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

上传人:夺命阿水 文档编号:429022 上传时间:2023-06-13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51.0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docx(3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某机电工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甘肃标点智能机电工程有限公司2017年8月25日目录一、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3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7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0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11五、事故管理制度13六、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15七、登高作业安全规范及应急预案16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8九、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26十、机械伤害预防及应急措施28十一、有毒有害气体预防措施及应急预案31十二、消防安全制度34十三、出行车辆安全36、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第一条为帮助职工正确认识与掌握安全生产的规律,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提高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确

2、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与部门(一)、安全教育培训的分管领导由经理负责。(二)、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由安全部负责。第三条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与内容要求(一)、安全教育培训的种类范围1、凡新入公司或者调换工种的职工(包含临时工、农民工、外来施工人员等),上岗前务必进行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对新职工入公司、新调入职工、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人员、实习人员及其他人员进行的公司、项目部与班组三级安全教育。2、对公司全体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全员培训)。包含:党群、行政各部门,各生产项目部、工段、班组、各岗位、各级管理人员。3、对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

3、)。(二)、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求1、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公司级安全教育要着重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与劳动纪律教育,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典型事故案例教育等;项目部级安全教育着重进行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教育;班组安全教育着重进行现场安全操作教育。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讲解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学习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基本知识。进行通常的电器机械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介绍本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通常情况,学习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介绍作业场所存在的风险、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本公司易燃、易爆、要害岗位及其注意事项。要求:公司级安全教

4、育时间很多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录用。2、项目部级教育培训内容介绍本项目部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介绍本项目部的生产特点。讲解工艺流程,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的措施,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保护用品,消防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等。介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要求:项目部级安全教育时间很多于24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分配班组。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介绍班组安全生产概况、工作性质及职责范围。本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安全制度等。介绍岗位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注意事项。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及防火器材正确使用方法等。介绍工作环境及易发生事

5、故或者者有中毒危险的地方。要求:班组级安全教育时间应很多于8小时,经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2、公司职工内部调动工作岗位的安全教育。调换项目部的务必重新进行二级与三级安全教育,本项目部内班组岗位之间调换,务必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对特殊工种的安全教育培训,凡从事电气检修、锅炉司炉、电、气、焊、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起重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务必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并经主管部门、安监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操作。4、危险性较大工种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5、安全管理人员,包含主管领导,务必通过主管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资格培训及安全资格认证,才能担任安

6、全管理岗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已取得资格证的,每年务必进行一次原领证主管部门组织的再培训学习,并在三年有效期内按规定进行换证学习。6、公司每年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重点培训国家、行业颁发的关于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本企业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剖析(包含全国、全省、行业、本企业的事故案例)等。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统一安排,各单位组织全体职工分期参加培训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对考试不合格者应进行补考,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时间应很多于24小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四条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新技术投产前要根据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有

7、关人员进行专门安全教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第五条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内容要紧有安全管理制度、安全规程、岗位技术操作规程、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其中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要紧包含电气安全技术基础知识、急救知识、安全用具使用及保管知识,防火防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包含车、钳、刨、铳、磨、钻、冲等),电、气焊安全技术基础知识,起重、吊车、铲车、装载机、升降检修车及其它机动车辆安全技术基础知识等。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应使用多种形式。(一)、利用安全活动日、班前班后会、安全会议、事故分析会、安全学习培训班与放映劳动保护科教电视录像等对全体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要力求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并结合公司的劳动竞赛

8、评比与职工的文化生活进行各类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各级领导要随时掌握职工思想情况。如由于时间紧,任务重而容易违章作业生产顺利事故少而容易产生麻痹大意由于家庭有意外情况,所引起兴奋情绪与节假日前后易发生事故的规律有针对性地把安全教育工作做到前面,防患于未然。各部门、名单位都要在生产现场、施工现场,设置安全警示牌.,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广播等形式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安全氛围与环境。(二)、各单位要坚持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单位领导要亲自参加。应结合本单位岗位、生产特点、机械设备状况、预防事故措施、岗位上各类安全规程制度、安全装置、工具及个

