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乡镇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含表格)共2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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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乡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含表格)某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乡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含表格)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深刻吸取福建泉州“3.7”、山西襄汾“8.29”、江苏苏州“7.12”、湖南长沙4.29”等房屋倒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根据省市县统一安排,经研究,决定在全镇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环境。一、目标任务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动态清零”的原则,以改善民生为导向,以C级、D级危房、自建房和违建房

2、整治为重点,采取维修加固、拆迁安置和违法治理等多种方式,有序推进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22年8月中旬,力争用100天时间全面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科学制定整改措施,从严从快分类处置,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二、工作安排(一)全面排查、摸清底数(2022年5月1日至5月2日)。1.排查范围: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对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既有房屋(包括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等)进行全方位、拉网式排查,2022年4月30日前未完成竣工验收手续的在建房屋建筑工程不在本次排查整治范围之内。2 .重点排查:对原已排查鉴定为C级、D级危房且未整治到位的房屋、具有明显感官安全隐患的疑似危房、自建

3、房、违建房、改变原有使用性质的房屋、临时性房屋,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在扎实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建立7个台账: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附件2)及汇总台账(附件3)、1998年以前建造房屋台账(附件4)、疑似危房台账(附件5)、自建房违建台账(附件6)、自建房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类台账(附件7)、临时建筑台账(附件8)。(二)分类处理、重点整治(2022年5月20日至7月10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和安全生产管理“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工作要求,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及时明确危房治理责任主体,边排查、边整改,分类处理、重点整治、动态

4、清零。1.对已鉴定为D级危房尚未整改到位的,一律依法发布危房公告、一律依法限期搬离、一律依法阻隔封贴、一律实施依法拆除。对唯一住房的可利用安置房、中转房过渡安置;对一户多基的房屋,限期依法拆除;对村集体、国有土地及单位危房,由产权单位自行搬离,自行拆除。对于鉴定为C级危房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及时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3 .对于排查的疑似危房,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对疑似危房的安全鉴定,建立完善的危险房屋台账。经排查为疑似危房的建筑房屋,要及时督促产权人(使用人)委托有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检测,并及时将鉴定检测结果汇总上报至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

5、导小组备案,按照统一安排部署,及时进行分类处置。4 .对于自建房中存在擅自违建、违法改扩建的,由镇城建办核实情况后上报县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于自建房改变用途,经鉴定为C级、D级危房的,一律不得出租和从事商业经营,并按照C级、D级危房的处置方式解危处理。对农村危房,采取农户自查、乡镇排查、县抽查,实施动态监测、动态清零。5 .严格控制临时用房的审批,严格监管临时用房的使用,对擅自建设临时用房或审批期满继续使用临时用房的,坚决依法拆除。(三)建章立制、长效管理(2022年7月10日至8月10日)。1.加快建立“责任人自查、基层网格排查、部门联查、第三方专业检查、镇政府督查”核查的常态化城乡房屋

6、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健全完善日常管理制度。6 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房屋安全管理,配齐配强专门人员,建立完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确保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7 .坚持乡镇属地管理责任、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责任,结合乡村振兴、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统筹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8 .建立“两违”治理长效机制,重点查处无手续建房,擅自改扩建建房,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功能的自建房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制止、第一时间拆除,加快清理存量,坚决遏止增量。三、工作职责(一)落

7、实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属地管理责任。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辖区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负责对本辖区内所有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查,对发现的疑似危房,及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鉴定,明确整治措施;对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负责督促责任人落实整治资金,制定整治方案,及时进行整治;在完成整治前,应督促采取相应的临时避险措施。负责对相关责任人制定的隐患处置“一房一方案”进行备案审核,建立完善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台账,限期整改,并实行销号管理。负责辖区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中相关数据汇总、上报工作。(二)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对房

8、屋安全负主体责任,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对房屋安全隐患积极主动整改整治。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加强对物业服务区域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三)落实房屋安全排查整治部门监管责任。镇城建办负责全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各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的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为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同时加大巡查巡检力度,发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提前制止、及时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成灾之前。其他相关镇直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对管辖行

9、业开展房屋安全地毯式排查、建立台账。其中:镇中心学校负责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机构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民政办负责养老和福利机构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负责查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镇市场监管局负责食品、药品、车站、民宿、等所涉及经营场所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应急办负责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镇派出所负责宾馆、旅馆、KTV、足浴、网吧等特种行业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镇卫生院负责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同时,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含所属单位、改制单位)机关用房、房改房、已售商品房等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10、四、工作措施(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XX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负责人是本区域、本系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二)强化政策宣传。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要周密动员部署、加强政策宣传,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广泛宣传城乡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相关要求,增强广大群众对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意识,筑牢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群众基础。(三)突出工作重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在开展排

11、查整治工作过程中,重点对自建房、自建房中改变用途用作经营、违法改扩建、人员密集场所、失修失养房屋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排查,分类建立台账;整治过程中按照“分类处置、先急后缓”的原则,先行整治鉴定为D级的危房,确保不出现房屋安全事故。(四)强化督查检查。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附件:1 .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2 .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3 .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4 .全县城乡房屋

12、建筑调查统计表(199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5 .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疑似危险房屋);6 .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违建建筑类);7 .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类);8 .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临时性建筑)镇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地址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路号(街巷)房屋或单位名称产权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机构代码)建筑层数O1.层02层0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建造年代01980年及以前019811990年019912000年020012010年02011年及以后结构类型。砖石结构(预制板

