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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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促进新型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效,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和财务管理,探索创新农村集体所有制有效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推动持续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维护好实现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夯实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制度基础和物质基础,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届全会精神,坚持以提升村级集体经济总体发展实力、培育一批持续快速增长的经济强村为目标,以切实转变发展方式、积极拓宽发展路子为要求,持续深化我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创新集体资产运营机

2、制,充分发挥镇级统筹功能,强化村级主体作用,为加快富民强村、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二)目标任务。通过“创新思路模式、深化协同融合、建强基层组织、规范财务管理、加大扶持力度、加快人才培养”六措并举,探索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七条”路径,构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四项”机制,使全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权属关系全面明晰、资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经营发展机制更加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全面理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持续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自我发展能力、组织生产能力和服务成员能力显著提升。力争到“十四五”末实现“两倍增一清零”目标,即村均集体经营性收入倍增,200万元以上村数量倍增,低于50万元以

3、下村实现清零。二、推进措施(一)创新思路模式,拓宽发展路径。1 .发展土地经济。通过自主经营、入股、公开发包的方式,增加村集体收入,实现资源效益最大化。对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收回的零星土地,通过“小田并大田”合理调整、聚零为整,实现连片开发、集中发包,切实提升现代农业规模效益。统筹推进土地流转,整合集体溢出土地,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指标增减挂钩机制,实现集体经济增收。积极盘活利用农村闲置低效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依法开展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通过出让、入股联营等方式,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权益,拓宽集体经济组织增收渠道。2 .发展物业经济。支持升级改造旧村部、老学校、

4、农村设施大棚、闲置厂房等村级固定资产,变闲置资产为高效经营性资产,增加村集体租赁收入。结合招大引强,实施“腾笼换凤”,有效盘活低效闲置资产。支持村集体结合当地产业特色建设花木、果蔬、木材等各类产品交易市场。支持村集体整合资金建设厂房、农业设施大棚、商业用房、广告牌等。鼓励村集体推进植保、烘干、仓储、冷链等设备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帮扶资产管理制度,对县乡两级统筹使用帮扶资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权属及收益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实现保值增值。3 .发展服务经济。引导村集体发展农业生产服务业,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机、农药等技术和信息等服务。结合新型

5、农村社区建设,支持村集体组建物业服务公司,承接设施设备养护、清洁绿化、安全保卫等物业服务。鼓励村集体组建劳务合作社,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多种形式的劳务服务。支持有条件、有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承接乡村各类中小型项目,增加村集体收入。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组织对外流转土地的,可依法收取一定的基础设施使用费和土地流转管理服务费。探索在村级资金存放管理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民主决策,选择相对优惠的存款服务方式实现集体资产的保值增值。4 .发展“飞地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打破地域界限,发展“飞地经济”,引导集体经营项目向小城市、重点镇、特色镇以及各类工业园区、农业园区和电商园区集中。鼓励整合多个村集体经济组

6、织存量建设用地,在工业园区附近建设标准化厂房、商业公寓、仓储库房等物业项目。鼓励“飞出地”和“飞入地”建立多种利益联结机制,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利共赢。5 .发展旅游经济。鼓励村集体建立集购物、娱乐、餐饮、休闲于一体的乡村旅游接待点,实现劳动力就地转移,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支持有条件的村集体,以现代特色农业和休闲旅游业为引擎,以龙头企业带动为支撑,通过打造田园风光、乡村土特产超市、乡村美食、乡村手工艺品、农事体验、休闲度假等发展当地特色的乡村旅游经济。6 .发展电商经济。鼓励集体经济组织利用农村电子商务平台,打造集体经济发展知名品牌,发展产地直销、网络直销等新型流通模式,推动融合发展。发

7、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形成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畅通、线上线下融合、涉农商品和服务消费双升级的农产品流通体系和现代农村市场体系。支持有产业基础的村集体牵头建设农产品产地批零市场、电商综合服务中心、农村物流快递服务点等,参与产地流通服务。7 .发展产业经济。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培植主导产业,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延长产业链条,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采取租赁、流转无劳动能力或无生产经营技术农户的土地,发展高效农业、设施农业、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示范等项目,带动农民发展优势明显和特色鲜明的主导产业,培植苗木、蔬菜、水果、水产等特色种养植项目,推进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把农民增收和集体经济组织增收结合起

8、来,壮大村集体经济实力。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根据产业特色,加大招商力度,促进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深化协同融合,完善发展机制。1 .支持村村“抱团”机制。突破单个村“单打独斗”面临的资金、区位等瓶颈,抱团发展、飞地造血推动村级集体经济的规模化与产业化。对于位置偏远、资产资源匮乏的村,支持由县或乡镇加强统筹,集中各类财政扶持资金和村集体自有资金,打破地域界限发展“抱团经济”。对于区域优势明显、资产资源丰富的村,鼓励“强强联合”或者“以强带弱”,集中村集体资金,使用预留地,统一规划,统一运营,统一量化股份和收益,发挥抱团集聚效应,提升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2 .巩固村企联建机制。在“万企联万村共走