9、人防护用品、使用方法及单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外单位事故及教训,学习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从而提高广大职工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与安全技术水平,加强遵守纪律,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避免事故发生。要紧内容有:1、传达公司有关安全指示,会议内容等,通报安全生产情况,检查有关安全生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分析事故发生原因,吸取事故教训,提出防范措施。3、进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的教育。4、交流推广安全操作先进经验。第六条事故教育培训。发生事故后,根据“四不放过”与“三对待”的原则,组织事故现场会,职工大会或者事故分析会,对职工进行针对性的教育,从中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四不放过:事

10、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严肃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三对待:外单位事故当作本单位事故对待,小事故当作大事故对待,未遂事故当作已遂事故对待。第七条重大、危险检修项目施工前教育培训。在进行重大、危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施工前,务必认真编制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对施工检修人员进行施工技术方案交底与安全检修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明确方案,熟悉险情,熟悉现场,掌握安全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安全检修。第八条安全再教育培训。对违章作业的事故责任者,应根据情节令其停止工作,进行安全学习,同意安全再教育培训3-5天。第九条,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对企业特殊工

11、种(包含电工、焊工、厂内机车司机、起重工等),应根据省、市及县安全教训中心的时间安排进行培训与复训,并要求参加者满足培训时间、内容,培训后经考试考核合格后,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方可上岗,否则不得上岗操作。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发现与查明生产中存在着的各类不安全因素与事故隐患,以便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促进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第二条查思想:查对安全生产的组织是否合理,查安全生产的责任是否到位,查对安全生产的知识是否普及等。第三条查制度: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第四条查纪律:查岗位上劳动纪律的执行情况,是否具有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有无擅离岗位或者其它违纪现

12、象发生。第五条查隐患:查各类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现场毒物浓度粉尘浓度是否超标,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全设施是否完善,工艺、电气、设备、仪表与以往所检查出来的整改项是否整改等内容。第六条查整改:各项目部务必按照“隐患整改通知书”的要求,按“三定”原则落实整改措施,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检查部门汇报。第七条安全检查的方式(一)综合性安全生产大检查1、公司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每年很多于四次,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公司领导、负责召集有关部门构成检查组,集中进行检查。(全公司范围)2、各项目部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很多于1次由各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召集本单位有关人员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检查与整改情况报安全主管部门。(二)专业性

13、安全生产大检查1、专业性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部门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参加,定期进行。2、每年检查的要紧专业为:工艺操作的检查、电气安全检查、车辆安全检查、机械设备安全检查、消防工作安全检查、劳动卫生安全检查等。()季节性安全生产大检查根据季节的特点与变化进行的安全检查。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击为重点;夏季以防雨、防暑降温为重点;秋季以防寒、防触电为重点;冬季以防冻、防触电、防火为重点。(四)各项目部,都形成日常性、定期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节假日前后更在对一些隐患多发工序进行重点检查。采取各类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与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第八条事故检查发生事故

14、或者未遂事故后,针对事故教训应展开普遍性的专题检查,以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确定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第九条安全检查的方法安全检查要依靠职工,要坚持领导与职工相结合;全面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经常性检查与临时性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要坚持边查边改,发现隐患有关部门要立即定方案,定时间、定人员安排整改。第十条安全检查时间安排(一)企业总部每月组织一次对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通报。(一)各项目部每周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三)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日记。(四)施工班组做好每天班前安全检查。第十一条

15、安全检查中存在问题及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与整改。(一)关于检查中发现的“三违”现象,应视情节严重,给予现场批判教育、违章处罚、公司通报等处理,并纳入安全考核。(一)关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提出具体要求及时进行隐患整改,避免因未及时进行隐患整改而发生任何事故。隐患整改应符合公司隐患整改管理制度要求。()关于在隐患整改中做出显著成绩者,应予夸奖与奖励。关于查出的隐患问题,职工如漠不关心,不予解决或者延误的要视其情节给予批判或者处罚。三、劳动保护管理制度第一条、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与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第二条、及时

16、向职工群众宣传党与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与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第三条、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第四条、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者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与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第五条、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与生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第六条、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

17、作。第七条、根据工作性质与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第八条、操纵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操纵时间与人数。第九条、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四、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有效预防人身伤亡事故与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及管理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工作现场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防具、设施)管理工作。第二

