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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资金管控管理制度规章(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1第二章现金管控管理1第三章银行存款管控管理3第四章资金结算中心管控管理5第五章资金计划管控管理8第六章资金收入管控管理9第七章资金支出管控管理11第八章附则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和管控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支付结算办法和银行账户管控管理办法和现金管控管理暂行条例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一货币资金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基本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释义本办法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和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第三条适用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及下属各子公司。第二章现
2、金管控管理第四条所有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控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货款支付应通过银行结算。各公司和机构部门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第五条各公司应核定库存现金限额,库存现金限额根据各单位3-5天的日常用量(或银行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为准,凡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第六条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第七条各公司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机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和监督。出
3、纳有关人员不得兼任审计和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和支出和费用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公司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第八条现金收入都应开具收款收据;出纳有关人员办理收款手续后,应加盖“现金收讫”章。第九条从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领用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负责任人批准后提取。第十条现金支出都要有原始凭证,由经办人签字或盖章和符合审批权限的负责任有关人员审核批准,并填制货款支付凭证后,出纳才能货款支付并在货款支付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章后入账。出纳有关人员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货款支付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和不真实和不合法的原始凭证,否则由出纳有关人员承担全部经济损失。第十一条出纳有关
4、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明细账,逐笔记载现金收付,并结出库存余额。账目应当日结日清。第十二条出纳有关人员应该每日盘点库存节余现金,填制现金盘点表,由会计有关人员监盘,保证账款相符,发现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报告财务负责任人。第十三条各公司财务负责任人应定期和不定期对出纳库存现金抽查核对,验证账实是否相符。原则上长款归公,短款查明原因,追究责任人,并由责任人负责任赔偿。第十四条不得用白条抵冲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账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第十五条备用金管控管理(一)公司有关员工因业务需要经公司财务负责任人审核和相关领导批准后,可以从财务机构部门领取部分款项,作为日常业务备用金。备用金主要用于
5、各业务机构部门经常性的和小金额的日常费用开支及其他零星开支。(二)备用金数额确定后,经办机构部门和经办有关人员应严格执行。(三)各个业务经办有关人员应及时报销,原则上每月报销一次,对于金额较大的费用支出要及时通知财务部,对于报销不及时,导致备用金超限额者,公司财务部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四)备用金不得挪作他用,经办有关人员离职或调动时,必须做好交接手续。(五)各机构部门应于年底之前将备用金足额交回财务部,次年由财务部重新核定备用金限额并按照上述程序办理领用手续。第十六条现金借款管控管理(一)有关员工出差及其他零星支出,可申请现金借款。(二)借款申请的程序为:1. 经办人填写借款申请单,注明借款
