距,做好社会救助标准落实工作,确保兜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四)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强化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建设。加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按规定做好

5、入户核查和信息比对,做到应退尽退。开展社会救助信息化管理试点工作,推动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用好XX低保微平台,实现社会救助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继续开展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开展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和容错纠错机制建设。实施基层社会救助能力提升工程,督促旗(区)民政部门加大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和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工作落实力度,加强对嘎查村(社区)社会救助协理员的培训,打造规范化、高素质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助经办人员服务能力。二、加强养老服务工作(一)推进养老机构提质增效。鼓励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运营,不断提升养老服务专

6、业化水平。以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为契机,组织养老机构对标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标准开展等级评定工作,全面提升养老机构的服务水平。聚焦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刚性需求,推动养老床位改造升级,确保2022年底前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加大资金投入,对阿右旗蓝天综合福利中心、额济纳旗养老服务中心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升级,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做好养老机构责任保险、养老护理员意外险投保工作,提高养老机构抗风险能力。打造盟级养老护理员实训基地;组织参加全区第二届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大赛;积极推进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工作,年内完成180名养老护理员培训任务。(二)推进街道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居家社

7、区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营工作,确保完成阿左旗和额旗2个街道养老服务中心、阿左旗和阿右旗2个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并依托养老服务中心(站)开展居家上门服务。稳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鼓励有能力的养老机构开展上门服务。按照民政厅统一部署,会同发改、住建等部门推进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及老旧小区补齐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工作。以失能、重残、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持续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服务工作。继续推动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推动开展老年人综合能力评估工作。(三)推进农村牧区养老服务工作。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农

8、牧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着力增强旗(区)级养老机构的失能照护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以苏木镇或老年人聚集区的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年内在阿左旗温都尔勒图镇等人口相对集中的苏木镇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继续推进农村牧区留守/空巢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四)做好特殊群众保障工作。认真做好文革“三民”人员生活补助、高龄津贴按月足额发放工作。落实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普惠政策,切实加强资金保障、宣传推广、服务评估工作,提高老年人家庭抗风险能力。(五)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充分利用民政部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及嘎查、社区宣传专栏等阵地,通过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多

9、种方式,面向城乡广大居民、民政服务机构,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XX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学习,在全社会倡导尊老、爱老、敬老良好氛围。三、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一)深入推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社区治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有关要求,细化措施,抓好落实。积极指导督促各旗(区)抓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落实,进一步做好嘎查村(居)务公开民主管理、嘎查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村民代表会议的落实工作。继续指导督促落实基层减负、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治理工作。指导督促阿左旗按照方案计划完成培

10、育邻里守望相助的社区精神”实验区建设工作,做好典型经验的总结。指导各旗区做好“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按时做好统计年报工作。指导各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做好优秀志愿服务项目推荐。督促各旗(区)推进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设,积极推广应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二)引导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清理整治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继续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扎实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基层社会治理、疫情防控特别是开展养老服务、未保育幼等工作与年检结果、评估等级、评优评奖、购买服务相结合,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开展社会服务,承担社

11、会责任。()促进慈善和社工事业发展。开展2021年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核实、确认、申报工作,加强监督管理。探索慈善超市与福利彩票销售点相结合运营模式,拓展慈善超市经营范围,增强慈善超市自我发展能力。组织开展第七个“中华慈善日”主题活动O深入开展阿左旗3个“五社联动”试点项目,总结试点经验,扩大试点范围,力争年底完成所有街道办、各旗(区)政府所在地的苏木镇社工站建设工作。推进落实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引导动员社区工作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提升全盟社会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全面加强和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工作。通过优化服务环境、规范操作程序、强化信息建

12、设等举措,进一步提升全盟婚姻登记信息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全盟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一)深化殡葬领域改革。积极争取腾格里经济技术开发区、阿拉善高新区公益性公墓和殡仪馆项目立项落地,协调推进阿左旗红宝岭公墓尽早投入运营,加大农村(牧区)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不断完善殡葬服务基础设施。进一步规范全盟殡葬业价格秩序和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经营秩序,保障群众基本丧葬服务需求。加大殡葬改革力度,大力倡导移风易俗殡葬新风。巩固违建墓地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稳步推进散埋乱葬专项治理工作,妥善解决违规违建墓地的遗留问题。紧盯盟委巡察反馈殡葬领域存在的问题,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殡葬管理,推动建立殡葬管

13、理长效机制,促进殡葬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扎实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着力推进阿盟精神卫生福利中心建设项目落地。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权益。充分利用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系统和数据比对系统,拓展“跨省通办”服务模式。(四)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积极争取阿盟儿童福利院、额济纳旗和阿右旗未成年保护中心项目,各旗(区)至少选择1个重点苏木镇(街道)建成1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开展苏木镇、嘎查村(居)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工作,加强联动协调,强化流浪未成年人、困境儿童困难救助等服务,不断加强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推

14、动各旗(区)建立全面、准确的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留守儿童信息库,并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困境儿童信息系统每季度更新一次。嘎查村(居)委会要建立困境儿童信息台帐,一人一档,儿童主任定期开展走访,及时掌握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家庭监护、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并记录在案,为精准救助提供依据。认真履行好未保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全面推动落实全盟未成年人保护2022年重点工作。(五)加强行政区划和地名规范管理。全面完成中国国家地名库数据质量建设行动任务,对行政区划、自然地理实体、街路巷、居民点、群众自治组织名称数据拉网式全面排查审核,确保地名数据质量精准,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持续更新国家地名