9、振兴路”行动基础上,持续深化村企合作。推动社会资本与涉农村居联建全覆盖,带动联建村居深度参与农产品加工、商贸流通、乡村旅游等产业链建设,分享乡村产业增值收益。引导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在保障村集体资产安全的前提下,探索“委托经营+保险保障”的经营模式,鼓励将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资源委托给实力较强的优质企业经营,提升集体经济运营水平。3 .健全挂村帮促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帮促机制,推动帮促责任不变、力度不减、投入不降,放大挂村包户和派驻工作队的制度效应。聚焦挂村帮扶责任落实,“一村一策”编制帮扶计划和增收清单,加大招商引资、项目扶持、

10、资金支持等帮扶力度,持续扩大挂钩村居资产规模、提高经营收入水平。4 .探索村社融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与专业合作社、其他经济主体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同投资组建新的混合所有制经营实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条件的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在明确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可以探索组建公司,推广“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带动新型经营主体、农户共同发展壮大。鼓励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创办劳务合作社,开发乡村公益岗位,增加就近就业机会,促进集体和农户双增收。(三)建强基层组织,筑牢战斗堡垒。加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治理机构,实行民主

11、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集体经济组织重大决策参照执行“四议两公开机制”,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党组织提议、党组织和理事会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成员(代表)大会会议决议程序,实现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并报乡镇审核或备案。完善非现金结算制度,规范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开设与管理工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只能开设一个基本存款账户,用于办理日常转账结算等业务,运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集体经济运营管理情况,接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社会监督。以增加集体收入为核心,以清理、整顿、规范村级集体资产管理为手段,盘活村级存量资产。建立集体经济组织财富积累机制,实现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建立村集体权力清单制度,促进农村基层民主

12、治理。(四)规范财务管理,加强资产监督。1 .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贯彻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规定,切实加强集体财务管理。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加强村级债务管控力度,确定村级债务预警指标,建立村级债务预警监测体系,监控和评估债务风险,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新增不良债务。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财务预决算制度,按照“实事求是、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年度预决算方案,报所在乡镇(街道)审核、备案。建立健全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制度,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资源承包、资产租赁、资产处置、生产经营等收支事项,重大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以及非生产性支出,债务管控

13、等方面,在县级以上农业农村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下,乡镇定期组织审计人员对辖区集体经济组织开展业务审计,原则上“一年一审”。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巩固提升村(社区)巡察监督工作质效,共同做好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用好“互联网+监督”载体,加强“三资”平台的日常管理和成果运用,常态化做好平台预警的督促整改,提高集体“三资”监管精准度和针对性。2 .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水平,严格执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流转交易、村集体受承包农户委托统一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也必须全部进场交易的制度规定,进一步丰富农村产权交易品种,逐步实现各类农村集体资产

14、资源全面进场交易,积极拓展产权交易业务范围,逐步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股权、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涉农产权纳入交易范围。探索建立涵盖交易鉴证、抵押登记、政策担保、风险补偿、不良处置等农村产权交易与农村金融相结合的服务模式。积极探索农村小型工程打包入市发包机制,对村级零散工程项目,按同一类别、施工时间段、工程难易度等进行分类,确定打包项目,统一招投标。鼓励引导农民和经营主体的涉农产权市场化交易,构建更加完善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化配置机制。提升农村产权交易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进一步完善交易规则、交易流程、交易合同等。提升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化水平,依托省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推进

15、线上线下交易并行发展。在县乡两级实体交易市场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强农村产权交易软硬件建设,全面推进交易流程、场所建设和服务流程标准化。3 .推进集体资产确权量化。严格执行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规定,落实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对依法属于本集体所有的资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等权利。指导集体经济组织开展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明确重点清查对象,推动清产核资工作常态化,要建立健全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做到资产明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要利用清产核资成果,明晰农村集体资产权属,及时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资产等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明确到所属集体经济组织。常态排查财政资金形成的村级

16、经营性资产,及时开展资产确权量化,确保权属明确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固化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深入推进乡村公共空间治理,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清理回收被侵占的集体资产,清理整顿低价出租、违规发包行为,推动清理规范后的资产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公开交易。对于集体所有的道路、桥梁、学校、卫生室、农田水利设施、体育设施、办公场所及设备等非经营性资产,可以实行“谁使用、谁管护”或由村委会统一运营管护。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移交、委托运营管护的结果要按规定在所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示,接受集体成员和社会监督,防止集体资产流失。4 .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模式。全面推行“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模式,以乡镇(街道)为单位

17、组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公开招聘具有一定资质的人员担任代理会计,在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开展对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务核算、财务管理等工作。明确代理会计工作职责,加强监督考核,建立相应奖惩和退出机制,建立村级代理会计备案管理制度,建立村级代理会计待遇健康增长机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每年对乡镇(街道)会计委托代理中心人员进行培训不少于1次,提升会计委托代理管理水平,保障会计队伍的长期稳定和村级财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5 .探索“政经分开”改革试点。要坚持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政