6、人和借款机构部门和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和预计还款日期。2. 借款申请单须经有审批权的相关领导审批后,交财务机构部门负责任人审核。3. 出纳根据审批后的借款申请单进行货款支付。(三)借支的款项应在业务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到财务机构部门报账,结清借款;超过时间未报账的或报账后未结清借款的余额按每日3%。计收资金占用费。(四)财务机构部门对原借款未结清又重新借款的,有权拒绝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第三章银行存款管控管理第十七条各机构部门除了在现金管控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的范围内可直接使用现金进行结算的本次项目外,其它收付业务,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结算。第十八条银行账户管控管理(1)银行账户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开立和使
7、用。银行账户是公司为办理结算业务和资金信贷和现金收付而在相应金融机构开设的基本账户和一般结算账户和专用账户。(2)银行账户的管控管理由公司总部财务部统一规划和集中控制和分类管控管理。(3)公司总部和各子公司银行账户开立和撤销的审批权人为豫园商城财务副总。(4)各子公司实行收支两条线,其收入均应通过收入专户划入资金结算中心帐户,支出由结算中心统一拨付。(5)各企业和单位的银行账户仅供企业收支结算使用,不得出借银行户头给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和转账套现。(6)不得用个人名义开立单位银行账户。(7)各公司负责任人和财务负责任人必须加强对银行账户的管控管理,定期检查银行账户的使用
8、情况,每周向公司总部财务部报送一次账户余额及使用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8)各企业财务机构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和核对,对不再使用的账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第十九条银行票据管控管理(1)出纳员专门负责任银行票据的管控管理,妥善保管,严防丢失和被盗。(2)建立健全支票使用登记制度规章。财务部必须设置支票使用登记簿,登记支票使用的日期和领用人和用途和金额和限额和批准人和签发人等事项。(3)业务有关人员和财务有关人员应对收到的支票或银行汇票等票据严格审查其合法性,以免收进假票或无效票。(4)各公司和机构部门的业务或日常费用货款支付,需预先领用支票或汇票的,申请人应填写货款支付申
9、请单,由相关相关领导审批后,交由出纳办理,申请单中至少要列明日期和用途和金额和收款单位,出纳有关人员不得签发不确定日期的支票,不得签发任何种类的空白支票,银行票据应分别加盖财务章及法定代表人名章。持票人领取票据后,须在票据存根上签字或盖章确认。(5)空白支票由出纳统一保管。因故作废的支票,出纳须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支票应作为凭证的附件粘贴于凭证之后。第二十条出纳员应逐日逐笔登记银行日记账,并每日结出余额。出纳应每月根据银行对账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账,查明未达账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对账单应每月装订入册。第四章资金结算中心管控管理第二十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各子
10、公司的资金管控管理与核算,充分发挥公司资金的整体协调效应,降低公司总体财务费用,并加强对公司资金的监督管控管理,特设立结算中心,对资金实行集中控制。第二十二条资金结算中心的职能(1)集中所属公司的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等)统一运作,减少资金占用和资金成本,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2)核定所属子公司日常留用的现金余额;(3)办理所属子公司之间的往来结算,计算所属子公司在结算中心的现金流入净额和相关的利息成本或利息收入;(4)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所属子公司办理借款和经费划拨,调控和监督所属子公司资金的运行;(5)利用公司的规模优势,统一进行对外筹资;(6)向所属子公司提供资金信息,监督所属公司资金的使
11、用第二十三条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管控管理方法方式(一)实行收支两条线的资金管控管理办法1和收支两条线指由结算中心为所属子公司分别开立收入专户和支出专户,各子公司所有收入均纳入收入专户核算,所有支出均通过支出专户划转。2和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收入专户,一切收入均应通过其收入专户及时划入资金结算中心在银行开立的账户。各子公司的收入专户资金除向资金结算中心划转外,不得支取和挪用。3和各子公司正常业务需要资金时,由资金结算中心向子公司基本账户划转。4和资金结算中心核定各子公司的日常零星支出,确定最高现金库存限额(数额待定),各分公司应将每日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收入及时缴入其收入专户,并及时划转到结算中心账户。当