18、条劳动保护用品作为防止人身、设备事故,消除职业病等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与职业病预防卫生技术措施,务必按照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管理标准进行规范管理,务求安全性、时效性、可靠性。如安全网、脚手架、防护栏杆、防护罩、通风防尘设施,各类限制、联锁、保险装置与安全标志、标牌务必齐全有效。第三条安全技术人员务必负责公司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管理、保护、检修、检验职责。第四条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内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要定期进行监察,逐步完善,及时增设、更新、劳动保护用品,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劳动条件与作业环境。第五条生产现场及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在有危险或者存在不安全因素的环境下工作,务必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加以保护,

19、安全防护设施不全、不完善,不得进行作业。关于装有安全设施的停用设备,在设备启动前务必及时投入与使用有关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第六条安全防护设施、装置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者挪作它用。由于操作人员乱动或者挪作它用,所发生的后果概由操作人员及所在的单位领导负责。第七条新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务必认真按照审定批准的措施方案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安装作业,各类安全防护设施、装置设置完成后,务必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第八条特殊情况需要停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时,应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批准,并采取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后,方可停用。停用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重新启用前,应检查其是否具备运行与使用条件

20、,经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第九条需要拆除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务必经项目安全负责人与其他管理人员批准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拆除。第十条关于安装或者拆除较复杂与具有危险性的安全设施、装置工作应有安装或者拆除方案,经批准后方可开始作业,并派专人安全监护。第十一条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时,务必同时完备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并同时投入使用。第十二条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设置要求(一)、工作现场安全设施要做到“三必有”即:有边就有栏,有孔(洞)必有盖,有工作项目必有安全设施。(二)、技术措施要求设置的安全设施务必设置。工作操作运行现场的机械、电气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有效。(三)、

21、工作现场及其周围的陡坎、深坑及高压带电区等均应有防护设施及警告标志:坑、沟、孔洞等均应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者可靠的围栏、挡脚板及警告标志。(四)、工作现场永久性的平台、楼梯、临时搭设的脚手架外侧均应设1.05米高的栏杆与18厘米高的挡脚板,且牢固美观大方。(五)、重要场所、危险场所、安全通道中装设了事故照明或者应急灯的应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完好无缺。第十三条对安全防护设施、装置的日常检查与使用保护(一)、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其安全可靠。公司内生产工作安全防护设施、装置应由动力分厂进行保护、管理。(二)、对较为复杂,技术含量较高的专业安全防护装置,应委托专业公

22、司进行日常与定期保护。(三)、对一些有关安全运行的设备设施与安全附件(如压力表压力阀等),要定期到有资质的部门进行检验。(四)、项目安全员每日负责工地安全巡查,将检查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日记。五、事故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国家财产与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事故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者100人以上重伤(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下列死亡,或者者50人以上100人下列重伤,或者者5000万元以上1

23、亿元下列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下列死亡,或者者10人以上50人下列重伤,或者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下列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四)通常事故,是指造成3人下列死亡,或者者10人下列重伤,或者者100O万元下列直接经济缺失的事故。注: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含本数第三条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应及时向基层领导及调度报告,事故单位随即调动由调度通知有关部门分析处理;对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公司领导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第四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应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报送主管部门,报告时间通常事故不超过三天;重大事故不超过七天,对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4、企业应写出调查报告书,并于事故后二十天内报送上级机关。第五条发生事故后,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主管领导与有关项目部、施工班组、应严肃认真调查与分析事故,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查明责任,确定改进措施,指定专人限期贯彻执行,并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第六条对严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又不听劝阻的人员或者由于渎职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纪律处分,直到追究刑事责任。第七条对蓄意制造事端,造成严重后果,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八条对抢救事故有功的单位或者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或者奖励。对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事故发生,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或者个人,应给予表彰与奖励。六、安全生

25、产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安全技术交底是保证施工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使施工人员通过安全技术交底,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确保工人不违章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第二条、交底务必在施工作业前进行,任何项目在没有交底前不准施工作业。第三条、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要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与安全技术措施向参加施工的工区负责人,施工员与其他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四条、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要写明日期,经交底与被交底双方人员签字;第五条、交底内容要齐全,有针对性。用专用表格一式三份,由交底人、同意交底人、安全员分别储存归档备