15、库信息。及时协调补建损毁的界桩,进一步巩固边界联检成果。加强毗邻地区平安边界建设,切实维护边界的稳定。做好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做好重点地段行政区域界线隐患排查防范工作,加强政策法规宣传引导,营造平安边界创建氛围。(六)推动福利彩票事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健全制度体系,加强精细化、规范化管理,提升福利彩票销售和运营能力,保障市场规范运行。严格福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加快公益金预算执行进度,加强项目管理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不断提升公益金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资金使用管理规范高效。加大多角度、多平台宣传力度,提升福利彩票销售收入,推动福利彩票转型发展取得新成效。二、深入学习贯彻习

16、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一)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同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XX工作和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将其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首要内容,进一步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准确理解把握“两个确立”的政治要求和实践要求,不断强化忠诚拥护“两个确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开展学习研讨和系统培训,深化宣传宣讲和贯彻落实。(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建立党史学习教育的制度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总结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化拓展“我

17、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政策制度,推动形成示范效应。(三)学习领会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培训和交流研讨,开展具有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讲清楚、讲仔细、讲明白,让党员干部听得懂、能领会、可落实。三、强化落实,筑牢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基础(一)深化民政工作改革创新。要认真对照盟委行署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行动方案,持续深化民政领域“放管服”改革,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到位,进一步激发社会力量参与的积极性,不断扩大和优化服务市场供给。要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基层

18、民政工作力量,积极推动苏木乡镇、嘎查村民政助理员队伍建设。各旗(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发挥优势,积极探索创新、鼓励先行先试,努力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经验。(二)推动实施“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扎实做好阿拉善盟“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阿拉善盟“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发展规划的组织实施,协调做好重点监测点一一阿右旗民政局的监测评估工作,对重点指标、重大工程以及重要任务进行定期监测,确保规划中的各项任务落地见效。要进一步完善“十四五”项目库建设,抓住“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的关键期和机遇期,把项目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切实用足用好政策,注重项目谋划,强化项目包装,推动项目入库。各旗(区)民政局加强

19、和同级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对接,加快完善“十四五”规划项目前期手续,加大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力度,年内每个旗至少要完成2-3个项目、每个区要完成12个项目的前期手续办理,达到申请上报上级项目资金的要求,不断提升以项目推动民政事业发展的意识和能力。(三)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健全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常态化疫情防控教育培训,稳妥推进民政系统疫苗接种,坚决巩固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开展养老服务机构常态化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督促养老机构从严从实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各项措施要求,确保养老机构零感染。强化防疫物资储备,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筑牢群防群治疫情防线。加强疫情防

20、控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指导做好社区疫情防控,主动配合包联社区和小区做好核酸检测、信息摸排等工作任务。支持引导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疫情防控。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机构内服务对象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工作。(四)抓紧抓实民政系统安全管理。严格落实民政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民政领域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社会事务、养老服务、儿童福利领域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规范用火、用电、用燃气行为,全面完成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三年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推进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工作。继续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创建工作。加强养老机构食品、消防等安全监管,

21、引导养老机构立足长期安全运行,落实安全责任;继续联合市监、住建等部门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检查,督促养老机构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安全检查,及时排查化解风险隐患。细致做好民政领域矛盾隐患排查化解,切实将问题解决在基层,人员稳定在当地,要加强舆情信息监测,完善处置预案,提升处置能力,合力维护好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严格落实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定期排查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漏洞,严防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五)强化民政法治化信息化建设和民政统计工作。要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

22、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持续推进“八五”普法,不断提高决策和履职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加强依法行政,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等合法性审查质量,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持续加强“数字民政”建设,全面推进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福利、专项社会事务等信息系统建设,不断提升“数字民政”建设水平。扎实做好民政统计工作,进一步压实“提供数据”和“汇总数据”责任,强化统计数据核对,加强统计人员队伍建设,提升统计数据质量,夯实基层统计基础。四、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一)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民政系统党的建设,

23、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在行动上。(二)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推进“五化协同”创建“最强党支部”为抓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利用重要节点组织党员开展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主题党日活动,深化对党忠诚教育。以党建促进业务,引导党员在岗位实践和服务群众中锤炼党性、坚定信念。(三)坚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

24、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省党委和盟委民族会议精神,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党日活动,持续树牢“三个离不开”思想,不断增强“五个认同”,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打得更加坚实牢固,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做好民族工作的能力水平。(四)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及省实施细则和盟委分工方案,压紧压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舆情研判和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强化正面宣传,推动各基层党组织管好阵地、把好方向。加强对党员干部自媒体行为

25、的引导教育和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阵地的监督和管理,定期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促检查。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做好重大突发事件和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五)持续正风肃纪。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反对“四风”要求,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坚决与派驻纪检组同频共振、同向发力,紧盯资金分配使用、干部选拔任用等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始终保持民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深化党风廉政教育,注重通报案例学习、党规党纪学习与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相结合,大力营造真抓实干、敬业奉献、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努力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六)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有效发挥社会组织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持续推进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登记、年检(年报)、评估等工作同步推进制度。加强对社会组织负责人的教育引导,不断增强社会组织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引领社会组织正确发展方向。(七)按要求做好统战、宗教、民族团结、保密、精神文明建设、政务公开、信访维稳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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