12、各子公司因业务需要超过核定限额的现金时,必须事先向结算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公司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留用。(二)建立资金使用内部审计制度规章1和各子公司应严格按批准的用途使用资金,不得虚列或转移资金用途。2和资金结算中心定期或不定期对各子公司的资金使用进行审核,发现挪用和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或虚报资金使用计划和套取公司资金的,除追究直接当事人和主管经理的责任外,按违规资金额的5%扣罚子公司负责任人工资。3和各子公司应积极配合审计有关人员的日常审核工作,不得隐瞒和无理拒绝或妨碍审计工作。4和审计有关人员执行审计任务时,应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大公无私,依法依规履行稽核职责,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隐瞒或虚
13、报情况。(四)建立资金结算中心与子公司定期核对往来账项制度规章1和各子公司的收入转入公司指定的收入账户,其资金仍归各子公司所有,公司集中所有资金统一运作和合理调配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资金结算中心负责任记录每项收入的往来账项。2和各子公司会计有关人员应按月主动与资金结算中心核对往来账款,确保往来账项准确无误。3和如往来账出现不一致的情况,子公司会计有关人员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纠正。4和资金结算中心和子公司会计有关人员应及时到开户银行查对账单,据以进行账务处理。(五)各子公司的对外筹资业务统一由所属的结算中心进行,各子公司不得自行对外筹资。第二十四条内部资金融通(1)各子公司集中至结算中心的
14、资金由公司资金结算中心计算其账户余额对应的利息金额,并在年底按各公司存入资金情况,按年给予0.5%。奖励。(2)各子公司向资金结算中心融资,由资金结算中心向资金融入单位收取利息。(3)各子公司应根据资金计划制定年度的融资计划,由结算中心统一安排资金融通;(4)在安排资金融通时,结算中心统一考虑资金成本,应优先安排内部资金融通;(5)内部资金融通的程序:1. 资金融入单位填写内部资金融通申请,申请须注明借款原因和金额和期限和用途和资金占用费率和还款计划以及逾期不还的罚则等,由所在公司总经理签字或盖章后,报资金结算中心;2. 资金结算中心审核后交该资金结算中心财务负责任人审核;3.财务负责任人提交
15、商城总部财务副总审批。第五章资金计划管控管理第二十五条基本原则(一)公司所有资金收支必须纳入计划及预算管控管理;(二)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进行;(三)资金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做出,并随预算的调整而调整。第二十六条资金计划的编制(-)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两部分(资金收入是指经营中协议合同收入,资金支出是指经营中采购支出,固定资产支出,以及其他成本及费用支出);(二)资金计划编制的组织机构部门为各级财务机构部门,子公司的财务机构部门组织本机构部门的资金计划编制,公司总部财务机构部门组织总部的资金计划编制,并汇总整个公司的资金计划;(三)每年年末,各级财务机构部
16、门根据各业务及职能机构部门编制的业务预算及资金收支计划编制年度资金计划,报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年度资金计划制定后,应分解成季度资金计划和月度资金计划,季度和月度资金计划采取滚动方法方式编制。第二十七条资金计划的执行(一)资金计划制定后,各单位应严格执行资金计划;(二)财务部为资金计划执行的监督机构,负责任根据资金计划监督各单位的资金支出;(三)未编入资金计划的支出,原则上财务部可以拒绝办理。确因外界情况修改变更等特殊原因造成的,而且是公司必须的支出,经公司最高相关领导人审批后财务部予以安排资金进行支付。计划外资金审批程序同预算外支出审批程序;(四)财务部对发生的计划外资金使用必须查明原因和进
17、行记录并对该机构部门进行提醒。第二十八条资金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一)各子公司财务部每周编制本单位资金收支情况及余额周报,上报至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编制总部资金收支情况及余额周报,并汇总公司的资金周报。(二)各子公司财务部每月编制本单位资金收支情况及余额月报,上报至公司财务部,公司财务部编制总部资金收支情况及余额月报,并汇总公司的资金月报,为下月资金计划的制定提供参考。第六章资金收入管控管理第二十九条资金收入的分类:资金收入分为以下几类(-)经营活动资金收入:1 .销售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2 .收取的租金;3 .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收入。(二)投资活动资金收入:1 .收回投资资
18、金;2 .分得的股利资金;3 .取得债券利息收入;4 .处置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资金净额;5 .收到与投资活动有关的其他资金。(三)筹资活动资金收入:1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2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第三十条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管控管理(-)各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所有经营活动的资金收入都应足额存入银行,收入账户的资金还应集中至公司的资金结算中心;(二)公司对于重大的协议合同划分权限进行管控管理控制,具体方法方式如下:协议合同类型协议合同标的协议合同签订审批权限工程施工协议合同万元以上公司总经理万元至万元主管副总万元以下子公司总经理其