26、查;第六条、安全技术交底务必单独进行,不得与技术、质量交底混同;第七条、起重机具、机械设备的安装、使用与拆除,临时用电、手持电动工具、施工机具、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规程、注意事项务必进行交底;第八条、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包含:脚手架搭设、安全网架设等;第九条、施工人员务必严格按照交底要求进行作业。第十条、同意安全技术交底的人员为所有参加施工作业人员;第十一条、如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人员有权拒绝施工;第十二条、被交底者在执行过程中,务必同意项目部的管理、检查、监督、指导,交底人也务必深入现场,检查交底后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马上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安全事故隐患。七、登高作业安全规范

27、及应急预案第一条、登高作业安全规范1、务必认真贯彻国家与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劳动法规,条例与规定。2、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务必持证上岗,并认真遵守安全施工规定,衣着要灵活,禁止穿硬底与带钉易滑的鞋。3、为登高操作人员办理与购买相应的劳保与保险,与防护用品。4、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者不准从事高空作业。5、高处作业要设防护栏杆,支持安全网与安装防护门,操作人员要系安全带。6、高处作业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置放在临边或者洞口邻近。对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与登高用具等,都应随时清除干净。拆卸下的物体与废料等都要及时运走,不得任意向下

28、丢弃。各施工场所,凡有坠落可能的任何物件,都要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以防跌落伤人。7、施工过程中若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设施有缺陷或者有隐患,及时报告并立即处懂得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停止作业,消险后再进行高处作业。8、所有安全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等,任何人都不得擅自移位或者拆除。有些确因施工需要而暂时拆除或者移位的,都要经施工负责人审批后,才能拆除或者移位,并在工作完毕后立即复原。9、高处作业中应按照气候情况与具体条件,分别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与防冻措施。10、高处作业安全设施要经常检查,处于良好状态。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横档间距以30m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

29、,禁止二人同在梯上作业,如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者设置围栏。11、为明确职责,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在进行施工往常,由工程负责人与安全员逐级向有关人员作好安全技术交底。高处作业人员在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与防护用品未解决与落实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对各类用于高处作业的设施与设备,在投入前要加以检查,确认完好方能投入使用。12、操作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与劳动纪律。13、高处作业人员务必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14、六级强风或者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抢险需要时,务必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分管付总(

30、或者总工程师)耍现场指挥,确保安全。15、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务必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务必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者其他隔离措施。16、高处作业的安全防护设施在完成后,应按类型逐项加以查验并做好记录。另外,随着工程的进展,高处作业的工作量还会随之增多,这时应采取分层与定期、不定期的安全检查。第二条、事故应急预案:1、高空作业重大事故要紧指人从高空坠落受伤(死亡)、高空坠物砸伤(死)、脚手架塌坍造成人员受伤(死亡)等。2、事故发生后,有关施工队与个人应立即向项目部救援小组领导报告。同时采取抢救措施。3、救援小组应立即组织人

31、员抢救,必要时拨打“120”急救。4、抢救人员立刻送往医院救治,不能拖延时间。5、查明事故原因,对事故进行认真地调查、分析、总结、评估与处理。八、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缺氧窒息、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火灾、爆炸、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损伤等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受限空间作业。第三条受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进入与撤离受到限制,不能自如进出,并非设计用来给员工长时间在内工作的;自然通风不良、存在或者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存在或者可能产生掩埋作业人员的物料

32、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如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地下室、窖井、坑(池)、下水道或者其它封闭、半封闭场所。我公司受限空间要紧有各类管道、地下室、地沟及下水道等。第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是指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等有毒气体或者粉尘中毒危险)且受到限制与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活动。我司受限空间作业要紧指地沟施工作业、管道安装作业。第五条公司安全办对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安全管理,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安全员具体负责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与安全措施的落实。第六条作业负责人的职责。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的负责人是受限空间作业

33、的负责人,应承担下列职责:(一)对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二)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与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三)在受限空间及其邻近发生特殊情况时,应停止作业。(四)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联络及呼叫方法。(五)对未经同意试图进入或者已经进入受限空间者进行劝阻或者责令退出。第七条监护人员的职责:(一)监护人员务必有较强的责任心,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能及时推断与处理特殊情况。(二).监护人员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落实不好或者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暂不进行作业。(三)监护人员应与作业人员拟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

