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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小学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制度为全面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困、助学、育人工作,促进学生树立自信、自强、自立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一章资助原则和方式第一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将国家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创造条件,帮困育人,切实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上的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第二条资助原则(一)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应助尽助,适当向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倾斜;
2、(三)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四)多渠道筹集资金,对特困家庭学生快速直接救助。第三条资助方式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园,社会各界捐助,结对帮扶等。第二章资助标准、对象、评审程序第四条低保家庭儿童、孤残儿童免费入园(一)申报条件:学前教育阶段(36周岁的适龄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孤儿在教育部门规定的幼儿园入园的,均可申请免费入园。(二)免费标准:按照物价局核定的幼儿园收费标准进行免费。市财政统一按城市幼儿每人每月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120元、农村幼儿每人每月管理费(含保育费、杂费)80元补助县市区免费资金。(三)评审程序:幼儿(监
3、护人)申报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学校初审一上报市教育局、民政局、残联复审f幼儿园公示名单一财政局划拨资金到幼儿园。(四)学校对孤儿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减免课本费,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顺利完成学业。(五)评审程序:学生申报一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一班级认定一学校审核一校内公示f上报市教育局审核审批。第五条其他资助(一)发动女教师争做孤儿学生“教师妈妈”,开展“助学政策助我成长”征文活动,建立学生诚信机制,引导学生以积极、自主的态度对待生活、学习,努力形成扶贫与扶志、资助与育人结合的资助模式。(二)通过校会、班会、家访,结对帮扶等形式,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增强自立能力。第三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各类救助资金的评审、发放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举报电话:寿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XXXXXX第四章其它第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