19、他协议合同万元以下总经理万元至万元主管副总万元以下子公司总经理第三十一条投资活动资金收入管控管理(一)本次项目投资责任人负责任投资资金的回收及取得的收益,对于投资失误或资金无法收回的本次项目投资责任人要承担相关的责任;(二)结算中心应根据投资协议合同及年终决算情况,准确计算投资收益,督促投资收益按时收回;(三)出售报废的固定资产必须有财务机构部门的报废鉴定和主管相关领导签署报废意见和完备的出库手续和相关相关领导同意出售的决定,收取的资金要即时入账;(四)转让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效的协议合同按期收回资金;(五)各结算中心要合理安排和监督资金及时入账,确保资金流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20、第三十二条筹资活动资金收入管控管理(一)资金筹集的原则1.合法性原则:资金筹集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法规和规章,接受国家的宏观调控;2. 适量原则:合理预测资金需要量,防止盲目筹资;3. 时效性原则:安排好资金供应时间,确保资金筹集与生产经营的协调一致;4. 最低资金成本原则:综合分析各种筹资渠道,分析各种筹资成本,求得各种筹资方法方式最佳组合;5. 资金结构合理原则:使财务风险与获利能力控制在最合理的水平。(二)资金筹集渠道及审批程序1. 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贷款:由结算中心提出申请,总部财务部审核并拟定方案,财务副总复核并审批;2. 股权及债券融资:由子公司财务部提出申请,总部财务副总复核,
21、总经理办公会审批;3. 其他筹资方法方式:视具体情况由相关公司的财务机构部门提出方案,由总部财务部及财务副总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第七章资金支出管控管理第三十三条资金支出审批的基本原则(一)事前审批与事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公司所有的资金款项在支出之前必须有相关责任人审批,支出之后,也应由相关责任人对实际支货款支付项进行审核;(二)区别对待原则根据不同子公司的现状及在公司发展战略中的地位采取不同的控制力度,对各子公司区别对待;对不同的事项采取不同的审批办法,区别对待。(三)重要性原则对于子公司的事项,豫园商城只对重大事项进行审批,级别越高的相关领导或审批机构,审批的事项越重大。第三十四条
22、对于子公司的资金支出,豫园商城主要对下列事项进行审批:重大资产购置和重大采购支出和重大研发支出和对外投资和担保和借款和工资总额及其他重大支出。第三十五条子公司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说明:审批权限分三类:1和审核:指管控管理机构部门及主管相关领导对该项开支的合理性提出初步意见。2和审批:指有关相关领导经参考“审核”的意见后进行批准。3和核准:指财务主管根据财务管控管理制度规章对已审批的支货款支付项从单据和数量上加以核准并备案。支出事项申请机构部门经办人所在机构部门决策层财务部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副总总经理生产性固定资产购置元以下提出审批核准至万元提出审核审核审批万元以上提出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非生产性固定
23、资产购置元以下提出审批核准至万元提出审核审核审批万元以上提出审核审核审核审批采购相关货物款项支付万元以下提出审批核准万一万元提出审核审核审批万元以上提出审核审核审核审批工资和奖金和福利提出审核审核审批对外捐款赞助提出审核审核审核审批对外投资提出审核审核审核审批第三十六条公司总部预算内资金审批权限支出事项经办人机构部门负责任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长财务副总总经理固定资产购置元以下提出审核核准至万元提出审核审核审批核准万元以上提出审核审核审核核准办公用品培训费其他费用支出元以下提出审核核准元以上提出审核审核审批核准对外捐款赞助提出审核审核核准对外借款或担保提出审核审核核准对外投资提出审核审核核准注:差旅费和通讯费和业务招待费按照公司规定的报销标准及审批权限执行第三十七条预算外资金的审批原则上严格控制预算外资金的支出,如确需支出,需由申请单位说明具体理由,并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一)子公司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相关流程为:经办人提出申请,机构部门负责任人审核,所在公司经理审核,商城财务部审核,商城财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二)公司总部预算外资金的审批相关流程为:经办人提出申请,机构部门负责任人审核,财务部审核,财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本制度规章的解释权归商城财务部。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规章自下发之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