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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为促进校领导班子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以下简称“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高效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总体要求认真执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围绕党校中心工作,改进和完善领导方式,严格规范决策程序,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有效促进依法行政和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全校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和高效决策。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科室。三、“三重一大”制度的主要内容(一)重大事项决策凡涉及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均
2、属于重大事项决策的范畴。主要内容包括:* .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省、市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 .单位重要会议、文件精神及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的重大问题;* .单位发展战略以及规划的制订和调整。包括党校总体发展目标、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重大活动安排,以及涉及群众、干部职工切身利益重要事项的研究决定;* .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情况;*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内设机构设置、调整的研究决定;* .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变更和废除;* .责任事故、突发事件等事关社会安全稳定和谐重大问题的处置原则和应对方案;* .单位所属资源、资产、资金等“三资”
3、管理的设立、调整、关停、产权变更,单位重大无形资产的授权使用;* .重大案件涉及党纪政纪的处理;* .其他需要提交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的重要事项。(二)重要干部任免* .干部的选拔、任免、推荐、调动、考核、事业干部职称评定和奖惩;* .市管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 .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推荐提名;* .重要岗位的人事确定和调整;*.推荐和申报市级(含)、确定本级各种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等;*.公开招考工作人员;* .其他重要人事工作。(三)重大项目安排* .各类政府投资项目;* .单位不动产的购置,房屋大修项目安排;*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
4、.土地、房屋以及大型贵重设备器材等资产的出租、转让及处置;* .单位承办各类培训班次等活动安排;* 年度重大实事工程项目及其它重要项目安排;* .其他应由集体决策的重大项目安排。(四)大额资金使用* .年度财务预算决算;* .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与管理;* .超预算的资金使用;* .大额资金的支出和非生产性支出的资金安排。建设类资金支出*万元以上(含*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支出*万元以上(含*万元)、自行采购资金支出*万元以上(含*万元),相关政策文件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其他需要研究的资金使用。四、集体决策议事程序及制度(一)酝酿准备*.征求意见。“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由分管领导牵
5、头负责进行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组织专家推荐、技术咨询、决策评估;社会涉及面广、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通过举行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听取意见,扩大群众参与度。*.酝酿沟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前,班子成员通过适当形式对有关议题进行酝酿,但不得做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内容涉及多个机构行业的,有关机构行业应事先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凡应协调而未协调或存在较大分歧意见的议题,一般不提交会议讨论。*.决策决议。班子成员提出的决策建议或者经分管领导审核的决策建议,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认后,进入决策程序;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提出的决策建议,直接进入决策程序;除遇重大突发事件
6、和紧急情况外,一般不得临时动议。*.会前告知。对进入决策提议的事项,分管领导组织准备上会的规范化材料,包括议案和科学论证材料等,议题的有关材料要在领导班子会议召开前送达参会人员,并保证其有必要时间了解相关情况。参加会议人员要认真阅读,并作好发言准备。(二)集体决策*.会议人数。审议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班子成员到会方能召开;可以邀请有关科室负责同志在讨论相关议题时列席会议。*.发表意见。在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会议上,一般先由分管领导或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上会材料,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进行讨论。对决策建议,由班子成员逐个明确表示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并说明理由;因故未到
7、会的班子成员可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末位表态。实行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度,即领导班子在集体研究决策时,班子主要负责人不得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待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汇总讨论情况,最后发表结论性意见。*.会议表决。会议讨论决定重要事项时应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对意见比较一致的议题,形成会议决定;对意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暂缓决策,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策;特殊情况下,可将不同意见情况向上级组织报告。*.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记录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
8、、列席人员、请假人员,以及每项议题讨论情况以及最后决定。*.组织旁听。领导班子可根据议题内容,视情邀请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有关职能部门、执纪监督部门人员等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就讨论的议题发表意见和建议,但没有表决权。*.会议纪律。会议在讨论与参会成员本人及其亲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对尚未正式公布的会议决策和需保密的会议内容,与会人员不得外泄。(三)决策执行*.组织分工。“三重一大事项经领导班子决策后,由班子成员按分工和职责组织实施。遇有分工和职责交叉的,由领导班子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决策变更。班子成员对集体决策有不同意见的,可以保留,或按照组织程序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意见,
9、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策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已作出的决定。班子成员不得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确需要变更的,应由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作出临时处置的,应在事后及时向领导班子或上级组织报告,未完成事项如需领导班子重新作出决策的,经再次决策后,按新的决策执行。*.执行报告。实行决策执行情况报告和监督检查制度,即根据工作实际,对部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与监督。要求决策负责人在办理过程中向领导班子报告决策的执行情况,便于领导班子及时了解决策动态,确保集体决策事项在办理期限内落实到位。*.情况反馈。建立重大决策纠错机制,通过民意测验、抽样调查、跟踪反馈、评估复
10、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并纠正决策制定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适时调整和完善决策。对部分需要公开的决策和执行情况,按照规定进行公开。五、责任追究*.在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依据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不执行或不正确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应当集体讨论决定的事项未经集体讨论,而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的,或由于紧急情况,未经集体讨论决定而由个人决策,事后不及时通报的;未向领导班子提供真实情况而造成错误决定的;不遵守、不执行集体决定,或未能按照集体决定和分工履行自己的职责,或擅自改变集体决定,给工作造成损失的;执行决策后发现可能造成损失,不及时报告和采取措
11、施纠正的;其他因违反“三重一大”制度而造成失误的。*.领导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应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事实、性质、情节承担责任,依纪依法分别追究班子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的相应责任。*.责任追究的方式有责令检查及纠正、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责令辞职、免职、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等。六、监督检查(一)“三重一大”事项按照单位政务公开原则予以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二)单位“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接受上级机关的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三重一大”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四)党委(班子)会议决定的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催办,并及时将落实情况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五)对未经领导班子集体决策实施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科室和干部职工可提出质询,或向上一级党委、行政、纪检监察部门报告。七、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