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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林研培养(2023)20号关于公布2023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资助名单的通知各教学院(部):2023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经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学院审查初评名单及项目申请材料后,根据学校该项目下拨的经费额度、参会形式、研究生类型等情况,决定对23项予以资助(具体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资助范围1 .会议注册费2 .国内外差旅费和补助费(国内差旅费仅限北京市以外地区举办的学术会议)二、资助方式和金额所有报销在学校财务处规定范围内实行实报实销的原则,国际会议资助总金额最多不超过22000元人民币/人/次,国内会议最多不超过5000元人民币/人
2、/次。三、受资助者应在会议结束后10天之内(假期顺延)持参会票据以及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参加国内学术会议情况汇报表、口头报告/海报张贴的证书/照片以及其他材料,如论文(摘要)集封面、论文(摘要)所在目录页、文章(摘要)页等复印件(如有,则需提供)(各一式一份)到研究生院审核,审核前须将电子汇报材料(命名方式:学号-姓名-学术会议汇报材料,其中照片格式为jpg格式,证书格式为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yuepengsong,审核通过后办理相关费用报销手续,费用报销程序及报销金额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请见校财务处网站)。特别注意:会议所需费用请参会者自行垫付,外出参会时妥善保存好有关通知和票据(如
3、会议通知、交通费、会议费、住宿费等)。四、拟资助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本次资助资格:1 .未成行者;2 .资助名单确定后受到处分,或有学术不端行为的;3 .未经研究生院批准而擅自变更会议或改变会议行程者;4 .已参会但未根据申报的参会形式进行学术交流者;5 .无故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汇报材料者;6 .汇报材料内容不完整、或汇报材料中提供虚假信息者。五、会议出行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并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健康管理措施。如果会议地发生疫情,则该地区在恢复低风险地区之前禁止实地参会。附件:2023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学术交流资助名单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3年5月9日主题词:2023年第一批研究生国内外学术交流资助通知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2023年5月9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