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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民政局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宣传工作总结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和兴安盟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并对全县养老机构全面开展宣传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职责任务,突泉县民政局紧紧围绕“三个工作阶段”、“四个主要目标”、“三项关键任务”,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抓排查、促整改,全面推进专项行动,认真履行好民政部门的应尽职责。对已登记3所公办养老院10家民办养老院及各乡镇17家幸福院开展宣传。为做好民政系统打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的宣传工作,将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宣传重点。线上通过公众号、视频号、微信群等宣传媒介,持续推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宣传知识,教育引导老年人提高自我安全防范能力,发动群众积极转发分享,
2、扩大宣传覆盖面。线下通过进养老服务场所张贴宣传横幅30条、发放宣传单550份、公益视频观看点击量569次;利用3个LED屏24小时全天滚动播放,共开展宣传活动3次,出动宣传工作人员45人,以点对点、面对面的方式,实现多形式、全覆盖、广受众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我县民政部门在网站上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举报养老服务领域养老诈骗线索,对养老服务机构中有无收取大额预付费、预付费涉及人数;有无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诈骗违法犯罪等情况,切实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利。截至目前,我县民政系统未接到任何举报线索。坚持将打击整治养老
3、服务领域诈骗作为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工作紧迫感抓紧行动、主动作为,不断加强安排部署、统筹协调、信息宣传、统计上报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监管制度,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备案管理、预收费管理、风险预警、社会监督等制度。按照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及时公布依法登记备案的养老服务机构名单、等级评定、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引导老年人及家属理性选择。按照养老服务市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办法,对以非法集资或以欺骗手段销售“保健”产品等方式诈骗老年人财物,被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惩处的机构和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依法采取惩戒措施。将专项行动和养老机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级评定等工作结合起来,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规范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在上级统一领导和指挥调度下,认真抓好排查整治、宣传引导和规范管理等相关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以扎实工作成效为全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