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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加强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建设的通知根据省电力需求响应实施细则(修订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促进各类电源、负荷与电网的深度互动,整体提升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能力、资源优化配置能力以及清洁能源消纳能力,全力保障居民用电,确保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县电力需求响应能力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清洁能源高融合城市能源互联网为基础,广泛发动各类电力用户积极参与需求响应,充分挖掘系统灵活性调节能力和需求侧资源,实现电力削峰填谷,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提升系统运行效率和电源开发综合能效,建立需求侧管理专项激励资金,向有效参与区域内各类需求
2、响应的用户给予地方补贴,既保障电网运行稳定可靠,也保障企业生产安全运行,同时将缺电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低,营造社会责任共担的良好氛围,维护全社会供用电秩序平稳有序。二、需求响应方式需求响应分为约定需求响应和实时需求响应两种方式。(一)约定需求响应。在响应日前日或响应时段前若干小时,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将收到需求响应中心通过业务支撑平台、手机APP等方式发出的响应邀约,告知响应时间段及响应需量。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在确定参与响应后,可协商确定计划响应量,并在响应时段自行调整用电负荷完成响应过程。需求响应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多轮响应邀约。参与约定需求响应的用电设备须实现用电信息在线监测
3、(数据采集周期为15分钟并接入国家(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线监测平台)。(二)实时需求响应。需求响应中心在确认组织实施实时需求响应后,通过其业务支撑平台与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电能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直接完成响应邀约、响应能力确认和响应执行过程。参与实时需求响应的用电设备应具备以下能力:1 .在线监测:数据采集周期为30秒,上报国家(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线监测平台。2 .远程控制:可接收需求响应中心业务支撑平台发出的负荷调控指令并在1分钟内(秒级)开始执行。3 .响应状态设置:出于安全性或经济性考虑,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改变特定线路或
4、设备的响应状态(参与或不参与响应),并通过系统接口实时告知国家(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线监测平台。4 .对用电线路或设备的负荷调控,可通过加装专用远程控制终端或与电能管理系统(生产管理系统、自动化系统、控制系统)、智能家居管理系统等实现对接。实时需求响应过程必须确保安全,须充分考虑生产工艺、流程实际情况,结合用电设备运行特征,在要求响应时段内实现用电负荷科学有序调控。5 .通信报文加密:监测数据上报及控制指令下发报文均按国家(省)电力需求侧管理在线监测平台要求进行加密(居民家庭用电参与实时需求响应暂不做此要求)。出于用电安全考虑,需求响应中心在响应结束后只发出响应解除通知,不发送自动复电指令,各
5、电力用户(负荷集成商)在收到响应解除通知后自行复电。三、补贴方案(一)地方补贴标准。对有效参与省级发起的需求响应且已纳入省级补贴范围的用户,在省级补贴的基础上,额外给予2元/千瓦的地方固定补贴。全县年度补贴总额不超过60万元。需求响应地方补贴范围及补贴对象以每次需求响应具体通知明确的响应范围、响应时段及最终有效参与响应用户为准(不包括因电力设备检修、故障抢修、电力施工等引起的需要用户配合的停限电)。地方补贴仅针对符合需求响应要求的供电公司直供电用户发放。(二)响应成效评估标准。参照省能源局最新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三)响应结果公示。由县供电公司提供补贴清册,由县政府定期对响应电量、响应成效、补贴金额进行公示,公示期一周。(四)补贴核发。补贴资金按照公开、透明原则安排使用,对已完成公示的响应补贴清册,经县发改局核准后,县财政局按照核准补贴清册发放补贴。四、其他事项本通知有效期为发文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