34、作业人员的联系,发现特殊,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四)监护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与熟练使用配备的应急救护设备、设施、报警装置等,并坚守岗位。第八条作业人员职责:(一)严格按照已审批的任务、地点、时间作业。(二)作业前应检查作业场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三)遵守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三)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服装、防护器具与使用工具。(四)服从作业监护人员的指挥。(五)熟悉应急预案,掌握报警联络方式。(六)在作业中如出现特殊情况或者感到不适或者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监护人员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第九条审批人员的职责。(一)审查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

35、审批表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一)要熟悉受限空间的内外情况。(三)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第十条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确定。(一)对受限空间的结构、机械动能设备、介质性质、内外物质连接、照明、温湿度、氧气含量、通风与交叉作业等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二)对受限空间内所有气体进行采样分析,用定性与定量方法对危险有害因素的强弱进行确定。第十一条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前制定完善的作业方案。(一)受限空间作业的现场指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监护人员等应具备的安全知识、安全技能与心理素养。(一)受限空间存在危险有害因素的结论。(三)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程序、内外信息联络的条件与方式。第十二条制定安

36、全防护措施。(一)安全隔离。受限空间与其它系统连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孔、洞等应采取插入盲板或者拆除一段管道或者严密封堵等方式进行有效隔离,与外界连接的动力电源应在停机后切断,上锁并加挂警示牌。(二)清洗或者置换。根据介质的特性,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或者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氧含量:通常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大于23.5机有毒气体(物质)浓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的规定。可燃气体浓度:被检测气体或者蒸汽的爆炸下限大于或者等于4%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5%(体积百分比);当被测气体或者蒸汽的爆炸下限小于496时,其被测浓度不大于0.2%(体积百分比

37、)。(三)安全教育。对参加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四)配备个人防护用品。给参加受限空间作业的所有人员配备岗位所需的符合标准要求的个人防护用品,作业器材符合安全规程的规定。第十三条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根据危险有害因素确定的结论,预测受限空间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二)准备应急救援器材,培训应急救援人员,并进行演练。第十四条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应在作业前向有关部门填报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一)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由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申请办理,公司安全分管领导负责审批,无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不准作业。(二)一处受限空

38、间、同一作业内容,办理一张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当受限空间的工艺、环境条件改变时,务必重新办理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三)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表的审批人应履行审批职责。第十五条受限空间作业所在部门应在作业前填写进入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书。第十六条作业前,现场指挥人员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作业前的安全准备工作是否落实进行确认,有一项未落实严禁作业。第十七条受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通风。(一)打开所有的孔、洞、门等,对受限空间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二)使用管道通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与风源进行分析;禁止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者富氧空气。第十八条进行受限空间作业,应

39、严格执行“先通风、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未经通风与检测,严禁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含检测时间、地点、气体种类与检测浓度等;检测指标包含氧浓度值、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值、有毒气体浓度值等;检测标准与检测工作应符合有关标准与要求。(一)作业前30min内,应对受限空间有代表性的采样点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作业。(二)作业期间至少每2h监测1次,若监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应加大监测频率;作业期间中断作业超过30min时,应重新监测分析;情况特殊时,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作业人员;经现场处理,采样分析合格后

40、方可恢复作业。(三)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强制通风措施。第十九条安全用电。(一)受限空间作业的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或者狭小场地作业时,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12v。(二)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或者进行电焊作业时,应配备漏电保护器。(三)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符合标准规定。(四)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与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第二十条受限空间作业应进行安全监护。(一)受限空间作业时,务必在其外面设专职监护人员,做好应急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二)监护人员务必履行职责,随时与受限空间内的作业人员进行联系;有特殊情况时,及时停止作业。(三)监护人员不得

41、脱离岗位。第二H一条禁止进行下列作业:(一)无办理审批的作业。(二)与审批内容不符的作业。(三)无监护人员的作业。(四)超时作业。(五)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六)禁止下列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1、在经期、孕期、哺乳期的女性。2、有聋、哑、呆、傻等严重生理缺陷者。3、患有深度近视、癫、高压、过敏性气管炎、哮喘、心脏病,精神分裂症等疾病者。4、有外伤疤口尚未愈合者。第二十二条其它安全规定。(一)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其外面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保持出入口畅通。(二)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或者多工种、交叉作业时,其作业应符合相应标准与安全规定。(三)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配戴隔离式防毒面具。(

