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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促进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省市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三年行动计划,以智能化、数字化赋能企业发展,强化产业链质量协同,优化质量创新生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和数字化转型(以下简称“智改数转”),助推我县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围绕加快建设长三角先进制造业基地和“四化”同步集成改革示范区,立足全县“2+3+N”产业体系和10条重点产业链,以推动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支撑智能强县和网络强县建设为目标,着力构建以网络为基础、智能为核心、平台为助力、安全为保障的制造业生态体系,形成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的制造业发
2、展格局,显著提升制造业发展质量、效率与价值。到2024年,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全面实施“智改数转”,劳动生产率年均增幅高于增加值增幅;重点企业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5%,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超过80%,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90%。二、重点任务(一)实施强基壮脉工程1 .构建高质量园区网。推动网络运营商构建超大容量、超低时延、超高可靠性的高速5G互联网,部署满足产业互联、政企互联远程运维、视觉检测等企业需求的高质量园区网;鼓励引导工业企业接入100M以上互联网专线。到2024年建成开通5G基站超IOoo个,所有园区实现5G网络全覆盖。(牵头单位:通管办责任单位:工信局、铁塔公司、电信公司、移
3、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园区、各乡镇街道)2 .推动企业内网改造。在5G网络深度覆盖的基础上加快推进5G在各领域的广泛应用,鼓励企业与网络运营商对接合作,利用5G、边缘计算、区块链、IPv6(互联网协议第六版)等技术,加快改造企业内网,提升企业生产设备联网率。(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通管办、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园区、各乡镇街道)3 .构建企业服务云平台。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涉企政策归集、企业数据汇总、信息精准投送等功能为一体的县、园区(乡镇、街道)两级综合服务云平台。到2024年,完成各园区、乡镇(街道)及企业的联网接入。(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大数据中心、各园区、各乡镇街
4、道)(二)实施龙头带动工程4 .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探索一行业一平台培育,推动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平台带动产业链资源有效协同,深化产业链供需对接。采取重点突破、链式培育、面上提升的“点、链、面”式数字赋能产业链,实现“以点带链”“以链促面”的产业强链发展格局。到2024年,创建省重点工业互联网平台2个。(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5 .推进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建设。鼓励引导产业链重点企业应用全国跨行业、跨领域和特色行业类工业互联网平台,依托平台实现制造系统优化和生产模式创新,培育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加快形成“一行业一标杆”。到2024年
5、,创建市级互联网标杆工厂10家,力争创建省级互联网标杆工厂1家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6 .推动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鼓励行业龙头或领军企业进行工业互联网平台的行业应用和二级节点的标识解析深度整合,建设和运营一批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加快形成面向重点行业的规模化标识解析服务能力。到2024年,力争二级节点新接入企业超过60家,标识注册量达2亿。(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7 .推进“5G+工业互联网”融合发展。聚焦设备协同、辅助装配、质量检测、智能理货、环境监测等5G典型应用场景,推动龙头骨干企业与专业服务机构、通信运营企业开展深度合作。
6、到2024年,实施“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项目6个。(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三)实施百企智造工程8 .组织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鼓励企业通过优化生产工艺、机器换人、购置智能化生产设备等措施实现零地增资,降低生产成本,不断提高企业的智能化水平。到2024年,组织企业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150个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9 .建设智能车间和智能工厂。分行业分领域制定智能制造示范标准,支持重点骨干企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软件和控制系统,开展车间智能化改造,培育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智能工厂,引领行业智能化发展方
7、向。到2024年,推广应用先进机器人500台以上,建成市级以上智能车间30个、争创省级智能工厂1个。(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10 .推进智能硬件和装备研发应用。分行业梳理智能硬件和装备供给短板,支持企业研发智能制造设备,每年新增省认定智能制造领域首台套装备及零部件1个以上。支持企业集成应用数字化技术对主要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改造,每年推动实施5个以上重点项目,提升核心装备和关键工序的智能化水平。到2024年,推广应用首台套装备2个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四)实施数字转型工程11 .推动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以产业链头部企业为重点,围绕传
8、统装备联网、生产工艺优化、进度智能管控、能源效率优化等环节。到2024年,实施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40个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12 .推进企业“上云”转型。推动企业充分依托云平台,根据实际需求购买服务,租用系统,应用成熟的设计、管理、仓储、供销等云软件和云服务,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和新旧动能接续转换能力,降低企业信息系统构建成本,帮助企业快速形成信息化能力,提升综合竞争力。到2024年,新增三星级以上“上云”企业200家以上,其中规上企业150家以上,力争规上企业“上云”率超60%。(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园区、各乡镇街道)1
9、3 .推进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组织引导企业登录“省两化融合服务平台”开展线上评估诊断。以产业链头部企业为重点,组织咨询机构为企业开展两化融合诊断、贯标2.0宣贯和专题培训等活动。到2024年,新增两化融合管理贯标企业20家。(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五)实施支撑配套工程14 .培育优秀服务机构。支持制造业龙头企业剥离“智改数转”业务部门成为独立法人。培育引进两化融合、两业融合、绿色制造、智能制造、网络信息安全等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到2024年,引进和培育优秀服务机构2家。(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各园区、各乡镇街道)15 .推动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应用。大力引进