18、经分开”改革试点,明确村民委员会(涉农居民委员会)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职责定位及关系,先稳步推进村民委员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分设,实现财务分开,后推动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事务分离,实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村民自治组织分开运行。村民委员会主要承担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自治职能,股份经济合作社主要开展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承担好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五)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基础保障。1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对2020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涉农村居,按照每个村居不低于100万元的标准分批次予以补助。村居补助资金由县财政统筹安排。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项目,可作为股本金与

19、企业开展股份合作,但不得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将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涉农村居列为中央、省财政扶持项目的申报对象。2 .建立健全奖励激励机制。建立集体经济发展与村居干部报酬待遇增长挂钩机制,对于完成年度增收目标任务的,鼓励在经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会议通过、乡镇审核同意后,从当年村集体经营收益增量中拿出10%左右的资金激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有功人员。对集体经济发展工作中成绩突出、群众认可且符合基本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带头人,在选聘事业编制人员时优先考虑,在乡镇领导班子换届推荐村党组织书记进班子时优先考虑。鼓励通过实施生活交通住房补助、社会保险补贴、绩效奖励等方式,对集体经济发展贡献突出的外来人

20、才给予奖励。具体实施方案经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决定并报乡镇党委、政府审核后实施。3 .加大税费优惠力度。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可按规定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或参股的各类经济实体可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征免征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符合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可按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减税退税降费等优惠政策。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的捐赠支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4 .强化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无抵押贷款业务,将村级已经成立的、合规运营的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或经济合作社纳

21、入评级授信范围,合理确定授信额度,并给予适当利率优惠。鼓励银行机构开展农机具和大棚设施、活体畜禽、养殖圈舍以及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等抵押贷款业务,拓宽农村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向上争取再贷款、再贴现限额,引导法人银行机构创新信贷产品,加大对村集体经济组织支持。5 .加大土地政策倾斜力度。鼓励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盘活土地资源,形成的建新指标除满足安置需求外,剩余的建新指标优先用于村集体发展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或将指标交易收益返还村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市场化配置收益分配机制,在重要交通要道、重点中心村、城乡接合部等区位优势地区,通过空间布局优化,积

22、极盘活利用农村低效建设用地(含宅基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农业生产、加工、经营、服务设施的,可按规定享受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同等的各项用地优惠。6 .支持参与乡村建设。支持社会资本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展合作,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领域全面取消许可和审批,实行“承诺即入制”。支持有条件、有资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优先承接乡村各类中小型项目。除中央对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有明确规定的支农项目外,单体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下的农村生产生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在完善过程监督、村民监督的前提下,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承建。加大对经济薄弱村的高标准农田项目支持力度,优先

23、将经营性收入在30万元以下村居纳入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范围。(六)加快人才培养,激活发展新动力。探索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加入机制,鼓励外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离退休人员等各类人才返乡返村干事创业,可以自有资金入股或参股,经股民大会或股民代表大会同意后,可担任集体经济组织的理事长、副理事长或职业经理人,可以参与集体收益分红,部分享有集体成员权利,具体享受权利范围和年限等事项由集体经济组织民主讨论决定。支持从事科技创新或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工作的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下乡领办、创办、兴办农村集体经济项目,可以知识产权、资金等要素入股、参股,获取股份收益。支持专业技术人才

24、通过项目合作、短期工作、专家服务等多种形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在基层时间累计超过半年的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评审、岗位聘用的重要参考。鼓励开展规划师下乡服务活动,通过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共建规划师下乡工作站等多种形式,帮助集体经济组织科学编制和实施村庄规划。鼓励临退休干部通过担任乡村振兴指导员等方式参与集体经济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集体经济组织聘请职业经理人,引入懂农村、善经营、会管理的专业人才或团队参与日常运营。三、强化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大局出发,把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和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作为新时期“三农”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5、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指导监督。各级各部门要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共同做好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农业农村部门要切实履行资产监管责任,加强对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业务指导和会计制度实施的培训力度。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村级自治组织村务公开制度落实的业务指导。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用地,做好集体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日常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审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扶持力度,可设立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乡村振兴部门要持续加大帮促力度,指导重点帮促村加快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二)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选育。强化村党组织领导地位

26、,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纳入村干部管理范畴,选拔须经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名推荐并进行县级联审后,按照有关法规和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规定进行选举或任免。理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一般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推选,由成员(代表)大会以差额方式选举产生,一般每届任期五年,逐步调整与村“两委”同步换届。支持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注重选拔政治过硬、懂经营善管理的人员进入管理层,鼓励与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三)加强农经队伍体系建设。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政策要求,加强县乡两级农经机构建设,充实工作队伍,确保力量不减、队伍不散、履职顺畅、运转高效、事有人干、责

27、有人负。要加强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队伍建设,配足配强力量,明确岗位分工和工作职责,定期考核,稳定会计队伍。继续加强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人员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会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力度,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四)加大典型宣传推介力度。各相关部门要联合组织开展调研评估,及时掌握镇、村工作动态,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结合开展“头雁竞飞”振兴村集体经济工作,加强探索创新,注重将比较成熟的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组织开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典型案例推介活动,对资产盘活型、生产服务型、飞地抱团型、农旅融合型、电子商务型、产业发展型、村企共建型、党建引领型等类型先进典型案例,及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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