42、四)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五)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第二十三条清点作业人员,清理作业材料与工具,经确认无误后,由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字验收。第二十四条作业单位与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作业现场,确认无问题后签字交接。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全办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开始施行九、用电作业安全措施及应急预案第一条、用电作业安全措施:1、现场照明:照明电线绝缘良好,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者绑在脚手架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务必有效接地。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低于2.4m.2、配电箱、开关箱

43、:使用BD型标准熔断器,电箱内开关电器务必完整无损,接线正确,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匹配。配电箱设总熔丝、分开关,动力与照明分别设置。金属外壳电箱作接地或者接零保护。开关箱与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保险。同一移动开关箱严禁有380V与220V两种电压等级。3、架空线:架空线务必设在专用电杆(水泥杆、木杆)上,严禁架设在脚手架上,架空线装设横担与绝缘子。架空线离地4m以上,离机动车道为6m以上。4、接地接零:接地使用角钢、圆钢或者钢管,其截面不小于48mm?一组二根,接地间距不小于2.5m,接地电阻符合规定。转角杆,终端杆及总箱,分配电箱务必有重复接地。5、用电管理:安装

44、、维修或者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务必由专职电工完成,电工务必持证上岗,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第二条、用电作业事故应急预案:1、发生触电事故或者设备电器事故后,应首先尽快切断电源,紧急情况下用木棍等非导电物将伤员脱离电源,转移到安全地带进行抢救,并通知其他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及时向项目部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汇报。2、应急救援小组接到报告后,迅速通知各有关人员参加现场救援,以尽可能缩小事故影响及缺失为原则。同时在整个抢救过程中,负责现场通讯与对外联系。3、应急救援小组根据事故性质及趋势,向有关部门汇报,寻求社会紧急救援。4、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首先查明现场是否具有伤亡人员,并将伤者送往医院,

45、以最快速度将他们救离现场,交由急救中心的医务人员救治。5、现场负责人积极配合政府的事故调查工作,开展事故调查处理与善后工作。6、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清事故原因,按“四不放过”原则及有关规定处理,对事故有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处罚。7、事故处理结束后,负责人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及早恢复生产、施工,减少缺失。附、急救小常识:1、总开关。切勿试图关上触电者接触的那件电器用具的开关,由于可能正是该开关漏电。假如触电者靠近高压电,救援人员一定要保持在50米以外,不要盲目施救。2、若无法关上开关,可站在绝缘物上,如一叠厚报纸、塑料布、木板之类,用扫帚或者木椅等将伤者拨离电源,或者是用绳子、裤子或者

46、任何干布条绕过伤者腋下或者腿部,把伤者拖离电源。切勿用手触及伤者,也不要用潮湿的工具或者金属物质把伤者拨开,比如湿毛巾,这样会导致施救者也遭到电击。3、假如患者呼吸心跳停止,要立即进行人工呼吸与胸外心脏按压C并拨打急救电话。急救电话:120十、机械伤害预防及应急措施随着建设规模的扩大,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令人担忧的问题就是机械伤害事故的增加。机械伤害、起重吊装伤害已排在“四大伤害”之中,应引起安全、设备管理人员的高度重视。机械伤害事故原因虽比较复杂,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多方把关是能够减少或者避免事故发生的。第一条机械伤害事故的预防1.操作人员需体检合格(即无妨碍作业的疾病与生理缺陷),同时通过专业

47、培训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方可持证上岗。2 .操作人员进入作业地点前,施工技术人员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施工任务与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与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现场安全规章制度。3 .操作人员应遵守机械有关保养规定,认真及时做好各级的保养工作,经常保持机械处于完好的工作状态。4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与配合作业人员务必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如: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务必系带安全带等。5 .操作人员务必按照机械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与使用条件,正确操作与合理使用,严禁超负荷作业或者任意扩大使用范围。6 .机械上的各类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停用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者已失效时的机械不得使用。7 .机械不得带病运转,运转中发现不正常现象时,应先关闭电源,待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8.新机或者通过大修或者技术改造的机械,务必按出厂使用说明书或者改造后的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进行测试与试运转,并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方可投入使用。9、现场上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务必加塑料套管埋地保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在线阅读 > 生活休闲


备案号:宁ICP备20000045号-1

经营许可证:宁B2-20210002

宁公网安备 640104020009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