13、)。砖石结构(非预制板)。土木结构0混凝土结构0钢结构0混杂结构0其他建造方式0自行建造。建筑工匠建造0有资质的施工队伍建造。其他土地性质。集体土地0国有土地用地手续。有0无规划建设手续0有无竣工验收手续。有0无房屋登记手续0有0无是否改造。是0否改造次数。改造1次0改造2次及以上改造内容楼顶加层周边扩建”楼内夹层改变承重结构”其他是否用作经营。有。无主要用途:。出租0餐饮服务0民宿宾馆0批发零售。医疗卫生0休闲娱乐0生产加工0仓储物流0养老服务。其他(请填写具体用途)经营审批手续0有0无地质灾害隐患判断0存在。不存在隐患类型:人工斜坡”自然斜坡”危岩泥石流沟其他安全隐患初判。基本安全。存在风

14、险风险部位”墙体“开裂”倾斜“风化”其他梁柱“开裂倾斜露筋”其他地基“沉降”滑移“开裂”其他”屋面“破损”开裂变形”其他楼板“开裂变形”露筋”其他”其他安全鉴定或评定OA级OB级OC级OD级器器/地基“屋面楼板”其他O已整治O计3前半年内整治0计划1年内整治0无整治计划0其他填报人(签名):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汇总表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街道(乡镇)社区(村)地址:产权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身份证号(机构代码)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地性质(有、无)用地手续(有、无)规划手续有无房屋登记手续(有、无)竣工验收手续是否改造(改造内容)是否

15、用作经营是否有审批手续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隐患安全隐患初判是否经过鉴定鉴定等级风险部位:墙体、梁柱、地基、层面、其他楼板整改情况及整改计划备注*组*路(*街*巷)*号(1998年以前建造的房屋)联系E目话:填二报时间:年月日用途居住人数地上层数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安全情况是否经过鉴定鉴定等级备注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序号区(市县)街道(多镇)社区(村)产权人单位/人土地性质结构是否自建房套数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疑似危险房屋)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序号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产权人位/人土地性质结构是介自建

16、房套数用途居住人数地上层数建筑面积建造时间安全隐患初判是否经过鉴定鉴定等级整改情况及整改计划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违建建筑类)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区(市县)街道(乡镇)违法建设地址违法建设单位或个人违法建设基本情况备注建筑结构违法占地面积(m2)违法建筑面积(m2)违法占地类型违法建设时间使用功能户数居住人数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改变用途用于经营类)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心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产权单位/人是否自建房建造时间房屋结构原设计用途现实际用途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备

17、注全县城乡房屋建筑调查统计表(临时性建筑)填报单位:县(乡/镇)人民政府填表人:联系电话:填报时间:年月日序号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所有人建造时间用途是否经过规划审批是否居住居住人数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计划拆除时间备注某镇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4月29日,湖南长沙市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坪社区一居民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在我镇发生,根据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决定在全镇范围开展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

18、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以自建房屋为重点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二、工作目标对全镇所有自建房屋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

19、系。三、整治任务(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为全镇行政区域的所有自建房屋,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尤其是重点排查将自建房屋改建改用为宾馆、饭店、集贸市场、学校、养老、医疗卫生场所、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隐患,逐一建档造册,实行清单台账管理。对存在非结构性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建筑等老旧自建房屋以及擅自改

20、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要督促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对疑似危房,要督促房屋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尽快委托安全鉴定,根据鉴定结论采取相应措施处理。对已鉴定为危险房屋的,要组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拿出解危方案实施解危,在实施解危前,密切关注危房及疑似危房的情况,出现险情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坚决杜绝人员伤亡事故。(二)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应按设计用途使用房屋,严禁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和主体结构(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拆改柱、梁、承重墙等行为)。(三)落实自建房屋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各有

21、关部门要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分别督促行业领域内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其中:中心校负责督促学校、幼儿园和校外培训机构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济信息服务站负责督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生产用房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办负责督促宗教活动场所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民政办负责督促养老机构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土管所负责查处房屋使用人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定的房屋用途的行为并督促整改;文化站负责督促网吧、歌舞厅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卫生院负责督促医疗卫生用房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

22、作;农综站负责组织指导村庄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并督促农业合作社等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派出所负责特种行业许可证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商贸服务业、废品回收站、宾馆等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市场所负责指导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和集贸市场、托管机构房屋的使用安全责任人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司法所负责政府有关房屋建设管理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强化法治保障;安全办要加大对非法违法建设行为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力度,加强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各村(居)要推进辖区内农民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切实落实属地责任,确保专项行动有效推进。(四)

23、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要求,要发挥村(居)两委、网格员、邻长作用,统筹建立本地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压实属地安全管理责任,保障每个片区有专人巡查、专人负责,及时发现和处置自建房屋安全问题。四、时间安排摸底排查(2022年5月至6月)即日起,各村(居)、镇直各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自建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1 .开展全面排查。各村(居)要结合本辖区自建房底数对自建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排查时要对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2 .

24、突出排查重点。在全面排查的同时,要聚焦用作生产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对利用自建房屋开设的餐饮饭店、宾馆、超市、农资店、棋牌室、浴室、民办幼儿园、私人诊所、手工作坊、生产加工场所、仓储物流、养老服务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重点排查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五、集中整治(2022年7月至12月)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为重点开展集中整治。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1.制定方案。要根据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集中整治方案,明确集中整治重点、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3 .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

25、屋,要及时组织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改整治措施和时限。4 .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进行整治。5 .建立台账。镇村两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三)巩固提升(2023年)各村(居)、镇直各部门在摸底排查和集中整治基础上,健全自建房屋全过程管理制度,健全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机构和队伍,持续动态推动安全隐患房屋改造,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建立自建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协调机制,明确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工作流程和责任单位,开展集中调度、联合执法,确保各环节工作落到实处。(二)严肃责任追究。各村(居)、镇直各单位要确保排查整治不打折扣、不走过场。因排查治理走过场、隐患整改不到位、防控措施未落实导致发生房屋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倒查,从严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群、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参与房屋安全隐患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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