10、培育数据标注、挖掘、分析应用等业务能力的加工企业,征集制造业企业工业软件需求,支持优质工业软件和工业APP开发,鼓励自主可控工业软件应用,重点推动工业企业“智改数转”优先选用省工业软件供给清单内产品。到2024年,全县软件业务收入突破50亿元。(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各园区、各乡镇街道)16 .推广优秀解决方案。支持行业标杆企业、装备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开展综合性解决方案的研发与应用,向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转型;支持企业围绕工业设计、总集成总承包、柔性化定制、检验检测服务等方向进行服务化改造提升。聚焦省工业互联网平台、标杆工厂、星级“上云”等3个创新方向,每年遴选优秀服务机构对有数
11、字化改造意向的15家产业链头部企业数字化情况进行咨询诊断,推动企业实施“智改数转”项目。总结提炼“智改数转”经验做法,每年征集和遴选优秀应用场景和实践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到2024年,纳入市级以上优秀解决方案典型应用场景和案例3个以上,创建市级以上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3家以上、生产性服务业示范企业3家以上。(牵头单位:工信局责任单位:发改局、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三、扶持政策(一)鼓励智能化改造升级。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工厂的奖励150万元;对获批省级示范智能车间的奖励40万元、市级示范智能车间的奖励5万元;对企业购置工业机器人、机器人集成系统或智能化制造系统用于提
12、高生产效率的,给予企业设备购置款5%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采用智能化水平领先的单台套设备,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的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10%、软件及技术费投资额的30%给予最高5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二)支持“智改数转”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围绕重点产业链上“卡脖子”技术需求,组织实施产业关键技术研发计划,促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原创技术和产品,对企业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产生的研发费用给予30%补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首次获得国家级、省级首台(套)重大装备及关键零部件认定的,分别给予150万元、8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工信局、财
13、政局)(三)支持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项目建设。对列入当年市级以上企业数字化改造提升重点项目计划、信息化实际投入超过50万元的项目,按信息化投入的8%给予奖励,最高4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四)支持工业互联网建设。对当年获得省级以上认定的工业互联网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奖励150万元,行业级、区域级、供应链平台奖励80万元,企业级平台奖励40万元。对当年获省、市认定的工业互联网标杆工厂分别奖励50万元、5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五)支持企业上云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鼓励企业加快互联网与制造业深度融合步伐,对当年获省认定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上云”企业分别奖励15万元、8万
14、元、3万元。鼓励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2.0,对当年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评定的企业,按照评定分级,5A级、4A级、3A级、2A级、A级分别奖励25万元、20万元、15万元、12万元、8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六)支持“智改数转”服务机构建设。对注册在我县的智能制造、数字化服务机构,单个机构年服务收入达300-500万元、工位1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年服务收入达500万元以上、工位20人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5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七)落实“智改数转”贷款贴息奖励政策。对在综合金融服务等平台获得智能化改造提升项目贷款的企业,积极争取享受省级财政按照项目
15、贷款额1%的贴息奖励。同时,市、县两级财政按照项目贷款额的1%给予贴息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奖励额度不超过400万元。(责任单位:工信局、财政局)四、保障机制(一)加强组织领导。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制造业“智改数转工作组织协调,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强化统筹协调、凝聚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发改局、财政局、金融办、人才办、人社局)(二)加大人才培育。引导企业推行首席信息官(CIO)制度,设立专门信息化部门、配备专业信息化人才,为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建立企业首席信息官(ClO)联盟,组织开展论坛沙龙、政策宣贯、研习交流、走访游学等活
16、动,努力培育我县企业“智改数转人才队伍。(责任单位:科技局、人社局、工信局、人才办、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设立“智改数转专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有效投入补助等方式,支持工业企业“智改数转”。全面落实“智改数转”各项优惠政策。(责任单位:金融力、工信局、各园区、各乡镇街道)(四)营造良好环境。强化宣传引导,培育一批转型效果好、示范性强的“智改数转”先进典型,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精准化宣传推广对接,扩大示范带动效应。组织行业龙头企业、科研院所、技术专家总结“智改数转”成果和经验,加强技术交流,凝聚发展共识。(责任单位:工信局、科技局、宣传部、各园区、各乡镇街道)五、附则同一项目
17、均符合国家、省市县优惠政策的,原则上企业优先申报上级奖励事项,就高选择一项政策享受,在奖励上不重复计奖,获得各项奖励总额不超过企业当年上缴税收地方留成部分总额,奖励资金用于“智改数转项目投入。奖励资金由县财政与税收归属地政府(园区)分担,双方各承担一半(贷款贴息奖励由县财政承担)。凡当年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列入法院被执行案件、严重失信行为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工业企业资源集约利用综合评价等级为C、D类的企业,不得享受上述政策。凡当年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视情兑现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奖励金额的90%。本意见自2023年1月I日起执行,有效期三年。由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实施并负责解释。此前政策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